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许接英通讯员吁青陈柏春)9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括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公益”、投资理财,利用网络社交平台等实施的诈骗犯罪,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从严惩处、全链条打击、全力追赃挽损,实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
假“公益”之名
诈骗17万人2.2亿元
基本案情: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何某利伙同被告人邱某业等24人成立多家文化、商贸公司,利用公司架构组成犯罪集团,有组织、分层次由各部门实施“养号”“吸粉”“推粉”“话术聊天”等步骤,通过虚构到贫困山区支教、到福利院看望老人等事实博取同情,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低廉茶叶、手串等物品,致17万人受骗,诈骗金额达2.2亿余元。
裁判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何某利等人组织的犯罪集团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何某利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邱某业曾担任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监,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遂以诈骗罪判处何某利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邱某业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三年,并处罚金。查扣的资金等财产依法处置变现后全部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
虚构期货交易平台
骗取巨额“手续费”
裁判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刘某亮等人组成犯罪集团,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刘某亮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杜某龙等4人系主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刘某亮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杜某龙等4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女主播假意交往
诱骗打赏822万元
基本案情:自2020年5月,被告人吴某深、温某超在某直播平台诈骗窝点取得诈骗“话术”剧本后,伙同被告人温某相、岳某烽等人出资设立直播公司,招募大量女主播、键盘手,根据“话术”剧本有组织地安排女主播视频直播,以与被害人发展男女朋友关系方式,诱骗被害人购买虚拟赠礼,通过获取直播平台返利谋取非法利益。至同年8月案发,该团伙违法所得总计822万余元。
裁判结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深、温某超、温某相、岳某烽等人组成犯罪集团,以诱骗他人在直播中打赏的方法实施诈骗,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深、温某超、温某相、岳某烽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九十万元不等;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境外操控作案
以“网恋”引诱充值赌博
基本案情:2019年2月28日,被告人俞某成、何某强等多人在他人组织下,结伙从云南省非法偷越中缅国境,至缅甸某大酒店参加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并根据犯罪集团安排,通过“网聊恋爱”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引诱被害人到集团操控的赌博平台充值赌博。其中,俞某成参与诈骗近3个月,骗取金额约103万元;何某强参与诈骗2个月,骗取金额约47万元。
裁判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俞某成、何某强等人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其中,俞某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何某强诈骗数额接近“特别巨大”标准,同时具有“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遂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并罚,分别判处俞某成、何某强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网购个人信息
冒充催贷诈骗15人
裁判结果: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张某文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张某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张某文系主犯。故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罚判处张某文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以诈骗罪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