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予以收缴。收缴假币时应该做到:
(1)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2)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
(3)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4)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
THE END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予以收缴。收缴假币时应该做到:
(1)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2)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
(3)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4)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