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流程

财经知识的学习和应用需要注重实践。投资者们需要通过实际的投资操作,不断积累经验和教训,以提高自己的投资水平。下面福财楼将带大家认识公司创业板上市流程,希望可以帮到你。

最佳答案:1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对股票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等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预沟通

在提交申请文件前,发行人、保荐人对于重大疑难、无先例事项等涉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理解与适用的问题,或者对审核问询存在疑问需要与交易所进行沟通,可以通过上交所的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进行咨询或通过该系统预约当面咨询。

3保荐及申报程序

发行人聘请保荐人进行保荐,制作申请文件,并向上交所(区别于主板、创业板等向证监会申报)申报。

具体申请文件详见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附件《申请文件目录》。

受理审核阶段(上交所)

1受理阶段

申请文件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发行人应当在30日内予以补正,诸如存在与上交所规定的文件目录不相符、签章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文档无法打开等情形。

2.保荐人报送工作底稿:上交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保荐人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保荐工作底稿和验证版招股说明书。在发行人上市后,保荐人需要制作持续督导工作底稿备查。

2审核问询阶段

1.上市审核中心审核: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市审核机构通过书面形式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上市审核机构可采用书面问询方式要求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时、逐项回复,并补充或者修改申请文件。

回复不具有针对性或者信息披露不满足要求,或者发现新的事项的,上市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可以进行多轮问询。上市审核机构还可以根据需要,采用约见问询和现场检查方式。审核机构认为不需要进一步问询的,将出具审核报告提交上市委员会。

2.召开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会议召开时,上市审核机构的审核人员对提交审议的审核报告和是否同意发行上市的初步建议向委员会进行汇报。汇报完毕后,参会委员汇报内容发表意见,可以要求审核人员进行解释说明。会议召集人根据参会委员的意见及讨论情况进行总结,经合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上市的审议意见。

3.出具审核意见:上交所结合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出具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发行人自收到交易所终止审核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对终止审核的决定提请复审。交易所自收到复审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复审会议,并且原审议会议委员,不得参加复审会议。复审期间原决定的效力不受影响。如申请复审理由成立的,交易所作出予以受理或继续审核的决定;申请复审理由不成立的,将维持原决定,并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交易所因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的,发行人可以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3注册阶段(证监会)

4发行承销阶段(发行人、主承销商)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备发行与承销方案。上交所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依法刊登招股意向书,启动发行工作。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上交所网站和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同时规定了,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中网下询价参与者条件和报价要求、网下初始配售比例、网下网上回拨机制、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等事项。

5市场交易阶段(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

相较于现行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的规定,科创板的交易规则更具包容性和灵活性。在市场交易阶段,上交所对控股股东、核心技术人员等特定人员股份减持、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和差异化交易机制等方面,为科创板量身定制了交易规范。

从股权激励层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拓宽了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允许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但需要在上市公司担任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仅要求在股权激励价格条款低于市场参考价50%时,对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进行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的累计限额提升至20%。并取消了上市公司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的60日的期限限制。

6退市(上交所、上市公司)

科创板设置了严格的退市制度,主要体现在从严执行退市指标和缩短退市周期。

1.退市指标:重大违法情形方面,列明了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等两类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市场指标方面,构建成交量、股票价格、股东人数和市值四个类型;财务指标方面,设置四类主业“空心化”定性标准和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主营收入未达到一定规模、净资产为负等定量标准;规范类指标方面,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规性退市指标。

2.退市程序:取消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已退市企业如果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可以按照股票发行上市注册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接受审核。

在主动终止上市程序中,上交所受理申请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上交所在公司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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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第0302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2)枫云教育2023年网校同步更新课程,关注枫云老师微信号,15884886125枫云教育二、证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1.在主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https://www.docin.com/touch_new/preview_new.do?id=4781666945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提升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eddacfb9-6a38-42bb-bc98-55cc3d73d657.PDF
3.中伦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2024年8月30日,北交所发布了新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以下简称“新《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相比于更新前的适用指引,新规对于“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的情形设置了明显的监管红线。根据其规定:“发行人及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介机构应当对https://www.zhonglun.com/research/articles/53874.html
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全文::全景证券频道14.1.2 因13.2.1条第(一)、(二)、(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预计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将继续亏损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https://www.p5w.net/stock/ssgsyj/zqgg/200906/t2381229_14.htm
5.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全文)股市要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全文) 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7.1上市公司披露的除定期报告之外的其他公告为临时报告。 临时报告的内容涉及本规则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所述重大事项的,其披露要求和相关审议程序在满足本章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上各章的规定。http://www.ce.cn/securities/stock/ywgc/gsyw/200605/19/t20060519_7015920_2.shtml
6.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全文)1.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权证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http://www.cnfinance.cn/details/2009-08/20-1099.html
7.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pdf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 2018 166 1998 1 2000 5 2001 6 2002 2 2004 12 2006 5 2008 9 2012 7 2014 10 2018 4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3 第三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 第一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10 第四章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1014/6034012024001223.shtm
8.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 主板(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 1.3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319215
9.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9.4.18股票上市规则 1.核心内容 2.披露五原则 3.披露时间 4.信息披露形式与内容 4.1.强制性信息披露体系 4.2 定期报告披露 4.3 临时报告披露 4.3.1 三会决议 4.3.2 重大交易 4.2.3 关联交易 五、股票交易状态变更 停复牌:停牌原则 1.核心内容 在中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受到法律严格规范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https://blog.csdn.net/qq_43984062/article/details/141329703
10.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市场字〔2000〕6号批准,自200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1998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二000年修订本)》 https://law.lawtime.cn/d592338597432.html
11.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公告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上市和持续监管事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本所上市公司,上市时间自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连续计算。在精https://www.bse.cn/cxjg_list/200010908.html
1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998 年 1 月实施, 2000 年 5 月第一次修订 2001 年 6 月第二次修订,2002 年 2 月第三次修 订 2004 年 12 月第四次修订 2006 年 5 月第五次修订 2008 年 9 月第六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4 第三章 董事、https://doc.mbalib.com/view/d5f87fb6abe63391fb4f15f6f04c854e.html
13.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01.07)(上))(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提升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友好度,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详见附件)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https://www.360doc.cn/mip/1027606777.html
14.天相1.2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1.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申请在本所上市,由本所审查同意后安排上市。 1.4本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信http://www.txsec.com/view/content_page_law.asp?id=3801
15.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负 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 前述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未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扣除相关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 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终止上市。https://emcreative.eastmoney.com/Fortune/V/Share_ArticleDetail/20230119215848229192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