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导读:近期,网购11.96元衣服“仅退款”买家被判赔800多元、1400元的洗衣机因无法安装被“仅退款”等话题频频登上热搜,网络上关于“仅退款”的讨论异常火热。“仅退款”政策的滥用更是使部分商家陷入了困惑:这笔钱究竟该由谁来出?对此,我们邀请了阿里巴巴十大网商代表朱秋城答疑解惑。
出品|网经社
作者|吴夏雪
审稿|云马
一、“仅退款”政策下谁在获利?
1.网经社:您如何看待“仅退款”的推出?
“仅退款”这个板子,应该彻彻底底打在平台身上。其实消费者和商家都没有错,都是受害者。仅退款,看上去是平台站在道德制高点,为消费者利益考虑。但是我告诉大家,平台唯一考虑的是自己。因为从平台利益,买家和卖家,他们最终选择了买家。
2.网经社:对于平台、商家和消费者而言,“仅退款”有哪些利弊?
3.网经社:不合理的“仅退款”对商家造成了哪些损害?
那仅退款对于消费者的利益呢?比如一次两次三次,消费者通过“仅退款”白嫖薅羊毛,但是你们应该清楚,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最终商家会把这2%到3.4%的“仅退款”成本加到产品价格上,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所以从整体的社会成本,“仅退款”不利于商家,更不利于“消费者”,唯一得利的是电商平台。
4.网经社:“仅退款”对消费者购物体验有哪些影响?
朱秋城:现在主流的观点认为,“仅退款”大大的提升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真相恰恰相反,“仅退款”破坏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第二,仅退款看似是消费者白嫖了一次两次,但是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最终会把仅退款的成本加在商品价格,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本身,因为“仅退款”你最终买了更贵的商品,体验会好吗?
第三,仅退款已经给部分正当商家代理购物不便,目前商家出于自我保护,已经对于“仅退款”高发区域,拒绝发货,严重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
最后,仅退款本质上真正对立和激化了,消费者和卖家本来和谐的关系。甚至卖家已经不说“亲”了。当服务你们的卖家,每天提心吊胆,甚至心里充满怨恨。你们想想看,作为一个消费者,你们网络体验是越来越好,还是越来越差……
二、“仅退款”是否合法?
5.网经社:部分消费者为“薅羊毛”会使用“仅退款”服务,是否合法?
朱秋城:“仅退款”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消费者擅自申请仅退款而拒不退还货物,可能构成对合同的不当解除和违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若消费者在未实际退货的情况下仅申请退款并获得成功,导致商家遭受损失,则消费者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返还所得利益。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在网购时与商家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若消费者擅自申请仅退款而不退还货物,则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网经社:商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仅退款”,若被平台强制“仅退款”,可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朱秋城:根据中国《民法典》,法律其实从来没有赋予消费者不退货的权利,平台的规则不能凌驾法律。从商家利益角度,任何一个商家都不会同意仅退款。如果被平台强制“仅退款”唯一选择走法律途径。
三、“仅退款”这笔钱谁来出?
7.网经社:如何看待“仅退款”在电商市场中的应用?
朱秋城:“仅退款”不仅仅破坏商家合理利益,更破坏社会公平原则,是目前平台竞争白热化阶段,基于自身竞争压力与平台利益,牺牲商家合理利益,甚至社会公平,不为消费者,更不为商家,核心是自己的平台利益,获取流量客户黏性的一种手段。
其中,《规定》的第二十四条尤为引人注目。它明确指出: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的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无论是交易行为、交易价格,还是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往来,都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这意味着平台经营者的行为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和约束,不能随意损害商家们的利益,这无疑为商家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而电商生态环境是由商家,平台,卖家组成,核心点是:兼顾公平,核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