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投资者遭遇侵权后,可以使用哪些手段维权?
我们在此根据维权的便捷程度,以及付出成本的高低程度将维权的途径分为:协商、投诉举报、调解、仲裁和诉讼这五种。
协商是指投资者在遭遇侵权后,直接和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其他投资人等可能的侵权主体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沟通,并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谋求一致,使纠纷得以解决的途径。
协商通常来讲是较好的维权途径。在所有解决问题的方式中,协商因避免了第三方的介入,尽可能避免了纠纷和矛盾的扩大,一般是最直接、最经济的解决途径,同时,因协商对于问题的解决是基于双方的合意,往往也是最有效率和较为彻底的解决途径。如果能够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问题,可以最大化程度达到双方的共赢。
如果挂牌公司的投资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且无法通过与对方协商调解的方式维权;或者投资者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更广大投资者群体的利益和社会公益,可以向交易所或者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举报。
除向证券监管机关投诉举报外,投资者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检举揭发各种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将争议自愿地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例如,投资者在“争议解决的方式”上就可以选择仲裁解决方法。投资者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手段时,需要注意,在约定时就要选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否则仲裁机构不明确,可能导致仲裁条款无效。我国各地的仲裁委员会均能受理投资者的仲裁申请。
维权机构按照法律性质的分类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司法机关,二是行政机关,三是行业自律协会等非政府机构。
(一)司法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凡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的证券纠纷,都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涉及证券的刑事案件,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犯罪。如果证券投资者发现了有关证券违法犯罪以及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有贪污贿赂的行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并协助其开展侦查工作。
公安机关:我国公安部及部分公安机关设有证券犯罪处,专门负责证券方面的犯罪。
(二)行政机关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当投资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投诉;对于其他的涉及证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举报。
(三)行业自律监管机构等非政府机构
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中国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其职责包括对券商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投资者在与券商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或其地方证券业协会进行调解解决。
仲裁机构:仲裁机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机构,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已经成为民事诉讼外解决民商事纠纷最方便、最快捷、最有效的法律途径之一。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