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需要到公安或司法机关进行立案的情况,您知道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吗?立案作为诉讼的第一步,如果能一次立案成功,不仅是一个好兆头,还会减轻你对于接下来诉讼程序的紧张和焦虑。下面律霸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不同种类的案件立案所需要的材料。
一、民事案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5、受理案件通知书;
8、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二、刑事案件:
(一)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二)自诉案件:
3、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6、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
2、送达回证签字;
3、执行申请书;
5、执行风险告知书;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
四、诉前财产保全: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五)需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和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送达回证签字五、鉴定、拍卖案件:1、鉴定申请表或者是拍卖的评估报告书;2、送达回证签字。另外,立案人员输入信息后,打印出来的案件信息流程表、收案单(即承办法官,如今都是电脑自动分案)、案件信息移送表等,这些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有的,并且要在各个庭拿走案件时,在案件移送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