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的公告
第1115号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30号)的要求,由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经协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1030-2022,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本标准共分为13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全过程咨询组织机构、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项目投资决策咨询及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管理、工程监理咨询及施工管理、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及管理、工程投资造价咨询及管理、工程专项专业咨询及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咨询及管理、项目运营维护咨询及管理等。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管理活动,界定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管理角色定位、管理层级、职能模块、内容界面、方法流程、成果文件、绩效评价等要素,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策划、实施和评价。
2.术语
2.0.1全过程工程咨询
咨询人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项目运营维护阶段,为委托人提供涉及技术、经济、组织和管理在内的整体或局部的服务活动,包括全过程总控管理服务和单项咨询服务,其中单项咨询又包括基本咨询和专项咨询。简称“全咨管理(WMC)”。
2.0.2全过程总控管理
是指为实现项目预期的进度、成本、质量、效益等总体目标,咨询人通过对项目进行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全过程总体统筹,运用专门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方法,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的活动。简称“总控管理”。
2.0.3基本咨询
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和维护运营等活动起到根本性影响作用的专业咨询服务,包括项目投资决策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采购、工程投资造价咨询、项目运营维护咨询等。
2.0.4专项咨询
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和维护运营等活动起到一定影响作用的专业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项目政策法律、项目产业、项目融资、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财务、项目信息、项目风险、项目绿色建筑、项目工程保险、项目资产评估、项目后评价等。
2.0.5委托人
2.0.6咨询人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承担被委托项目的全咨管理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7单项咨询人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承担被委托项目的某项单项咨询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项咨询人包括基本咨询人和专项咨询人。
2.0.8承包人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建造承包业务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能够影响建设项目全过程开发活动或受到其影响的当事人或组织。
2.0.10总咨询师
2.0.11部门负责人
2.0.12全咨管理部
2.0.13全咨管理规划大纲
为实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总体服务目标,由咨询人对全咨管理服务进行构思和安排,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用以系统性指导开展全咨管理工作的策划方案。
2.0.14全咨管理实施规划
由总咨询师对全咨管理服务的系统实施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2.0.15单项咨询实施规划
由部门负责人对单项咨询服务管理的实施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2.0.16单项咨询实施方案
由单项咨询人对单项咨询服务的实施而制定的操作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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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3.0.1全咨管理服务宜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单项咨询单位独立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投资决策、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采购、运营维护等基本咨询服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的单位联合实施。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0.2全咨管理服务宜覆盖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项目运营维护阶段等四个阶段。
3.0.3委托人应在委托全咨管理服务前,确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
3.0.6咨询人应对其全咨管理服务成果的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按照全咨管理管理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3.0.7咨询人应坚持“服务业主、综合统筹、项目优先、诚实守信”的服务原则。
3.0.8咨询人应综合运用系统工程科学理论、工程实践经验、项目管理方法,为委托人提供全咨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等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和管理服务。
3.0.9全咨管理宜采用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实现目标趋同、利益共同、行动协同的“管理一体化”。
3.0.10委托人可采用直接委托、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咨询人,委托人应与咨询人签订全咨管理服务合同。
3.0.11全咨管理服务酬金可按基本咨询服务,专项咨询服务和全过程总控管理服务的各项酬金累加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或按其它约定方式计取。
3.0.12全咨管理服务内容可提供清单式服务,服务内容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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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组织
4.1一般规定
4.1.2全咨管理服务应实行总咨询师负责制。
4.1.3全咨管理服务实施之前,咨询人与总咨询师宜签订全咨管理目标责任书。
4.2全咨管理组织模式
4.2.1咨询人应依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期限,结合项目特点、建设规模、复杂程度及环境因素等,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总咨询师,由总咨询师确定服务组织形式和服务人员构成,组建全咨管理部,并经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4.2.3项目开发建设团队由委托人、咨询人、单项咨询人和承包人构成,包括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个层次。
1委托人是项目决策层,负责确定项目的目标、重大方针和实施方案,进行宏观控制。
2咨询人是项目管理层,负责把决策层制定的目标、方针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对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3承包人、单项咨询人是项目执行层,在决策层的领导和管理层的管理和协调下,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把项目投资转化为项目资产。
1委托人与咨询人:委托人负责项目决策,对咨询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咨询人与委托人签订全咨管理服务合同,咨询人依据合同通过全咨管理部为委托人提供贯穿项目全过程的单项咨询服务、管理服务或综合性服务,并对咨询服务和管理服务的成果质量负责。
2咨询人与单项咨询人:咨询人代表委托人管理单项咨询人,对单项咨询人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工作成果履行管理、监督和审查责任。单项咨询人应服从咨询人的管理,并对其所提供的单项咨询履约成果质量负责。
3咨询人与承包人:咨询人代表委托人管理承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工作成果履行管理、监督和审查责任。承包人应服从咨询人的管理,并对其承担的承包履约成果质量负责。
4.3委托人组织管理工作
4.3.1委托人应对咨询人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项目正常推进。
4.3.2委托人的管理团队一般由委托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商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组成,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3.3委托人组织管理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审批总咨询师、全咨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4审批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规划以及单项咨询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
7审批咨询人报送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变更事项,并及时进行确认。
8审批咨询人报送的项目实施过程突发的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案,并参与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组织项目后评价和全咨管理绩效评价。
4.3.4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提供开展全咨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必要的设施。
4.4咨询人组织管理工作
4.4.1咨询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派驻现场的服务机构。
4.4.2咨询人应与总咨询师协商制定全咨管理目标责任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总控管理目标和目标实现的评价原则、内容和办法。
2明确单项咨询目标和目标实现的评价原则、内容和办法。
3明确全咨管理部与单项咨询人之间的责权利。
4明确咨询人与全咨管理部之间的责权利。
6明确咨询人对全咨管理部的资源配置要求。
7明确咨询人对总咨询师和全咨管理部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
8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责任问题的评判原则和处置方案。
9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的重大事件的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案。
10明确项目执行完毕或提前终止情况下的全咨管理部解散方案。
4.4.3咨询人应配备满足全咨管理部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人力、材料、机具、设备和资金等资源。
4.4.4咨询人应批准全过程工程总控管理规划大纲和总控管理实施规划,单项咨询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
4.4.6咨询人应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的重大事件的处置方案。
4.4.8咨询人应对全咨管理部的管理行为和管理结果负责,对全咨管理部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支持。
4.5总咨询师任命、职责和权限
4.5.3总咨询师宜符合以下任职条件要求:
1取得一项或以上类似项目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经济类高级职称。
3具备一定建设项目的管理知识体系。
4具有一定类似建设项目的管理经验。
5具备良好的策划、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指挥能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信誉。
2参与组建全咨管理部,确定全咨管理部各部门设置及部门职责,确定全咨管理部各部门人员配置及其岗位职责。
3参与全咨管理的任务分解,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等事宜。
4审核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全咨管理实施规划、单项咨询任务书和单项咨询实施方案,并取得委托人的批复。
5审核制定全过程总控管理范围、流程、制度和单项咨询实施方案等,并检查和监督其执行情况。
6审核单项咨询人和承包人的各项履约成果,并取得委托人的批复。
7审核单项咨询人和承包人的各项请款申请,并协调委托人及时支付。
8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变更认定和处置。
9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的划分和处置。
10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置。
12对全咨管理服务团队建设和管理负责,定期组织评价团队工作绩效。
4.5.5总咨询师一般应具有以下权限:
1参与全咨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的权利。
2参与全咨管理部组建和资源配置的权利。
3参与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方案策划的权利。
4参与全咨管理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5参与全咨管理范围内的分包人选择和管理的权利。
6参与全咨管理范围内的重大采购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8行使全咨管理范围内的资源分配和利益分配的权利。
9行使主持单项咨询人工作评价和全咨管理部各部门管理绩效的权利。
10行使全咨管理范围内的其他各项管理权限。
4.6全咨管理部组建、设置和职责
4.6.1全咨管理部应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在全咨管理服务履约完成后或按和合同约定解散,全咨管理部应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和实现目标的责任。
1全过程总控管理部:负责项目的总体沟通、协调、组织和管理及其他部门没有覆盖的工作。
2项目投资决策管理部:负责对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进行全过程管理。
3工程投资造价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工程投资造价咨询进行全过程管理
4工程勘察设计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全过程管理。
5工程招标采购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工程招标采购咨询进行全过程管理。
6工程监理服务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工程监理和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
7项目运营维护管理部:负责对项目资产运营和设施运行进行全过程管理。
4.6.3全咨管理部可根据项目全咨管理需要增设若干副总咨询师,副总咨询师应依据分工协助总咨询师的工作。
4.6.4全咨管理部应依据部门设置情况,配置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应部门的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主持单项咨询管理部的全面工作,对单项咨询的管理目标负责。
2组织编制本部门实施规划、单项咨询任务书、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等,并遵照落实。
3审核本部门单项咨询实施方案,并监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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