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大爷说,在那里,介绍人向尹大爷引荐了已等候在那里的“陈大妈”。陈大妈时年58岁,比尹大爷小整整20岁,双方认识后都表示比较满意。此时,婚姻介绍所表示尹大爷需先缴纳6000元的服务费,并签订合同。
见到了比自己小20岁的陈大妈,尹大爷很是高兴,特别是得知对方也对自己满意时,他没有细看合同就交钱签了字。
合同局部截图
对此,有网友表示尹大爷八成是遇到婚托了。
婚姻介绍所经营状态为已注销
3月11日,尹大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后想来确实疑点重重,当时有好多地方就让他反感。
首先是这事来得太突然,而且一下子交了那么多的钱,他当时心里还是犯嘀咕的。另外,当时介绍人催着他交钱、签合同,他也没有仔细看合同上写的内容,后来发现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再者,婚介所门口的牌子被一瓶花挡住了,让他感到不够光明正大。最让他怀疑的还是,双方见面不到十分钟,陈大妈就离开了。
尹大爷表示,当时陈大妈一直拉着他的手,说这是两个人的好事,他应该高兴。
合同上婚介所的印章
婚介所的天眼查显示信息
律师:婚托涉嫌刑事诈骗
3月11日,尹大爷的儿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也是一天前才刚从父亲处得知此事,具体的细节还不清楚。等调查清楚之后,如果父亲确实是被婚托骗钱,他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将查到的婚姻介绍所地址发给了尹大爷的儿子。
对此,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婚姻介绍所只负责介绍相亲对象,并不保证一定能相亲成功。但婚姻介绍所有责任、有义务确保所介绍的对象,资料真实、信息准确,不得以婚托欺诈委托人。如恶意以婚托应付了事,或合谋串通对多人实施欺诈诱骗和谋取不当利益,情节严重的可能还涉嫌刑事诈骗。
柴欣律师提醒,找婚姻介绍所一定要选择正规公司,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查阅合同条款,对婚姻介绍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要确认清楚再签署,以防有部分婚姻介绍所利用格式条款、霸王条款进行恶意商业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