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报审计费1.84亿元、2022年年报审计费1.83亿元、2021年年报审计费1.76亿元。三年合计5.39亿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1于2013至2020年度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连续聘用年限均达到最长年限8年后退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7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本行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师名称、办公地址
国内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签字会计师:吴卫军、曾浩
国际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中国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审计师聘用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为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1为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卫军、签字注册会计师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曾浩均已连续3年(2021至2023年度)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就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子公司及境外分行财务报表审计)向德勤及其成员机构支付的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84亿元。其中由本行统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04亿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80万元)。
报告期内,德勤及其成员机构向本集团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包括为资产证券化及债券发行项目等提供的专业服务,收取的非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0.08亿元。
2023年,本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主动应对内外部多重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同步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年度实现净利润3,651.16亿元,比上年增加30.06亿元,增长0.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8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6%。营业收入8,430.70亿元,下降3.7%。其中,利息净收入6,550.13亿元,下降5.3%;非利息收入1,880.57亿元,增长2.3%。营业支出4,223.10亿元,下降6.8%。其中,业务及管理费2,272.66亿元,下降0.4%,成本收入比26.96%;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08.16亿元。所得税费用568.50亿元,下降9.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廖林董事长、执行董事
自2024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20年7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9年11月起历任本行副行长,副行长兼任首席风险官,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1989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副行长,宁夏分行行长,湖北分行行长,北京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副行长兼任首席风险官。毕业于广西农业大学,获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王景武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官
自2021年9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兼任首席风险官,2020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1985年8月加入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1月起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监管专员(副局级),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局长,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局长,广州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毕业于河北银行学校,获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卢永真非执行董事
自2019年8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9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曾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研究咨询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研究中心专题研究部部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资本市场研究部部长、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兼资本市场研究部部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获北京大学学士和硕士学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冯卫东非执行董事
自2020年1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1986年进入财政部。曾任财政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教务部副主任(副处长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教材处负责人,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处长、制度一处处长,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副主任(副司长级)、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正司长级)、党委书记和主任,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IPSASB)会计概念框架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客座导师。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研究员、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曹利群非执行董事
自2020年1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20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法规处副处长、综合司法规处处长、管理检查司非金融机构检查处处长、管理检查司综合业务处处长、管理检查司副司长、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综合司(政策法规司)二级巡视员,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经济师。
陈怡芳非执行董事
自2021年8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1985年8月进入财政部。曾任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副主任,财政部综合司收费基金政策管理处副处长,财政部政策规划司收费基金处处长,财政部综合司住房土地处处长,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财政部驻深圳专员办党组成员、巡视员、党组副书记,财政部深圳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巡视员、一级巡视员,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一级巡视员。获江西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
董阳非执行董事
自2022年1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1989年8月进入财政部。曾任财政部国防司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司秘书(正处长级),财政部驻黑龙江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财政部驻北京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杨绍信独立非执行董事
沈思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17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统司副司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获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EMBA,高级经济师。
胡祖六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德霖独立非执行董事
赫伯特沃特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力职工监事
自2016年6月起任本行职工监事。199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现任中国工商银行区域首席官兼北京市分行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贵州省分行副行长、行长。获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张杰外部监事
刘澜飚外部监事
张伟武副行长
自2021年6月起任本行副行长。1999年7月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11年1月任工银欧洲阿姆斯特丹分行总经理,2013年2月任新加坡分行总经理,2017年1月任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毕业于西北大学,获西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日本一桥大学MBA,高级经济师。
段红涛副行长
自2023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长江支行行长、省分行合规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青岛市分行行长,山东省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办公室主任。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
姚明德副行长
自2024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长。1998年8月加入中国农业银行,2009年4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三农核算与考评中心副总经理,2017年3月任总行财务会计部/考评中心办公室/三农核算与考评中心(三农及普惠金融核算与考评中心)总经理,2022年5月任深圳市分行行长(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兼任中国农业银行(莫斯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科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
官学清董事会秘书
自2016年7月起任本行董事会秘书。198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遂宁市分行行长,法兰克福代表处代表、法兰克福分行副总经理,四川省分行副行长,四川省分行副行长兼四川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四川省分行行长。曾兼任本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熊燕高级业务总监
自2020年4月起任本行高级业务总监。198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内部审计局昆明分局副局长,云南省分行副行长,内部审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总行公司业务一部(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毕业于湖南大学,获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学位,高级经济师。
宋建华高级业务总监
自2020年4月起任本行高级业务总监。1987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江苏省分行副行长、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南京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田枫林高级业务总监
自2023年12月起任本行高级业务总监。1992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新加坡分行副总经理,工银马来西亚执行董事、总经理,工银阿根廷副董事长,江苏分行副行长兼苏州分行行长,江苏分行行长,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获华中农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和董阳先生由汇金公司推荐,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汇金公司拥有本行股份权益,该等权益详情请参见“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本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发生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A股)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为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1为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连续2年(2021至2022年度)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1于2013至2020年度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连续聘用年限均达到最长年限8年后退任。
报告期内,本集团就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子公司及境外分行财务报表审计)向德勤及其成员机构支付的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83亿元,其中由本行统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04亿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80万元)。
报告期内,德勤及其成员机构向本集团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包括为资产证券化及债券发行项目等提供的专业服务,收取的非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0.09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A股)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为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1为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1于2013-2020年度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连续聘用年限均达到最长年限8年后退任。
报告期内,本集团就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子公司及境外分行财务报表审计)向德勤及其成员机构支付的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76亿元。其中由本行统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04亿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80万元)。
报告期内,德勤及其成员机构向本集团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包括为资产证券化及债券发行项目等提供的专业服务,收取的非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0.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