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普法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2023年10月更新)

安全生产类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3年10月更新)

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应急管理办公厅关于印发《有限空间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299号)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2022-12-13印发之日实施

3、《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范》(应急管理部6号令)2021-9-1实施

4、《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10号)2023-5-15实施

5、《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4号令)2021-1-1实施

6、《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应急厅函【2022】300号)2023-1-1实施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

8、《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11号)2023.10.1起实施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书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299号)

废止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2023年9月1日废止。

标准、规范

1、《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3)2023-3-1实施

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2023-6-1实施

3、《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

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2021-4-1实施

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2022-10-1实施

6、《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00.1-2020)

7、《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3900.2-2020)

8、《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第3部分:冶金、有色》(GB3900.3-2020)

9、《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第4部分:非煤矿山》(GB3900.4-2020)

10、《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11、《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2020-3-1实施1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

13、《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

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6、《2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17、《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第1部分:标志》(GB/T31523.1-2015)

1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19、《管道系统安全信息标记设计原则与要求》(GB/T38650-2020)

20、《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1、《铸造机械通用技术规范》(GB/T25711-2023)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各行各业标准规范

1、《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GB/T51448-2022,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2、《氧化铝厂工艺设计标准》GB/T50530-2022,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除《氧化铝厂工艺设计规范》GB50530-2010

3、《小型发电站技术改造标准》GB/T50700-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范》(GB/T50700-2011)同时废止。

4、《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GB50544-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4.1.8、7.1.10、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544-2009)同时废止。

5、《泵站设计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1.3、7.3.5、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GB/T50510-2009)同时废止。

6、《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1.3、3.2.1、4.2.2、4.2.3、4.3.2、4.3.3、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3.2、5.3.3、5.3.4、5.3.5、5.3.6、5.4.2、6.0.7、6.0.8、6.0.10、8.3.6、8.4.1、11.2.3、12.2.8、12.6.2、12.6.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同时废止。

7、《选煤厂安全规程》(GB43203-2023)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8、《企业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急预案编制指南》DB23/T3491-2023

9、《服装工厂设计规范》(GB50705-2012,2023年局部修订)2023年11月1日实施。

危化行业

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22)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自2011年12月1日期施行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天然气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修订版)

2、《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废除部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4、《城镇燃气调压箱》(GB27791-2020)

5、《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1455-2023,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除《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7、《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技术标准》GB/T50726-2023,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除《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726-2011和《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2011

8、《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50759-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50759-2012)同时废止。

9、《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城规【2023】4号)2023年9月21日,发布之日起执行

征求意见稿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改革委

现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总

(1)应急管理部

1.《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4.《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GB∕T34346-2017)---能源局履行油气管道行业管理职责,应急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

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2)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

《陆上石油天然气站场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细则(试行)》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

《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

(4)交通运输部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交安监发〔2015〕156号)---制度已失效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交办安监函〔2023〕698号)附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试用)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交办安监函〔2023〕698号)附件: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试用)

《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交办海〔2017〕170号)

《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渔发〔2022〕11号)

《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公交管〔2019〕172号)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号)

(5)水利部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的通知》(办监督〔2021〕364号)

《水电站大坝工程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93号)

(6)农业农村部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办机〔2022〕7号)

(7)国家能源局

《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国能综通安全〔2022〕123号)

(8)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WJT9100-2022)

《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CB∕T4501-2019)

(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TCPASEGT007-2019)

(10)中国民航局

《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AC-165-CA-2023-01)

《民航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管理规定》(编号:AC-398-03)

《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11)粮食局

《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国粮办应急〔2023〕155号)

(12)国家铁路局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国铁安监规〔2023〕12号)

安全生产标准化汇总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

2、《山西省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细则(试行)》晋应急发【2023】167号(印发之日起试行)

3、《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委办〔2012〕28号)

(1)通用标准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2)冶金行业

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安监总管四〔2010〕172号)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安监总管四〔2011〕11号)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安监总管四〔2011〕12号)4、《冶金企业(炼铁、炼钢、煤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10号)5、《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安监总管四〔2011〕13号)

(3)有色行业

1、《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30号)2、《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56号)

(4)建材行业

1、《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55号)2、《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11号)

(5)轻工行业、纺织行业

1、《白酒、啤酒、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14号)

2、《纺织造纸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26号)

(6)商贸行业

《商场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123号)

(7)烟草行业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

(8)危险化学品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化》(安监总管三〔2011〕93号)

(9)电力行业

1、《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

2、《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国能安全〔2015〕127号)

THE END
1.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其中,存在金属冶炼工艺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接受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考核合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本企业规章https://www.shanghang.gov.cn/bm/ajj/zwgk/ztdsg/202408/t20240830_2150115.htm
2.《有色金属行业金冶炼安全生产规范》(T/CNIA0059国民经济分类:C322 贵金属冶炼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7日 实施日期:2020年08月01日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安全管理、工序及设备作业要求和金冶炼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以阳极泥为原料进行金冶炼生产企业的生产、维护、检修的安全管理。 https://www.xinmizhuce.com/law/4476.html
3.株冶集团主营产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冶炼销售有色金属株冶集团主营产品 SH600961主营产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冶炼、销售有色金属产品、矿产品及副产品;生产、销售工业硫酸、二氧化硫烟气;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新材料。http://jiatoupai.com/f10shuju/mainproduct/SH600961.html
4.融捷股份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2、有色金属加工及冶炼行业 公司合并范围内的锂盐业务以长和华锂为运营主体,目前产能规模较小。联营锂盐企业成都融捷锂业规划产能为4万吨/年,已投产2万吨/年。若成都融捷锂业规划产能全部建成,其生产规模在国内单体锂盐厂中属于较大之一,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http://news.10jqka.com.cn/20240417/c657002164.shtml
5.企业再生范文12篇(全文)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的污染问题很长一段时间都让环保部门头疼,导致产业发展受到一定限制。而卡迪亚的发展则表明,只要认真落实相关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完全可以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通过节能减排和环保到位的双重优势,卡迪亚让再生铝产业对于落实节能降耗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极大显现出来。扩建产能后的卡迪亚https://www.99xueshu.com/w/ikeyl0rwk2ns.html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文“(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五、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https://www.mkaq.org/html/2021/01/17/554203.shtml
7.福建省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总书记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 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围绕我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总体目标,以深化供给侧http://www.tanjiaoyi.com/article-65898-1.html
8.2019年中国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色金属功能粉体材料属于新材料产业的细分行业,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粉体材料行业的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定,以及对行业内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http://www.cbcsa-china.cn/news/detail?id=712706962596298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