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名)15周年大酬宾“气球一响,人人有奖”。
实施办法:
(1)现场设立4个销售点,1个抽奖点。每个点3名工作人员及礼仪小姐.
(2)刮奖点每天布置300个内装刮刮卡的克气气球,6天共计1800个气球。同时将所有奖品陈列,设“刮奖规则”告示牌一块。
(3)凡购买l听“××(品牌名)”饮料,可刮奖一次,买大塑料瓶1瓶,可刮奖2次。刮奖方式为随意捅爆气球1个,取出刮刮卡刮出数字,数字代表中奖级别。
(4)奖品配置:中奖率100%,每天中奖额300名。
奖品分配比例:
2开展:“××(品牌名)与幸福家庭”摄影大赛
(1)参加“气球一响,人人有奖”活动,刮奖后每人获“××(品牌名)与幸福家庭”摄影大赛《参赛表格》1张,可参与大赛。
(2)要求照片体现“××(品牌名)”与幸福家庭的融洽与温馨。
(3)奖品分配:
特等奖——价值5000元的摄像机一台3人
优秀奖——价值3000元的高档相机一部5人
鼓励奖——价值500元的自动相机一部10人
入围奖——彩色胶卷三百筒、“××(品牌名)”饮料一葙300人
l扩大宣传策划空间:不设展住、展馆,而将宣传阵地设在市中心的天府广场,展现了宏大的宣传气势。
通过此次宣传行为,可使“××(品牌名)”在公焱心目中建立长久不衰的企业形象。
十二、经费预算(略)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夯实公司发展基础,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品牌,提高客户忠诚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
(二)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广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行业公信力,更广范围激发保险需求。
(三)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增强保险行业竞争力。提高保险意识,主动应对来自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的市场竞争,更好地发挥保险核心竞争力。
二、组织安排
(一)“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根据中国保监会统一部署开展。云南省内活动由云南保监局主办、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协办。分公司及各州市县机构为主要参与单位。
(二)为确保“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有效开展,分公司成立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荣灿
副组长:袁淑鹂、汤云、杨林
成员:潘俊、胡继雄、李孟坪陆玲、黄家锐、叶凌、杨学辉、丁媛、张微、郝云亮、陈世康、黄欣杰。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李孟坪负责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做好与保险监管部门工作联系。各机构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活动日常组织协调联系人,接受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三、活动主题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主题是“保险,让生活更美好”,20XX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xxxx”,围绕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成效开展宣传。
(二)针对市场上有关保险业的热点问题和公众认识误区,有针对性地向公众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提升大众保险意识,提高保险服务资源使用效率。
(三)宣传日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由分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下发各机构使用。
四、活动安排和责任人
(二)7月7日,分公司通过晨会进行动员,各机构也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动员,落实责任,组织所辖县级机构做好活动开展前的各项工作(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三)“7.8”活动日当日开展以下活动:
3.职场宣传:分公司及各级机构,要充分利用营业场所悬挂“保险,让生活更美好”横幅,利用门头LED显示屏滚动播放“7月8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条幅,张贴统一发放宣传海报,在公司职场内外主动向公众和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及折页由分公司负责发送给各机构。(责任人:李孟坪、左巍,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4.分公司客户服务体验活动:邀请分公司大客户,体验客户服务平台、理赔流程、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情况。让客户“零距离”感受大地保险公司的服务品质,增进客户对公司服务品牌的理解和信任,树立保险行业和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责任人:胡继雄、黄欣杰)。
5.配合云南保监局开展保险运营和服务体验活动。云南保监局邀请社会监督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参观昆明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了解体验轻微交通事故保险案件处理情况,增进公众对保险公司的了解和对保险业务的理解,让公众切身体验到保险“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人性化的服务举措,提升行业形象(责任人:胡继雄、黄欣杰)。
6.各机构要在“7.8”活动日当天,组织开展保险进学校公众宣传活动。每个机构至少要安排到一家中小学向师生宣传保险知识,宣传公司有关学平险承保理赔方面的基本常识,借机加强公司与校方长期业务合作的关系(责任人: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四)活动日当日,分公司将对各机构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各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县级机构和其他渠道网点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确保公众宣传活动全覆盖。宣传活动须严格遵循公益性等基本要求(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联系人)。
五、活动要求
各机构要确保活动开展过程中安全、有序、平稳进行,注意维护好活动秩序,应急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按照保监会20XX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保险业的公众宣传意识,推动行业形象持续改善和社会公众保险意识不断提高,确保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二、活动原则
坚持务实、节约、高效的原则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坚持公益性。
三、活动工作机制
成立福建保险业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宣传活动的统一督导和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保监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会员公司的活动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当地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做到上下联动,呈现全局活动有中心、各地工作有亮点的格局。各保险公司要加强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相应成立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其中,总公司已经制定统一方案的,可依据总公司标准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各公司方案中应有包括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与联络人的名单。
四、活动具体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主题宣传
1.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7月8日当天各单位要开展互动活动和宣传活动。
(1)互动活动
d.在福建保险网开设与网友互动栏目,为公众答疑解惑,普及保险知识。
(2)宣传活动
a.各保险机构根据各总公司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本系统统一的宣传活动。
此外,各保险公司还可以选择1-2个面积较大、人流量较多的网点,设立宣传点,安排专门人员,现场“面对面”回答公众的咨询提问。现场宣传应做到安全、有序、平稳,应急保障措施要到位,确保活动安全。
c.短信宣传。各保险公司应当通过通信运营商或公司自有等渠道,向保险消费者发送至少2条以上关于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内容的短信。其中统一发1条短信,内容是:“尊敬的客户,保监会确定每年的7月8日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希望您了解保险、理解保险、善用保险。倾听由心,互动你我!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d.网络宣传。在福建保监局网站、福建保险网开设“福建保险业20XX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专栏,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
(3)手册宣传。编印保险理赔典型案例手册,产、寿险各一册,作为《保险消费知识手册系列》的分册。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做好手册的征订、发放工作,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当地保险分支机构做好手册发放工作。
(4)视频宣传。以电视宣传的典型案例内容为基础,制作产、寿险理赔典型案例视频光盘。组织所有有条件的保险机构网点统一在视频播放器上进行滚动播放。
(5)网络宣传。在福建保监局网站、福建保险网宣传保险理赔典型案例,同时向全国及省内主流财金类网站推荐发布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并介绍各公司、各地宣传典型案例的情况,扩大影响力。
(二)自主宣传
重点围绕我省保险业“创新年”建设宣传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等内容开展宣传。保监局宣传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监管创新等,促进行业进一步依法合规经营。保险行业协会统筹资源,宣传普及保险基础知识,总结展示行业创新成效。保险学会加强保险创新理论研究,服务行业发展,提高行业影响力。保险公司重点宣传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如宣传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宣传保险公司通过创新加强诚信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的情况,宣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等。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是保监会安排部署的、为全行业发展打基础、树形象的重点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门的机构和直接责任人,保障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营造活动宣传声势。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联动,形成同步统筹、上下联动的全省宣传声势。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要组织协调本系统开展宣传活动。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于7月3日前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报送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开展好“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教育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将思想统一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凝聚共识,聚集智慧,同心合力推动兴山实现跨越赶超。
二、活动内容
全年组织开展5个方面的主题活动,即开展党史知识竞赛,主题工会、团、队活动,雷锋月活动,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和主题讨论活动。具体为:
(一)开展党史知识竞赛。把党史教育纳入2012年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在全县党组织中开展党史学习活动。为检验学习成果,推进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史知识竞赛。(牵头单位:县档案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二)开展主题工会、团、队活动。在全县广大职工、青年、学生中组织开展主题活动:
“五一”前后在职工群众中开展“当好主人翁、永远跟党走”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妇联、团县委)
“五四”前后在团员青年中开展“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节日前后在全县学生中开展“党在我心中”主题团、队活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档案局、团县委)
(三)开展雷锋月活动。三月份集中组织开展“看一场雷锋事迹电影、读一篇雷锋日记、讲一个雷锋故事、做一件身边好事”活动,倡导学雷锋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雷锋精神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广电局)
(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在清明节前后组织开展“学党史、祭英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学生学习兴山革命先烈的感人事迹,组织给革命先烈扫墓。(牵头单位:县档案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团县委)
(五)开展主题讨论活动。
开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开展“为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添光彩”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党组织)
三、活动步骤
活动从2012年2月开始,至2012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成立“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配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协调会议,部署具体活动。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活动内容,各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并报县委“迎创推”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二)组织实施(2月至10月)。2月开始至10月,认真组织学党史活动,6、7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党史知识测试或竞赛活动。3月至4月,全面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结合学雷锋活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3月至10月,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4月至9月,精心组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和“为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添光彩”活动,同时开展调研征文活动。
(三)总结表彰(11月至12月)。党的十八大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县委“迎创推”活动领导小组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各单项活动牵头单位要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报县委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
(三)讲求实效。针对各部门各单位不同层面、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分类实施,整体推进,保证质量。要及时总结、宣传学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习教育活动的新方法、新机制、新载体。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注意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使“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真正达到党员受教育、社会受熏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