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18年3月1日被刑拘到出狱,你整整在监狱待了3年?
小邸:是的,整整3年,一天不少。在监狱的每一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想:自己怎么会惹上这个官司?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与案件有关的每个人的每句话,我每天都会反复思考,包括婚介所老板、应征女子以及所有办案人员。
记者:说说你的个人情况,怎么会想到去婚介所征婚?以及案件的经过是什么样的?
到婚介所之前,我和王某、王英都不认识。在婚介所时,我听王英叫王某舅舅,但当天晚上一起吃饭时,王英称她和王某没有亲戚关系,“舅舅”只是一种称呼。后来我听朋友说,王某曾因盗窃、强奸被判过刑(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证实这一说法)。
2018年2月28日晚,王某在李某家说,他给公安局把事情说清楚了,没事了,让我该上班就去上班。为表示感谢,我家人又给了王某500元。前前后后,我家人共给了王某1万余元。没想到第二天(2018年3月1日),当地警方以我涉嫌强奸为由将我刑事拘留,10多天后,我被逮捕。
记者:一审二审你都不认罪,为什么?
小邸:2018年6月1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我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18年2月22日17时许,我与王英通过婚介所相识并共进晚餐。当日20时许,我驾车载王英到滦南县某地势偏僻处,意图与其发生性关系。在王英明确拒绝后,我使用按手、压身体等手段,强行与王英发生了性关系。
庭审中,我和辩护律师均称,整个事件中,我没有强迫王英,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是强奸,王英当时肯定会反抗,回家后也会选择报警,但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委托王某以报警相威胁索要钱款,这难道不是敲诈吗?
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我有期徒刑三年。我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我坚信自己无罪,坚持申诉。
记者:听说你有减刑机会,但因拒不认罪所以没有减刑?现在出狱了,你最想对家人说什么?
小邸:是的,在监狱服刑期间,我各个方面表现都不错,所有考核指标基本都是满分,曾获得过三次奖励。狱警说我完全够减刑的条件,只要认罪,就可以申请减刑二至三个月,但我没有答应,我必须为自己讨一个清白。狱友和管教都知道我的事,他们都说我确实挺冤枉的。
走出监狱大门口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非常感谢家人在我服刑期间为我做出的一切。申诉虽然是我的意见,但如果没有家人的支持,没有他们的奔波劳累,我很可能不会坚持到今天。
28日上午,我听李龙律师说,2020年下半年,家人已委托他就我的案子提起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立案,目前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我相信河北省高院会依法办案,尽快审理,给我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记者:眼下有哪些打算?未来有哪些规划?
小邸:现在只想一门心思将申诉的事情处理好。另外,入狱前我是一名合格的消防队员,我热爱这个工作,未来,我还想成为一名消防队员。
采访结束时,李龙律师告诉记者,监狱管教人员告诉小邸家人,小邸在监狱服刑期间遵章守纪,劳动改造各方面表现都挺好,只是由于不认罪,无法获得减刑,管教对小邸的评价是:“他是一个合格的刑满释放人员”。
(原题为《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因“强奸罪”获刑三年男子昨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