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
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接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证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所吸收的资金也远远超过其一年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在写字楼或居民区租赁场地作为举办讲座和活动的基地,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请吃饭、陪旅游等多种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5.其他方式。如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要求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线索摸排阶段(6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开展排查。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9月)。组织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关于全县养老服务进行督查,关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养老机构要严格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我县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有违法行为的养老机构要移交给司法机关查处。
为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全镇联动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放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四个方面明显成效。
(一)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解决一批养老领域涉诈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三)曝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三、治理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一至5月28日)
1.建立工作机制。各村(居)、镇直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对本辖区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开展养老诈骗宣传发动工作。
3.加强教育引导。各村(社区)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要求,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各村(社区)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加强引导管控,打好主动战,严防恶意炒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8日至9月30日)
1.广泛征集线索。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建立群众举报线索办理工作机制,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各村(社区)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向市专项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专项专班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涉及领域办理情况,加强对村(社区)指导,对重大线索经镇分析研判落实包案制度,加强督办盯办。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三)巩固深化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三)抓好统筹推进。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深化等关键环节,打好整体战。浪河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度表(附件2表),浪河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3表)于每月7日前上报镇社会治理中心。
(四)严格督导考评。
镇纪委要加强对重点案件、线索、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镇专项办将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开展发动宣传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海委平安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保健品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纳入老年宣传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专题文艺演出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居)、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养老诈骗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以案说法教育活动,揭露养老诈骗“套餐”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筑牢老年人思想防线,深化宣传效果。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法从严打击养老诈骗。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这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
2.严格依法办案。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设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专项办”),由常乐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下设综合工作组,组长为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宋钧。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综合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专项办要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此专项行动将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为进一步强化对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8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忠实履行公安机关新时代使命任务,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尽快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挽回群众损失,净化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强化公安机关内部警种协作,加强与县委政法委、网信办、民政局等成员单位的合作,健全完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宣教等专项治理,推动源头治理,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彻底铲除乱象滋生土壤,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公安局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打击重点
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理财”、销售“养老产品”、发展“养老事业”、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老年婚恋、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提拔、取保等为名实施的诈骗以及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违法手段骗取老年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措施
(二)强化案件侦办。对现发案件要快侦快破,积案要逐起分析研究,制定侦办方案,重大疑难案件、市局挂牌督办案件刑侦大队牵头及时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力争打击一批久侦未破、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形成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力震慑。
(四)严格依法办案。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防范宣传。要把宣传防范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开展多角度宣传,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定期发布县公安局侦破案件的.具体作案手法,尤其要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宣传,讲明严重危害,不断提高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加强对专项斗争的领导和指挥,县公安局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防诈骗工作具体落实。
(二)形成打击合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确保每起案件顺利移送起诉,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彻底整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公安局将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各部门具体举措和典型做法,供全局学习借鉴。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明确专人掌握汇总情况,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县公安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线索随时上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将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任务目标。
一是坚持依法严惩,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坚持专项整治,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涉稳风险。
三是坚持教育引导,要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为深入推进全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滦源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措施
(一)抓紧开展宣传教育(6月、7月)
(二)深入开展摸排核查(6月至9月)
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在全街道范围内对涉养老诈骗的问题开展多渠道、全面性摸排。同时做好上级专项行动专班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摸排和收集到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强力开展专项整治(6月至9月)
对梳理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对多发频发问题的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四)巩固提升整治成果(8月、9月)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及时将好的经验做好总结提升,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议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专项行动。
(二)压实责任落实。各村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乡街道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及时汇报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村要统筹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紧密结合专项行动任务要求,做到衔接有序、突出重点、抓出实效。各村要将专项行动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扎实有效推进绵竹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在绵竹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绵竹专项办总体部署,本次专项行动为期半年,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周密组织,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等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3.加强舆论引导。各村(社区)、办所要注意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涉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要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应对预案,打好舆论引导主动权,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2.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
3.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政法机关和民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交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李代剑兼任,副主任由办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4个工作组,其中综合组和宣教组设在镇综治中心,打击组设在镇派出所、整治组设在各办所单位,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各工作小组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各办所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2.落实工作责任。各办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别制定方案,并抓好落实、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参加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责任,如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推动落实。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3.强化工作督导。各办所要加强对重点案件、问题线索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4.加强总结提升。各办所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成果、建章立制。
根据《江苏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治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圆满完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促进养老失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摸底排查,梳理一批涉老年人投资理财“高危区域”、养生保健“灰色区域”、扶助解困“复杂区域”等区域,深入推进重点整治,集中解决重点区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二)紧盯重点问题。紧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
(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整治涉及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养老名义商品房销售虚假宣传、涉老旅游及艺术品经营、养老健康医疗、涉老“食品”“保健品”的虚假宣传、涉老非法集资、网络空间等行业领域的养老诈骗问题。落实行业领域主管监管责任,及时查找漏洞,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坚决杜绝“有证难管、无证不管”。督促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做到放权不放责任,坚决查处打着行业协会幌子进行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
三、分类处置
1.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各部门要立足本行业(领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2.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组织开展问责案例指导,及时推出典型案例,进一步明晰问题界限和处理尺度,引导增强问责的规范性、精准性。
3.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有效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
4.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动施法机关依法打击。
四、步骤安排
1.抓紧落实整治工作部署(5月中旬)。各部门加强工作部署,制定完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运行规则,按照“专人专班专项”要求,强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3.强力开展专项整治(5月至9月)。针对问题清单,明确整治的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要求挂图作战,限期整治。加强对多发频发问题的重点整治,确保工作长效。对长期存在但前期整治效果不好的,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到问题根源,督促责任单位紧盯不放,综合采取各种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治理不彻底不放过。
(一)加强工作联动。坚持“行业整合”“地方整治”两条线统筹运行,双线互补、协同发力,努力行政“各地抓、抓各地”“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格局。健全研判会商、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落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抓好提醒整改,对“整治反复”“反复整治”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有效防控风险隐患;对整治中发现普遍性问题,推动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每周二上午下班前将上周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围绕宣传发动、依法打击、行业整治)等文字材料及图片报给市容环卫科。
为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从现在起至20xx年10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全镇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二、主要措施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用好全镇各类新闻媒体,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时期,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三大电信运营商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用户“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依托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统一接收、分流、交办举报线索。各村(社区)、各单位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综治办将适时集中筛查、交办、督办一批重点线索,督导加大核查力度。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严防恶意炒作。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要认真分析、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的界限,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派出所要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标准;法庭要抓好审判工作,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派出所和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做法,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做到“应追尽追”。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镇里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
(二)实施推动阶段: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快案件侦办,加强源头监管,突出重点整治,落实信访维稳各项责任,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梅田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成员由镇综治办、梅田法庭、梅田派出所、麻田派出所、镇民政办、梅田自然资源所、镇项目办、镇文化站、镇卫生健康办、梅田市场监管局、梅田城管以及辖区内三大运营商等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刘建华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4个工作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镇专项办从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形势研判、协调调度、重点督导、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每月26日前要向镇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二)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各环节统筹融合、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彻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要推动专项行动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年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抓紧部署推进。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因地制宜、靶向治理。4月28日前,各村(社区)要将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将分方案报送镇专项办。
(四)严格督导考评。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后,镇专项办将适时组织梳理确定若干重点地区和单位,推动限期整改提升;挑选一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各村(社区)、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开展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严格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为巩固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养老服务领域防诈骗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为目标,坚持“线上与线下”“传统与现代”“动态与静态”三结合方式,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防养老诈骗进社区、进村、进机构“三进”活动,推动实现防诈宣传养老服务机构住养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两个“全覆盖”,在老年群体中形成“防诈骗、反诈骗、打诈骗”的浓厚氛围,切实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守住“命根子”。
二、宣传对象
主要针对养老服务领域三类服务对象:
1.养老机构住养老人;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服务对象;
3.居家上门、探访关爱服务对象。
三、重点任务
(二)走街入户,开展渗透式宣传。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融入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专门开设养老服务领域防诈课程,努力把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养成“防诈宣传员”,利用工作之便向老年人输出防诈知识。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纳入居家上门服务、探访关爱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基层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建多支防诈宣教队伍。通过“走街入户”,向老人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说、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年人答疑解惑。依托面对面、点对点、线对线、一对一方式,推动防诈宣传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活动的重要性,把防诈宣传作为提高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载体,作为为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防诈宣传的组织领导,周密细致策划,扎实有力推进,推动防诈宣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注重实际效果。准确把握老年群体的特点和习惯,精心设计防诈宣传活动的内容和载体,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说服力。加强与政法委、公安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将最新警情、最新案例广而告之、精准送达,通过典型案例向老年人宣传防骗知识,提高老年群体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注重防诈宣传的延续性和持续性,强调变“一次性”宣传为“周期性”宣传、变“分散式”宣传为“集中式”宣传,坚决打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宣传战。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地要根据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任务要求启动宣传项目、落实宣传任务,市民政局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处理纳入对各地民政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严格进行督查考核。要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和上门服务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落地落实。
(四)浓厚舆论氛围。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防诈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和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老年人特长,制作并发布一批接地气、易传播、群众爱听爱看的文艺作品和网络文化产品。各地可视情举办反诈文艺汇演、防诈书画展等活动,推动提高防诈宣传的广度和效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的土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好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预防涉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我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部门联动,定期上报
(二)全面摸排,畅通渠道
(三)加大整治,依法行政
要积极发挥基层工作的一线优势,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做到依法行政。南山市场监管所要坚决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类产品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摸排街道范围内已登记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张贴的销售标签、宣传画是否明示或暗示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南山综合执法中队要查处“保健”类产品违法传销行为。每周在辖区巡查不少于2次,警惕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要按照工作职责,有步骤有层次的安排部署,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坑老”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彻底杜绝“坑老”顽疾,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三)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执法部门要突出对“保健”市场经营行为、“保健”市场营销行为的监管和“保健”市场消费权益的保护,重点是要对赠送小礼品、办理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等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保健”乱象突出的领域,集中力量重点攻坚。
为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综合治理、源头管控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多措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风险,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县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审查,规范生产经营者在许可备案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备案生产经营涉老“食品”“保健品”的行为。
(二)依法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主体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涉嫌夸大功能或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六)依法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涉老“食品”“保健品”的行为。
(七)查处其他涉老“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八)广泛开展涉老“食品”“保健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齐抓共管的涉老领域监管新格局。
(二)把握时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精确把握时效度,充分用好新闻媒体和本系统网站、公众号,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群团组织、社区等力量,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养老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超市、公园、广场、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深入研究,创新监管工作模式。各业务股室要依职责认真研究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有关问题,加强专项工作的研究探索,强化研究结果转化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五)统筹协调,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成员股室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同时建立信息报送、上情下达,形势研判。协调调度,重点督导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及时报送本地养老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遇到重大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市局和公安部门报告,各成员股室在每周四及每月22日前向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整治养老诈骗项工作统计表
为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xx年5月开始,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20xx年5月)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20xx年5月至9月)
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20xx年10月)
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导考评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专项行动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打击。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整治行业管理问题,边打边防、边治边建,着力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引发的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认真研判,区别对待,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二、具体措施。
三、方法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区专项办”),由区法制信访局、区宣传统战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党群工作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社会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区卫健办、区工信科技办等13家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区专项办主任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4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区法制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宣传统战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区专项办具体负责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各专项工作阶段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制定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区专项办建立信息报送、专项研判、检查调度、工作通报、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远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一)高度重视。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及时统一思想,反时传达贯彻。迅速启动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掌握了解情况,加强安排部署,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细化方策。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四项措施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抓好工作结合,将专项行动主动融入“三零”平安创建、“四治融合”、确保“五个不发生”和“六防六促”重要措施之中,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强化督导。区专项办将适时对各镇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视频调度、调研督导、评价评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掌握情况,特别是紧盯案件线索办理和工作措施落实,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和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区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和行业系统工作的指导,准确掌握动态,切实履行责任,有效推动工作。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案)事件,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全省全县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经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牢牢把握“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个重点环节,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三、组织架构
在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成员由镇派出所、民政办、自然资源所、村建站、文化站、卫生院、市场监管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镇专项办设平安建设办公室。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摸底排查、打击整治、总结提升5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摸底排查、打击整治3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摸底排查、边打击整治。县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7日至5月11日)。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并及时启动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11日至行动结束)。通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三)摸底排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30日)。既要对全镇已经登记备案的.养者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也要对未登记未经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将日常掌握和摸底排查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信息进行核对,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1.明确整治重点。按照职责分工,文化站整治信息网络领域涉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并协助做好宣传教育、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民政办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自然资源所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2.加强隐患排查。各村各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
(四)打击整治阶段(5月11日至行动结束)。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做到有诈反诈、有乱治乱。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各村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精心谋划协调配合。镇专项办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各村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压实责任。
(三)加强督导确保成效。镇专项办将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村、案件、线索问题开展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对成效突出的村、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深入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瑶山瑶族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1.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精准把握时、度、效,充分用好各类宣传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专题宣讲、走村入户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农村,特别是要结合我乡各村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开展宣传,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要在重要路口(路段)、每个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有一条以上永久性反诈防诈标语,协调辖区内有LED显示屏的单位或营业网点,滚动播放反诈防诈标语,在全乡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
2.提高预防能力。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联户长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结合“以案释法”工作,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经验、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4.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及时依法回应群众诉求,广泛争取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各村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加大深挖打击力度,提升依法严惩实效。
7.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次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启动、主动作为,蹄疾步稳、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既定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情况反映、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村和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制定工作方案组,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朝阳建设的重点工作,强化部署推动、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按照“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的要求,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确保抓实抓细、落实到位。
(五)加强督查考评。要加强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点线索和乱点乱象等,列出清单,加大督办力度,并组织开展“回头看”。乡平安办将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为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一)宣传发动阶段
(二)打击整治阶段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惩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长效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抵预涉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一)宣传入户阶段(5月中旬)。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活动采取多形式、多载体宣传方式,通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下旬—8月底)。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排查、收集线索。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理的'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列出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上旬起)。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通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二)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线索。要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的线索及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各村居干部要开展要将走访常态化,多与群众交流,时刻注意老年群体思想动态和社会环境变化,不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对排查出的线索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稳妥转办、及时反馈,彻底掐掉“诈骗萌芽”,以扎实的工作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舆论引导,细化工作预案。各村居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行动宣传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细化宣传任务,着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声势。要把专项行动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发挥资源优势,把控好宣传节奏,确保宣传有力有效。
(二)协同配合,统筹推进。要统筹职责任务分工,压实地方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确保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针对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要动员多方力量,统筹协调,科学多样地开展专项行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力求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齐心协力守好群众的“养老钱”。
(三)严格督导,强化问效问责。各村居要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案件、线索问题开展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并将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村居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行动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加分表扬;对推进不力的村居,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提高防骗意识。各村(居)及时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组建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主干为第二责任人的负责机制;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走访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增强老年群体对诈骗行为的警惕性和辨别力。
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成立新生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专项行动自20xx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五、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街道办公室要尽快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为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我市有关工作部署,从4月下旬起至20xx年10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专项行动。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打击整治,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六是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源头预防治理长效机制,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打击、整治、教育、制度等“四大成效”。
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协同全市各有关单位全面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成立我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龙伟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延平任办公室主任,其他院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审管办、政治部、刑事庭、民二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专项行动期间,由审管办每月25日前汇总向市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三、工作步骤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用好全市政法媒体和我院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升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立案、审判、执行中摸排掌握重点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汇总上报和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由审管办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送线索办结情况。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办案部门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升温,严防恶意炒作。
1、实施精准打击。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协同配合,快审快结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积极参与加强重点整治;深入开展摸排,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各部门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加强统筹推进。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把专项行动与其他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主动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严格督导考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加强对重点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督导考评,督促责任落实。
根据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自20xx年4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有序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打击、依法办案、全力追赃挽损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和打击重点
(一)工作任务
(二)打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严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强化线索摸排。加强与网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卫健、市场监管、银保监等有关部门对接协调,精准摸排重点领域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职能优势,采取人力、技术等各种手段,全方位获取网上、网下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健全线索核查处置机制,对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主动摸排掌握的线索,必须落实力量,逐条核实,严格把关,确保每一条线索核查处置到位,交办线索核查质量将纳入平安综治考核。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快破现案,对线索经核实涉嫌违法犯罪的现发案件,要组织力量侦办,专项办逐案盯办,确保快侦快破。要摸清近5年来未破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区分案件类型,落实责任警种单位,加强攻坚突破,力争破获一批积案。要全面梳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未到案人员,明确追逃责任,落实追逃措施,最大限度缉捕归案。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予以依法严惩。市局将适时确定一批大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集中力量资源,明确责任时限,全力攻坚破案,确保案件打深打透。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农贸市场)、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以案说法,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件,揭露犯罪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舆情信息监测,按照“三同步”要求,依法稳妥做好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严防恶意炒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至4月底)。制定本地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负责人和联络员。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5月初至9月底)。对本地近5年来已破的和未破的养老诈骗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广泛摸排工作,发现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案件梳理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局专项办,重大案件办理情况随时报局专项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打击养老诈骗的重要性,把专项行动作为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抓好工作督导。此次专项行动成效已纳入平安考核。市局专项办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导。对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视情况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各部门也要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五)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对涉及养老诈骗的敏感案件,要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积极稳妥做好调查处置和舆情导控工作。要加强保密教育,严肃新闻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披露案情和调查情况。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迅速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生;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有效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定期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及时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推动长效常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格按照市专项办总体部署,本次专项行动为期半年,各社区(村)、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周密组织,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经验提炼等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由综治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任务分别负责,各社区(村)具体组织实施)
3.加强舆论引导。各社区(村)、各成员单位要注意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涉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要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应对预案,打好舆论引导主动仗,严防恶意炒作。
2.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
3.全力追赃挽损。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和民政、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调配合,配合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向主管部门报告,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配合做好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和财产刑执行,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1.明确整治重点。保持与市委网信办信息对接,针对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的行为,加强对老年人的防诈教育,及时消除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及时举报、报告涉诈违规平台、网站、组织线索;民政办加强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摸排,梳理、上报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
4.抓好建章立制。各社区(村)、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线索移送、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长效常治。
四、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和专项行动要求认真履责,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督促所分管科室抓紧推动落实。各社区(村)要结合辖区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工作督导。加强对重点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发生涉老诈骗案件的社区(村),要开展深入剖析,找出工作短板,及时查漏补缺,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要纳入各社区(村)年中考核,对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在全县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宣传重点
通过大力宣传,全面摸清全县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现状,排查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协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自然资源领域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加强信息共享、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以防为主、防查并举”的长效机制。
1.各股、室、中心、中队要依托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摸清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底数,建立台账,逐宗排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针对问题线索,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违法的,研究提出查处整改意见,并形成问题、措施、整改“三清单”,明确问题的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要求,以属地为单位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意见,实施整改落实“清零销号”。
2.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和各官方网站及自媒体,紧紧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工作进展积极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并扎实开展社会面宣传。
3.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社会面宣传。在业务大厅窗口等位置以及养老场所、老年人服务机构和活动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册和展板;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组成宣传小分队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开展涉老反诈精准宣传,对老年人进行“点对点”风险提示和预警;对入户排查发现已存在或潜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积极做好打击化解帮扶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各股、室、中心、中队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充分认识整治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认真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提升识别风险、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素质,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打击整治自然资源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专班、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分工、协同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掌握实情、深入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三)建立保障机制。要建立线索案件及时推送机制,对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嫌养老诈骗违法的案件及时协同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排查风险隐患,封堵制度漏洞,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监管体系,加强信息共享,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加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力度,推动我县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监督考核。专项行动期间,我单位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单位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对专项行动推动不力的各股、室、中心、中队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警示约谈。
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乱象,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全面消除全县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严厉惩处养老诈骗行为,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县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风险隐患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行为,全面压降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促进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宣传发动和规范线索处置
1.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通过“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等方式,推送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和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向全社会揭露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套路”,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提升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提高老年人警惕、加强防范。
(二)全面深入开展“回头看”
1.进一步摸底排查。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特别是针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含幸福食堂、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的排查,确保“应查尽查”,提高排查的精准性、全面性,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并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各地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及时填报《养老服务机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2.强化分类处置。各地要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依法做好分级分类处置,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测;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整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加强分类处置。其中,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衡,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同时,根据机构性质进一步开展处置,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以企业名义开展活动的,将有关问题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3.防控涉稳风险。各地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在属地党委政府及政法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属地稳控责任,按照“一院一策”要求“精准拆弹”、逐一化解风险,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发生非法集资,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参与非法集资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三)整合推进和及时总结经验
各地要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全面建设和谐奉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提升整体质效。同时,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将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的有效规范整治举措及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的重要意义,将专项行动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实专项行动。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从更高站位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全厂政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务实举措。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构建全厂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全厂上下反诈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自防意识和自防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反诈”防线进一步提升,全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无新增,人民群众受骗损失无新增,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1、落实属地责任。总厂将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民生重点工程”来抓,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专题研究安排,定期评估,确保反诈责任和措施落早落细落实。专班结合厂村会议安排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村居要切实肩负属地责任,切实控制住发案和损失。
2、落实站所责任。实行站所管干部职工责任制。严格按照总厂工作专班和县级主管部门安排,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责任,明细本行业工作任务,落实防范宣传措施,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防能力,确保单位零发案。
1、加强组织领导。村居、站所要明确工作目标,周密安排部署,高位推动落实,要明确包抓领导、任务到岗到人、明晰方法路径、强化工作举措,一抓到底推进落实,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反诈措施。厂、村、站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常态化、精细化、精致化”工作要求,以“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整顿为抓手,转作风、勇担当、善作为,切实把作风整顿成果体现在工作实绩上,充分发挥考核杠杆的助力作用,勤检查、严督导,盯进度、抓整改,责任风险共担、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3、注重协作配合。村居、站所要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目标同向,纵横联动、攻坚克难,同心协力打一场反诈人民战争。
4、不断总结提升。村居、站所要注重研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变化与特点,创新方法,增强打击防范质效。要注重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不断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推向纵深,取得实效。
为切实做好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排查及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全市养老业务环境,决定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紧扣“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这条主线,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源头治理的六大原则,全面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蔓延土壤,巩固深化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暨非法集资问题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安全管理,维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排查对象
(一)养老机构(包括依法登记备案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养老机构)。
(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
(三)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
三、整治措施
(一)明确排查整治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民政局负责排查整治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民政办负责排查整治。各乡(镇)民政办在排查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属地社区、街(村)委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民政办要充分发挥乡(镇)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要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要与乡(镇)政府、派出所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本局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本局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养老服务股与社会组织管理股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拉开养老服务领域诈骗行为清扫网,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行为。
制作宣传横幅,利用媒体、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启动,全面开展、扎实推进。
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曝光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和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工作重点,尽快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处置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在开展排查过程中边查边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诈骗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及时打a整治养老诈骗行为。在稳定养老服务安全形势的同时,着眼长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认真梳理分析本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ij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充分运用ILED屏投放、海报、横幅、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为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整治突出问题,按照青浦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相结合,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版、安全感。
在平安夏阳建设协调小组组织架构下,成立夏阳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xxx任组长,平安夏阳建设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居负责人为组员,各成员单位、各村居要细化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街道平安办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联络、组织协调、督导推进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分工
(一)畅通举报渠道。拓展线索举报接收渠道,通过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市专项办举报平台、区专项办举报平台、举报热线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线索收集处置机制,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各村居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各成员单位跟踪掌握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对重点线索加强督办盯办。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
(三)依法打击犯罪。一是突出精准打击。公安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作,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对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全力追赃挽损。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
第一阶段:摸底动员阶段。全面摸清养老诈骗突出问题底数情况,以及近年来打掉的养老诈骗案件情况。各村居、各部门列出底数清单,细化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完成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对养老诈骗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对涉养老诈骗线索和案件进行大起底,对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循线深挖、逐一见底。
第三阶段:巩固成效阶段。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将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机制,为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提供“夏阳经验”。
(一)精心组织推进,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站位,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投入到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中去,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本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三)强化督导履职,落实责任追究。街道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研判,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问责。
为全力配合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结合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围绕自然资源职能职责,组织开展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等问题集中摸排,加强养老用地政策宣传,整治并依法打击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各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安排和主要任务
(一)摸底排查阶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呼伦贝尔市近5年供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摸排清单,对照摸排清单逐宗核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情况统计表,搜集对应的宗地审批、供应信息,分析问题根源,形成涉嫌违法用地问题清单,并于20xx年5月25日前分别上报根河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和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二)专项整治阶段
各股室、大队、中心要依法依规自查整改。涉及违法用地的,由地方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xx年7月25日前,分别向根河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和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报送违法用地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
各股室、大队、中心要全面梳理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等问题规范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20xx年9月15日前分别上报根河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和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养老用地政策宣传,以及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变相开发房地产的信息共享和监督管理,严防类似问题复发反弹。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各股室、大队、中心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主动认领自然资源部门分工任务,全力配合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为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强化部门协同。运用好部门间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配合政法机关等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资产等。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股室、大队、中心要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报送整治工作中涉嫌违法用地问题清单、重大典型案件清单,对排查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情况随时上报。
(四)配合扎实做好宣传发动任务。配合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要精准把握时效度,充分用好新闻媒体,扩大正面宣传,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深厚氛围。配合宣传报道一批典型经验、典型案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配合及时公布举报方式,加大线索核查督办力度,全面排查养老诈骗线索。配合一旦出现负面舆论升温,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防并举、综合施策,稳步推进精准打击、依法办案、追赃挽损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引导。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通过制作1至2条视频,广泛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二是全面摸排线索。要加强与网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卫健、市场监管、银监办等有关部门对接协同,精准摸排各重点领域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充分发挥各警种职能优势,采取人力、技术等各种手段,全方位获取网上网下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三是强化线索核查。对上级转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主动摸排掌握的线索,必须落实力量,逐条核实,严格把关,做到每条线索核查处置结论由专项办组长审核确认,确保每一条线索核查处置到位。宣传发动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
(三)抓好督导考核。专项行动成效将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县局专项办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乡镇进行实地督导。对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视情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为发动养老服务领域参与和支持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造强大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全面提升老年群体安全感满意度为出发点,坚持依靠机构,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扎实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让涉老反诈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开展方针、政策宣传。宣传党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方针、政策、意义、精神,民政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战绩、案例等,提高广大老年群体防范养老诈骗的意识。
(二)强化识骗、防骗宣传。认真梳理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常见骗局、手法、伎俩等,对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诱导迷惑老年群体的诈骗行为,有针对性的提出识骗技巧、防骗指南和应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老年群体落入骗子圈套。
(三)加强举报方式宣传。通过网络平台、海报、横幅、固定宣传栏等方式,动员全体社会成员积极提供线索,维护老年人权益,形成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尊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四)扩大工作成效宣传。着重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取得的积极工作成效,围绕养老诈骗案件宣判、典型案件通报、行动战果发布和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宣传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宣传工作。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有诈反诈、有乱治乱”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的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
三、主要工作
(一)做好社会面宣传。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因地制宜,根据老年群体行为特点,统筹用好传统宣传资源。要充分发挥宣传墙、广播、电子屏等宣传平台作用,用比较直观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专项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发送提示短信,发布致广大老年人的'一封信,制作宣传片、宣传册、海报等系列宣传品,开展专项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大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确保单位、机构户外有标语、门头有口号、重要场所有海报,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消除宣传盲区,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知晓率、家庭覆盖率、参与率,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二)注重点对点宣传。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宣传作用,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组织专人,通过现场活动、以案说法、普法讲座、有奖问答等多样的宣传手段,让涉老反诈宣传走进老年人活动中心、敬老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对老年人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诈反诈防诈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三)制作精品强化宣传。结合实际情况,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为主题,编写简明扼要、切中要害、郎朗上口的口诀、短信;制作宣传手册、宣传片、电视教育片;排演小品、歌曲、舞蹈等宣传作品。在专项行动期间集中推广,以多样的形式重点宣传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迷惑性、欺骗性及打击整治成效,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四)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对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群体进行分类,根据年龄、文化、收入等情况,分类施策,精准宣传,提升宣传效果。掌握不同老年人群体的喜好,制作相应的宣传物料,采取对应的宣传方式,提高老年人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宣传的精准度。
(六)严格防范舆情风险。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好宣传舆论的“时度效”,避免因宣传标语、图文影像不规范而引发负面舆情。配合政法、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工作,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协调组织及时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防范工作列入年度养老服务重点工作,精心部署、周密策划、认真组织、有序推进。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推动落实的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