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年版)

声明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年版)》(简

称“《总协议》”)的著作权属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简称“金交

所”)。金交所发布《总协议》,旨在通过向黄金市场参与者提

供黄金租借交易所需的统一协议文本,降低参与者交易成本,提

高交易效率,促进黄金租借市场发展。金交所将根据市场发展变

化,不断更新或修订《总协议》并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市场参与者为开展《总协议》下交易的目的,可在使用过程

中根据《总协议》的有关约定并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

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修改或排除《总协议》第2.1条、10.10

条与10.11条),签署相应补充协议。

金交所对市场参与者因使用和遵守《总协议》中任何所载内

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特定的、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可

意识到的各种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

第三章租借交易的达成

第四章黄金交割

第五章利息

第六章签章样本

第七章清算账户

第九章违约和违约处理

第十章附则

附件一:黄金租借申请书

附件二:黄金租借确认书

附件三:上海黄金交易所实物租借过户申请表

附件四:黄金租借提前归还申请书

附件五:签章样本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

1.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黄金业务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平等互利、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双方之

1.2.总协议、补充协议(若有)以及双方就达成每一笔黄

金租借交易所签署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租借申请书》、

《黄金租借确认书》、《黄金租借提前归还申请书》)构成双方

之间单一和完整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3.总协议和补充协议不一致的,补充协议有优先效力。

对于每一笔交易而言,总协议、补充协议和双方就达成每一笔黄

金租借交易所签署的文件出现不一致的,效力优先顺序由高到低

依次为:双方就达成每一笔黄金租借交易所签署的文件、补充协

议、总协议。

1.4.本协议所称黄金租借,是指在有授信额度前提下,在

约定的期限内,借出方将自有黄金租借给借入方使用,借入方向

借出方支付利息,到期时借入方向借出方归还租借的黄金的行

为。借出方亦可要求借入方就租借业务提供双方认可的履约担

保。

1.5.一方在任何一笔黄金租借交易下履行义务以双方之间

没有发生本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为前提条件。

1.6.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租借黄金及黄金实际租

借数量,双方均无义务向对方承诺必须租入或租出黄金。

2.1.黄金

本协议中的黄金,是指双方约定的,符合上海黄金交易所认

可的交割质量标准的黄金实物,包括但不限于经交易所认定的可

提供标准金锭、金条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SGEB1-2002、

金条SGEB2-2004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

认定的合格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2.2.品种

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交易和交割的实物黄金品种,如

AU9995、AU9999、AU995等。

2.3.重量

实物黄金的标准重量。

2.4.货物属性

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实物黄金分为“买入货

权”或“某金库剩余库存”的属性。交付货物属性,为借出方交

付至借入方的黄金的货物属性。归还货物属性,为借入方归还至

借出方的黄金的货物属性。

2.5.起息日

借出方将租借的黄金过户交付至借入方的日期。

2.6.付息日

借入方将利息支付给借出方的日期。

2.7.到期日

借入方将黄金过户归还至借出方的日期。

2.8.计息期

同意提前归还,计息期为起息日至提前归还日(算头不算尾)的

2.9.计息期计息天数

计息期计息天数是用于计算一笔租借交易利息的天数,根

据双方约定的计息基准和计息期予以确定。

2.10.年度计息天数

双方约定的计息基准对应的年度计息天数。

2.11.计息基准

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计算应计利息时,所适用的计息

基准根据下列规则确定(其中分子对应计息期计息天数规则,分

母对应年度计息天数规则):

(1)“实际天数/实际天数”(简写为A/A),指该计息期

的实际天数除以365的商(或者如果该计息期的任何部分属于闰

年,则应为以下二者之和:(i)计息期属于闰年那部分的实际

天数除以366的商,与(ii)计息期属于非闰年的那部分的实际

天数除以365的商);

(2)“实际天数/365”(简写为A/365),指该计息期的

实际天数除以365的商,若该计息期包含2月29日,计算该日

利息;

(3)“实际天数/365(固定)”(简写为A/365F),指该

计息期的实际天数除以365的商,若该计息期包含2月29日,

不计算该日利息;

(4)“实际天数/360”(简写为A/360),指该计息期的

实际天数除以360的商;

(5)“30/360”,指计息期计息天数除以360的商。计息

期计息天数的计算根据一年12个月,每个月30天的原则计算,

但下述两种情况应按以下指定的天数计算当月天数:

(i)若计息期第一天不是30日或31日,但最后一天为31

日时,计息期最后一天所在月份应为31天;

(ii)若计息期最后一天是2月的最后一天,则2月计息天

数应为当月的实际天数

2.12.计息基准价格

计息基准价格是确定租借的黄金货币价值的价格。

2.13.交易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常开市交易的营业日。

2.14.银行工作日

中华人民币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法定工作日。

3.1.借入方拟借入或续借黄金时,应向借出方询价,并向

借出方以书面形式发送经借入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黄金租借申请书》(附件一);借出方收到借入方书面申请书

后,借出方有权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该申请,并可于收到申请书

之日起两个银行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且该答复不得晚于起息

日。借出方在收到申请两个银行工作日后(不含)或起息日后(不

含)没有给予书面答复的,视为拒绝该申请。

3.2.借入方提交的《黄金租借申请书》应当列明以下交易

要素:品种、重量、起息日、付息日、到期日、利率、交付货物

属性、归还货物属性、计息基准、计息基准价格。其中:

3.2.1.品种、重量、到期日、利率、计息基准、交付货物

属性:均由双方协商确定。

3.2.2.起息日:由双方协商确定。续借的起息日应为原租

借交易的到期日。

3.2.3.付息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为到期日。

3.2.4.归还货物属性: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明确约定,

默认与交付货物属性相同。

3.2.5.计息基准价格: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为每笔租

借的起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同一交易品种的收盘价。

3.3.双方就黄金租借的各项交易要素都达成一致后,应签

署《黄金租借确认书》(附件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交易日。

4.1.黄金租借交易达成后,双方应于租借起息日当日17:

00之前,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完成租借申报,并

由借出方将双方签章确认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实物租借过户申请

表》(附件三)传真至交易所,以实现黄金从借出方过户交付至

借入方。

4.2.租借交易到期时,双方应于租借到期日当日17:00前

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完成租借还金申报,以实现黄

金从借入方过户归还至借出方。

4.3.租借交易到期时,若双方达成续借交易,双方可无需

办理原交易的还金过户和续借交易的借金过户手续。

4.4.经借出方同意,借入方可于到期日前提前归还所租借

的黄金。借入方欲提前归还黄金的,应当提前至少三个银行工作

日以书面形式向借出方发送经借入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的《黄金租借提前归还申请书》(附件四)。借出方有权自行

决定接受或拒绝该等申请,并可于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银行工作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且该答复不得晚于申请的提前归还日。借出

方在收到申请两个银行工作日后(不含)或提前归还日过后没有

给予书面回复的,视为拒绝该申请。

借出方有权要求借入方赔偿因提前归还黄金而导致借出方

承担的损失或费用。

4.5.若借出方同意借入方提前归还黄金,双方应于约定的

提前归还日17:00前,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完成

租借还金申报,以实现黄金从借入方过户归还至借出方。

4.6.若起息日、到期日或约定的提前归还日非交易日,则

该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计息期计息天数及对应须支付的利息

应根据实际计息期计算。

4.7.借入方归还黄金时,除非借出方同意,借入方必须以

约定品种、约定重量、约定的归还货物属性的黄金作归还。借入

方归还的黄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借出方有权拒绝,因此而产生

的费用由借入方承担,同时借入方应承担由于不符要求造成的归

还迟延而给借出方造成的费用和损失。

4.8.双方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办理租借申报

各自承担。

5.1.黄金租借的利率可采用固定或浮动利率(年率)报价。

就每一笔黄金租借交易而言,该笔交易下的黄金租借利率由双方

协商确定,并体现在针对该笔交易所达成的《黄金租借确认书》

中。每一笔黄金租借交易的利息应根据重量(克)、计息基准价

格(元/克)、利率(年率)、计息基准、计息期计息天数、年

度计息天数确定,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重量(克)×计息基

准价格(元/克)×利率(年率)×计息期计息天数/年度计息天

数。

5.2.借入方应于付息日将利息支付至借出方账户。

5.3.若借出方同意借入方提前归还所租入的黄金,除非双

方另有约定,该笔租借交易的到期日与付息日(若尚未付息)均

变更为双方约定的提前归还日。

对于已付息的提前归还的租借交易,已付利息事宜由双方

协商处理。

5.4.若付息日或提前还金约定的付息日非银行工作日,则

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

下签章样本(见附件五)可用于黄金租借业务中《黄金租借申请

书》、《黄金租借确认书》、《黄金租借提前归还申请书》等文

件的签署生效。

任意一人在黄金租借业务中《黄金租借申请书》、《黄金租借确

认书》、《黄金租借提前归还申请书》等文件上有效签署并加盖

样本送达另一方,最迟不得晚于双方新租借交易或提前归还业务

7.1.甲方的清算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若适用):

上海黄金交易所客户代码:

7.2.乙方的清算账户信息为:

7.3.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清算账户的,须提前五个银行工作

日以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将通知送达另一

方。

8.1.甲乙双方在总协议及补充协议(若有)签署日向对方

个租借起息日重复做出:

(1)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不与任何适用的法律、其组织

章程性文件的任何规定、适用于其或其任何资产的任何法院或政

府机关所颁布的判决或指令、或任何对其或其任何资产构成约束

或影响的合同约定产生违背或冲突;

(2)其签署本协议、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及履行其在

生效;

(3)其签署本协议、黄金租借申请的人员已获得充分和必

(4)其系代表自身而非代理任何第三方签署本协议、行使

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及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5)没有任何针对其或针对其任何资产的可能严重负面影

响到本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的,或对其履行本协议

下的义务可能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程序或

类似的举动正在进行之中;并且就其所知,没有任何人威胁将采

取任何上述举动;

(6)其没有发生且持续存在任何对其履行本协议存在严重

负面影响的违约事件,也没有发生且持续存在对其或对其资产具

有约束力的其他协议或文件构成违约或可能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的事件,也不会因其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或行使本

协议下的权利而发生该等事件;

(7)其为本协议的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

信息等在任何重要方面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误导成份。

和保证:其交付或归还的黄金完全符合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质

量标准和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其为该黄金的唯一所有人或拥有交

付和转让该黄金的完整权利,且该黄金未被设定任何担保物权、

权益负担或其他类似的使用或转让限制。

9.1.下列事件构成一方在本协议下的违约事件:

(1)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交付、归还黄金或支付利

息或其他款项的义务,且在另一方发出的未履约通知生效后的第

三个交易日届满时仍未纠正的;

(2)一方对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本协议的有效性

予以否认或拒绝履行;

或重复做出之日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不正确或带有误导成分;

(4)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其他义务,且在对方发出

的未履约通知生效后的第三十天届满时仍未纠正的;

(5)一方发生分立后仍然存续,或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

或重组,或经重组、重设或改制纳入到另一实体或成为另一实体,

或把其实质性资产转移到另一实体的情况下,该最终存续、承继

或受让的实体未能履行或明示将不履行该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6)其他任何与本款第(1)项至第(5)项有类似效果的事件。

9.2.下列事件构成借入方在本协议下的违约事件:

(1)借入方就自身或自身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寻求任命临

时清算人、托管人、受托人、接管人或其他类似人员或被任命了

任何前述人员;

(2)借入方的租借黄金用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3)借入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可能危及所租借黄金安全

的其他情况;

(4)借入方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对

借出方在本协议项下权利有实质性损害或可能有实质性损害;

(5)其他任何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有类似效果的事件。

9.3.若一方发生本协议第9.1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事件,

违约方应自应履行交付、归还或支付义务之日起(含)至实际履

行交付、归还或支付义务之日止(不含),按照违约金额万分之

五的日利率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借出方不能按时交付黄金或借入

方不能按时归还黄金的,违约金额按照黄金租借交易发生时双方

确定的计息基准价格计算,即违约金额=计息基准价格(元/克)×

数量(克)。若借入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违约金额即为应付未付

的金额。

9.4.若一方发生本协议第9.1条或9.2条约定的任何违约事

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终止协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协议终止后,守约方仍有权追究违约方

按照原协议应履行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9.5.在发生第9.1条或9.2条所述违约事件的情况下,违约

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

合理费用和其他开支,以及守约方因为任何本协议下所有黄金租

借交易提前到期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和其他开支。

10.1.《黄金租借确认书》为双方达成租借交易的最终确

认,若《黄金租借申请书》(含回复)与《黄金租借确认书》约

定不一致,则以《黄金租借确认书》的约定为准。

10.2.本协议及附件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未经对方同

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10.3.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以及双方在签订、履行协

议的过程中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在未征得对方

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本服务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

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

除外。

10.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后方可

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其终止时甲乙双方已经取得的

权利与义务。在行使及履行此等权利与义务的必要范围内,本协

议继续有效。

10.5.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下的通知、申请或与本协议

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做出。该等通知和申请可以通过专

人或速递服务、传真、挂号邮递或电子信息系统(含电子邮件)

方式发送。采用专人或速递服务或挂号邮递方式发送的,于签收

日生效。采用传真发送的,于收件方确认收到字迹清晰的传真件

当日生效。采用电子信息系统(含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于通

知进入收件方指定的接受电子信息的系统之日生效。

甲方接收上述通知和申请的联系方式包括:

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息系统:

乙方接收上述通知和申请的联系方式包括:

任何一方需要变更上述联系方式的,须提前五个银行工作

10.6.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水灾、火灾、海啸、雷击

或地震、罢工、暴动、恐怖分子袭击、法定传染性疾病、用于通

讯的公共网络发生故障、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政府行为或任何其

他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等客观情况。)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实

际履行本协议之全部或部分或者从实质上丧失履行价值,虽经诚

实善意努力仍无法排除,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

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事故

详情及本协议全部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

行的有效证明。按照该不可抗力事故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

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

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10.7.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上海黄金交易所实物租借

管理办法》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细则》有关规定执

行。

10.8.若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

执行,并不影响或削减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

行性。

10.9.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双方之间的有关本协议或任何潜

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前

提下,在任何争议解决的过程中出具该等录音作为证据。

10.10.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应

本着诚实信用、相互合作、相互谅解的态度,尽力通过友好协商

的方法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有权管辖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

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管辖并根据其进行解释。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

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相冲突的规则或内容。

公章后生效。双方可根据需要签署补充协议。总协议及补充协议

(若有)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上海黄金交易所备

案。

附件清单:

附件一:《黄金租借申请书》

附件二:《黄金租借确认书》

附件三:《上海黄金交易所实物租借过户申请表》

附件四:《黄金租借提前归还申请书》

签署栏:

甲方:(公章)

日期:

乙方:(公章)

编号:

(借出方名称):

根据我方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我方与贵方签订的《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的约

定,特请贵方提供黄金租借,具体如下:

借出方名称:借入方名称:

借出方金交所客户代码:借入方金交所客户代码:

续借对应的原黄金租借

是否为续借:

确认书编号(若适用):

租借品种:租借重量(千克):

交付货物属性:归还货物属性:

起息日:到期日:

付息日:利率(年率):

计息基准价格(元/克):计息基准:

应付利息(元):借入方联系人:

此致

借入方名称:

(盖章):

年月日

---------------------------------------------------------------------

回复

(借入方名称):

根据贵方需求,经研究,我方决定:

□提供以上黄金租借。

□不提供以上黄金租借。

联系人:

合作愉快!

借出方名称:

贵方编号为的《黄金租借申请书》收悉。我方同意

向贵方提供黄金租借,具体情况确认如下:

续借对应的原黄金租借确

认书编号(若适用):

应付利息(元):

借入方名称:借出方名称:

联系人:联系人:

传真:传真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租借登记编号(交易所填写):填表日期:

借出方名称借入方名称

借出方代码借入方代码

交割品种交割仓库租借重量(Kg)

租借重量合计(Kg)

租借合同编号租借年利率

起始日期

具体租借天数

到期日期

借出方联系人借入方联系人

借出方联系方式借入方联系方式

借出方借入方

签章签章

备注:

注:此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租借合同完整填写。

根据我方业务发展需要,特向贵方申请提前归还实物黄金,具体情况如下:

原约定要素

黄金租借确认书编号:租借重量(克):

提前归还要素

拟提前归还日:拟付息日:

其他:

联系信息

借入方联系人:

□同意以上提前归还。

□不同意以上提前归还。

甲方: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预留签章样本预留签章样本

签字:签字:

印章印章

公章:

附件五:签章样本(续)

乙方: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版)

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已签署的《上

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版)》(简称“总协

THE END
1.黄金价格实时走势中心黄金价格今日黄金价格名称最新价涨跌开盘价昨收价买价卖价最高价最低价报价时间 现货黄金2661.9920.91↑2641.052641.072661.992662.402666.122633.992024-11-29 15:18:37 现货白银30.670.41↑30.1930.2630.6730.6830.7630.162024-11-29 15:18:38 上海黄金交易所行情 更多>> https://www.cngold.org/img_date
2.中国黄金报数字报国内主要贵金属期货行情信息(图片) 国内主要贵金属期货行情信息(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2日) 注:1.数据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2.报价单位:黄金为元(人民币)/克,白银为元(人民币)/千克 3.较上周涨跌:本周收盘价-上周末结算价 4.涨跌比例:(本周收盘价-上周末结算价)/上周末结算价https://epaper.gold.org.cn/html/2024-11/26/content_153639_1558689.htm
3.黄金(AU0)期货行情,价格走势图,新闻舆情机会:纽约黄金+0.27% 舆情机会:纳斯达克指数期货+0.14% 舆情机会:伦敦金(现货黄金)+0.32% 舆情机会:纽约白银+0.61% 打开APP 行情中心 黄金连续AU0 APP下载 614.16 +0.50+0.08% 2024-11-2909:54 今开 615.00 最高价 615.58 持仓量 17.52万 振幅 https://gu.sina.cn/ft/hq/nf.php?symbol=AU0&autocallup=no&isfromsina=no
4.黄金期货的走势图国际贵金属期货收盘涨跌不一,COMEX黄金期货涨0.65%报2799.1美元/盎司,续创历史新高。COMEX白银期货跌1.47%报33.935美元/盎司。 2024-07-2510:05 【纽约金价24日下跌】纽约商品交易所黄金期货市场交投最活跃的8月黄金期价24日下跌0.41%,收于每盎司2397.5美元。 https://www.mysteel.com/hot/489381.html
5.黄金期货交易时间规则是几点?[有帮助]开盘和收盘价:黄金期货的价格通常以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因此开盘和收盘价会在市场开盘和收盘时由交易所https://licai.cofool.com/ask/qa_3571305_1_2.html
6.今日黄金现货价格,今日黄金现货价格现货黄金行情换行3、在我们跟踪的8个成品油价格2015年1月25日中药材价格指数综合200收盘价今日黄金现货价格现货黄金行情为2347.52,同比下降9.44%,环比下降0.7%,预计中短期维持平稳。 宝钢涨价让市场大为振奋,多数商家短期看多心态强烈。 近今日黄金现货价格现货黄金行情期海南和云南农垦新胶生产情况正常,由于期货胶价不断上涨,农垦http://www.hibor.org/repinfodetail_40187.html
7.2012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经济黄金价格有所反弹。第三季度,黄金价格横盘后从 8 月下旬开始快速反弹。伦敦黄金市场下午定盘价最高为 1784.5 美元/盎司,最低为 1556.3 美元/盎司,国内黄金(AU9999)最高价为 363.0 元/克,最低价为 321.2 元/克。9 月末,国内黄金收盘价为 360.0 元/克,比6 月末上涨了 11.7%。 http://jingji.cntv.cn/2012/11/02/ARTI1351857945795804.shtml
8.工商银行:9月5日金融市场日报外汇频道金价跳升至六年新高,因在美国10年期公债收益率跌至三年低点之际,焦点再次回到对经济的担忧。现货金收报每盎司1,552.35美元,盘中触及2013年4月以来新高。美国黄金期货下跌0.3%,收报1,560.40美元。 2.上海黄金交易所 品种 开盘价 收盘价 涨跌 Au(T+D) 355.58 356.59 0.28% https://forex.hexun.com/2019-09-05/198451264.html
9.赛菲尔黄金价格(赛菲尔9999金今日价格)欧佩克减产履行率超出分析师预期,但是参与承诺减产的非欧佩克产赛菲尔黄金价格油国行动不力,石油市场重新平衡可能将被推迟。 换行维持“买入”的投资评级。 换行本期投资组合:万华化学、建新股赛菲尔黄金价格份、西陇化工、安诺其、三友化工。 6月16日期货主力合约TC409收503.2元/吨,比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上涨1元/吨0.http://systest.fygsoft.com/repinfodetail_74387.html
10.中金黄金(600489)公司经营评述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国内金价(黄金延期)在3月份历史性突破500元/克价格关口,此后持续攀升,至4月中旬达582元/克,单月涨幅超过16%,接近去年全年涨幅。6月底,伦敦现货黄金定盘价为2330.90美元/盎司,较年初上涨12.34%,上半年均价2202.91美元/盎司,较上年同期上涨14.0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6月末收盘价549.88元/克,较年初开盘价上涨https://s.askci.com/stock/businessanalysis/600489/businessreview/
11.2022年周大福发展现状及主营业务分析2020年周大福发在国内黄金1)2002 年-2012 年,中国黄金市场全面市场化,消费力快速释放:2002 年 10 月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正式运营,实现了中国黄金生产、消费、流通体制的市场化, 是中国黄金市场开放的重要标志。此阶段黄金市场也迎来了投资和消费共同快速 发展的十年,2002 年 10 月-2012 年底,上海金交所黄金现货:收盘价(Au9999) 从 83.52https://m.vzkoo.com/read/2022052010aa32c8ad948d649802021f.html
12.狂飙之后又现连跌,现在是投资黄金好时机吗?经历了近乎整月“狂飙”后,国际黄金价格在9月底来了一个急刹车。9月25日至10月5日,伦敦金现货价格连续9个交易日下跌,10月5日伦敦金现货价格收盘价1820.08美元/盎司,创近7个月新低。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价上涨、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国内金价呈持续上涨趋势,其中首饰金的价格更是在9月份冲破610元/克,金价https://m.jnnews.tv/p/1007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