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注:

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证件编号为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本专科生、应届毕业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含在毕业学校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本专科生、应届毕业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含在毕业学校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5.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1)本公告申请对象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以上人员年龄均要求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纪守法

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规定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

(1)学历均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

(2)所有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均须完成学历信息在线核验。(申请人进行认定信息填报时完成。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则须提供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标准。

(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考试要求

(六)健康状况

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限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附件《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规定》。

二、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流程如下:

(一)认定信息填报

参考图示(请根据图1-图4按顺序操作):

图示1:

图示2:

图示3(初中、小学、幼儿园请先选择受理区后在跳转页面点击立即办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直接点击立即办理):

图示4:

报名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点击“认定信息填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必须在2023年4月25日-6月20日期间完成),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填写完成的一个工作日后点击“上传预约查询”进行资料上传(视数据核验结果进行上传,上传截止日期2023年7月5日)、预约体检(必须在2023年6月25日12:00前完成预约)等后续流程。“认定信息填报”“上传预约查询”两项操作严格按照先后顺序进行。

2.选择确认点:

(1)申请人填写信息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自行选择及确认点。根据“确认范围”不同,上海市16个区,每个区均设有初中及以下-**区受理点(应届毕业生)、初中及以下-**区受理点(社会人员)、高中及中职-**区受理点(应届毕业生)、高中及中职-**区受理点(社会人员)四个确认点。各受理点根据任教学段和是否应届毕业生严格划分确认范围,申请人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确认点,提交后申请人将无法在系统中自行修改确认点。确认点选错将无法正常受理。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必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申请;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在读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申请。两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时,下图中选项必须选择“否”,确认点必须选择“社会人员”确认点。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应届毕业本专科生、应届毕业研究生,已获得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时,下图中选项必须选择“否”,确认点必须选择“应届毕业生”确认点。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应届毕业本专科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时,下图中选项必须选择“是”,确认点必须选择“应届毕业生”确认点。

3.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4.选择考试形式:上海仅受理“国家统一考试”和“免试认定改革人员”两种形式。

“国家统一考试”是指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是指在毕业学校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不能成功调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

6.学历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申请人每年只能进行2次学历证书在线核验,请申请人在填写学历证书信息时慎重填写,仔细核对后再提交信息,以免学历信息核验失败)。

7.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下载《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并按照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中的说明及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签名部分必须本人正楷书写,不得以截图粘贴形式完成签名。

8.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不得随意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9.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或证件真实、准确,申请人将承担由于信息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隐瞒、伪造和个人疏漏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0.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11.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针对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二)上传预约查询

申请人完成“认定信息填报”两天后,点击“上传预约查询”进行如下操作:

1.资料上传:请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上传。

2.预约体检:申请人请根据系统显示的可预约日期自行预约,并打印带有条形码和个人信息以及照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预约体检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必须在2023年6月25日12:00前完成。

3.体检:

(3)医院作出体检结论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将体格检查表带离医院。体格检查结果将由指定医院体检中心直接转送至认定机构,不需本人领取。

(4)请申请人保留体检发票,便于查询。

(5)本网站其他页面或其他网站展示的空白样张无效。

4.网上审核:

(1)网上初审:

初审结果说明如下:

①页面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本次认定体检合格、资料符合要求,等待邮寄领证。

②页面显示“体检合格、上传资料齐全,数据比对未通过,须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本次认定体检合格、上传资料齐全,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等各项材料未能全部在线核验通过,必须现场确认核验原件。

③页面显示“初审不通过”的申请人,若系统反馈信息为体检不合格,申请人必须在2023年7月7日前确认是否体检并与体检医院核查体检结果;若系统反馈信息为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必须在2023年7月6日前参照本公告“二-(三)资料上传及现场确认携带材料要求说明”中的要求重新上传资料。

(2)网上复审:

上述“1.资料上传、2.预约体检、3.体检等各环节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网上初审不予通过。

截止2023年7月7日体检不合格且复查结果仍未确定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

复审截止后,“上传预约查询”页面显示仍为“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不成功。

5.预约现场确认:页面显示“体检合格、上传资料齐全,数据比对未通过,须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根据系统显示的可预约日期自行预约现场确认。预约完成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通知及确认材料清单》。预约现场确认必须在2023年7月13日前完成。

上述“1.资料上传、2.预约体检、3.体检、4.预约现场确认、5.现场确认”等各环节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现场不予确认。

7.上网查询认定结果及领证事宜

(1)上网查询认定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审批将在现场确认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告之认定结果。所有申请人可在2023年8月7日根据“上传预约查询”页面提示查询认定结果。

(2)领证事宜

②所有“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三)资料上传及现场确认携带材料要求说明

1.个人证件照

上传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认定信息填报”与“上传预约查询”两处上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

(2)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3)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4)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照片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6)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7)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申请人请勿穿着白色服装;

(8)不要使用正方形出国证件照直接进行比例压缩,须按规定尺寸要求重新切割确保照片无拉升变形,照片切割时须注意保留适量肩膀部位。

(9)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10)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11)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12)照片上传后,认定机构将对照片进行审核。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审核不通过退回要求重新上传,重新上传资料截止前(2023年7月6日)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本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无效。

2.《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4.《身份证》

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未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自行将身份证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

现场确认时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出示随申办电子证照“亮证”)。

(1)身份证遗失,未能成功调取信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此项将有效期内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证件原件。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系统将自动进行户籍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未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原件和申请人本人信息页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户口本原件(无户口本或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系统将自动进行居住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居住证遗失,未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派出所开具的补办回执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派出所开具的补办回执原件,限时提交办理完成的居住证原件。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应届毕业本专科生、应届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申请人不用提供户籍证明和居住证。

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整体清晰)。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须将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拍照上传(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确认日3个月内有效),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在读证明原件。

(4)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应届毕业本专科生、应届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整体清晰)。另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系统将自动进行户籍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未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原件和申请人本人信息页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户口本原件(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拍照上传及现场确认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5)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驻沪部队出具的在役证明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由驻沪部队出具的在役证明原件。

(6)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居住证原件。

(7)在本市工作或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研究生就读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通行证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将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线核验,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等级”、“分数”等信息。

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未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7.学历证书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人

①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已经获得学历证书的将进行学历信息在线核验,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信息。

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点击“上传预约查询”上传学历证书照片(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得上传学位证书)。

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点击“上传预约查询”上传学历证书照片(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得上传学位证书),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

未能在2023年7月6日前按时获得学历证并上传学历证书的申请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无效。

(2)社会人员申请人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将进行学历信息在线核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必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申请;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在读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申请),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信息。

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得上传学位证书。

未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1)学历证书遗失,若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若未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2)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4)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未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且未完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包含正在办理的人员)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申请人认定信息填报时系统将自动进行在线信息核验,申请人无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线信息核验时“信息不相符”或“无”的申请人,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其中,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的申请人,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编号必须为31开头。

9.其他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必须将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等级证书原件。

现场确认时,上述所需材料,未按要求上传或携带的,不予受理。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黄浦区

现场办理地点:巨鹿路139号二楼C区窗口(上海市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徐汇区

现场办理地点:南宁路969号一楼B厅(个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实际办理窗口以当天行政服务中心安排为准

长宁区

现场办理地点:秣陵路38号三楼c18c19c20

普陀区

现场办理地点:同普路602号(近丹巴路口)3号楼3楼窗口

虹口区

杨浦区

现场办理地点:淞滨路1号二楼综合业务单一窗口

26097646(受理)

浦东新区

现场办理地点: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区)

现场办理地点: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楼G6003-G6004窗口

现场办理地点: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69768613

57426481

崇明区

注: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2.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本市,可以在本市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吗?

可以在本市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每年)参加认定。不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3.对于以居住证方式申请认定的,需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吗?

(3)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4.在其他省市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已取得国考合格证明,可以在本市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

申请人在参加其他省市国考面试时,需符合当地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条件且申请人目前符合本市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参加本市认定。

5.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按医院常规标准收缴。

6.教师资格体检需要空腹吗?必须要在指定体检医院吗?复检时可以更换医院吗?

7.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8.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或妇科检查无法完成的,如何处理?

(1)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视为体格不合格,本次认定不予受理。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无法完成妇科检查的,视为未完成体检,本次认定不予受理。

9.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

10.对于港澳台、外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如何办理?

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余认定条件同公告中规定。

目前未开放外国国籍人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规定(试行)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教师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体检医院

申请人应在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项目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本市确定如下体检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胸片、EKG、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等;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

申请人本人须对“既往病史”项中有无“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等项目做确认签字。

三、体检标准

应按《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四、体检费用

五、体检复查(增查、补查)

1.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2.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3.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和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THE END
1.武汉妇科医院「哪家好」武汉妇科医院正规吗在线咨询 专家预约 武汉仁爱医院(武汉妇科医院)始建于2000年,位于交通便利的武广商圈,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348号,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是一家社会资本创办的以妇科、产科、口腔科、体检中心为重点专科基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是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武汉市https://m.familydoctor.com.cn/yyk/Abaout/13147
2.微信公众平台联系电话: 妇科门诊:0335-3852106 何巍:13933677190(微信同号) 出诊时间: 12月6日下午(手术) 12月7日上午(门诊) 出诊地点: 综合楼三层A区 妇科门诊 魏楠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医学博士 研究生导师 从事眼科临床工作20余年,业务专长于儿童发育性眼病的诊治及颅颌面眼相关整形工作,相关手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MTUzNg==&mid=2664386751&idx=2&sn=def8589c15321fe54e943154e622f64d&chksm=81a93f9fb7c8d5a27548e26b86445838beb24c3bdabb0b362c5a89853016d86d6f547b7ba19b&scene=27
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查医院联系电话:010-82013441(预约挂号) 82266699(总机) 妇产科诊疗范围 妇产科科室医生 乔杰 主任医师 教授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 男女不孕症,单精子显微注射等助孕技术多囊卵巢综合征,妇科生殖内分泌疾病诊治,内分泌,不孕症。 7条点评 我要点评 田惠 副主任医师 未知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 妇产科常见疾病的http://jiuyi.ewsos.com/yiyuan/keshi-fuchanke431065
4.南京治疗妇科医院哪家好南京最好的妇科医院排名咨询电话 025-83712838(总机)025-86385121(分院)025-86385130(分院)医院位置 本部:南京市江苏路65号;分院:南京市集庆门大街269号 乘车路线 到南京妇科医院可以选择乘坐公交车。乘坐到站后下车。健康诊疗 更多 南京评价好的妇科病医院 乌鸡可养血提高免疫力治妇科疾病 南京去哪里治疗妇科病好 秋季预防妇科病别忘了https://m.bohe.cn/h/hospital_41568/yyjs.html
5.qq妇科在线咨询阜阳友好医院阜阳无痛人流医院文章摘要:阜阳友好医院响应号召,率先开展了在线咨询、网络预约活动。女性朋友们可以提前通过网络,qq,电话等方式在线咨询医生、预约挂号,到院后享优先就诊权。为了方便女性朋友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 阜阳友好医院qq(3183804802 )妇科在线咨询,24小时免费开放 ,大家可 http://fk.0558yh120.com/zsdt/3155.html
6.成九梅北京妇产医院妇科微创中心医生门诊时间成九梅医生,北京妇产医院妇科微创中心主任医师,特别擅长子宫腺肌病以及早期恶性肿瘤(子宫内膜癌、宫颈癌、卵巢癌)的微创治疗及综合… 发布最新出停诊时间,在线为您提供门诊预约加号(挂号),在线问诊,电话问诊,在线会诊等一对一服务。累计发表科普文章21篇,共帮助http://chengjiumei.haodf.com/
7.妇科咨询中心免费解答妇科疾病问题如果您不方便打字,您可以直接拨打我院主任咨询电话:0574-87497899如果您现在不方便咨询,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妇科主任QQ: 617805574 895814725网站在线留言,我们将在最快的时间内给您答复。网络预约可免费预约主任,并可享受众多网络优惠,女人的问题来女人自己的医院!http://www.87497899.com/120ask.html
8.漯河市朱氏中医妇科医院:0395漯河市朱氏中医妇科医院行政区划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S330与创业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80米属于哪个街道?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S330与创业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80米所属的街道是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 漯河空冢郭镇人民政府的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漯河空冢郭镇人民政府位于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翟庄村,电话是03953337002。https://cn.m.chahaoba.com/0395-6660888
9.妇产科专家团队魏亚平(妇科)副主任医师、留日医学博士 原新区医院大妇产科副主任,19 周伟萍(妇科)主任医师 周伟萍(妇科)主任医师 周伟萍(妇科)主任医师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主任医师,从事妇产科临床工 杨嫣红(妇产科)主任医师 杨嫣红(妇产科)主任医师 杨嫣红(妇产科)主任医师苏州大学兼职教授,妇产科主任兼妇科主任https://www.cshmyy.cn/news/11/
10.沈阳妇科医院推荐沈阳妇科医院哪家好排行榜沈阳妇科医院推荐:1.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3.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4 沈阳市中心医院妇科、5.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6.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妇科、7. 沈阳沈大医院妇科。沈阳沈大医院是沈阳专业妇科医院,沈阳沈大医院旨在为女性朋友http://mobile.029nk.com/
11.成都妇科医院成都治疗妇科专科医院哪家好/排名成都妇科医院 简介: 成都看不孕不育哪家医院好,专业治疗不孕不育,就到成都送子鸟不孕不育医院,专家门诊24小时预约挂号咨询,看不孕不育的正规医院,收费合理透明,拥有完善的医疗设备和高素质医护人员,让患者感受家 查看全部 电话: 028-85583777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四段199号 预约挂号 健康快捷 预约https://www.999ask.com/yiyuan/cd95/
12.洛阳协和医院官方网出诊信息在线预约电话联系网上挂号 查询 医院新闻 产后VIP修养房 产后VIP修养房 人工流产后小月子休养房 12-092024 千万别把“宫颈肥大”不当回事!今天咱就把 宫颈肥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隐蔽的健康杀手,请重视!看看都心惊了……#安和·爱的妇产科… 12-092024 http://www.lyxhyy.com/
13.吉林市凤凰妇产科医院人流宫颈糜烂子宫肌瘤不孕不育在线咨询吉林市凤凰妇产医院是吉林市妇科医院中口碑最好的医院,医院保宫人流术,无痛分娩,不孕不育,微创子宫肌瘤技术都为吉林妇科中先进技术 康复热线0432-64669895http://4g.fhfcyy.net/
14.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网上预约挂号医院电话:022-58287742(导诊台),022-58287388(咨询) 在线问诊39AI全科医生免费咨询39AI全科医生电话咨询预约门诊服务 科室列表 查看更多 预约挂号流程 选择预约医生 选择就诊时间 填写预约信息 收到挂号成功短信 根据提示到医院就诊 内科查看全部 内分泌科(4位医生) https://yyk.39.net/tj/zhuanke/1e44f.html
15.离我最近的妇科医院在哪里南粤在线车友交流懂车帝提供离我最近的妇科医院在哪里南粤在线的车友交流详细内容,懂车帝是一个汽车资讯平台,懂车更懂你。我们提供最新汽车报价,汽车图片,汽车价格大全,行情、评测、导购等内容,看车选车买车就上懂车帝。https://www.dongchedi.com/tag/ugc/13971578
16.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杨浦院区在线专家问诊上海医院电话:021-33189900 简介: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由中国首家妇产专科医院——西门妇孺医院发展而来,是美国人Margaret Williamson于18更多 手机预约 预约挂号 预约量205.2万患者评价17.4万 温馨提示 : 特需门诊(会诊及特殊类型门诊除外)可使用医保卡挂号就诊,后续检验检查等付费也可以按照医保规定完成结算(不含“不孕不https://www.guahao.com/hospital/126811834070259000
17.苏州东吴中西医结合医院妇科苏州专业治疗妇科疾病的医院苏州东吴医院妇科【电话:173-8849-8759】.苏州东吴医院妇科是苏州治疗妇科疾病专业的医院,是苏州进行无痛人流手术有名的医院,是苏州市医保定点单位,是苏州唯一一家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吴妇科专业治疗各类妇科炎疾病,包括:无痛人流,药流,宫腔镜取胚术,宫颈疾病,宫颈http://www.0512nx.cn/
18.上海仁爱医院上海仁爱医院,上海整形美容,口腔,妇科,体检,品牌综合医院(医保),上海市徐汇区社会医疗机构优势专科医院。上海仁爱医院地处徐汇区万体馆附近,轨道交通一、三号线直达。医院电话:4006703899。https://sh.renai.cn/
19.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创建于1947年2月,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省市级妇幼保健院之一。1992 年通过全国首批爱婴医院评审。1995 年被评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2006 年成为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是全国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保健医疗定点医院。 医院动态 https://www.51mch.com/
20.中關村醫院,北京市中关村医院首页,北京中关村医院电话,中关村医院公告 中关村医院增补为北京市医保A类定 信息查询 查询 特色医疗 北京市中关村医院创建于1957年,前身是中国科学院西郊门诊部,于1964年5月移交地方,正式更名为北京市中关村医院。时至今日,医院已发展成为一所由海淀区公共委海淀区卫生局所属的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位于中关村高https://www.zgchospit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