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110:39浏览量:【字体:大中小】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涉重金属工业废水预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娄经开发改[2017]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涉重金属工业废水预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涟滨办事处吉星路西侧、勤丰河北岸
2.3规模:涉重金属工业废水预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Q=800m3/d,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电化学+过滤”,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板框压滤脱水”,含水率降至60%以下。配套管网总长4350m,地下一体化泵站1座,设计流量60m3/h。在线监测包括含铬在线监测仪、含锌在线监测仪、含铅在线监测仪、含镍在线监测仪各2套。项目建安工程投资约35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180天,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5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7招标范围:含土建及管网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运行,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电气系统、工艺等系统安装、调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并交付使用,负责对发包人和第三方运营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服务等。不含厂区绿化,不含电力计量装置以前(含计量装置)的供电设备及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以上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主体及安装工程阶段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有两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娄底以外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
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备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9月2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娄底日报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招标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9月21日
招标文件下载: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涉重金属工业废水预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