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就小红书起诉微博营销号“圈少爷”侵犯名誉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圈少爷”在微博上的发文构成名誉权侵权,要求其赔偿小红书经济损失及诉讼费等共计25.2万元,同时在微博公开道歉,并置顶30日。
对此不实谣言,小红书及权益受侵害的用户去年9月发起诉讼,起诉了包括“圈少爷”、“美貌研习社”及“电商头条”等多个营销账号。今年1月,被诉账号“黑镜Blacklens”就散布谣言向小红书公开道歉。
近年来,随着网络平台发展迅速,网络环境日趋复杂,头部互联网企业及明星企业家起诉营销号造谣的案件时常见诸报端。阿里、腾讯、万达等知名企业均有因被营销号造谣、传谣“中伤”而诉诸于法律的案例。
3月1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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