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问政海南|男子收取大学生学车费后失联律师认为其涉嫌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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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4日消息(记者李文韬文/图)近日,海口一大学生小罗向记者反映,2021年底,她曾在同学介绍下,在练车场与自称“教练”的黄某某签合同报名学车,可一直以来,黄某某不仅没有进行任何关于驾驶的培训,还以各种理由不将她的信息上报车管所,导致她无法正常考驾照,而费用却又一直未退,这让她心里非常发愁。
交费学车考驾照“教练”拿了钱却不办事
小罗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21年年底,她通过同学介绍,认识了男子黄某某,黄某某称把学费直接交给他,就可以学车并参加驾照考试。“因为同学也在他那学过车,所以我就觉得应该是个正规教练,而且还有报名合同和收据,没有多想就把3800元报名费直接交给了他。”小罗告诉记者。
小罗与黄某某签署的合同。
驾校称该教练属于“黄牛”而并非驾校正规“挂靠教练”
随后,记者联系到小罗报名的顺隆驾校校长陈先生。“只要黄某某正常录入资料的学员,我们驾校都会正常安排报名考试。”陈先生说,驾校正规的“挂靠教练”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而黄某某属于“黄牛”,他本人没有训练车,通过与多个驾校达成协议,收取学员报名费用后,找驾校进行培训和报考,他则赚取中间差价,以此盈利。而黄某某使用的练车场,是多个单位合租的场所,不完全归属于顺隆驾校。
陈先生表示,黄某某为了赚取更多差价,一般只给驾校报考费,另外找价格较低的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培训。
“黄某某在我们驾校这边的招生名额早已用尽,但他依然到处招揽新的学员,然后把这些新学员往各个驾校里塞,如果没有多余名额给他录入信息,驾校就没办法给这些没录入信息的学员安排考试。”陈先生告诉记者,以前黄某某还老实地给学员安排培训和报考,后来却越来越乱来。“可像黄某某这样的‘黄牛’,驾校是管不到的,而且他与学员签署的合同根本不是驾校出具的合同,也没有盖公章。”陈先生说。
黄某某开具的收据。
律师认为其涉嫌合同诈骗
针对该案件情况,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雯认为,此事件中,黄某某以驾校名义私自收学员,个人与学员签订合同收取学费,但实际上并没有对学员进行过培训,也没有在车管所备案信息,可以定性为诈骗,涉嫌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雯建议,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立案,则可以走民事诉讼途径,或通过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向驾校主管机关交通局投诉。
目前,小罗已向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投诉,该局答复她说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该事件部分受害者已联合向法院起诉,黄某某开庭期间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判给原告胜诉,要求被告黄某某返还培训费,原告称暂时还未拿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