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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
【概况】2007年,市物价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认真贯彻“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重点,强化市场价格监测监管,适时疏导价格矛盾,积极化解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加强价格调控,市政府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控目标列为全市80项重点工作之一,采取综合有效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全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3.8%,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先后开展人事和劳动保障、农资价格和涉农、房地产、教育等十多项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21件,受理价格举报和咨询655件,实行经济制裁1360万元。年内,全市价格系统被省文明委表彰为“江苏省文明行业”,市物价局在省物价局组织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荣获先进集体,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十佳服务单位、民营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市文明标兵行业等,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连续8年得到国家发改委表彰。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连续被评为红旗窗口,价格法制工作受到市政府表彰,同时荣获“法治盐城示范单位”称号。
【单病种最高限价试点】4月1日起,市物价局为减轻群众就医难、费用高的问题,在市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试点。根据新制定的临床路径进行测算,制定了21个单病种最高限价,其所选病种实际限价不低于该病种前三年平均费用的5%~10%,同时对6个再下浮5%以上。患者就医时,自愿签订“单病种限价协议书”,出院结算。单病种限价政策受到群众欢迎,从已实施的病例看,未发生一起医患纠纷。
2007年盐城市21个单病种最高限价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从2007年春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免收学杂费,农村公办学校除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其他一律不得收取。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收费标准:小学一、二年级33元、三、四年级66元、五、六年级77元;初一年级121元、初二年级121元、初三年级88元。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标准:小学22元/生·学期、初中33元/生·学期。高中代办费预收标准:高一年级390元、高二年级220元、高三年级120元,电教费8元/生·学期、电教教材4.5元/盒。
【“三百”挂钩价格服务】年初,市物价局发文,明确全市价格系统服务农村100个龙头企业、100个种养大户、100个农村经纪人的“三百”挂钩服务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和各县(市、区)物价局。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重新调整挂钩服务对象,完善服务网络,开展面对面服务。年内,集中开展了两次挂钩服务活动。4月,对所有挂钩企业和农户,上门提供政策支撑和价格服务。8月,组织开展“扶持养殖业发展、促进价格总水平稳定”专题挂钩服务,对涉及生猪饲养、运输、屠宰、销售的企业和农户,公布各环节收费项目,落实扶持养殖业发展中各项价费减免和补贴政策,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如挂钩企业盐城市海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新投资水产品养殖、加工、冷冻、饲料加工一条龙生产线,需建2万吨锅炉供热,因在规划的集中供热范围内,不能建锅炉,但集中供热管网三年后才能建好,为保证企业按时投产,经协调可在集中供热管网供热前使用锅炉,使项目按时投产,避免了100公顷水产品的损失。
【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年内,市物价局贯彻执行粮食价格的最低保护价和依质论价政策,加强粮食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小麦市场收购价执行国家下达的最低保护价政策,粮食购销价格稳定。根据春耕和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需要,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耕期间农资价格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农药价格监管维护价格总水平稳定的通知》。根据防治灰飞虱、纵卷叶虫工作需要,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防治灰飞虱农药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防治水稻纵卷叶虫农药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年内,农资价格较为平稳,特别是化肥价格水平与前几年相比,明显降低。加强农作物种子价格监管,制定种子收购和销售指导价格,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种子价格监管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局履行种子价格监管职能,规范种子价格管理行为,增强政策的执行力。
【水价第三步调整】年内,经市长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物价局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盐城市市区“十五”水价改革方案》步骤要求,结合盐城实际情况及居民承受能力,实施了第三步水价调整方案,至6月1日起执行。居民用水价格每吨由2.25元调到2.50元,工业服务业用水价格每吨由2.60元调到2.90元,特种用水价格每吨由3.30元调到3.80元,并对市区弱势群体每月优惠3吨水。5月16日召开了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通报会,邀请驻盐省市10多家报纸、电视媒体参加,就水价改革的意义、调价水平、有关影响和优惠措施进行通报。同时射阳县、建湖县、东台市、响水县“十五”水价改革方案也相继出台,全市“十五”水价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调整天然气和热力销售价格】年内,根据国家和省物价局统一部署,以及市政府的会办意见,调整了市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蓝星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工业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销售价由1.38元调至1.83元,民用、商业服务业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销售价由1.38元调至1.43元;盐城新奥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压缩天然气中准销售价由每立方米1.65元调至1.70元;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工业用、商业服务业用天然气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格,工业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中准销售价由2.20元调至2.65元,商业服务业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中准销售价为2.20元,上浮幅度均不超过10%,民用天然气价格仍实行政府定价每立方米为1.80元。调整了热力销售价格,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实施“以热定电”政策,重新调整热电联产企业热、电煤炭成本分摊比例为45∶55,从8月1日起,将蒸汽销售价格由133元/吨调至142元/吨,煤热联动的煤炭价格基数,由482元/吨调至517元/吨。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年内,市物价局将价格诚信活动与“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价格诚信一条街成果,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引导商家组织价格促销。积极开展创建“建军中路价格诚信一条街”活动,以盐阜人民商场珠宝柜组为示范点,推行明码实价。通过价格服务进社区,在社区设置价格和收费公示橱窗、编印发放收费手册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方式,塑造了价格部门亲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