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酒各单位:
现将《酒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酒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总?则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其高效、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是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为切实提高矿产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框架》《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资矿保发〔2020〕3号),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际和经济发展需求,编制了《酒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我市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在落实上级规划部署和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对我市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详细部署。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1—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适用于我市所辖行政区域。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我市是甘肃省矿产资源大市,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种齐全,黑色金属、贵金属和非金属矿产优势明显。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发现矿产97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73种。共探明矿产地415处,其中能源矿产地21处、黑色金属74处、有色金属50处、贵金属88处、稀有金属8处、稀土金属2处、非金属172处;按储量规模分∶大型矿产地26处、中型49处、小型340处。查明资源量的矿产中,资源量居全省第1位的有铬、钒、钨、铌钽、铷、钪、温石棉、红柱石、蓝晶石、菱镁矿、磷、晶质石墨、石灰岩、石英岩、饰面用花岗岩等15种,居前3位的还有铁、锰、铜、铅、锌、镍、钴、金、萤石、重晶石、白云岩、石膏、膨润土等13种。
我市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肃北县煤炭、铁、铬、铜、铅锌、镍、钨、金、晶质石墨、菱镁矿、石膏占有明显优势;锰矿、铌钽、水泥用灰岩、温石棉、蓝晶石、粘土在阿克塞县分布较为集中;敦煌市钒、钨、磷、饰面石材优势明显;金塔县铁、铜、铅锌、红柱石、石英岩保有资源量在全市占比较高;瓜州县金、铅锌等金属矿产优势突出,石材、石英岩、晶质石墨等具有一定优势;玉门金、萤石、石英岩、石灰岩具有较大开发利用潜力。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探矿权280个,采矿权260个。已开发利用的矿产41种,铁、铜、铅锌、金、菱镁矿、石灰岩、石英岩、脉石英、饰面用花岗岩、饰面用大理岩等矿产开发利用率较高。
2、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成效
《酒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有序推进,着力提升矿业发展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规划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为矿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1)基础地质调查稳步推进。投入省财政资金2.82亿元,实施基础地质调查项目94个。其中1:5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9个(32幅),覆盖率由2015年的21.53%提高至35.67%(占基岩出露面积的52.27%);1:5万矿产远景调查项目37个(111幅),覆盖率由2015年的22.13%提高至53.07%(占基岩出露面积的77.77%);开展非金属矿调查评价项目11个、金属矿调查评价项目26个、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项目4个、煤及页岩气等调查评价项目4个、科研项目3个,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持续提高。
(2)矿产勘查取得重大突破。“十三五”期间,省地勘基金在市域内投入5.43亿元,开展基金项目94个;同时,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新发现矿产地141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29处,煤炭、铁、钒、铅锌、金、铷、钪、晶质石墨、萤石、石灰岩、硅质原料、饰面用花岗岩、石膏等矿产取得重大找矿突破;狼娃山铁矿、警鑫金矿、长流水金矿、东虎沟金矿、钻井沟金矿等矿山实现深部增储,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3)矿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肃北县马鬃山经济开发区“一核七园多点”矿业开发布局基本形成,酒泉市经济开发区、瓜州柳园及敦煌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金塔北河湾工业园、阿克塞、玉门市矿业深加工区等园区产业发展壮大,矿业经济效益凸显。2020年,全市矿业总产值达178.17亿元(其中固体矿产采掘业产值19.4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65.70%,年产矿石量(原矿量)1517.53万吨,较2015年增长808.38万吨。矿产资源开发为全市煤电、煤化工、冶金、建材、新材料等工业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加强了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矿山“三率”基本达到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要求,矿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4)开发利用结构明显优化。积极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庙沟、君泰、银玄、紫山子煤矿完成转型升级,淘汰关闭小型煤矿3个;方山口磷钒矿、红柳沟石棉矿、白墩子—大庙金矿等重点矿区资源整合有序开展,控制新增小型矿山数量,至2020年底,大中型矿山数量增长至58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的7%提高至22.3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更趋合理、持续优化。
(5)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至2020年底,甘肃省肃北县红柳峡晶质石墨矿普查等5个勘查项目列为国家级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建成肃北县七角井钒及铁矿等4个国家级绿色矿山,金塔县白山堂铜矿列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取得新进展。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夯实矿山地质环境底数;新建矿山严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准入,减轻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扰动;敦促生产矿山及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基本达到“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闭坑矿山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基本完成恢复治理,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全部完成恢复治理并有序退出;实施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恢复治理率达69.48%,新增土地复垦面积171.15公顷。
(7)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矿业权竞争出让,健全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矿业权交易规则;强化勘查开发准入制度和储量动态监测,健全矿业权协查机制,规范矿业权评估管理,扎实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严格矿山卫片执法,落实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生态保护职责,矿业秩序持续好转,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形势要求
1、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市矿业处于多重利好政策机遇的叠加期、优势产业培育的窗口期、争先进位的攻坚期、“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期,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全方位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为矿产勘查开发创造新空间和新机遇。
一是多重利好政策机遇叠加。我市区位优势明显,紧抓“一带一路”共建重大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因势利导聚积资源要素,顺势而为增强发展动能,为矿业持续壮大提供新路径;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中提出,把西部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为矿业发展带来新机遇;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寄予厚望,确定酒泉为区域中心城市,赋予带动区域发展的重大责任,为矿业发展注入新活力;市委市政府立足实际,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着力打造精细化工和煤化工产业基地、马鬃山为主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基地和酒泉市经济开发区产业基地,为全市矿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是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面临新要求。为保障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国内持续加强战略性矿产规划管控,实施战略性找矿行动,提升安全保障和储备能力,对铜、铬、钨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提出了新要求。
三是新兴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国家加快壮大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对镍、钴、铌钽、晶质石墨、萤石等深加工产业快速发展带来新机遇;另外,随着我市矿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发展壮大,饰面石材、硅质原料、菱镁矿等优势产业孕育着巨大发展潜能。
四是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增强。我市地处北山、祁连山和阿尔金重要成矿带,成矿地质条件好,省级财政资金将持续加大勘查投入,开展战略性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我市逐步健全勘查工作机制,加大优势非金属矿产勘查开发力度,提高矿业权出让效率,提升矿业开发利用水平和发展质量。
2、供需形势
矿产资源为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安全保障,但矿产资源刚性需求和供应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总体而言,我市钒、温石棉、晶质石墨、石灰岩、饰面石材、一般硅质原料等资源保障程度较高,煤炭、铁、锰、铜、铅锌、金、萤石、高品质硅质原料、石膏、特色石材、菱镁矿、重晶石等矿产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其中,煤炭受去产能政策等影响,所需90%以上煤炭在新疆和内蒙等地外购;钒矿保障程度高,铁锰存在矿石结构性短缺,供给能力不足,酒钢、西宁特钢等周边大型企业需求无法保障;镍、钨矿潜力未能发挥;铜矿缺少富铜产地,铅锌矿开发利用率不高,且老矿山进入中后期开采阶段,保有资源锐减,接替资源不足;部分金矿退出关闭或政策性停产,一批老矿山保有资源不断减少,新增矿产地点多量少,难以保障长远发展。
非金属资源优势未能完全发挥,且存在明显地域性差异。肃北县、瓜州县晶质石墨和金塔县、肃北县、玉门市萤石资源相对丰富,但勘查程度偏低,经济效益未能凸显;敦煌市饰面石材资源丰富,但肃北县、金塔县、瓜州县饰面石材不能满足加工需求;玉门市、肃州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规模偏小、开采难度大,无法保障市场需求;瓜州县、玉门市硅质原料保障程度较差,金塔县、肃北县资源丰富但产业链有待延长;肃北县菱镁矿保有资源不能满足长远发展,需加大外围接替勘查;石膏、重晶石矿存在明显地域性差异,其中石膏资源主要分布在肃北县和阿克塞县,深加工产业有待培育;而玉门市石膏矿、肃北县重晶石矿山退出关闭,生产企业原矿紧缺。
3、面临挑战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资源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从全面高速增长向差异化增长转变。今后,我市矿业面临重大战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基础地质工作仍需加强。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和地球化学调查资料已无法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上世纪开展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远景调查资料较为陈旧,对浅覆盖区调查研究不足,应加快开展重要成矿远景区1:2.5万矿产地质调查和浅覆盖区调查评价;疏勒河、黑河流域1:5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程度偏低,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有待健全,生态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地热能调查需加速推进,成果利用及服务领域尚需拓宽。
二是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十三五”时期,部分重点矿山政策性关闭或停产,过期采矿权比例高,开工率偏低,铜、铅锌、硅质原料、石膏、重晶石产量低于规划预期;持续推进小型煤矿技术改造,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有效产能释放不足,煤矿基本停产;钒矿、温石棉因资源整合均未生产;锰、钼、红柱石、湖盐、滑石、芒硝受矿产品销路不畅而停产;铌钽、钪、铷等“三稀”矿产和晶质石墨、硅灰石等矿产勘查取得重大突破,但总体勘查程度偏低,共性技术水平亟待提高。
三是矿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小型矿山生产工艺较为落后,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矿产品以中低端为主,企业深加工能力亟待加强,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矿产综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支撑矿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不足;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认识不够,奖励约束制度有待完善,资源配置、财税和金融等优惠政策难以落地,与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绿色转型升级的要求仍有差距。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国家生态安全和能源资源安全两个大局,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统筹发展与安全,发挥矿产资源优势,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提升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平,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积极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酒泉市第五次党代会“立足一个定位、坚持两极联动、实施四大战略、创建六大示范区”的发展战略,为实施工业强市、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做大做强四大工业主导产业、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资源保障,推动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严守生态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绿色勘查与绿色矿山建设,促进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稳定供应、强化保障。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矿种,以战略性矿产为重点,体现我市非金属资源优势和特色,实施找矿突破行动,增加可利用资源储量,强化资源总量管理,加强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质量,维护产业链稳定安全。
全面节约、循环利用。严格勘查开发准入管理,坚持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强化矿业科技创新,引导矿山技术设备转型升级,加强“三废”综合利用和尾矿有价元素梯度回收,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切实提高“三率”水平,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努力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矿业新格局。
优化布局、协调发展。统筹矿产安全保障、勘查开发保护等空间布局,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推动矿业强基增效,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引导优势产业聚集,形成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新格局。
市场配置,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形成市场配置、公开竞争的矿业市场环境。
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净矿”出让;促进矿山增储扩能,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科技实力,增强矿山发展活力。
(三)规划目标
1、2025年规划目标
至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开发有序、生态友好、管控有效、保障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局面,矿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1)矿产勘查取得新突破
围绕北山、阿尔金和祁连山成矿带,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显著提高,支撑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完成非金属矿产确权登记,全面梳理资源家底;重点勘查区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地质找矿有序开展,力争找矿取得新突破,以期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42处;同时,加强大中型矿床外围和重点矿山深部勘查,提高非金属矿勘查程度,矿产资源储量明显增加,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
(2)矿产供应能力持续提高
至2025年,全市固体矿产开采总量预期达到2300万吨以上,矿业总产值力争突破230亿元(其中非油气矿业产值达85亿元以上),紧缺矿产产量稳步提高,优势矿产资源供给结构和供给质量持续优化,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4个国家规划矿区、肃北霍勒扎德盖—观音山金多金属等13个重点开采区矿产资源规模开发利用。
(3)开发利用结构明显优化
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420个以内,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合理控制小型矿山数量,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明显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28%以上。
(4)资源利用效率再上新台阶
严格矿产资源“三率”考核,加强技术攻关与创新,矿产采选、综合回收利用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促进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资源及尾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矿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
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绿色升级改造,逐步达标。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基本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6)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继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矿业权分类分级管理和储量管理改革,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推进矿业权竞争出让,健全非金属、砂石资源供给体系,探索实施“净矿”出让;强化过期矿业权清理,引导已有矿山增储扩能,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资源配置更趋合理高效。
2、2035年远景目标
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不断加强,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高,矿产资源保护与储备机制更趋完善;矿业结构更加优化,矿业开发集中度、规模效益和科技含量大幅提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煤产业、铁钒深加工、温石棉及尾矿综合利用业、硅产业、石材加工业、晶质石墨深加工等6个百亿元产业链全面形成,锰、铜、铅锌、金、镍、钨、铌钽、重晶石、萤石、硅灰石等产业链更趋完善;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全市生产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矿山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矿产资源勘查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融合,管理制度更趋完善,矿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总体布局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矿种,着力构建“定位清晰、管控有力”的规划分区体系,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战略性和优势矿产勘查开发,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进国家规划矿区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与储备,进一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实现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与区域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融合。
(一)强化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
以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为目标,对战略性矿产在空间布局、勘查开发方向、准入条件、总量调控、结构调整等方面加强引导,提高资源安全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对永久基本农田内部分矿产资源实施差别管理,保障资源稳定供应。
1、推进国家规划矿区规模开发利用
加强4个国家规划矿区监督管理,区内其他矿种矿业权设置不得影响主要矿种的勘查开采,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勘查开发。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鼓励建设大中型矿山,原则上区内规划矿种新建矿山规模应达到中型以上,提高开发利用水平,逐步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打造支撑战略性矿产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保障区和接续区。
2、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与储备
战略性矿产大中型矿床原则上不得压覆。对当前技术、经济或生态环境条件因素,暂不宜开发的大中型矿床进行保护。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加强储备地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察和专项督查。着力构建产品、产能和矿产地“三位一体”的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储备体系,形成紧缺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替补渠道。落实国家战略性收储等政策,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与保护格局。
(二)明确矿产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重点勘查方向
完善新时代地质找矿机制,以增加资源储量、缓解重要矿产资源短缺状况、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标,以煤、铁、金、钒、铜、镍、钴、铅、锌、铍、晶质石墨、萤石、硅质原料、饰面石材等矿产为主攻矿种,兼顾锰、菱镁矿、重晶石、石膏、石灰岩、白云岩、地热、矿泉水等矿产勘查,持续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一是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研究程度。围绕重要成矿带,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1:5万矿产地质调查,基本实现重要成矿带全覆盖。以金、铁、镍、铜、钴、钨、锂、铍、铌钽、晶质石墨、萤石等战略性矿产为重点,探索开展1:2.5万矿产地质调查,优选找矿靶区,开展浅覆盖区调查评价,进一步摸清资源潜力,为后续矿产资源勘查提供可靠的基础地质数据。
二是加大战略性矿产找矿力度。加大省地勘基金投入,重点实施北山—阿尔金地区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聚焦肃北条湖—吐鲁外围煤炭,肃北七角井、双尖山铁,肃北酒钢山、敦煌五一山钒,肃北扫子山—红石山、小西弓—金厂沟、瓜州老金厂—骆驼山、金塔大红山金,敦煌成宣、肃北双尖山、金塔大红山、阿克塞加尔玛萨依铜镍,肃北潘家井铍等稀有金属,肃北敖包山、阿克塞豺狼沟、瓜州东巴兔晶质石墨,金塔月牙山萤石,开展战略性矿产勘查,尽快提交一批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地。
三是加强铅锌地热矿泉水矿产勘查。以肃北四道梁、大旗山、金塔东铅炉子等区域为重点,加大铅锌勘查力度;开展酒东盆地、敦煌盆地地热调查,并优选有利地段开展勘查,为地方旅游、清洁供暖提供保障;加强祁连山优质矿泉水勘查,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加强优势非金属矿产勘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加大硅质原料、饰面石材勘查投入,开展马鬃山白山头—明水、马鬃山金庙沟—玉门红旗山、金塔大红山—穿山驯一带硅质原料和肃北芨芨槽、金塔北河湾—四道红山一带饰面石材勘查。兼顾菱镁矿、重晶石、石膏、白云岩、石灰岩等非金属勘查,加快肃北别盖外围菱镁矿、肃北马鬃山大红山—大豁落一带重晶石、金塔穿山驯白云岩调查,引导玉门安门沟和阿克塞当金山石灰岩加大勘查投入;已有非金属矿山,补充开展详查评价,增加资源储量、扩大生产能力、延长服务周期,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五是着力推进矿山接替资源勘查。以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能力为目标,引导肃北县七角井铁钒矿、狼娃山铁矿、北东金矿、460金矿、金山金矿、鹰咀山金矿、瓜州县钻井沟金矿、老金厂金矿、花牛山铅锌矿、辉铜山铜矿、金塔县白山堂铜矿、M739铁矿等重点矿区深部及外围找矿,开辟找矿“第二空间”,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2、重点开发利用方向
重点支持“煤、铁、钒、金、铜、铅锌、温石棉、硅基材料、石材、石灰岩”10大产业发展,培育“锰、镍、钨、铌钽、晶质石墨、菱镁矿、重晶石、萤石”8大产业,推动矿产资源向具有产业链优势的骨干企业聚集。
一是加快煤炭绿色开发。以优化煤炭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发挥煤炭托底保障作用,深化煤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肃北吐鲁—红沙梁煤炭基建进程,尽快将有效产能提升至440万吨/年;推动吐鲁东部煤炭、红沙梁东勘查区煤炭等优质产能释放,引导肃北君泰、银玄煤矿资源整合和提质增效,推进肃北牛圈子四号煤矿、金塔紫山子煤矿升级改造,促进肃北金庙沟煤矿复工复产,全力保障风光电调峰电煤供应。优化煤炭生产结构,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加强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提高原煤入选率,加强清洁化、智能化开发利用。
二是提高铁矿供应能力。推动肃北红山铁矿、瓜州东巴兔槽子沟等铁矿开发利用,加大中小型铁矿整合力度,控制小规模、低品位铁矿开发;加快省地勘基金成果转化,筹划肃北杨岭铁矿建设,引导狼娃山铁矿技改扩能,加速敦煌芦草滩铁矿、肃北白山泉铁矿等新建矿山基建进程,敦促瓜州古堡泉铁矿等停产矿山复工复产,提高铁矿石供应能力。支持发展球团矿、球墨铸铁件、新型铁基耐磨材料、铁合金、不锈钢等下游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
三是推动钒矿技术改造。加快敦煌市方山口磷钒矿资源整合和平台山磷钒矿升级改造,支持七角井共生钒矿绿色环保开发利用;加快敦煌五一山一带钒矿成果转化,新增一批优质产能;加强技术研究,引进石煤提钒带余热发电等先进技术,切实解决低热值石煤燃烧脱碳和传统焙烧工艺的污染问题,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开发钒铁、钒氮合金、钒电池等高新技术产品,延伸钒产业链,全力打造西北钒都。
四是提高铜金开发水平。依托肃北460金矿、金山金矿、警鑫金矿、长流水金矿、瓜州县东虎沟金矿、钻井沟金矿、金塔县白山堂铜矿等重点矿山,挖掘资源潜能,提升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促进资源整装勘查和整体开发,引导瓜州县拾金坡—南金滩等小型金矿资源整合、扩能改造。推动敦煌市北山金矿、玉门市榆树沟山地区金矿、瓜州县梧桐井—白墩子一带金矿、阿克塞化石沟铜矿、瓜州县磨盘山铜矿等矿山开发利用。同时,加强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资源关键技术研究,提高废石、尾矿及氰渣综合利用水平。
五是推进战略性新兴矿产开发。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突破和发展需求为基础,推进肃北红柳峡—大敖包沟、瓜州东巴兔、阿克塞豺狼沟晶质石墨矿成果转化,促进肃北白石头沟石墨矿提质增效。鼓励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提高大鳞片晶质石墨产出率,重点发展鳞片石墨、球形石墨、高纯石墨等产品,积极研发生产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新型材料,考虑发展静压石墨、石墨复合材料、石墨烯、可膨胀石墨等产品,支持我市高标准、高起点建成石墨科技产业园。加快玉门前红泉、肃北骆驼泉、金塔县玉石山萤石开发进程,鼓励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强铌、钽、铷、钪、铍等“三稀”矿产开发应用研究和经济技术论证,为阿克塞余石山铌钽矿、肃北黑山梁及孙家岭钪矿、肃北白头山铷矿、玉门刘家河铷矿等大中型矿产地规模化开发利用奠定基础,着手打造甘肃三稀新材料深加工基地。
六是合理控制钨钼铅锌开发强度。落实国家钨矿保护性开采政策,强化总量管理,合理开发敦煌市小独山西钨矿、金塔县玉山钨矿资源;合理控制钼、铅锌新增产能,重点推进肃北县石硐沟铅锌银矿等矿山复工复产,引导瓜州县花牛山铅锌矿增储扩能,金塔县西铅炉子铅锌矿、金塔县敖包山西一带铅锌矿力争加入开采序列。
七是提高硅质原料产品附加值。以阿克塞黄草滩、肃北红尖兵、包来呼都格、瓜州县SX1888高地、金塔县穿山驯等大中型硅质原料矿为重点,挖掘资源潜能,提升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快阿克塞县青石沟、肃北马鬃山明水—白山头、玉门半滩南山—前红泉、金塔大红山一带硅质原料矿勘查开发利用,提高硅石资源供应能力。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品精深加工,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光伏石英材料产品,壮大产业规模,构建瓜州柳园、玉门、肃北马鬃山硅产业集群,提高矿产品附加值。
八是推动饰面石材高质量发展。石材产业要在板材加工、异形材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套方面走多元化发展路线,加强废石综合利用,形成石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促进敦煌饰面石材资源整合、改建扩能,加快敦煌市草湖、三道峡等省地勘基金项目出让,推进肃北县芨芨槽、金塔县北河湾—大石头泉、瓜州县石盆沟一带资源勘查及成果转化,打造敦煌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金塔县北河湾、瓜州县柳园和肃北县金庙沟等4大核心石材产业园,倾力打造涵盖石材加工、展销、货运物流于一体的酒泉石材集散基地。
九是提高石灰岩资源保障能力。引导阿克塞当金山石灰岩、敦煌市石板墩石灰岩增储扩能;加快省地勘基金成果转化,推动阿克塞当金山、当金山二号区块等石灰岩矿开发利用;加速开展玉门市安门沟—妖魔山石灰岩整体勘查开发,切实提高原矿保障能力。积极研发轻质碳酸钙、超细碳酸钙等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十是提升温石棉综合利用水平。以阿克塞县红柳沟一带丰富的优质温石棉为依托,加快资源整合、增储扩能,提升石棉制品品质,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石棉尾矿提取铁精粉、二氧化硅、白炭黑等副产品综合利用研究,打造中国温石棉综合利用基地。
十一是加大菱镁矿等产业培育力度。依托我市丰富的菱镁矿、重晶石、白云岩、锰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矿产,加大深加工产业培育力度,促进肃北县别盖及金塔县四道红山外围菱镁矿、肃北县大红山一带重晶石、金塔县穿山驯白云岩勘查开发,培育骨干企业,壮大产业集群和产业规模。开展阿克塞县青砂沟低品位锰矿开发技术研究,为规模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十二是促进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区域联动、供需平衡、绿色环保、集约发展的砂石资源开发格局,提升优质砂石供给能力,加强马鬃山音凹峡—孔雀梁、敦煌市石板墩、肃州区及玉门市城区周边砂石资源调查;适度控制金塔县、瓜州县砂石矿山数量,引导砂石矿业权合理投放,促进已有矿山升级改造,打造一批大型、超大型砂石生产企业。同时,鼓励利用废石和尾矿生产机制砂石,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科学划定集中开采区,确保砂石矿山开采不留残山残坡,促进规模开发、整体修复。规划划定砂石土集中开采区的,新设砂石土采矿权,原则上一律向集中开采区布局,同时要符合集中开采区内矿业权投放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等准入条件。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和管理需要划定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的,要认真执行规划区块管理规定,严格审核砂石土开采项目。
3、限制禁止开采矿产
继续对钨矿实施保护性开采,强化总量管理,新设或延续钨矿采矿权,必须符合国家下达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共伴生钨矿资源开采统一纳入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限制开采湿地泥炭以及砂金、砂铁等重砂矿物。禁止开采汞、蓝石棉、可耕地砖瓦用粘土以及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煤炭。
(三)统筹规划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按照“做细煤炭产业、做强黑色金属、做优有色和贵金属、做大非金属产业”的思路,综合省市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矿业深加工产业布局和发展需求,抓好马鬃山等矿产资源重点发展区域矿产开发提档升级,规划了肃北县马鬃山明水一带贵金属等重点发展区域12个,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托大中型骨干企业,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引导小型矿山联合重组,延伸产业链条,发挥产业聚集效应,辐射带动矿产品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省内重要矿业经济和绿色生态产业协调发展高地。
(四)优化重点勘查开采布局
1、加大重点勘查区找矿力度
围绕国家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机遇,综合成矿地质条件、找矿前景、资源潜力,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围绕北山、阿尔金等重要成矿带,划定肃北扫子山—红石山金等重点勘查区18个,其中落实省级重点勘查区17个、市级划定重点勘查区1个;按矿种分:煤炭重点勘查区1个、黑色金属3个、有色金属3个、贵金属5个、稀有金属1个、非金属5个。省基础地质调查资金和地质勘查基金优先投入重点勘查区,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参与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接替资源勘查,区内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2、促进重点开采区有序开发
综合重要矿产大中型矿产地分布、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需求,结合矿产勘查程度和开发利用条件,划定肃北霍勒扎德盖—观音山金多金属等重点开采区13个,其中省级4个、市级9个。引导项目资金等要素向重点开采区投入,促进增储上产。加强监督管理,区内其他矿种矿业权设置不得影响主要矿种的勘查开采,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有序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大中型现代化矿山建设。
(五)科学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1、勘查规划区块设置
综合矿产资源禀赋特点、资源储量规模、勘查程度等因素,利用现有成果,区分矿种和勘查阶段,划定勘查规划区块426个。其中落实省级规划257个、市级规划169个;按行政区分:肃北县189个、阿克塞县35个、敦煌市52个、瓜州县52个、金塔县61个、玉门市33个、肃州区4个。
探矿权设置区划必须符合规划分区管理要求,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一个主体,必须与规划矿种方向一致,促进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小于一个基本单元的,原则上不单独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加强勘查规划区块对探矿权投放的引导作用,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依据。
2、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综合矿产资源禀赋、资源储量规模、开发利用现状、经济技术条件、市场需求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划定开采规划区块54个,其中落实省级开采规划区块42个、市级划定开采规划区12个;按行政区分:肃北县19个、阿克塞县4个、敦煌市5个、瓜州县12个、金塔县11个、玉门市3个;按矿种分:能源矿产4个、黑色金属14个、有色金属9个、贵金属14个、非金属13个。
采矿权设置必须符合开采规划区块管理要求,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一个主体,必须与规划矿种方向一致。促进矿产资源整体开发,加强开采规划区块对采矿权投放的引导作用,完善开采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依据。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调控开发强度
对煤、铁、钒、铜、铅锌、金、石棉、晶质石墨、菱镁矿、石灰岩、硅质原料、饰面石材等紧缺或优势矿产提出预期性开采总量指标;严格落实钨矿开采总量控制要求。
(二)优化开发利用规模结构
1、控制小型矿山数量
控制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优化矿业结构,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好转。至2025年底,全市矿山数量控制在420个以内。
2、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
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规划期内不再新建和改扩建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年产低于90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适度控制小规模、低品位金属矿产开发,不再新建年产矿石30万吨以下露天铁矿、10万吨以下地下铁矿、30万吨以下铜矿;不再新建日处理岩金矿石300吨(不含)以下的露天采选项目、100吨(不含)以下的地下采选项目;不再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钨矿(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提高砂石土矿山准入门槛,不再新建6万吨/年以下建筑用砂、5万立方米/年以下建筑用石料矿。
3、优化矿产开发利用结构
引导矿山企业兼并重组,推进矿山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推动矿产资源向具有主责主业优势、具有产业链优势的重点骨干企业聚集,优化资源配置,以补链、延链、强链为支撑,持续提高产业集中度、市场竞争力,逐步向“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的发展模式迈进。至2025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8%以上,基本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
(三)强化矿产勘查开采监督管理
1、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严格规范勘查行为,保障依法勘查、综合勘查、有序勘查,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市场秩序。
拓宽投融资渠道,稳定勘查市场。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对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和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与保护的支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加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地质勘查财政投入,理顺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边界。公益性地质工作重点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地质调查,提高工作程度;推动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协调配合;加快地勘基金项目成果转化,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良性循环。完善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机制,探索市县级矿业权出让收益用于矿产勘查,全面有序开放矿产资源勘查市场,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提高勘查精度,带动企业增储勘查,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产资源勘查高风险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效应。
2、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将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动态监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采矿权退出处置政策,结合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管控措施,通过调查摸底、分类梳理、系统分析,对于不符合管控要求的采矿权,引导有序退出,并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有序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治理成效。根据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矿山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构建覆盖地质勘查、矿山建设、开发运营、闭坑治理、生态修复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优化监督管理内容和程序,制定监管清单。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巡查和航空遥感监测,推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强化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对浪费资源问题突出、破坏生态环境、无证或越界开采、不履行法定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推动对违法和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引导形成从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风险。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快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先进技术推广。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和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高陡边坡露天矿等重点矿山以及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完备且执行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矿山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四)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依法进行审批。对不符合下列准入条件的,原则上不予设立矿业权。
勘查程度准入∶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勘查程度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第三类矿产除外)应达到详查及以上勘查程度。
开采规模准入∶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低于规划设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指标。
开发利用水平准入∶新建开发项目应选择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广对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先进装备、技术和工艺,禁止采用国家明文规定不得采用的限制类、淘汰类技术和设备;“三率”指标不得低于自然资源部制定的最低指标要求;对共伴生矿产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或保护措施;具备与矿山开采规模相配套的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
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准入∶矿山企业及时取得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主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并按要求计提恢复治理基金。
五、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科技创新,提高勘查开发技术水平,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矿业绿色转型,深化矿产资源市场化改革。
(一)推进开发利用技术创新和综合利用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支持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低品位矿石选冶技术、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矿山智能采选、井下充填开采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煤矿薄煤层智能开采、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技术研究,开展低氰、无氰提金工艺等关键技术推广。突破复杂有色金属矿产高效采选、非金属资源高值化利用等技术攻关。
促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资源,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加强铁、锰、铜、镍、钨、金等低品位及难选冶铁、锰、钒和“三稀”矿产高效采选技术研究,提高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共伴生铜、铅、锌、金、银等多金属矿产综合利用,开展非金属高效利用技术攻关,推广中低品位萤石综合利用、石灰岩均化开采配比等先进技术;建材、硅质原料等矿产按照优矿优用、分级使用、材尽其用的原则分类分级利用。鼓励尾矿低成本再选,利用固体废石制备砂石骨料、干混砂浆等砂源替代材料和胶凝回填利用,提高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强化技术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解决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存在的技术瓶颈,提高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建立科学合理的循环利用模式。
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落实国家以“鼓励利用”为导向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和尾矿利用。探索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和财税、金融、科技等部门的会商制度,发挥政策联动效应,督促企业全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二)全力发展绿色矿业
1、推进绿色勘查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中央与地方联动、企业和地勘单位实施、社会舆论监督的工作推进体系。加强创新驱动、科技研究和管理创新,加强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着力将绿色勘查理念贯穿于地质勘查项目设计、实施、验收全过程。项目立项前,统筹规划、优化设计,合理避让各类生态保护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减轻勘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勘查设计是绿色勘查的关键环节,充分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对勘查方案进行比选,优先选用遥感、物探、浅钻(以钻代槽)等绿色勘查技术,鼓励采用组合式、便捷式钻探设备,采取一基多孔等绿色勘查技术,减少使用对植被破坏较大的槽探、坑探、井探等勘查手段,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勘查实施中,提高生态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技术和管理措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绿色勘查评价。勘查结束后,及时开展恢复治理,恢复或消除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促进地质勘查和生态保护协同共进。
2、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结合矿山实际,采矿权人作为责任主体,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导和敦促企业用环境友好、资源利用效率高、能耗低、排放少的开采方式、工艺和设备,将资源开发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应加快绿色升级改造,逐步达标。在矿业权出让、延续等审批中,明确矿业权人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实行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矿产资源日常监管体系。鼓励企业发挥人员、资金、技术优势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加强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探索开展智慧矿山建设,加快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升级换代。
3、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绿色矿业政策支持力度,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用地指标、各类财政资金优先向绿色矿山安排,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绿色矿山特色信贷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成立绿色矿业产业基金。支持绿色矿山企业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并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强化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1、严守生态安全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措施,衔接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统筹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2、落实矿山生态保护主体责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与矿业权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边开采、边保护、边修复”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的修复原则,实现矿山生态修复动态化。督促矿山企业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不断改进技术工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矿产资源开发而引发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采空沉陷、土地盐碱化、重金属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
3、强化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
构建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坚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目标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系统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手段,结合实地核查,进一步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情况的执法督察。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跟踪评估基金的建立、提取、使用、公示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4、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坚持“科学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重点开展疏勒河、黑河流域和北部防沙带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不断巩固提升祁连山及沿山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成效。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矿山生态修复,采用自主投资、政企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实施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损毁土地植被恢复、破损生态单元修复等工程,合理开展修复后的生态化利用。
5、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激励惩戒机制
(四)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改革
1、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2、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
推进矿业权交易信息和矿业权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促进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逐步构建产权明晰、制度完善、运行规范的矿业权市场。有序推进数据互通共享,构建包括矿产资源储量库、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出让方案、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出让合同、登记情况等的全生命周期数据体系。依托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充分利用涵盖土地、林地、草地等各类自然资源数据,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决策支持服务。健全矿业权交易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施电子化监督,强化对矿业权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优势资源向龙头企业配置
5、建立省市县三级资源配置协调沟通机制
强化矿产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管理,构建共同责任机制,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创的资源配置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促进矿产资源分级配置与管理,科学合理配置矿产资源及矿业用地,逐步提升矿产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全面落实。综合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措施,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一)加强规划目标责任考核
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有关部门完善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将年度目标和规划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评价矿业经济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规划中开采总量、矿山数量、大中型矿山比例、绿色矿山建设比例等主要指标进行考核,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二)健全规划实施管理体制
(三)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
(四)健全规划审查制度
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制度、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抓好矿业权前置性审查。矿业权设置必须严格开展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的,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规划明确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一律严格执行,不得新设矿业权,因共生、伴生矿等情况确需综合回收利用禁止矿种的,应严格论证。对限制开采矿种,原则上不再新设采矿权。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三率”指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准入条件。加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对矿业权投放的引导作用,新设勘查开采项目优先向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投放。
(五)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实施规划评估制度和中期评估报告制度,开展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价。加强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度的调查、统计和分析,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为规划管理决策、调整与修订提供基础信息与依据。按照“谁调整、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各级规划调整,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资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严格论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涉及市级规划划定的,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规划调整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同意后上图入库;涉及县级规划划定的,由县(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规划调整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省自然资源厅复查同意后上图入库,确保调整内容科学、合理和可行。因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及自然资源部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情形等,可对本次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主导方向、总量、结构、约束性指标等进行修改。
(六)建立规划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
规划数据库原则上每年度集中调整完善一次,与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紧密结合。每年初对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进行集中调整并纳入规划数据库。
(七)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监督
全面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将其列入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制止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强宣传报道,增强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项目公示,加强督导考核,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矿产资源管理考核、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八)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规划管理制度,加强规划目录清单和编制备案管理,推动规划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充分利用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和矿产资源规划动态管理。根据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要求,建设市县级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与矿产地数据库,提升数据分析对比校核能力。建立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将市县级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调整等纳入全国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与实施评估信息系统,加快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及其他矿政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衔接,加强数据可视化分析和深度挖掘,构建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使现代化技术手段在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等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