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要求是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若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本人提出并提交书面申请。
Step2:党组织派人谈话
谈话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Step2:上级党委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备案要求主要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Step3:指定培养联系人
联系人人数要求为1~2名正式党员
联系人任务包括以下4点:
Step4:培养考察教育入党积极分子
一般是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培养。目的是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同时,还需注意以下3点:
Step1:确定发展对象
上级党委备案需认真审查并提出意见。
Step3: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人数要求是2名正式党员;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对入党介绍人的要求是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但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Step4:进行政治审查
(1)审查内容
审查方式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Step5:开展集中培训
Step1:支部委员会审查
Step2:上级党委预审
Step3:填写入党志愿书
需要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Step4:支部大会讨论
(1)讨论流程
(2)注意事项
Step5: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Step6:上级党委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审批要求是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党总支、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Step7: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目的是为了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Step1: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Step2:入党宣誓
组织主体是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
(2)宣誓流程
宣誓要求包括正式场合、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几个要点。
Step3:继续教育考察
Step4: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书面提出转正申请。
Step5:支部大会讨论
(1)讨论准备
讨论流程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3)讨论结果
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注意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Step7:材料归档
归档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有人事档案的,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