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7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78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2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设立日期:2016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联系人:周嘉夫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49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0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负责,并向股东汇报。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公司设1名监事会主席,2名职工监事。监事向股东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洪正华先生,董事长,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学专业,具有26年投资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四汝先生,董事、总经理,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经济专业,具有1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湖北工业大学、山西省长治市发改委(挂职)、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培训教育处(借调)、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俊海先生,独立董事,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军生先生,独立董事,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曾供职于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中工信托投资公司,现为中国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副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卫平先生,独立董事,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善存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主席
董文政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供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自2017年3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筹备组负责人。自2017年6月至今,经选举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职工监事
程舟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士,毕业于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曾供职于清华紫光北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TBLink科技有限公司、法国布尔电脑系统(北京)有限公司、Atkins中国海外研发团队、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部、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9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信息技术部总监。
韩丹女士,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双学士,毕业于北京服装学院,具有10年以上业内从业经验。曾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托管部基金会计、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运营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9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4、高级管理人员
洪正华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陈四汝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大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具有12年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北京分公司、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2018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武宜达先生,督察长,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具有16年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2018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本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韩浩先生,基金经理(简历请参见本基金基金经理)。
茅勇峰先生: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监,金融学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具有9年业内从业经验。曾供职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稽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岗、金融市场部投资分析岗、金融市场部副经理岗。2017年8月至今,任职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监。2018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8月至今,担任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关健鑫先生,研究部副总监,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先后任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杨文娟女士,研究部研究员助理,199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理学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大学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2017年7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5)监督与内部稽核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托管业务部)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22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9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2012年7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80只。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40579.12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联系人:杨娜
(2)网上交易平台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中心A栋41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中心A栋41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公司网站:www.cgws.com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客服热线:95553
(1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400-619-8888
(1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公司网址:www.tfzq.com
客服热线:95391/4008005000
(12)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公司网址:www.kysec.cn
客服热线:400-860-8866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8、17、18、19、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1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热线: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官网:www.hysec.com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东方梅迪亚中心C座90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2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2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公司网站:8.jrj.com.cn
(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30)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公司网站:www.zhengtongfunds.com
(3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公司网站:www.chinapnr.com
(3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33)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公司网站:www.zzwealth.cn
(34)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公司网站:www.qh168.com.cn
(3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0-2899
(37)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期货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35楼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公司网址:www.dzqh.com.cn
客服热线:4008859999
(3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服热线:个人业务:95118,400-098-8511企业业务:400-088-8816
(3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服热线:400-821-0203
(4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YIKKUAN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客服热线:400-684-0500
(4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是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客服热线:400-928-2266
(42)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公司网址:www.qiandaojr.com
客服热线:400-088-8080
(4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400-821-5399
(44)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4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钱燕飞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47)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48)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4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5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5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服热线:4006-802-123
(5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159-9288
(5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二、登记机构
联系人:纪然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安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11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增刚
联系人:程艳丽、魏汝翔
传真:010-67084147
经办注册会计师:程艳丽、魏汝翔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环境、政策因素、资金供求因素、证券市场基本面等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风险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在综合考虑混改主题上市公司行业流动性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筛选,选择过程将根据基金管理人长期研究和实践验证形成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应用基本面分析方法,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综合考察多方面因素对股票做出选择。
1、本基金在定性分析方面将侧重企业竞争优势及企业治理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企业获得长期增长的根本动力。本基金对企业竞争优势的分析将从企业的技术、管理、品牌和成本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同时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主题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具有市场优势的企业,主要是指公司现在或未来有可能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或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增长率;
(2)在公司治理方面,本基金主要是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组织和制度上的灵活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对公司内部的干预程度,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的有效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实际执行情况,企业改制彻底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
2、在定量方面,本基金将依据公司成长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在混改进程中,各细分领域推进有缓急之分,各个地区之间混改推进速度也不尽相同。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政策推进的速度、市场趋势的判断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紧跟混改步伐,动态调整持有股票,对成长与价值股的投资比例进行配置。总体而言,成长股与价值股在股票资产中进行相对均衡的配置,适度调整,以控制因风格带来的投资风险,降低组合波动的风险,提高整体收益率。当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在宏观环境分析方面,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具体投资策略有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相对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沪深300指数是由沪深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股票组成,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以综合反映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因此,以“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反应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及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无
11.2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9月30日)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内容对本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2018年三季报)的内容。
5、在“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的内容。
6、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有关本基金的所有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