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先被“呼死”,然后收到敲诈短信
利益链
“呼死你”背后:有人有偿帮助解除
“这明显就是来要钱的,肯定也不止49元。”李康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不是自己第一次遭遇这样的“勒索”。
这次,李康特意跟家里人交代了,“钱不能给”。
调查
先“呼死”再勒索成敛财套路
“呼死你”卖家称每天可以“轰炸”对方3万次
先用“呼死你”进行骚扰,再对受害者进行敲诈勒索,这已经成为不少不法分子的“生财之道”。
近日,北青报记者发现,在网上可轻易找到大量售卖“呼死你”软件的信息。
“来买‘呼死你’的人,什么目的的都有,有恶作剧的,有商业报复的,还有催债的,(买家)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商家告诉北青报记者,除了销售按天收费的“呼死你”服务,他还有偿教授“呼死你”软件的制作方法。商家表示,学成之后,买家可以自己制作“呼死你”软件销售给他人,或者主动操作软件“赚钱”。商家举例称,常用的手段是,“找一个号码一直轰炸,然后发短信过去谈条件、勒索要钱”。
细节
李康还尝试报警解决,但仅凭对方发来的“49元永久解除”的短信,警方暂无法认定诈骗行为,也不能判断属于经济纠纷,因此没能立案。
观点
商家行为或涉嫌敲诈勒索罪
韩骁律师表示,提供“呼死你”服务的商家,违反了我国《民法总则》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隐私权受保护,而隐私权具体的内涵包括‘自己的正常生活所享有的不受他人打扰、妨碍’。‘呼死你’造成‘被呼者’生活不得安宁,这就是侵犯隐私权的表现。受害者可以以此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此外,韩骁律师补充道,如果商家或他人先使用“呼死你”进行骚扰,再进行勒索,其行为或将触犯刑法。他解释,《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所谓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因此,商家先用‘呼死你’进行骚扰再勒索的行为,可以认为是一种威胁行为,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所以,如果商家通过这种方式敛财,且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应当构成敲诈勒索罪,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