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部局,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南京江北新区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进一步深化办学管理改革,经新区党工委会会议研究,现将《南京江北新区“强师惠师”三年行动方案》《南京江北新区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江北新区部分新建学校实施办学管理改革的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南京江北新区“强师惠师”三年行动方案
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南京江北新区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为引领,以高水平教师培训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让每一位教师都成为“大先生”,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教育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和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和激励关怀相结合,全面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的领导权,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突出师德师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三)强化发展保障。把深化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四)深化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优化制度设计、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实践探索,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三、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到2025年,教师师德师风、综合素养、专业化程度、教育教学水平、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建成一支与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教师队伍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市前列,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教师队伍思想铸魂行动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教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实施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师“扬帆”计划,发挥优秀教师在课堂教学和育人实效上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把好教师的政治观、思想关。
2.突出师德建设。深入推进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师德专题教育,将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教师师德表现与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相挂钩。坚持选树典型、榜样引领,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定期开展师德先锋、师德先进和“四有好教师”团队评选,加大优秀教师典型表彰宣传力度。深入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二)实施教师队伍专业强基行动
3.提升教师培训质效。全面规划和引领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升级新区教师五级培训体系的目标要求,完善“学科全员培训”“职初教师培训”“研训员工作坊”“名师工作室”和“领航名师班”的培养计划与实施步骤,提升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全员培训质量。创新研训模式,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打造智慧学习中心,构建教师研训智慧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新区优质高校资源优势,为教师提供集中培训、订单培训、校本研修等服务。
4.聚焦骨干教师梯队培养。定期开展江北新区领衔名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学先进个人、教坛新秀的评选。进一步加强区、校名师工作室建设,设立特级教师、市级名师、区级骨干人才储备库,为新区名特优教师培养定制个性化成长方案。全面实施骨干教师“强基计划”“领军计划”,积极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及国(境)外高端培训。加强骨干教师考核,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培养1-3名江苏省特级教师、40名左右南京市名优教师、300名左右江北新区骨干教师。
5.加快优秀青年教师孵化。实施青年教师“优才培育”计划,通过对青年教师有计划地培养,达到“一年站稳成新秀、三年成熟变骨干、五年区域能引领、十年市域有影响”的目标。每年遴选30名入职满一年的优秀青年教师进行5年期培育、三阶段考核。第一年考核合格者可授予“江北新区教坛新秀”称号,第二阶段考核合格者可授予“江北新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第三阶段考核合格者可授予“江北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并优先推荐参加“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每年开展区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赛课、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适当增加区教坛新秀、区优秀青年教师、区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名额(青年教师的比例不低于名额的5%)。对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青年骨干教师,经有关工作程序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可采用特设岗位进行岗位聘任。
6.拓宽渠道创新招引。设立教育高端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每年4000万元,积极为引进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招引力度,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开展校园招聘、直接面试等多种方式公开招聘。对新教师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给予奖励。开设特聘岗位,引进教学、科技、艺体、心理等领域的“高精尖缺”知名教师。鼓励学校对传统文化、体育艺术传承项目、特色课程等所需专业人才,通过聘请顾问、服务外包、与行业协会合作教学等方式柔性引进。到2025年,引进3-5名名校长、20名左右省特级教师、大市级学科带头人。
8.支持教师学历提升。支持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对在职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按规定总学费的50%予以一次性补贴,总学费不超过5万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按规定总学费的100%予以一次性补贴,总学费不超过12万元。
(三)实施教师队伍管理赋能行动
9.提升校(园)长、书记治校能力。完善校(园)长、书记岗位设置和任用管理,规范校(园)长、书记选拔任用程序,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健全校(园)长、书记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加强履职考核和民主监督。推动校长专业化发展,逐步完善具有新区特色的校长职级制。加快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持续实施“领雁计划”,提升校(园)长队伍的专业发展和职业素养。到2025年,培养10位左右有思想、有视野、有情怀、有能力的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发挥“头雁”作用的领军校长,发挥名校长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名校长办学影响力。
10.推进教师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标准,作为新区教师评价的指导思想。将教师评价的重心转移到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上,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形成符合新区发展要求的教师评价综合指标体系。抓住教师发展核心环节,注重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探索建立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以评价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11.深化办学管理改革。激发和释放学校自主办学活力,强化学校管理自主权。在新区核心区域内部分新建学校复制推广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含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小学)办学管理改革经验,实行“学校招、包干用、自主管”的办学管理模式。招聘教师实行社会化合同管理,学校教师由“编制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制度。
12.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师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和绩效工资的统筹管理,提升人事管理效能,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效率。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定期核定教育编制,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核定的编制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做到编制使用的效益最大化。优化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统一核定区域内不同类型学校的高、中、初级岗位总量,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逐步探索通过打通中小学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取消教育发展中心职称比例限制、增核乡村学校职称岗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延退女教师不占岗位职数等办法,缓解中高级教师岗位职数不足的问题。
13.促进集团化学校师资融合。依托集团化办学模式,大力推进集团内教师一体化建设和管理,整合优质资源,搭建集团学校教师学习培训、信息交流、评比展示的专业发展平台,实施集团学校教师的有序流动,实现师资融合。探索“领军教师引领—骨干教师驱动—种子教师辐射”的分层培训与发展模式,形成教师团队化发展梯队。
(四)实施教师队伍安心保障行动
14.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健全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推进公办幼儿园编制备案管理,增加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配备。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收入待遇,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15.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学校内部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骨干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定期开展新区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名校长等评优活动,设立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表扬、奖励一批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校(园)长。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对优秀教师、困难教师、退(离)休教师进行慰问。
16.积极提供安心服务。实施教师“安心”计划,鼓励新区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医疗保健、子女托管、社会帮扶等方面多措并举,进一步关心教育、关爱教师。定期组织教师体检,适当增加体检项目,优化体检服务;搭建积极健康的交友平台,关心青年教师婚恋问题;解决青年教师住房困难,推进教师周转宿舍、公寓建设,为当年招聘的在宁无固定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提供三年周转宿舍;引进退休教师、校外辅导员、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一定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减轻教师负担;设立课后延时服务专项资金,办好教工食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教师子女临时托管、托育照护点。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强师惠师”行动实施情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打造高质量的教师队伍作为建设教育强区的关键之举,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新区管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强师惠师”行动方案实施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二)优先保障投入。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将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待遇保障作为底线要求,支持服务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强师惠师”行动方案所需资金纳入新区财政预算,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教育舆论引导和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宣传,大力宣传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弘扬尊重知识、尊重教育、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工作的良好氛围,使教师真正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光荣职业。统筹对学校的考核、检查、评比,防止多头交叉的考核检查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让教师静心研究教学,提高专业化水平,真正让教师安心教书育人。
(四)强化督导检查。新区将“强师惠师”行动实施情况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南京江北新区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目标,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为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特修订《南京江北新区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新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含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发展中心、少年宫等机构中在职在岗的优秀教师、校长(园长)。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绩表现和贡献。
高端引领、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公平公正、精准激励。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的原则,保障激励机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优秀人才奖
1.评为“苏教名家”的,每年考核奖励10万元;
2.评为江苏省教学名师、“宁教名家”的,每年考核奖励8万元;
3.评为江苏省特级教师的,每年考核奖励8万元(含市级奖励1万元);
4.评为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的,每年考核奖励3万元;
5.评为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的,每年考核奖励1.5万元;
6.评为江北新区领衔名师的,每年考核奖励4万元;
7.评为江北新区名教师的,每年考核奖励1.5万元;
8.评为江北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江北新区德育工作带头人的,每年考核奖励0.8万元。
以上考核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先进个人奖
1.获得全国模范教师称号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励;
2.获得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奖励;
3.获得江苏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4.获得南京市陶行知奖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5.获得南京市斯霞奖称号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6.获得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一次性给予0.2万元奖励;
7.获得江北新区名校长称号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8.获得江北新区模范教师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9.获得江北新区教学先进个人称号的,一次性给予0.1万元奖励;
10.获得江北新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一次性给予0.1万元奖励;
11.获得江北新区十佳班主任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12.获得江北新区优秀班主任称号的,一次性给予0.1万元奖励。
(三)特殊岗位奖
1.乡村学校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对乡村学校教师和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年、5年、15年、25年的教师,分别按每人每年0.1万元、0.2万元、0.4万元、0.6万元标准进行考核奖励。
2.班主任。
(1)小学、初中、高中分别按每人每月0.08万元、0.12万元、0.16万元标准,进行班主任津贴考核发放;
(2)学年度考核优秀的班主任,一次性给予0.15万元奖励;
(3)对担任班主任工作满15年、20年、25年、30年的教师,分别给予0.3万元、0.4万元、0.6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3.江北新区“领军教师”。聘用为区“领军教师”的每人每年考核奖励1.5万元。
4.校长。
(1)实施校长职级制的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二级校长、三级校长、四级校长,分别按每人每年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标准考核奖励;
(2)公办高中、初中、小学年度学校考核前三名学校校长、教育集团总校校长按每人每年10万元–15万元的标准考核奖励。
(四)特别贡献奖
1.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每人每年奖励0.8万元(按人均测算,实际发放按考核情况有所区别)。其中,普通高中每年评选奖励60人(占教师总数的10%),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每年评选奖励10人。
积极参加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推荐评选。市区两级不重复奖励,择高执行。
2.对初中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每人每年奖励0.4万元(按人均测算,实际发放按考核情况有所区别)。每年评选奖励260人(占教师总数的15%)。
(五)引进人才奖
每年设立教育高端人才引进专项资金40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引进人才给予奖励。其中:特级教师一次性给予每人70万元的科研和安置费用;设区市学科带头人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的科研和安置费用;名校长给予每人100万–150万元科研和安置费用(分五年发放)。退休返聘“银龄”骨干教师每人每年给予15万元工作补贴,知名校长、知名教师一事一议。对新教师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4万元的奖励;录用的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
四、考核
各奖励项目考核办法及奖励方案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
凡在考核奖励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核奖励资格,3年内不得考核奖励,并根据情节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经费拨付办法和发放要求
市级“陶行知奖”和“斯霞奖”,经费按《南京市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执行。特殊教育教师、乡村教师奖励经费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获市级特殊贡献奖励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承担。除市财政承担的经费外,其它奖励经费均由新区财政承担。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健全评选、表彰、考核、审批发放制度,奖励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给个人。对出现以下情况的必须及时调整:
(四)经批准同意请病假、事假人员的奖励发放,统一执行人社部门有关工资、津补贴的规定。
六、附则
(一)如前期文件与本实施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二)此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参照执行。
关于在江北新区部分新建学校实施办学管理改革的方案
为满足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激发和释放学校自主办学活力,现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复制推广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含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小学)办学管理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措,提升管理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已实施办学管理改革的学校(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小学)和部分新建中小学,具体学校由新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备案。
二、学校性质
学校均为公办性质,对施教区内学生提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均采用自主聘用,采用社会化合同管理模式。
三、改革模式
学校全面实行“学校招、包干用、自主管”的办学管理模式,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实行现代化管理。
“包干用”是学校的人员经费实行总包干。学校实行“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制度。
四、岗位核定
新区党群工作部每学年初根据学校学生数和班级数,依据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对学校所需用工总额进行核定。
五、经费保障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支持单位: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