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婚外恋事件发生在几乎所有的人、所有的阶层中,绝对意义上的一夫一妻从来都不曾有过,婚外情的存在一直都非常普遍。对于这个普遍存在与我们身边的这个社会现象,有必要从相对科学、客观的角度进行理解和研究。针对现代社会上许多学者对婚外恋的研究作了一个述评。
关键词:婚外恋;离婚;道德;感情;经济;发展
一、现状
当下,“婚外恋”已经成为一种特殊而且又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它的特殊性在于,现代主流社会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夫妻之间有对彼此忠诚的义务,而“婚外恋”恰恰破坏了这种彼此忠诚的契约,是与主流社会的文化、道德、法律相悖的。它的普遍性在于,历史上所有存在婚姻制度的社会中,无不存在“婚外恋”,没有任何社会的文化、道德、法律能杜绝“婚外恋”。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说:“婚前和婚外的两性关系,即使在我们这种把贞操观念看得特别严重的社会里,还是不能绝迹的,大观园里只有那对石狮子是干净的。”恩格斯也说过:“一夫一妻制从产生那天起便以通奸和为补充。”
不能回避的是,婚外情正在成为不少人情感世界的最大危机,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离婚率增高。目前,虽然全国的离婚率在4年来总体持平,但一线城市“北上广“的离婚率正逐年上升,并且在离婚的夫妻中,35岁以下的夫妻离婚的比例占一大半。因为婚外情的激增,上海的离婚率增加了20倍,已经成为中国离婚率最高的城市。
关键词:婚外恋结构主义
前言
中国在最近的十年当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另一方面,中国在最近的十年快速的城市化和消费化。这两方面的因素导致在最近的大众影视作品当中,有关“婚外恋”、“第三者”题材的影视作品越来越多。
问题的提出
摘要:家庭文化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产生,是家庭成员生产生活过程中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文化建设是社会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故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家庭文化建设刻不容缓。本文先分析家庭文化的内涵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再分析当前我国家庭文化存在建设的困境,最后就家庭文化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和谐社会;家庭文化;文化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我国居民的生活方式及生活理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家庭模式的转变、家庭文化的变迁是文明进步的表现,但家庭成员间的独立、家庭功能的弱化给现阶段的社会治理带来诸多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故,我们亟需正视家庭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建设与和谐社会相匹配的家庭文化,让和谐家庭为和谐社会助力,最终达成国家这一大家庭的和谐。
一、家庭文化及其时代意义
(一)家庭文化的内涵
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基本单位之一,是具有生产、消费、抚育和赡养、教育、社会交往等功能的小型社会群体。家庭文化指的是一个家庭世代承续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较为稳定的生活方式、生活作风、传统习惯、家庭道德规范以及为人处世之道。1其往往会以“家风”“家规”“家声”等形式存在,指导着家庭成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舍。
一、原理——女性自我的反吸收
二、理想的爱情——[原理]在文学作品中的表现
(一)岛崎藤村的《新生》
《新生》是作家岛崎藤村的一部告白性质的私小说,生动地反映了与女性自我的纠葛。主人公岸本因肉欲与侄女节子发生乱伦关系,节子怀孕,岸本却出国外并与别人结婚。他觉得节子按常规结婚便可幸福,并获得新生。归国后两人旧情复燃,节子要求岸本明白他们之间平等的恋爱关系,岸本吸收不了节子强烈的自我,打算通过写作方式,以忏悔的形式将关系公布于众。他认为打开了自己的新天地,节子也将获得新生。可对于节子而言,这是背叛与亵渎,生活上的坦白只给女方留下怨恨,使节子毁灭。
(二)小岛信夫《拥抱家族》
摘要:家庭暴力、离婚、同居、一夜情、婚外恋等,这些上个世纪人们婚姻道德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到了21世纪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当为传统道德所不容的“第三者”已渐渐被反叛传统的新新人类们所厌倦之时,人们在异性交往的道路上,又找到了一个新的出路——“第四者”。第四者引导着人们进入了行动至上的体验爱情时代。如何让夫妻双方“从一而终”,当代婚姻道德新问题的出现给人们的婚姻生活敲了警钟,政府有关部门和舆论媒体一定要重视这些关系着国计民生的现象,给予严厉的打击与惩罚。
关键词:婚姻道德;第四者;家庭暴力;离婚
步入21世纪的大门,从宏观上看,我国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都有了显著的发展。然而,我们从微观上看中国社会的发展又是怎样的呢?在经济、政治等大的方面进步的同时,人们的日常生活、乃至婚姻生活又有什么样的改变呢?
一、当代婚姻道德的现状
家庭暴力、离婚、同居、一夜情、婚外恋等,这些上个世纪人们婚姻道德问题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到了21世纪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一)家庭暴力的残忍度越来越高。过去,家庭暴力的程度大部分只是夫妻之间动手打架,或轻微虐待老人、儿童等,很少涉及生命,而且手段也很单一。而现在当代家庭暴力的残忍度令人发指:武汉有一对夫妻感情不好,在两人争吵时,丈夫竟然用敲得剩下半截的啤酒瓶向妻子腹部刺去,被妻子用手挡开后,残忍的丈夫又将妻子捆住,烧了一锅滚烫的菜油泼在妻子的脸上,这样的案件越来越多。
【内容提要】: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并未采纳一部分法学家主张将配偶权作为具体的一项权利写入《婚姻法》。而仅仅在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虽然《婚姻法》在修订中并没有将配偶权写入法律中,但是随着社会上对于婚姻法律关系的讨论,尤其是近来对于“包二奶”,婚外恋,“婚内强奸”现象的层出不穷,整个社会对于婚姻关系中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受到西方社会的影响,配偶权更是成了话题的焦点。配偶权作为基本的身分权,尽管我国立法未采纳这一概念,但作为一种学理上的探讨并未停止,配偶权是有它存在的现实基础的。本文试图对这一权利进行探讨和分析,以期可以对配偶权的理论和立法有一个初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