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通知》(兴办字【2020】22)要求,为加快推进“一肩挑”步伐,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经研究,决定在现任城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公开遴选2名党组织书记。
一、竞职条件
1.现任城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2.中共正式党员;
3.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
4.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严格自律、廉洁清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近两年内由于本人工作失职,给社区造成不良影响;
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情形。
二、竞职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地点:城市社区党工委三楼基层党建办公室。
报名材料:填写《兴国县城市社区公开遴选党组织书记报名表》,提供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当选证复印件和社区党组织推荐材料,近期免冠蓝底正面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中共正式党员、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等资格条件,核查有无涉及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等情况,从严把好关口,确保参加人员符合条件。
(三)竞职演讲
竞职演讲地点:城市社区五楼会议室。
(四)组织考察
根据竞职演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竞岗职数加1确定考察人选。社区党工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五)党工委讨论决定
根据竞职演讲、组织考察等情况,党工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程序报批。
(六)公示和任命
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城市社区公开遴选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王永禄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赖炜平、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黄艳同志任副组长,党工委、管委会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层党建办,由谢佩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参加考察人员要客观公正、公道正派、实事求是。
3.城市社区纪工委负责对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由城市社区公开遴选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