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影响一次聘任资格:
1.因各种原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2.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谎报、剽窃成果,诬告其他应聘人员,以及恐吓、贿赂各级各类评审专家者。
4.违反教学纪律,并认定为教学事故者。
5.已鉴定为医疗事故、重大医疗差错的直接责任人。
6.因工作失误,给学校和单位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负面的社会政治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7.经查实在执行各项公务活动中收受了红包或回扣的直接责任人。
8.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交给的教学、科研、管理以及卫生支农、卫生扶贫、教育扶贫、抗洪救灾、“三下乡”、继续教育培训等活动者。
(二)学历、资历条件
晋升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职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初级岗位工作4年以上。
(三)外语及计算机技能(获取信息能力)条件的变动
1.凡参加国家组织的WSK(含PETS5、LPT)考试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线,其成绩长期有效。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WSK考试或职称外语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国外著名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用外文发表论文3篇以上,且3篇影响因子共计10.0以上。
(3)凡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连续留学进修或合作科研一年以上者[由本人提供我驻留学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由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凡先取得出国留学资格,后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者(须提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留学资格证明和相应语种高级班结业证书)。
(5)外语教师任现职以来,从事第二外语教学工作达2年以上的,可免于参加高、中级职务外语水平考试。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WSK考试、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教育技术考试可“先评后补”:
(1)学校当年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经人事部门认定),属于参加WSK(含PETS5、LPT)和教育技术考试的对象(外语符合学校免试条件的除外)。
(2)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上述人员若经学校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均要参加考试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线。在未达到学校的要求前,暂不兑现工资待遇。若在两年内达到学校的要求,其工资待遇从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二、业务条件的修改和变动
(一)申报卫生技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业务条件
1.主任医师业务条件
(1)必备条件
①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并能根据专业发展和学科需要确定新的研究方向。临床研究或开展的医疗新技术工作在国内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②年均完成医疗工作量、承担病房工作以及临床业务能力水平,均达到《中南大学临床医师临床业务能力考核标准》的要求。
③作为指导教师应培养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生或参与合格博士生培养工作,主讲本专业主干课程并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工作量。承担和指导中级以上医师和进修医师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④独立参加省内外医院会诊或院外急诊抢救任务(有记录可查)。
(2)选择条件(下列选择条件任选两项,不与必备条件重复使用。科研项目及成果认定参见中大人字〔2007〕46号文“关于中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认定范围的说明”,以下同)
①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位)1项以上。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位)1项以上。
③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2次以上或获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
⑤任主编正式出版5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本(本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10万字)。
⑥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其中第一发明人的1项以上。
⑦获校级医疗新技术项目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位)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2位)。
2.副主任医师业务条件
①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前沿情况,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和开展临床新诊疗技术,长期坚持在临床第一线工作,实践经验比较丰富,是本专业学术、技术骨干。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③承担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工作量。指导1届以上住院医师培训并成绩合格。
(2)选择条件(下列选择条件任选两项,不与必备条件重复使用)
①承担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位),或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5位)1项以上。
②获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位)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排名前5位)1项以上。
③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1次以上或获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1项。
⑤任主编正式出版3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本(本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6万字)。
⑥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
⑦获校级医疗新技术项目成果二等奖1项(排名前3位)或三等奖1项(排名前2位)。
3.主任护师业务条件
①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吸收国内外最新的护理技术和护理工作经验应用于实际工作,在提高护理质量和水平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对医院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性意见和措施。承担护理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②年均完成医疗工作量40周以上。能组织和指导对急、重、疑难病人的抢救护理,具有丰富的护理经验。年均主持全院性业务查房1次以上(有记录可查)。
(2)选择条件(下列选择条件中任选两项,不与必备条件重复使用)
①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位)1项以上。
②获校级以上医疗新技术项目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位)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2位)或三等奖1项(排名第1位)。
④任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3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本(本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5万字)。
⑤参加院级以上专业技术操作比赛,获校级奖的前2名或院级奖的第1名。
⑥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4.副主任护师业务条件
①具有本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前沿情况,能吸收国内外最新的护理技术和护理工作经验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护理经验,承担护理专业本科生以上的教学任务,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骨干。在医院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组织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与贡献。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②年均完成医疗工作量40周以上。具有丰富的护理经验,能对急、重、疑难病人的护理进行指导。年均主持科室业务查房4次以上(有记录可查)。
①承担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位)1项以上,或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5位)1项以上。
②获校级以上医疗新技术项目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6位)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3位)或三等奖1项(排名前2位)。
④任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2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本以上(本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3万字)。
⑤参加院级以上专业技术操作比赛,获校级奖的前3名或院级奖的前2名。
5.主任药师业务条件
①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并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新的研究方向。具有丰富的临床药学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②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学工作,独立招收1名研究生或一届以上临床药师。
③年均完成医疗工作量40周以上。参加全院性的病例讨论会诊次数年均不少于12次或配置完成的制剂批次合格率100%或分析检测的准确率100%。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排名前3位)。
③新制剂开发获国家药监局正式批文。
⑥获发明专利1项以上。
6.副主任药师业务条件
①具有本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药学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制剂或药品管理、临床用药等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学工作,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骨干。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②年均完成医疗工作量40周以上。参加全院性的病例讨论会诊次数年均不少于6次或配置完成的制剂批次合格率100%或分析检测的准确率100%。
①承担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位)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5位)1项以上。
②获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位)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排名前5位)1项以上。
⑦获校级医疗新技术项目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位)、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3位)或三等奖1项(排名前2位)。
7.主任技师业务条件
①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并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新的研究方向。具有丰富的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能全面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业务工作,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②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学工作,独立招收并指导1名以上的研究生。
③年均完成医疗工作量40周以上。
④熟悉并能组织、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的实验,具有独立准备高水平的新型实验和改进实验的能力。提出检验报告分析、咨询,参加医院临床大会诊,年均会诊次数不少于12次。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
④任主编正式出版5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本(本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10万字)。
⑤获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⑥获校级医疗新技术项目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位)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2位)。
8.副主任技师业务条件
①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检验学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学工作,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②年均完成医疗工作量40周以上(有记录可查)。
③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的实验,具有指导本专业中、初级人员的能力,具有提出改进实验方法能力。提出检验报告分析、咨询、参加医院临床会诊,年会诊次数不少于6次。
②获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位)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排名前5位)1项以上。
④任主编正式出版3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本(本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6万字)。
⑥获校级医疗新技术项目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位)、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3位)或三等奖1项(排名前2位)。
(二)申报临床类教授、副教授业务条件(所有业绩成果不与申报正副主任医师重复使用)
1.临床类教授业务条件
①具有主任医师任职资格。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有长期(至少5年)的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是学科梯队带头人或学科梯队的主要骨干,并对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书育人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
没有实习带教任务、课程学时数少(如只有16学时)或只承担选修课教学的科室的人员评聘时,其教学工作量可不达到以上标准,但必须承担和完成一定学时的教学任务。
③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收录1篇以上(国家
④至少主持或承担学校规定的A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B类科研项目2项以上。
(2)选择条件(下列选择条件任选两项,不与必备条件重复使用)
①国家级二等或省部级三等以上教学、科技成果获奖者(国家级特等奖前12名、国家级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省部级特等奖前6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获上述奖励2项以上者,其名次要求可相应降低1个名次。
②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或medline收录5篇以上。
③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教材、学术专著或译著1本以上(本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20万字)。
⑤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教改项目。
⑥国家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前5名或省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前3名(以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
2.临床类副教授业务条件
①具有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教学科研成绩显著,是学科梯队的骨干。
④至少主持或承担学校规定的A类项目或主持B类项目任1项以上。
①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或国家级二等奖前10名获得者;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特等奖前10名、或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2名获得者。获上述2项以上奖励者,其名次要求可相应降低1个名次。
②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收录2篇以上或medline收录3篇以上。
③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或教改项目。
④作为第一作者出版的教材、学术专著或译著1本以上(本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
⑥国家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或省部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前5名(以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
(三)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员、副研究员业务条件
1.研究员业务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务实;全力以赴投入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在教育管理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并在某一教育管理领域里作出创造性的工作,贡献较大;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有全局观念,能团结同志,密切合作;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职责。
②工作业绩突出,其分管的部门工作对学校建设发展有较大贡献,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对学校工作具有实际指导作用或在国内高校具有一定影响。
①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前3名)承担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1项。
②作为负责人,本管理部门业绩突出,荣获国家或省部级先进集体,或个人管理业绩突出,获省部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
③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调研成果和有关经验在国家级和教育部主办的内参选编(如《教育部简报》、《高教领导参考》等)上刊登4篇以上。
⑤任第一主编出版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著1本以上。
2.副研究员业务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务实;全力以赴投入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在教育管理工作岗位上,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教育管理研究,在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方面均取得一定业绩;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有全局观念,能团结同志,密切合作;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职责。
②了解教育规律,熟悉高校教育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开展管理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职岗位上,能独立开展工作,在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
①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排名前3位)承担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的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厅级以上奖1项以上(前3名)。
③获校优秀党员或校先进教育工作者3次以上。
④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调研成果和有关经验在国家级和教育部主办的内参选编(如《教育部简报》、《高教领导参考》等)上刊登2篇以上。
⑥任第一主编出版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著1本以上。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业务条件
1.必备条件
(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能独立解决企业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的技术问题;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以下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2)根据个人承担的主要任务及所在的部门,按生产技术管理型、工程技术型、技术研究开发型分类要求如下:
a.生产技术管理型
①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从事本专业生产技术或综合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具有较强的生产管理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技能,在本专业生产技术或综合技术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工程技术型
①在工程设计、建设、监理、审计、施工管理等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3项二级(或中级)以上的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问题。
②已经实施执业注册的专业,必须通过国家注册工程师考试,取得注册资格。
C.技术研究开发型
①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教改或科研鉴定项目1项以上(前3名),或参与完成新产品开发、企业较大技改、革新项目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项目1项以上。
②在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施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级四等以上或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1项。
2.选择条件(下列选择条件中任选两项,不与必备条件重复使用)
(1)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产值和利润人均增长6%以上,实现利税50万元以上;或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前3名)参与完成新产品开发、企业重大技改、革新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年创利税20万元以上,完成向学校上交的任务。
(2)在生产技术管理中成绩显著,作出了较大贡献,荣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主要成员(前3名);或荣获3次以上校级先进个人称号。
(3)在产品开发中获国家级评比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三等奖的第1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的前2名、二等奖的第1名。
(4)主持单项工程2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或500万元的复杂工程的施工;或主持单项工程15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或主持安装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或主持勘察、设计、咨询项目,单项进帐30万元以上;或从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单项进帐50万元以上。
(5)为学校节约资金,维修和临修项目年审减结算金额150万元以上;或建设项目结算审减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
(6)在工程施工或设计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资金100万元以上。
(7)主持企业质量管理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制订1项以上产品标准并被行业采用。
(8)负责1台以上贵重仪器设备(含应用软件,单台150万元以上)的日常维护、操作及维修3年以上,且年使用机时1000小时以上并提供相应服务。
(五)申报高级实验师业务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在实验技术岗位上从事实验室工作4年以上,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和科研成果,实践经验丰富,有组织指导本学科专业实验和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在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
(2)根据个人承担的主要任务,按教学实验型、管理服务型、科研实验型分类要求如下:
a.教学实验型
①承担1门以上实验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工作,效果良好。
②主持设计、建设、改革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1个以上,并被应用于实验教学1年以上,效果良好。
b.管理服务型:
①从事仪器设备管理服务,利用率高,完好率达到95%以上,所管理的实验室开放程度高,效果好。
②在实验室建设、管理等方面实绩突出,有较高的实验技能,能熟练排除所管实验仪器的一般故障。
C.科研实验型
①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前4名)1项以上。
②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前3名)获得经省部级鉴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前3名)1项。
2.选择条件(下列选择条件中任选两项,不与必备条件重复使用)
(1)作为主要成员(国家级前6名,省部级前4名)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研究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前2名)承担校级教改项目2项以上。
(2)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奖主要成员(一等奖前15名,二等奖前12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主要成员(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5名,以有证书、有名次为准)。获上述2项以上奖励者,其名次要求可相应降低1-2个名次。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实验技术革新,有通过鉴定的技术成果被推广使用,获得社会或同行认可,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改良和实验教学做出较大贡献;或获得校实验技术成果奖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的第1名。
(4)在技术革新或实验室管理中做出较大贡献,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主要成员(前5名);或获校级以上奖励2次以上。
(5)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作为主要成员(前2名)负责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2项以上,建设成效显著,在教学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6)出版编著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使用1届以上;或实验讲义、指导书,本人撰写5万字,并连续使用2届以上。
(8)在产品开发或技术改进中获国家级评比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三等奖的第1名;或省部级一等奖的前2名、二等奖的第1名;或获1项排名第1的发明专利,或获2项以上排第2的发明专利。
(六)申报临床高级实验师业务条件
(1)为主要骨干参与国家级(排名前7位)、省部级(排名前5位)、厅级(排名前3位)教改或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完成新产品开发、技改、革新项目并通过鉴定1项以上,或研制改进实验仪器设备并通过校级以上鉴定(验收)1项以上。
(3)在实验室或教学管理中成绩显著,作出了较大贡献,荣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省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主要成员(前3名)。
(5)出版编著(本人撰写5万字)或实习指导书、实验讲义(本人撰写5万字)1本以上,实习指导书、实验讲义应使用2届以上。
(七)申报图书资料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业务条件
1.研究馆员业务条件
②担任文献管理、文献研究和参考咨询等方面的指导、审核工作,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解决重大的业务问题,对本部门的业务和科研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已成为图书情报主要部门的业务带头人3年以上,同行认可度达80%以上。
①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全国性图书情报学会成果(或论文)一等奖的前6名、二等奖的前4名;省级图书情报学会成果(或论文)一等奖的前4名、二等奖的前2名。
②作为主要参加者(排名前2位)获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成果奖1项以上。
③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省级或省高校重要专业项目1项以上。
④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期刊、“四大索引”收录2篇以上。
⑥在图书、情报、资料管理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和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工作经验、工作总结以及学术论文12篇以上。
⑦讲授图书情报类课程或参加有关课题研究,获得校教学质量优秀奖3次,或获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前2名、二等奖的第1名。
2.副研究馆员业务条件
①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系统掌握图书馆学、情报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在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方面取得一定成就。
②担任文献管理、文献研究和参考咨询等方面的指导、审核工作,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能解决比较重大的业务问题;作为本部门的业务骨干3年以上,同行认可度达80%以上。
①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全国性图书情报学会成果(或论文)一等奖的前7名、二等奖的前5名;省级图书情报学会成果(或论文)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3名、三等奖的第1名。
②作为主要参加者(排名前3位)获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成果奖1项以上。
③作为主要参加者(排名前5位)承担省级或省高校重要专业项目1项以上。
④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期刊、“四大索引”收录1篇以上。
⑥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本以上,或本专业教材1本以上。
⑦讲授图书情报类课程或参加有关课题研究,获得校教学质量优秀奖2次,或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前2名、三等奖第1名。
(八)申报出版技术编审、副编审业务条件
1.编审业务条件
②作为主要责任人编辑的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或编辑的稿件等均未出现政治导向性错误、质量事故。
④近3年作为责任编辑的图书或期刊均为合格品,同时能独立策划、组织并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图书或重要工具书或双效益图书2部以上。
①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主管部门(政府)颁发的优秀编辑等业务性个人奖励。
②获国家级图书正式奖1项以上,或获省部级图书奖一等奖2项以上。
③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前2名)1项以上。
④作为主要参加者(排名前2位)获全国性出版编辑学会或省级出版编辑学类科研项目成果奖1项以上。
⑤独立策划并组织出版的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已成为本单位的主导产品,本人在近5年内有2年年创利润50万元以上。
⑥在制定并组织实施重要稿件组编计划中作出重大贡献。期刊编辑有不少于7篇责编的论文(复、终审按1/3计)发表后,该论文所涉及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期刊编辑有不少于3篇责编的论文(复、终审按1/3计)发表后,被《新华文摘》转载。
⑦期刊编辑(本人为主要贡献者)所编期刊获得不少于3次省部级优秀期刊奖,或1次国家级优秀期刊奖;或连续3年期刊的年发行等项收入在60万元以上(以校计财处出具的证明为准)。
2.副编审业务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比较系统地掌握出版编辑专业的理论知识,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研究,编辑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比较突出。
②具有较强的编辑加工能力,能就提高稿件质量提出重要修改意见,能较好地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对学校出版事业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有书面总结报告和证明材料)。
④近3年作为责任编辑的图书或期刊均为合格品,同时能独立策划、组织并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图书或重要工具书或双效益图书1部以上。
①作为责任编辑的图书(期刊)获国家级图书奖的提名奖1项或省优秀图书(期刊)编辑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②出版编辑学专业的学术专著1本以上。
③作为主要参加者(排名前3位)获全国性出版编辑学会或省级出版编辑学类科研项目成果奖1项以上。
④独立策划并组织出版省部级以上或全国性重点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不少于2种(丛书、套书算1种)。或独立策划并组织出版了一批效益明显的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本人在近5年内有2年年创利润30万元以上。
⑤在实施重要稿件组编计划中作出较大贡献。期刊编辑有不少于5篇责编的论文(复、终审按1/3计)发表后,该论文所涉及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⑥期刊编辑(本人为主要贡献者)所编期刊获得不少于2次省部级优秀期刊奖,或1次国家级优秀期刊奖;在期刊经营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编期刊的年发行等项收入40万元以上(以校计财处出具的证明为准)。
(九)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业务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敬业爱岗,服从分工,顾全大局;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团结同志,协作共事,有团队合作精神。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所教学科在本校同类班级中质量居于领先地位。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修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教育效果好,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考风好,得到大家公认或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1)教学效果好,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表彰,获“教学能手”称号1项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以下同)。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5)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其经验成果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交流活动中推广或获奖。
(6)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市级以上教学科研任务1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成果结题鉴定1项以上。
(7)在教学优质课及课件制作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不含优胜奖)至少2次以上,或获省级等级奖至少1次以上(以有证书、有名次为准,以下同)。
(8)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认可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市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称号,或所辅导的学生获得招生奖励性加分的学科竞赛辅导教师。
(十)申报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业务条件
(1)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是本专业业务领域内的业务骨干,具有开展相应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指导本部门业务工作的能力。
(2)具有本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担任过本专业的业务主管(主管会计、主审)连续3年以上,能对本专业工作进行计划、实施、总结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所制定的制度、办法对促进学校加强财务、审计、统计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和指导作用(附原件或有效证明)。
(1)作为主要参加者(排名前3位)获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2)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的主要成员(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5名)。获上述奖励2项以上者,其名次要求可相应降低1—2个名次。
(4)出版会计学、审计学、统计学专业的学术专著1本以上。
(6)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1项以上,或本部门业绩突出,获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3次以上。
(7)获校级优秀党员或校级先进工作者称号3次以上。
(十一)申报中、初级职务业务条件
1.讲师、助理研究员业务条件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含助理研究员),教学效果良好。须有担任学生辅导员、班导师的经历,承担所在学院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或实验室建设工作。
(2)选择条件(具备下列其中一项条件)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名)1项以上。
③完成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排名前3名,已鉴定)。
2.主治医师业务条件
(1)掌握本专业常见疾病的诊断及治疗;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危、急、重症的诊断及治疗急救;能协助主任及病房主治医师进行科室及病房管理工作。
(2)能独立带教实习医师,正确指导进修医师及低年资住院医师。
(3)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不少于12个月、质控科轮转不少于1个月,并取得卫生部委托学校颁发的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4)发表本专业科研论文1篇以上。
3.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业务条件
(3)发表本专业科研论文1篇以上。
4.临床实验师业务条件
(3)掌握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了解科研选题、设计及具体实施的基本程序。
5.其他中级职务业务条件(具备下列其中1项条件)
(1)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CSCD或CSSCI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并经学校教务部门认定的已在教学中使用的讲义,本人撰写2.5万字以上。
(2)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业务成果奖(排名前3名)1项以上,或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名)1项以上,或省部级及以上学术论文奖(排名前2名)1项以上。
(3)完成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排名前3名,已鉴定)。
6.初级(不含初定职称)职务的申报条件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获得《考试科目合格证书》。
(2)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专利或成果鉴定(发证书或列入成果名单之中)。
7.其他
(1)凡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中小学、幼教系列高、中、初级职务者,普通话均要达到以下规定的测试标准:
从事语言类教学的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所对应的学科有:中小学语文、外语、音乐);从事非语言类教学的达到二级乙等81分—86.9分以上(所对应的学科有:中小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劳动技术、历史、地理、政治、计算机、体育、美术、科技、社会、思品、生理、信息等)。
(2)凡属通过“以考代评”获得中、初级岗位的系列,均要按规定通过国家组织的中、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并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方能聘任到相应的中、初级岗位上去。
三、有关说明
(一)凡申报教师、科研、卫生技术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其申报成果均为任现职后近5年以来(不足5年的以任现职以来统计为准)至统计截止日期间完成。
(三)本意见中规定的出版系列编审、副编审所发表的论文不含发表在其本人参加编辑的期刊上的论文;专著不含由其本人所在出版社出版的专著。
(四)计算发表的论文被引用次数时,只计他人引用,自行引用不计。
(五)从2007年起,所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者(当年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除外),须先定职,才能申报高于定职标准的职务岗位。例如,博士毕业后,须先确定中级职务后,才能申报副高级职务的评审。凡未按规定先定职者,在当年职务聘任时学校不予受理。
(六)从2007年起,凡不符合中大人字〔2006〕80号文中规定的当年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的标准,属学校正常补充的博士毕业生,不享受文中规定的“不受任职年限和自然条件的限制”等政策。可先初任为中级职务再按学校制定的聘任条件申报高一级职务岗位。
(七)从2008年起,现已在教师、科研、卫生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学校认可的国内外当年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如现有职称系列与所在岗位职务系列不符(含以考代评的职务),在转岗1年后方可申请转评所在岗位的同级职务。
转岗新系列同级职务时,按新系列准备申报材料(学历、外语、论文要求低的系列转岗到要求高的系列时,必须达到相应系列的学历、外语、论文的要求,不存在套改关系),材料内容要求与正常评审相同。其业绩计算办法以转岗后工作成果为主申报,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成果适当参考,且总量不超过成果数的三分之一。转变系列者不占本单位当年晋升指标。
在转评所在岗位的同级职务1年后(卫生技术系列须转评所在的同级职务5年后),方可参加教师、科研、卫生技术系列高一级职务岗位的申报。
(八)从2007年起,我校无评审权须委托湖南省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首先必须达到学校制定的上述岗位申报条件并满足湖南省有关系列的业务条件(各单位可根据学校及湖南省的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制定具体的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排序推荐),且通过学校职改办的资格审查、专家组测评,方可向湖南省推荐上报;属于考评结合的系列,首先必须达到学校制定的岗位申报条件,方能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业务考试。
(九)本意见所涉及的修改变动的地方,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一律按本意见执行。本意见未涉及到的修改变动的内容,按学校之前已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意见由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中南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与任职年限规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