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还款压力大不想买房,王某交完首付、办理完网签后要求解除合同。当卖家找到下一个买主后,王某却又想继续履行此前的合同。他能否如愿呢?
王某从李某处购买二手房,在王某交纳首付款、办理网签后,王某提出要解除合同,于是李某重新找到买家并收取定金。之后,王某反悔,打算继续履行原合同。
双方由此产生争议,李某诉至密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注销网签。
李某称,王某因贷款压力大要求解除原合同,于是其找到新买家签订了新合同并收取5万元定金。后来王某反悔,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撤网签。现原合同和新合同都无法履行。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提出反诉,称李某拒绝承担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违反双方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李某退还购房款168万,并支付违约金72.4万。
法院认为,6月4日,李某同意不要违约金,对此王某表示同意,所以在6月4日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只是双方就解除合同的后果,什么时候退款、撤网签未协商一致。6月9日,王某提出收到房款再撤网签的方案,李某为筹钱于6月14日与孙某签订新合同,应当视为李某以实际行动同意该方案,故双方就退款和撤网签等事项亦达成一致,应视为双方在6月14日协商一致解除了合同。
此外,关于税费承担的问题,鉴于双方合同尚未履行到交纳税费的阶段,即使双方存在因税费承担未能协商一致,而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况,但现在没有证据证明解除合同系由李某违反税费负担约定导致的。
综上,法院判决,确认李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李某返还王某购房款168万元,王某于收到李某返还的购房款之日起十日内协助李某注销案涉房屋的网上签约信息,驳回李某、王某的其他请求。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提示,《民法典》第477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签订合同不是一件小事,同样,解除合同也不是一件小事。在日常沟通合同签订或解除事宜时,应在充分思考后,表达态度明确具体。即使反悔不想解除合同,也要提前和对方取得联系,并及时撤回或撤销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否则就可能承担不利风险。诚实守信是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石,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务必要谨慎不冒失,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