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开辟与发展
任仲夷、梁灵光回到广东后,立即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并组织一批人积极进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调查研究和规划。同年12月12日,省委、省政府向来广东视察的国务委员谷牧汇报了《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的初步设想》和需要请中央帮助解决的一些问题。谷牧肯定了这一设想,认为“对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发展进行统一规划,把这件事情提到议事日程,现在已是时候了,而且是一个很重要的战略部署。珠江三角洲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仅可以带动全省经济的发展,而且对全国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学习外国先进的管理经验等方面,也将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3]谷牧还对规划提出了修改意见。他说:“你们能搞出这样一个《初步设想》是不容易的。但这样提出问题力量不够,容易被人忽视。”他建议要“从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后,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发展很快,按现在的发展情况看,需要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作出统一规划,统一领导,以利更充分地发挥它的作用,并对全省、全国作出贡献,这样来提出问题。”[4]他希望省委对这个《设想》认真研究一下,要听听专家和有关市、县的意见,还要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一次,统一认识,争取在春节前向中央、国务院报告。
1984年1月15日,谷牧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关于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列举了珠江三角洲改革开放以后取得的可喜成绩,指出珠江三角洲“其发展之快,形势之好,出乎意外”[5],“应当更加充分地调动和发挥广大海外侨胞爱国爱乡的积极性”[6]。
省委、省政府对建立珠江三角洲开放区非常重视,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及早付诸实施。1984年6月25日,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长梁灵光代表省政府作《开放、改革,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向全省人民提出了充分利用广东优势,加快对外开放和全面振兴广东的发展规划。报告指出:“珠江三角洲是我省最富庶的地区,有邻近港澳和著名侨乡的优势。我们要运用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广州为中心,以深圳、珠海为窗口,以中小城市为骨干,以广大农村为腹地,以南海油田为依托,组成完整的经济网络,加快发展步伐。把珠江三角洲建成为一个投资环境好,能够大量引进侨资、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引进智力和人才的社会主义侨乡;一个经济文化发达,能够提前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领先富起来的先行区;一个有充分说服力的对外开放的示范区。从而支援并带动山区和其他地区,促进全省经济的发展。”[7]
1984年11月,国务院总理赵紫阳视察了珠江三角洲的广州、佛山、江门、珠海、深圳、顺德、南海、新会、中山、东莞等10个市县,听取了省委的工作汇报,认为广东“开放和改革的实践,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了一些很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8]。他还分析了沿海地区进一步开放的新形势,提出要加快沿海开放地带经济的发展,以带动内地经济的开发。
同年12月23日至27日,省委召开市、地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在福州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的精神。27日,任仲夷作了系统的总结发言,其中在对外开放方面,提出外贸要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鲜活商品出口要直来直去以及扩大食品出口等重要指示。梁灵光在会上作了《关于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和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问题》的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建立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走贸工农的路子,进一步发挥优势,把对外引进和对内联合、把沿海的发展和内地的开发结合起来,带动腹地和山区经济的发展,这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战略决策。”[9]梁灵光还向大家介绍了关于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初步设想。会后,省委、省政府更广泛地听取了专家和各市、地、县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充实了建立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初步设想。
1985年1月25日至3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座谈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决定精神,草拟了有关政策、措施,研究了贯彻、落实问题。梁灵光率广东代表团参加了座谈会,并在会上发言,介绍了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范围、发展目标及采取的措施和初步设想。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决定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这是中国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又一重要步骤,也是对外开放的第三个层次(即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是社会主义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布局。中央最后确定,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也称“小三角”)范围包括4个市12个县,即:佛山市及所辖的中山市、南海县、顺德县、高明县;江门市及所辖的开平县、新会县、台山县、鹤山县、恩平县;广州市所辖的番禺县、增城县;深圳市所辖的宝安县;珠海市所辖的斗门县;惠阳地区所辖的东莞市。当时总人口为951万,总面积21492平方公里。
1985年3月25日,省委、省政府向中央、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报告》中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见之一就是建立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3月28日,国务院批转了这个《报告》。同一天,省委、省政府还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广东省1984年经济发展情况和1985年经济工作主要打算的报告》,在《报告》中再次提出1985年要抓紧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建设。
为保证开放区的健康发展,省政府还决定专门成立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规划领导小组。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由胡广恩、凌伯棠、王焕同志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外经委、计委、经委、财委、科委、财办的有关同志组成,主要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等工作,开放区内各市、县可以参照这个办法成立领导小组,要有领导同志分工专管。[11]
这次会议之后,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各市、县雷厉风行地开展了制定规划的工作,并逐步予以实施。
在开放区内,各市、县选择了一些工业基础好,出口能力较强,具有为大、中城市工业生产提供配套产品或加工服务的条件,周围农村经济比较发达,交通运输比较方便的城镇设置重点工业卫星镇。截至1985年底,经省政府批准,在开放区建立重点卫星镇118个,占开放区镇总数的六成。按照中央政策规定,省政府还制定有关政策,对卫星镇扩大自主管理权限,给基层以更多更大的办事权力,并在财政、税收、对外经济贸易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如卫星镇企业进口设备免征关税。这对珠江三角洲工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986年到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珠江三角洲开放区逐步扩大为“大三角”范围,新增加的有:佛山市所辖的三水县;广州市所辖的花县、从化县;肇庆市及其所辖的高要县、四会县、广宁县;惠州市及其所辖的惠阳县、惠东县、博罗县;清远市;珠海市所辖的香洲区等,扩大为28个市、县及1个郊区,土地面积4.43万平方公里,人口1576.65万人,分别占全省的24.9%和27%。
随着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扩大,省政府将珠江三角洲规划方案的实施纳入各市、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各市、县政府负责具体领导和实施,由政府各职能主管部门和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
珠江三角洲开放之后,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给予的优惠政策措施,注重实干,勇于开拓,敢于一切从实际出发,灵活变通,走贸―工―农的道路,大胆使用国内外信贷资金,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按国际市场需要和国际标准,创办了一大批新企业,改造了全部老企业,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创汇农业,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使珠江三角洲成为广东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其发展道路被誉为“珠江三角洲模式”。
作为珠江三角洲中发展速度较快、被海内外誉为广东“四小虎”的顺德、南海、中山、东莞,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发挥各自的创造能力,探索出四条风格不同、各有千秋的发展之路,成为珠江三角洲的佼佼者。
顺德按照集体经济为主、镇办企业为主和骨干企业为主的“三个为主”方针,走出一条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之路。1991年工农业总产值近120亿元,与1978年相比,翻了四番。其社会经济综合实力不仅位列全国十大财政上缴县前列,而且建立起一个后劲充足,具有80年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工业体系。全市乡镇企业达3500多家,不少企业规模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榜首。
南海实施五个轮子(县、镇、村、联户、个体)一齐转,三大产业齐发展的战略。五个层次的积极性都得到充分的发挥,而区村成为受益最大的实体。1990年,全市242个管理区中,总收入超亿元的有3个,5000万元以上的8个,1000万元以上的168个。1991年工农业总产值为113.5亿元,比1978年增长15倍,创汇2.95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近9倍。
东莞凭借其紧靠国际市场、华侨港澳同胞众多的优势,以对外开放为桥梁,以发展“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三来一补”企业,“借腹生子”,走出一条靠“三来一补”积累资金,实现工业化,带动百业腾飞的振兴之路。1990年,东莞有企业6000多家,其中“三来一补”企业4500多家。从1979年到1990年,累计与外商签订“三来一补”、“三资”企业协议8951宗,实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外资利用额为“四小虎”之首。1991年,东莞工农业总产值为118.13亿元,比1978年增长16倍;创汇为7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近12倍。
中山以地方国营经济为龙头,带动全市经济稳步均衡发展。1991年,在中山市十大企业集团中,市属国营企业占60%,实现利税60.3%,出口创汇占95%以上,市属企业在整个经济中占主导地位。1991年,中山市工农业总产值为121.02亿元,比1978年增长14.1倍,创汇为46764万美元,比1978年增长将近11倍。[12]
珠江三角洲所走的路是一条在改革开放中的腾飞之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1991年,包括广州、深圳、珠海在内的珠江三角洲,以占全省四分之一的土地和三分之一的人口,提供了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71%,工业总产值的74%,财政收入的71%和出口总额的79%。珠江三角洲的出口额在1991年已占该区国内生产总值的51%,外向型经济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成为全国综合改革试验区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到1987年,广东经济发展成果显著,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省已初步形成三个经济特区――广州、湛江两个沿海开放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在内的广阔的对外开放地带,初步发挥了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优势,促进了广东经济的迅速发展。80年代中后期,广东的经济发展面临着十分有利的国内国际环境。特别是国际经济关系发生的一系列新变化,使亚太地区特别是香港日益成为世界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由于日元大幅度升值,中国台湾、韩国货币也跟随升值,其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相应削弱。日本、中国台湾、韩国自身的资本,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要向外转移,美、加、欧等西方国家正处于新技术革命前夜,技术设备更新换代的周期缩短,加上高消费所造成的高费用的困扰,需将一般的制造业向外转移。因此,西方资本都瞩目于香港这个良好的投资场所。而香港由于经济活动的空前活跃,经济增长率高达25%,出口增加47%,导致订单多而劳工紧缺,港商应接不暇,于是纷纷到广东寻找出路。这个现实对于广东发展外向型经济,更多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市场竞争,的确是个良好的发展机遇。
为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广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开展改革开放综合试验,1988年,广东先后召开了外经贸、高等教育、宣传、侨务、科技、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等一系列工作会议,研究如何适应新形势,部署、深化各条战线的体制改革。按照综合改革方案(即1988年1月广东省政府上报国务院的《关于广东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请示》)提出的全面改革战略,广东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两个方面逐步深化改革,并根据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指导方针,结合广东的实际,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保证了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取得新的成就。
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广东根据实际情况,在综合改革试验方面作了新的探索: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省对各市、县财政继续实行层层包干制;推行国有企业改革等。1992年,广东物价全面放开,建立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以国营、合作社商业为主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环节的流通体制。
1992年3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决定,把惠州大亚湾、珠海西区和横琴岛、广州南沙作为本省90年代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点区域,并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外贸发展的方针政策。全省各地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不断改革外经外贸体制,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全省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开放区――山区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
三、充分发挥优势,推动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1984年至1992年,广东充分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信息灵通、交通便利等优势,把握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坚决执行对外更加开放的方针,确立了以建立外向型经济为导向,带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战略。广东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通过外经外贸两个轮子一齐转,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以外贸带动外经发展,靠外经发展增强外贸实力;放手引进外资,发展“三来一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不拘一格;改变生产什么就只能出口什么的被动状态,变为国际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出口什么,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大力发展出口商品生产,扩大出口创汇,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国际交流,不断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行外向带动发展战略,形成了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
(一)多层次、多形式发展对外贸易
1984年9月,国务院批转了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后,广东省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和广东的实际情况,对外贸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84年至1992年,广东的外贸体制改革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984年至1987年,是广东外经贸的继续改革探索阶段,主要是在1981年至1983年率先推行外贸大包干的基础上,1984年率先开展代理出口,随之将出口经营权下放到市县和生产企业,大大促进了外贸经济的发展。1986年,广东外贸出口额达43亿美元,跃居全国各省市之首,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6%。1987年,广东外贸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除按承包合同规定留成外汇外,超过出口创汇指标的部分按八二分成或七三分成,大头归承包企业自己使用。因此,各地外贸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这为全国1988年实行全面包干摸索了一条路子。
1988年到1990年,是广东外贸体制改革整体推进阶段。根据国务院关于外贸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部署,广东从本省外贸的经营情况出发,决定在全行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从1990年开始,狠抓外贸企业内部管理,实行了“三个一点”:把收购成本降低一点;使出口价格卖高一点;使经营费用减少一点。初步解决了大部分企业长期亏本经营的问题。[13]在这3年间,广东外贸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承包任务。1990年,广东外贸出口首次突破100亿美元。
1991年到1992年,是广东外贸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取消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从建立自负盈亏机制入手,使外贸逐步走上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轨道。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广东实施“统一政策、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外贸新体制,并针对新体制带来的一系列新变化,紧密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迅速建立起适应新体制的运行操作规程。落实“三个一点”,促进外经贸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这一时期,广东外经贸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按产销结合,工(农)贸、技贸结合,内外销结合的原则,下放部分商品进出口的经营权给市、地、县支公司,允许他们直接对外出口,初步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外贸经营格局。到1985年,全省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地方性外贸公司共733家,在港澳地区和国外建立外贸点120多个,兴办500多家经贸企业,开展代理出口、联营出口以及易货贸易、三角贸易[14]等业务。
2.积极发展外贸出口基地,建立和完善工贸、农贸、技贸相结合的生产体系。1985年底,广东省作出了建设出口商品生产体系的规划和部署,提出了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利用外资为重点,建设出口生产体系。规划和部署“以珠江三角洲为主体,以汕头、湛江为两翼”,围绕若干拳头产品,逐步建立起生产、保鲜、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出口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广东各地区采取了贸工农技紧密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自办、联营、利用外资等多种形式,发挥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出口生产体系的建设,为扩大出口贸易提供了重要货源。珠江三角洲按“贸工农”方针组织生产出口,拓展了对外贸易的渠道。成千上万家“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遍布城乡各地,外贸专业公司和地方外贸公司也迅速发展,到1992年,外贸专业公司达到30家,地方贸易公司则达到1000多家,在广东对外贸易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
3.实行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1987年,广东外贸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在全国率先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广东认真贯彻国家确定的对外贸易企业实行与出口收汇挂钩等奖励政策,以及在外贸企业中实行归口承包经济责任制的决定,实行“条条承包,包到企业,条块保证”的做法,把中央下达的出口承包指标层层落实到外贸、工贸企业。在外经贸部门,建立出口量化分析制度,加强对出口承包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控。同时改革外汇管理和使用制度,贯彻创汇与用汇相结合的原则,多创汇的可以多留汇、多用汇。这样,就改变了外汇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状况,调动了各级地方和企业的创汇积极性,促进了广东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二)大量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促进广东外向型经济发展
在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方面,广东省根据1985年3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广东、福建两省继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涉外法规,用足用活中央政策。一是采取优惠措施,为企业利用外资提供方便。省政府规定,凡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投资方向,外汇收支与配套资金能自行平衡,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不需要省综合平衡,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外商直接投资生产项目,视不同情况,给予市、省直厅局、县3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的审批权限;外商独资企业,产品全部出口外销的,各市、县可自行审批。鼓励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和采取国际租赁等多种利用外资的形式,加快老企业技术改造。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广东省成立了外资投资企业协会和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组织行业的协调和“三资”企业的交流,接受“三资”企业的投诉并做好服务工作;注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做到对外“一个口”,审批“一支笔”,服务“一条龙”。[15]二是通过发展“三来一补”业务和“三资”企业,大胆引进外资,为外商创造一个较好的投资环境,从而大大缓解了发展工业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困难。
发展“三来一补”业务是广东利用外资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发展最快,普及面最广。从1979年至1988年,全省对外签订“三来一补”合同793万宗,实际利用外资11.61亿美元,工缴费收入共191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4.6%。逾万家“三来一补”企业遍布全省各地,从业人员100万人,形成了星罗棋布的对外加工网,带动了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16]
1985至1991年,广东在利用外资工作中,积极实施“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鼓励产品外销的出口导向政策。在外资的引进上,提出“调结构、上水平、重质量、求效益”的方针,把利用外资与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外资投向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基础原材料工业,嫁接外资改造国有企业,创办先进技术型和出口型企业;鼓励山区利用外资,加快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强调对外商投资企业加强管理,“三资”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兴办“三资”企业,是广东利用外资的重要内容。到1991年底,广东共批准“三资”企业达18537家,其中中外合资企业8027家,合作企业8128家,独资企业2382家。到1997年底,全省已批准注册的“三资”企业达72万家,遍及全省各市、县和国民经济各个行业。[17]
改革开放头10年,广东利用外资年平均递增44%。1992年,广东利用外资大幅度增长,全省新批准的利用外资合同12916宗,合同利用外资金额达到198.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8.6亿美元,是改革开放14年来利用外资增幅最大的一年。[18]
广东利用外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初期的加工装配、补偿贸易的形式,发展到举办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对外借款、发行债券、股票、国际租赁等多种形式;从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发展到上千万、上亿美元的大、中型项目;从初期投资主要来自港、澳扩展到北美、西欧、日本和东南亚等29个国家和地区;利用外资区域从经济特区、沿海城市扩展到内地和山区,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利用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格局。
在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方面,广东把利用外资与增强出口创汇能力和企业技术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地引进,并充分考虑偿还能力,配套能力与消化能力。引进技术从开始引进单机、装配线从事加工装配、维修服务,发展到引进先进生产线和制造技术;从初期引进一般技术设备,发展到以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为主,并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创新,逐步建立起引进先进技术与科研相结合的消化、创新体系,提高零部件国产化的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到1988年底,广东10年间累计引进100万台(套)技术设备和2400多条生产线。这些技术设备七成以上具有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国际水平,使全省半数以上的老企业的技术设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更新改造,促进了地方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了出口创汇能力。
四、广东对外开放的辉煌成就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先行省份的广东,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中央和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利用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对外更加开放、对内更加放宽、对下更加放权”,发挥自身优势,勇于探索实践,积极开拓创新,以改革推动对外开放,以对外开放促进改革,成为全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1984年,广东国内生产总值为458.74亿元(当年价,下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30.3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8.3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25.34元。1992年,广东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47.54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921.7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6.7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07.65元,分别是1984年的5倍、7倍、4倍和3倍。[19]
在1984年至1992年这八年中,广东的外经贸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广东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全省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1984年进出口总额36.0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6.44亿美元,1992年进出口总额达到657.4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48.61亿美元,8年间分别增长了18倍和8倍。步入90年代以后,广东出口商品结构完成了由主要出口初级产品向主要出口工业制成品的转变。高新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也实现了新的突破。出口贸易的方式灵活多样。在易货贸易、直接贸易、寄售贸易、现汇贸易、无形贸易、代理贸易等形式之外,“三来一补”以及边境贸易也不断发展。加工贸易是广东的一大优势,在利用外资、促进技术进步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扩大出口规模,增加劳动就业和税收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发展成为广东外向型经济的特有优势。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方面,广东通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采用国外贷款和直接融资,发展“三来一补”等形式吸收外资。广东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利用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格局。
1984年到1992年,是广东对外开放的大发展时期。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东对外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辉煌的成就,归纳起来,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是中央对广东的关怀和支持。1984年和1992年,当经济特区的发展处于困难时期,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不顾年事已高,亲临经济特区视察,充分肯定经济特区所取得的成就,并为特区的发展指明方向。1990年6月,江泽民视察广东,重点考察了经济特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肯定广东改革开放十年来的巨大变化和成就,勉励广东要进一步抓好政治上的稳定,更坚决、更扎实地贯彻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搞好经济特区,搞好沿海对外开放,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同年11月,江泽民在参加深圳经济特区建立1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了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在我国发展对外贸易、引进外国资金和技术、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交流中所发挥的窗口和基地作用,在改革开放中发挥的排头兵作用。胡耀邦、李鹏、谷牧等中央领导多次到广东视察指导,对广东的改革开放给予大力的支持。中央对广东给予了许多特殊优惠政策,这对广东的改革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广东在改革开放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从对外开放来讲,广东省是全国的排头兵。沿海十四个开放城市看着特区,特区看着深圳,从各省来讲则看着广东。”[20]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省委、省政府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大胆运用中央赋予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敢于开拓创新,不等不靠,在许多方面抓住机遇,大胆尝试,带领广东走出了一条改革开放之路。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以及沿海开放城市的发展就是一个明证。
三是广东人民勤劳务实,脚踏实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东人民在中共中央和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抓住有利时机,冲破“左”的思想束缚,大胆改革创新。他们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发挥本地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和创汇农业,发展山区经济,促进了广东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经济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走上了富裕、小康之路。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
注:
[1]广东省委办公厅编印:《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83年―1985年)》,第71页。
[2]梁灵光:《梁灵光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574―575页。
[3]广东省委办公厅编印:《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83年―1985年)》,第88页。
[4]广东省委办公厅编印:《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83年―1985年)》,第87―88页。
[5]广东省委办公厅编印:《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83年―1985年)》,第97页。
[6]广东省委办公厅编印:《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83年―1985年)》,第102页。
[7]梁灵光:《梁灵光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576页。
[8]广东省委办公厅编印:《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83年―1985年)》,第193页。
[9]梁灵光:《梁灵光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576―577页。
[10]广东省委办公厅编印:《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83年―1985年)》,第256页。
[11]参见梁灵光:《梁灵光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583页。
[12]以上统计数据参见《亚太经济时报》1991年10月6日,《羊城晚报》1992年1月30日。转引自卢荻、杨建、陈宪宇著:《广东改革开放发展史》,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1页。
[13]林若:《广东改革开放的实践与思考》,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1页。
[14]三角贸易一般指我国厂商接受国外客户(买方)的订货,从第三国供应商(卖方)那里采购,货物经过我国装运销售到买方的贸易行为。
[15]参见广东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广东年鉴(1989)》,广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9页。
[16]参见赵君泽主编:《岭南星火》,科学普及出版社广州分社1989年版,第54页。
[17]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经济杂志社:《广东改革开放二十年纪念文集1978―1998》,广东经济杂志社1998年12月,第129页。
[18]参见广东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广东年鉴(1993)》,广东年鉴社1993年版,第286页。
[19]参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统计局合编:《广东五十年(1949―199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第201、202、204、206页。
[20]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编印:《中央对广东工作指示汇编(1983年―1985年)》,第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