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公司社会责任变法律责任需完善立法
网络游戏每年动辄百亿元的巨大产值,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网游公司跻身其中。不过,在赚得盆满钵溢的同时,大大小小的网游公司也背负着“青少年网络成瘾杀手”、“是在毁掉下一代”等等指责。
面对因网络成瘾引发青少年跳楼自杀等异乎寻常的举动,网游公司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网络成瘾受害人能否就其受到的损害要求网游公司赔偿?网游公司应该担负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发展绿色网络是否会成为网游公司由“黑”变“白”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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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网瘾少年,这样的疑问少不了;经营网游公司,同样希望弄清这些问题。
“网游与成瘾难道有必然联系么?就像有的人看完电影或电视后可能自杀一样,沉溺网游自杀的关键原因在于个人自制力。”在采访中,记者不止一次听到网游公司的人“万分委屈”地说。
他们认为电视、影视、文学爱好都可能致人沉迷,网络游戏导致的一些问题其实是社会问题,不应该简单地归罪于网游公司。
某大型网游公司公关部李经理表示,任何一个新媒体出现的初期都会面对尴尬。比如,电视刚刚进入寻常百姓家时,家长也会极力不让孩子看电视,怕他们会因电视内容学坏;武侠小说风靡时,也曾遭到口诛笔伐,被看作影响教育质量的罪魁祸首。
一位曾被网瘾少年家长推上过被告席的网游公司负责人,则把自己的公司同样称为“受害者”。
他说,现在很多网吧里用的游戏是盗版的,如果因为有人玩了这样的盗版游戏而让游戏公司遭到起诉,从情理上是说不过去的,“就好比商品遭到冒牌时,被冒牌的商标也受到了伤害,我们不能因为该商品是劣质的,就去起诉正规厂商”。
“现在将网络游戏消费安全的矛头直指网络游戏开发商尚有困难。”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说,网络游戏产品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内容合格后投入市场,很难说开发商对游戏消费者还负有什么法律义务,既然没有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责任,因为责任总是违反义务的结果。相反,如果要求网络游戏运营商对网络成瘾负责,就要有法律上的明确依据。而网络游戏运营商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基于这种关系,网络游戏运营商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其没有尽到这种义务时,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博士郭海涛建议,政府可以考虑提高对网络游戏企业的税收标准,将其中增加的税收部分纳入政府特定账户,用于对网络成瘾者的救济和支付转移,也可以通过法律或行业协会的力量,责令网络游戏企业从其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成立相应的救助基金。
采访中,很多网瘾少年的父母希望网游公司多提供些健康内容的绿色网络游戏,让健康的网游占领市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游戏带来的负面影响。
新闻出版总署在今年1月举办的游戏产业年会上宣布,将于今年正式启动绿色网络游戏产业工程。这一举动被许多专家称为“游戏行业的福音”。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项目部主任邵德海告诉记者,绿色游戏应该是适合中小学生使用的网络文化产品的统称。非绿色不见得就不健康,像婚恋网站,适合成年人,但一般不列入绿色网站,对于成年人来说依然是健康的。
“我从不讳言,努力使绿色网络文化产品获得最大的市场成功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和努力的方向。”邵德海说,一个再好的作品,如果不被市场接受,即使再健康,也只能被束之高阁,市场将依然被所谓低级趣味的产品所占据,这只能沉重打击有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的企业的积极性,从而扼杀产业的创造力,使产业沉沦。
“我认为,通过斩断不良网游公司的暴利源头来抑制他们制造成瘾的冲动,才是根本解决网瘾问题的方法。”邵德海说。
我们怀着复杂的心情编发了《治理网游乱象何时才下猛药》这篇记者采访手记,至此本报自2月20日起连续推出的《拿什么拯救我们的孩子》系列报道到今天暂时告一段落。
我们的心情之所以复杂,一方面是因为对那些深陷“网游世界”难以自拔的孩子们,我们怀有深切的同情;另一方面是因为对于怎样有效地治理“网游”乱象,我们怀有深重的责任。然而,在这个问题上,让全社会形成共识,还需要一定的过程。
有一个问题必须廓清:我们并不是反对发展自主创新的游戏产业,鼓励自主创新,发展民族游戏产业,其必要性不言而喻,但绝不能以牺牲下一代人健康的精神世界为代价。自主创新的游戏产业的发展,必须是健康的发展、良性的发展、合乎法治精神的发展。在这个问题上,有些惨痛教训必须借鉴,那就是曾经在全国范围出现的,以单纯追求GDP而牺牲环境的教训。在发展民族游戏产业这个问题上,同样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这条老路。
有专家指出,从“网游世界”抢回沉迷的孩子,需要将法律法规延伸覆盖到虚拟的网络世界;也有家长提出:为什么不能参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那样成功的做法预防治理网瘾现象?
还有什么比下一代拥有健康的精神世界更为重要的问题呢?
□采访手记
从开始着手准备“拿什么拯救我们的孩子”这个专题,到如今系列报道已完毕、要亲手给它划上一个句号的时候,心中依然是激荡难平:这次的经历并不寻常。
原本还处于一知半解状态的记者,一头扎入了一个“悲惨世界”———在这里,有一群群眼神阴狠、亲情淡漠的网瘾少年,有欲哭无泪、求助无门的可怜父母,更有一场场因为网瘾引发的逼钱逼命、杀父弑母的人间惨剧……
必须强调的是:我们不是反对“网游”,更不是一棍子将其打死。我们反对的是“网游”中不健康、误导人的不良因素,是“网游”中的“恶之花”。
数以百万计的网瘾孩子和因为网瘾而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罪犯的大量涌现足以证明:不健康的“网游”不仅会使我国的网络发展走上歧路,而且会成为或者现在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的祸害。
若有人用毒品坑害一人,就是犯罪,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千百万孩子正陷在网瘾的泥坑,该由谁来管?
关键是:由谁来釜底抽薪?
从某些方面讲,国人是相当善良和宽容的。以曾经推出的“防沉迷系统”为例,虽然它其实是我国游戏产业的“领头羊”———盛大公司主导开发的,而且还没有执行几天,孩子们就找到了“钻空子”的种种窍门,然而,许多人仍然对防沉迷这个举动寄予了无限希望,认为它好歹是政府在承认“网瘾”的基础上,作出的一个防范措施。
然而我们并未看到情况在好转,仅有的“防沉迷”还是防不住。尽管有识之士早就呼吁出台“网游分级制”、加大“网游”内容的审查、提高“网游”准入门槛等种种措施,但结果却仍未如人所愿。
诚然,网络本来就是个新事物,不光新,发展速度还特快,所以难免会出现制度规范跟不上的尴尬处境,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只要有遏制网瘾的可能,即使“摸着石头过河”的应对,也好过失声、推诿。在应对网瘾这一点上,政府管理部门肩头的责任,着实不轻。
有名言曰:打蛇打七寸,又曰“斩草除根,除恶务尽”,这些话,用于网络文化建设,用于根治“网瘾”,绝对适用。我们盼望着有关部门早日推行更科学、更有效的整治措施,早日将网瘾孩子拯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