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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沈佩贞是中国女权运动史上最具争议的一名传奇女性,同时也是中国男权社会的一面照妖镜。围绕着她的是是非非,既可以充分展现中国女权运动及女权人士的历史局限,更可以折射出包括男性革命党人刘成禺在内的特权男子的阴暗心理,以及中国男权社会摧残败坏女性权利的专制传统。她甚至与佘爱珍、林桂生并列,被评为民国三大女流氓之一。
沈佩贞又写作沈珮贞,作为中国女权运动史上被极端妖魔化的一名传奇人物,她的完整履历已经无从查考。按照1915年6月17日《醒华报》的报道:“沈佩贞,号义新,原名慕贞,号少华,桂人,生于粤。”
1911年12月24日,上海《时报》刊登《创办女子尚武会简章》,其中写道:
“本会特招集女生,教以科学,俾其有健全之能力,使之足以辅佐女子军进行,而协助女子军出发以后之后方勤务,如输送枪械、协济饷粮诸事务,令女子军无后路援绝之虑,而得以通往直前,借收克敌逐虏之效。”
据该简章介绍,女子尚武会的开办费用及经常费用,概由发起人自行担任,预计招收学生500人,学生毕业后随女子军北伐。这里所说的女子军,指的是此前由本名张佚凡的林宗雪出任司令并参与围攻南京的女子国民军,由陈婉衍出任管带的女子北伐光复军,以及由张昭汉出任团长的女子军事团。
1912年1月11日,上海《申报》又以《女界之伟人》为标题高调宣传说:
沈珮贞女士,去年曾要求满政府速开国会不允,遂奔走两粤,跋涉三江,提倡革命。此次武昌起义,女士适在天津谋集同志起事,被汉奸某泄其事于陈夔龙,陈派杨以德将女士逮捕,并将所有资财搜括无遗,转辗诬妄,欲陷女士于死地。嗣陈恐激起绝大风潮,暗使杨释放之。女士有母年七十余,必欲女士离津。女士不得已,遂奉母来沪。惟一片热忱,不能遏止,爰创办女子尚武会,以办理北伐军后方勤务为目的。闻刻已禀准沪都督,不日开办。其志愿,要在推翻满政府,扫除专制政体,建设共和民国。才识高卓,诚近今女界之伟人也。
随着南北议和的成功,尤其是清帝逊位诏书于2月12日正式颁布,轰动一时的女子从军运动,转而演变成为一场女子办学和女子参政运动。在此之前的1月5日,发起组织女子参政同志会的原同盟会会员、中国社会党党员林宗素,以代表身份面见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孙中山向她承诺“国会成立,女子有完全参政权”。
消息见报后,女界同人深受鼓舞,纷纷成立女子参政团体。以章太炎为首的中华民国联合会致函孙中山,对于他因“某女子以一语要求”便“片言许可”的做法不以为然。孙中山在回函中表示:“前日某女子来见,不过个人闲谈,而即据以登报,谓如何赞成,此等处亦难于一一纠正。”
林宗素为此专门发表谈话,对于孙中山以“毅然许可并允登报宣布当时问答之语”为“个人闲谈”,表示“不禁骇诧”,并责问道:“该会指宗素为一女子谒见,孙总统亦谓为他人闲谈,将置全体会员公举代表名义于何地乎?”
2月25日,隶属于同盟会系统的上海《天铎报》,公开刊登男女平权维持会发起公告。作为主要发起人的沈佩贞,也在当天刊登的《男女平权维持会缘起》中公开表示说:
“民权复矣,女权犹未也。女子亦国民之一分子,女子无权,不特为文明国之缺点,即揆诸民权二字,亦有不完全之处。”
3月11日,经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由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公布的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第二章第五条给出回避男女性别问题的模糊规定: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这种话语表达严重激怒了充满期待的女权人士,唐群英、张义英、张昭汉、王昌国、林宗素、沈佩贞、吴木兰等人以中华民国女子参政会名义上书孙中山,要求参议院修改《约法》。3月18、19两日,临时参议院讨论否决女子参政权案,理由是“吾国女子参政亦应有之权利,惟兹事体重大,非可仓卒速定,应俟国会成立再行解决,以昭慎重”。
此举再一次激怒女权人士,她们随后发起一场极具轰动效应的争取女子参政权的请愿活动。3月19日上午,唐群英、张汉英、沈佩贞等二十余人,以“武装的状态”闯入参议院议事厅,“至提议女子参政案时,咆哮抗激,几至不能开议”。下午,她们又试图阻止议员出席会议,“竟坚执议员衣袂,禁不听前”。
20日,唐群英等二十余人因求见议长林森未果,再一次闯入议事厅,“将玻璃窗片捣毁,并将各议员未经发表之议案藏之抽屉者,搜索一空而去。一警兵稍有违言,女子等以足踢之,立仆”。
同一天,请愿女子推举唐群英、蔡惠向孙中山第三次请愿。21日,请愿女子增至六十余人,她们带着武器打算硬闯参议院,议长林森电请孙中山派遣近卫军士前来阻止。受阻之后,她们转而到总统府谒见孙中山,孙中山答应代为斡旋,并且委派女儿孙娫、孙婉陪同前往。
参议院答应由女子同盟会再次递交呈文。25、26日,又有请愿女子多人到总统府求见国务总理唐绍仪,唐未予接见。30日,唐群英等人再次闯入参议院,“强要改正临时约法,大肆哮骂,势将用武”。议长唤卫兵严加戒备,某女士声言:“若不容再来,必诉以武力。”
1912年4月8日,上海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后援会、女子尚武会、金陵女子同盟会、湖南女国民会,在南京召开联合大会,正式成立女子参政同盟会。
沈佩贞在成立大会上的总结发言中说:“此次参议院之约法条义,以压制手段,妨害女界,我女界绝对不承认此条文。”女子参政同盟会的内部机构,分为总务部、交际部、政事部、教育部、实业部、财政部、审查部、文事部,沈佩贞被选举为实业部职员。
随着南京临时政府的解散和参议院的北迁,女子参政会也联合北上,设会址于北京粉房琉璃街。
查阅当年的报刊资料,并没有沈佩贞在南京临时参议院动武打闹的确凿记录。
1933年10月21日,鲁迅在《关于妇女解放》一文中,以他惯用的冷嘲热讽的口吻回忆说:
“辛亥革命后,为了参政权,有名的沈佩贞女士曾经一脚踢倒过议院门口的守卫。不过我很疑心那是他自己跌倒的,假使我们男人去踢罢,他一定会还踢你几脚。这是做女子便宜的地方。”
到了1946年,已经70岁的老革命党人刘成禺,在录入《世载堂杂忆》的《英雌大闹参议院的一幕》中,以极其下流的笔触回忆说:
“一日开会,议长林森遥见女会员二十余人成群而至,即宣告停会,议员将散。湖北议员张伯烈、时功玖及予同住院中,前江苏省咨议局旧址也。功玖曰,诸君退避,我三人有法处之。”
刘成禺与张伯烈、时功玖同为参与武昌首义及辛亥革命的元老级人士,并且同为湖北籍的临时参议院议员。他们对付同一阵营的女权人士的手段策略,竟然是把她们诱骗到自己的房间,然后锁起门请她们就着咸肫肝、咸花生、咸鸭片、大头菜大喝龙井茶。
直到她们被尿憋得一再求饶,才放她们到院外竹林子里露天解决。
袁世凯时期的女权运动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之后,对于女子参政运动采取了更加富于弹性的、既压制又安抚的态度。
当得知唐群英、沈佩贞等人准备随参议院北上请愿时,袁世凯致电国务总理唐绍仪,认为女子参政权“可否遽行于中华民国,自应听候参议员全体核议,该女子等不得有强制行为”,希望唐绍仪能够阻止她们进京请愿,“准其举定代表一二人来京,不得令其全体北上,以免种种窒碍”。
1912年7月20日,北京参议院在第46次特别会议上讨论蒙藏人民的选举权问题,议员杜潜根据《临时约法》有关国民权利平等的精神,以女子与蒙藏人民同是中华民国人民相比附,提出女子应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问题,结果被刘崇佑用“此另一问题,不在今日讨论范围之内”为理由当场否决。
8月10日,袁世凯北京临时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其中关于国会议员资格问题,仍然规定只有成年男子才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基本上延续了南京参议院对于女子参政权的否定态度。
尽管如此,袁世凯对于女权运动的头面人物,还是采取了柔性安抚的策略。吕碧城、唐群英、沈佩贞、王昌国等人,都被袁世凯聘请为总统府的女性顾问并授予嘉禾勋章。
1913年2月12日,北京政府在先农坛为清帝下诏退位一周年举办为期七天的纪念会,沈佩贞在辛亥革命期间穿过的军装、吴樾遗留的炸弹弹片,以及汪精卫受审坐牢时的铁链镣铐,一起作为历史文物被隆重展出。
相比之下,革命党内部反而表现出更加顽固僵化的男权倾向。1912年3月3日,同盟会由地下秘密会党组织改组成为公开政党,其政纲第五条明确标榜“主张男女平权”。
同年8月,同盟会在宋教仁、张继等人的主持下,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全国联合进行会组建作为现代议会政党的国民党,他们为了在重组整合过程中向其他党派表示妥协,主动删除了“主张男女平权”的政纲条款,此举引起同盟会内一部分激进女会员的强烈抗议。
8月13日,同盟会本部开会选举筹办国民党事务所干事,女会员唐群英、沈佩贞等人到会发难,质问为何不通知女会员参加,以及为何在党纲中删除“男女平权”条款,并且大骂宋教仁受人愚骗、甘心卖党、独行专断,表示要以武力对待。在场的“一般男会员垂头丧气,无可争辩”。
8月25日,国民党在北京湖广会馆召开成立大会,唐群英、沈佩贞、王昌国等人再到会场,“怒目戟手,势甚汹汹”,严词诘问何以将男女平权”政纲删除,认为此举“辜负昔日女同盟会员之苦心”,强烈要求在国民党政纲中重新加入“男女平权”一条。
此议当场交付大会表决,因为只有极少数人表示赞成而没有通过。孙中山在演说中专门说明国民党新政纲未列男女平权,系合并各党有不尽赞同之故。
他认为男女平权“当暂缓”,奉劝女子当以国事为重:
“男女平权深合真理,此时政纲虽未列入,若国家文明进步,必能达到平权之一境;如无进步,即男子尚恐失其平等之权利,况女子乎?”
在得不到在场人士积极响应的情况下,“唐等犹不甘服,谓男子挟私把持,压抑女子,更向孙(中山)质问,其言终不得要领。忽唐等行至宋教仁坐地,遽举手抓其额,扭其胡,而以纤手乱批宋颊,清脆之声,震于屋瓦。众大哗,斥其无礼”。
上述文字出自国民党系统的上海《神州日报》1912年8月28日的新闻报道《国民党成立大会纪事》。
在上海《申报》8月31日的新闻报道《二十五日之湖广馆》中,另有这样的介绍文字:“唐女士牵一青年女子揪撮宋教仁之短发,而以手左右批其颊,全场大骇。”
9月1日,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北京烂漫胡同女工传习所召开联合大会,到会女子两百余人,公推唐群英为临时主席。
沈佩贞抢先发表演说,认为宋教仁迁就改组国民党,是为了实现政党内阁以达到自己做国务总理的目的:
“宋实为一无耻小人,牺牲我二百兆女国民之权利为彼等结党营私交换之媒介,是可忍,孰不可忍?试问女子若非国民,则昔日之列入政纲为非;女子既为国民,则今日之删削政纲何故?既定名国民党,首先废弃二万万女国民,名尚符实乎?宋教仁一人专制,张继同恶相济,是直置我女同胞于死地!”
沈佩贞甚至公开表示要继续革命,以曾经组织之暗杀团、先锋队与彼等相见,以手枪炸弹对待之,“必达到男女平权、女子参政而后已”。
9月19日,女子参政同盟会开会欢迎“万国女子参政同盟会”来华访问的三位代表嘉德夫人、马克维夫人、解古柏斯博士。
沈佩贞在三位客人演说之后首先发表意见,认为欲得参政权,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教育完全;其二,发达女子之实业;其三,不借男子之保护。对于其三,她的解释是:
“我等今日如不能达参政之目的,急宜有一种手段,以对待男子。手段维何?即未结婚者,停止十年不与男子结婚;已结婚者,亦十年不与男子交言。”
沈佩贞的这段演说一经传出,便成为笑谈。由此折射出的恰恰是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男权特权专制传统,以及这种男权特权专制传统在革命党内部所引起的权力分化——辛亥革命过程中曾经结为同盟会党的男女两性,转眼之间就变成了民国政坛上尖锐对立的敌对双方。
10月20日,女子参政同盟会本部在北京成立,选举副总统黎元洪之夫人吴敬君(汉杰)为名誉总理,唐群英为责任总理,王国昌为协理,沙慕新为庶务,沈佩贞为交际,骆仲儒、莫宝珠为书记,李瓒元为会计,王云樵为调查。
唐群英在大会演说中指出,女子与男子同是国民,既承担了国民的义务,就应该享受国民的权利。她承认现在女子参政的程度确实不够,可暂且不争被选举权,但不能不争选举权。
12月9日,唐群英、沈佩贞邀集女同志数人,前往参议院谒见议长吴景濂,强烈要求女子参政权。吴景濂勉强接谈敷衍几句之后,便逃入议场避而不见。
被激怒的女士们“声色俱厉”,斥责反对女子参政权的议员:
“议员亦女子所生,当民军起义时代,女子充任秘密侦探,组织炸弹队,种种危险,女子等牺牲生命财产,与男子同功,何以革命成功,竟弃女子于不顾?女子亦组织中华民国之重要分子,二万万女同胞,当然与男子立于平等之地位。凡反对女子参政权者,将来必有最后之对待方法。即袁大总统不赞成女子有参政权,亦必不承认袁为大总统。三日后当再来参议院,为最后之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袁世凯政府采取保护参议员的举措,内务部特别饬令内外总厅及各区调查参议员寓所,加派警察慎密保护。
1912年12月19日,《申报》以《沈佩贞大闹亚东社》为标题,报道了沈佩贞的一则丑闻:
是日下午六点钟许,沈佩贞自乘马车,率领多人奔至《亚东新闻》社。一入门即破口大诟,带哭带骂,语嘈嘈不可辩。该社社员骇极,急询其故。
沈大骂曰:“我系女界革命元勋,我系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何人不怕?曾打参议院,曾打国务院,曾闹总统府,曾闹国民党,谁人不知?”
……沈仍叫嚣如故,并将该社招牌取掷地下,手舞足蹈,口出恶言,不堪入耳。该社员见不可理喻,只得任其所为。沈叫骂逾时,气喘声嘶。
另据许指严在真假难辨的小说笔记体作品《新华秘记》中介绍,《亚东新闻》是沈佩贞与唐群英、张汉英、王昌国等人在北京创办的一份女权报纸。由于沈佩贞“性卞急,嚣张过甚”,该报主笔对她有所不满。
当时有所谓国民军筹饷处,未经财政部许可而非法筹饷,未经陆军部许可而非法练兵。发起人晏起、孙佐等人因此遭到步军统领衙门的逮捕。他们的同党考虑到沈佩贞经常出入总统府和国务院,便请求她出面保释。《亚东新闻》为此刊登一则消息,说是沈佩贞被步军统领衙门拘拿。
沈佩贞闻讯后前往报馆大哭大闹,声称:
“我是革命元勋、女子参政同盟会长,谁不敬畏?我曾打参议院,击国务院,闹总统府,斥国民党,谁不知名?今日入步军统领衙门及总统府去,所有卫士,莫不举枪立正敬礼,何曾有拿我之事?本报系我创办,竟敢诬陷我,此事岂能干休!”
当时恰好主笔有事外出,报馆职员多方劝慰,沈佩贞依然不依不饶,不仅挥杖乱打职员,而且指使随从将报馆招牌摘下抱去警厅告状。
上海《时报》驻京记者黄远庸,曾为此事登门采访沈佩贞。
沈佩贞介绍说,她作为创办人,《亚东新闻》报社不仅不尊重她,而且还动武伤了她的手指。“我与袁总统本系师生,甚蒙优待,绝非打闹事迹,其他亦多误传……”
值得注意的是,黄远庸在采访记录中特别提到沈佩贞的组织才能和办事能力:
一年后的1913年11月4日,袁世凯以国民党方面发动号称“二次革命”的国内战争为名,下令解散国民党。11月13日,内务部以“于国家政法大有影响,该因附设学校煽惑无知妇女,开堂演说,实属大干法纪”,并以“法律无允许明文”为借口,正式取消女子参政同盟会,从而给了民国初年的女子参政权运动以沉重的一击。
吕碧城、唐群英、王昌国等人急流勇退,先后辞去总统府顾问,转向办实业、办女报、兴女学之类的实际活动,民初女子参政权运动渐趋沉寂。坚持留在北京的沈佩贞,却打着“大总统门生”的旗号,上演了另一出女权闹剧。
1915年6月1、2日,上海《神州日报》连载《沈佩贞大闹醒春居记》,以轻浮下流的小说笔调公开报道沈佩贞、刘四奶奶、蒋淑婉、蒋良三等人在醒春居宴席上的闹酒丑闻。
其中最令沈佩贞感到难堪的细节,是蒋良三威逼她遵行酒令,同意杨光甫嗅她的裸足。沈佩贞当场翻脸,掀席大骂而去。《神州日报》在该篇报道中对此津津乐道,认为“可作一篇艳情小说观”。
沈佩贞带人到既是该报北京分馆又是该报老板汪彭年住家的南横街闹事,却误打了寄住在这里的国民党籍国会议员郭同。
关于此事的前因后果,同盟会元老刘成禺在《世载堂杂忆》中,另有更加生动形象也更加夸张离奇的叙述:
袁世凯时代的女权运动颇为活跃,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其一是以前北洋女子公学监督即校长吕碧城为代表的以清高自诩的高尚派。沈佩贞曾经就读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与北洋女子公学一样,是在直隶总督袁世凯以及他的亲信属员严修、卢木斋、傅增湘等人主持之下成立的,沈佩贞与袁世凯之间的师生关系由此而来。
其二是以安静生为首领的积极参政的活动派。
其三是以沈佩贞为首领的奔走权门的权贵派,主要成员包括刘四奶奶、王三太太、蒋淑婉等数十人。
沈佩贞的名片中间写着“大总统门生沈佩贞”,旁边写着“原籍黄陂,寄籍香山,现籍项城”,意思是她与湖北黄陂人黎元洪、广东香山人孙中山、河南项城人袁世凯都是同乡。
她当时还拜九门提督江朝宗为干爹,奉袁世凯亲信段芝贵为叔父,凡总统府要人都深相结纳。权贵又借她们勾引介绍“女志士”寻欢作乐,湖船朝车出入新华宫而警卫不禁。
江朝宗为干女儿设立总办事处于中心城区,并且配有秘书、干事,沈佩贞俨然为办事处长。段芝贵等权贵下班后便来沈处会客张筵,文武谋职位者群走其门。
当时,北京东四七条有一所壮丽宽宏的花园别墅,是曾任成都将军、四川总督、内务府大臣奎俊的私人住宅。
大清王朝垮台之后,奎俊的家人把戏台园林划出一部分租给商人开设“醒春居”菜馆。由于这里具有园林之胜,官僚政客、名士党棍便经常借此“雅集”。
1915年春夏之交的一天,沈佩贞邀约一批腻友在“醒春居”饮宴。酒筵布置在假山边的旷地,男女主宾三十多人纵情吃喝,其中有人提议“诸位佳人跣足入座,圆肤光滑如洗凝脂。
可用'闻臭脚’做酒令,顺着行酒,即用此三字连贯成文,要全用成语。如令到不成的,罚依醒春居酒数(一茶杯绍兴酒)闻臭脚一次”。
是日男客中只有一人没有罚闻臭脚,而第一个罚闻臭脚的男宾是清室贝子、庆亲王奕劻的大儿子载振。有些男客以一亲芳泽为无上艳福,故意被罚闻臭脚。
此事在《神州日报》见报后,沈佩贞恼羞成怒,要求该报老板汪彭年登报澄清并赔礼认罪。
汪彭年不仅不予接受,还继续在报纸上揭露隐私,内容涉及江朝宗、段芝贵等人。于是,沈佩贞率领刘四奶奶、蒋三小姐等娘子军二三十人,会同干爹江朝宗的士兵十多名,浩浩荡荡直奔南横街汪彭年家中。汪彭年得到消息,带领家人及时逃走。
寄住在他家里的国会议员郭同站出来与沈佩贞理论,被当作替罪羊痛打一顿,连腰带都被人扯断。同为国会议员的刘成禺正好夜宴路过,他见郭同满身泥土,提着裤子与沈佩贞等人对骂,便与郭同开起玩笑。沈佩贞看见刘成禺,赶紧呼叫众人让开道路请他近前。
刘成禺在为双方调解过程中,九门提督的少将领队黄祯祥走过来说:“今夜汪彭年不露面,决不离开此地。”刘成禺说:“你穿军服领队打人,成何体统?大总统知道,江朝宗要受处分。”
最是顽皮汪寿臣,醒春嗅脚记来真。
何人敢打神州报?总统门生沈佩贞。
杯酒调停事不成,郭同起诉地方厅。
议场捣乱刘麻子,糊里胡涂作证人。
这里的汪寿臣即汪彭年,刘麻子指脸上长有麻斑的刘成禺。按照刘成禺的说法,这桩案子的结果是郭同胜诉,沈佩贞被罚禁押半年。沈当庭大哭道:“他人叫我打神州,我却受罪。”
查阅当年的文献资料,北京地方审判厅长尹朝桢给出的判决,其实是沈佩贞被判处监禁三个月,送往京师第一监狱执行,并赔偿财物损失40元。
刘成禺笔下包括沈佩贞名片中间写着“大总统门生沈佩贞”、旁边写着“原籍黄陂,寄籍香山,现籍项城”之类曲折生动的离奇描述,大多数是出于他的虚构捏造。
在这桩因男权狂欢而轰动一时的女权个案中,既执着又盲目地追求女权的沈佩贞,所充当的其实是遭受疯狂消费和集体伤害的“只许男人放火,不许女人点灯”的男权玩偶;老革命党人刘成禺所充当的,则是煽动刺激男权专制社会最为低级下流的集体狂欢情绪的女权杀手角色。
据当时多家报刊介绍,沈佩贞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向观众席中的上千名观众表白道:“若辈串同,有意陷害,致我身败名裂。你们有意看些笑话,毫无天良。”
谁知此意立即遭到多数观众的围攻批评:“若不如此,我们何处看此热闹。”
作为一名老革命党人,刘成禺对于自己在整个案件中所扮演的女权杀手角色,是完全自觉的。关于这一点,他所引用的刊登在北京《顺天时报》的《打神州报案观审记》一文,就是最为确凿的证据:
沈佩贞率男女打神州报,汪彭年逃,郭同起诉地方法院,传集一干人证,开刑庭大审。京师各部次长以下官,及社会闻人数千人,均坐骑楼。
尹朝桢莅庭审判,先传郭同,次传沈佩贞等,次传证人汪,次传证人刘。
尹示刘曰:“先宣誓,据实作证。”刘曰:“据实直述,当日男女相骂,状态奇丑,不堪入耳,照话直说,犯法不犯法?”
骑楼上人大嚷曰:“不犯法,不犯法。”尹乃令宣誓,刘即据事直陈。尹以所述过于丑恶,似不欲闻。
刘曰:“庭长不愿听,不必再说下去,再说犯法。”骑楼上人又大嚷曰:“说下去,不犯法”……
1915年是中国传统旧历的乙卯年,南社诗人胡寄尘在《乙卯杂诗》中专门吟诵沈佩贞道:
当时万紫与千红,毕竟春华过眼空。
底事东皇归去后,孤花还不避狂风。
这首诗的意思是说,民国建设之初,正是女权发达之日。但是,沈佩贞等人所追求的女权事业只有春华而无秋实,只适合在共度难关的辛亥革命高潮时期,万紫千红地凑热闹。
坚持追求女性解放、女子参政的沈佩贞,就像是一朵暮春的孤花,孤独地与整个男权专制社会薄情寡义的暴风骤雨相抗衡,是注定要落花流水般归于失败的。
经过三个月牢狱之灾的沈佩贞,出狱之后很快离开了正在筹划洪宪帝制的袁世凯北京政府,而不是像刘成禺所抹黑丑化的那样,充当所谓的“洪宪女臣”。
1917年7月6日,51岁的孙中山离开上海南下广州,于9月1日被广州非常国会选举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沈佩贞随后来到广州投奔孙中山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在此期间,她结识了与刘成禺同为国会议员的魏肇文。
魏肇文,字芷畹,名武伯,号选廷,湖南邵阳金潭县(今隆回县)人。他是清朝末年历任陕西、云贵、两江、闽浙总督的一品重臣魏光焘的第三子。
1902年留学日本东京成城陆军学校,后加入同盟会。1912年底当选众议院议员。1917年9月被孙中山聘任为大元帅府参议。在此期间,他以合影拍照作为婚约,与沈佩贞在广州珠江北岸的东亚旅馆自由结婚。几个月后魏肇文离弃沈佩贞,沈佩贞为此诉诸法律控告他“赖婚”。
这一案件一度成为轰动全国的新闻热点,但是,公共舆论对于这件事的着眼点,却集中在国会议员、官宦子弟魏肇文的男权魅力与男权消费方面:“闻魏为前清某总督之子,翩翩美少,且又国会议员,无怪沈佩贞不甘罢休。”
1918年11月27日,广州地方厅公开审理此案,引来百余人围观,许多人没有座位便站在法庭外听审。原告沈佩贞身穿玄缎裙裤,戴托力克金镜,俨然知识女性装束,昂然立于法庭当中。与1915年发生在北京的郭同诉沈佩贞案一样,这一次的沈佩贞诉魏肇文案,依然是一场男权专制者公然消费弱势女性的集体狂欢式的法律闹剧。
沈佩贞当庭出示魏肇文赠给她的一副楹联作为求婚证据。律师黄某为沈佩贞辩护说,对联句中有“绕梁”等字样,含梁孟举案齐眉之意,确实可以作为求婚证据。
魏肇文的代理律师黎某却公然声称对联上款称沈为“先生”,是男性嫖客对于上海妓女的称呼,并无丈夫对妻子称先生的。
沈佩贞抗议对方侮辱人格,黎姓律师却劝告她说:“肉体关系与婚姻绝然两事,男女有肉体关系而非夫妻者不知凡几,决不能因有肉体关系即视为婚姻也。况肉体关系之有无谁能为之证明?”
沈佩贞当庭大骂黎姓律师:“肉体关系非婚姻何者?”并且表白自己本是处女,受魏肇文侮辱不能再嫁他人。如不成婚姻,就抬棺材到法庭上以死自白,接下来便开始放声大哭,法官只好在一片哄闹声中宣布退庭。
沈佩贞诉魏肇文婚恋案几经周折,最后由法官做出判决:
此案两造全是姘居性质,既无合约文件,又没有生男育女,双方随时可以分手,和正式夫妻的关系完全不同。本案撤销,不予受理。讼费由原告沈佩贞负担,此后不得滋生事端,否则依法惩处。
沈佩贞听到判决后痛苦着走出法庭,连日又到国会议员招待所,坐在号房等候魏肇文。魏肇文得同事相告,只好另搬住所暂避骚扰。
有一天,两个人在路上碰到,沈佩贞扭住魏肇文理论,互相纠缠着到了警署。警长细问情由后训斥沈佩贞,限其三日内出境,否则拘案送办。婚恋失败的沈佩贞,不得不离开无法保障她基本权利的国民革命大本营。
离开广州的沈佩贞依然在从事她的女权事业。
1919年10月4日,天津《大公报》在《沈佩贞宴请赣男女》中报道说,鼎鼎大名的沈佩贞,因组织江西妇女生计分会已有头绪,并征得彭文徽女士担任筹备干事长,特于25日约请南昌报界及筹备分会各女士假座西园便餐,男女宾客到者三十余人,计分两大席。
宴会开始后,沈佩贞先到男宾宴席陪座,宣讲女权道理:
“大凡共和国家以三民为素,现在民主民权均已完全达到目的,惟民生尚未讲究,妇女生计会本于民国一年立案开办,嗣因世局纠纷,女权薄弱,未免稍受影响。”
接下来,是余醒愁作为来宾代表致答谢辞:
“同人承沈先生招饮,以妇女生计分会责为提倡,此同人天职所在,自应仰承惠意,以答高情。但先生此次来赣,得以躬瞻风采,亲闻伟论,钦佩无既。且又先承招饮,感惭何似!”
众人一通掌声之后,沈佩贞继续宣讲自己中国特色的女权理念:
“美国女子有参政权,实因能谋自立,有纳税种种义务故有利权。鄙人极不以权利为然,但求各女同胞能自立足矣。鄙意本欲以男女合桌,此地风气尚未开通,有所不便。然吾国所以衰弱之故,实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一语所误。若长此墨守,何能生存?于今之世界与各文明国竞争于环球,此不待智者而后知也。”
从1912年民国初期拼命追求女子参政权,到1919年主动放弃参政权而自我局限于所谓生计权和自立权,中国社会的女权事业并不是进步,反而是在明显倒退。这一点在沈佩贞就读北洋女子师范学校时期的师长吕碧城的《女界近况杂谈》中,另有表述:
“夫中国之大患在全体民智之不开,实业之不振,不患发号施令、玩弄政权之乏人。……女界且从而参加之,愈益光怪陆离之至。近年女子参政运动屡以相胁,予不敢附和者,职是故也。”
文兆微的夫人去世时,甄佩绅还备了挽联祭礼到灵前哭奠说:“我的有情有义贤德的老姐姐呀,你就舍得丢了妹子去吗?”见文兆微不理会她,她又说道:“我们老夫老妻,还能反一辈子的脸吗?”
文兆微无可奈何,只好委托《镜报》编辑杨杏园出面进行调解。这里的“文兆微”是“魏肇文”的倒置谐音,“甄佩绅”是“沈佩贞”的倒置谐音。《镜报》是魏肇文于1924年在北京创办的《今报》的谐音,编辑杨杏园是张恨水自己的化名。
从辛亥革命时期便要为全国二万万女性争取女权的传奇女性沈佩贞,最终却失败落魄到连自己的婚恋归宿都无法安顿的悲惨境地。她所追求的女权,归根到底依然是对于男权主子的人身依附和甘受奴役,而不是现代西方社会已经成为普遍常识的主体人权。
反过来说,作为中国女权运动史上最具争议的传奇女性,沈佩贞的存在本身就是中国男权社会的一面照妖镜。无论沈佩贞身上存在着多少缺点和盲区,她对于中国女权事业的执着追求还是十分真诚的;她所遭遇的悲剧,并不是她一个人的耻辱,而是摧残女性权利的整个中国社会的奇耻大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