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持续8个月,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厉打击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事实上,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1986年9月19日,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就联合转发《关于不得任意进行胎儿性别预测的通知》;1989年5月,卫生部下发《关于严禁用医疗技术鉴别胎儿性别和滥用人工授精技术的紧急通知》;1993年4月15日,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再次下发《关于重申严禁进行胎儿性别预测的通知》;2002年11月,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出台《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06年9月,卫生部又一次发布《关于严禁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
既然全国的平均数118点多一点点,究竟在全国的各个省市自治区当中,哪些省市自治区的男女比例失衡的情况更加严重呢?我们来看,当然这是一个相对来说老一点的数据,这是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时候,因为最新201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还没有出来,也许会有所变化,我们先看这个老的数据。
排第一的是海南,已经到了100个女孩儿居然有近136个男孩儿这样一个比例,排第二位的是广东,然后是湖北、安徽,我说我生活中好多的朋友,男性的朋友竟是这些省的,开个玩笑。接下来是湖南,然后广西、陕西、河南、福建、江苏。说到这的时候,可能就有一个不完全归纳的概念就出来了,男女比例的失衡跟经济发达的情况或者说落后的情况并不成直接的正比,无论是广东、湖北、湖南、福建、江苏等等,这都是经济非常发达的地区,但是在男女比例失衡的方面可以说非常严重。
整治“两非”,这是出于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担忧。对此,有新闻报道称,2020年中国将会出现3000到4000万的光棍。人们似乎已经看到,3000万光棍聚众抗议社会不公,甚至老年以后老无所依,孤独终老,形成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真的会这样吗?
中国的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吗?
中国适婚人口中将会出现3000到4000万的光棍,这个说法我们已经在媒体上耳熟能详,但这个3000万光棍何时出现,却莫衷一是,现在普遍的说法是2020年会出现。
其实,所谓几千万光棍,都是根据出生人口性别比进行计算的结果。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该人口某一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出生的男婴总数与女婴总数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婴数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表示。比如某年的出生性别比为103,则表明在这一年出生总人口中,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的男婴出生数为103名。
20世纪50年代中期,联合国出版的《用于总体估计的基本数据质量鉴定方法》里有一段表述,“出生性别比偏向于男性。一般来说,每出生100名女婴,其男婴出生数置于102~107之间。”此分析明确认定了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102~107之间。从此,出生性别比值下限不低于102、上限不超过107一直被国际社会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
自从进入80年代,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就超过了国际确认的正常值域102~107并呈上升趋势。到1999年达到最高123。到2000年才出现下降,在2010年的人口普查中,此项数据首次出现下降,为118。
其实,49年以后中国历次人口调查的出生人口比例数据基本都高于102~107的正常范围,即使中国的男女出生比例一直稳定在107的正常比例,用中国人口总数来计算,多出的这“7个”男人,也已经构成所谓“3000万光棍。”
性别比失衡是正常现象
人们印象中一般认为,男人与女人的数量应该是基本相等的,全世界男女总人口比例确实接近于1:1,但就算这成立,也只是总数相等,具体到一个国家的范围内,男女人数则未必“平衡”,一般来说在发达地区,女性人口多于男性,妇女占人口的51.39%,性别比为94.5;在发展中地区,男性多于女性,妇女占人口的49.18%,性别比为103.3。
从全球来讲,男女两性的比例基本处于平衡状态。据联合国估计,1995年当世界人口达到56.55亿时,妇女28.12亿,占世界人口的49.63%,性别比为101.5。在发达地区,女性人口多于男性,妇女占人口的51.39%,性别比为94.5;在发展中地区,男性多于女性,妇女占人口的49.18%,性别比为103.3。
发达地区和发展中地区性别比差别的直接原因是人口年龄结构不同。当前,世界人口的普遍状况是:(1)14岁以下的儿童少年人口男多于女,这主要是出生婴儿性别比是男多于女,除了非洲撒哈拉以南是女多于男外,这个年龄组的性别比一般都在104—107之间;(2)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组男女两性人数大体接近;(3)65岁以上人口普遍是女多于男,只有印度等个别国家是例外。南亚是世界上性别比最高的地区,而前苏联地区、德国等的性别比则是最低的。
据联合国有关机构预测的中方案:2000年全世界人口性别比为101.4,发达地区为94.7,欠发达地区103.2,最不发达地区为100.4。
中国的性别比失衡在亚洲更不是孤例
近年来,许多亚洲国家的出生性别比出现了快速升高的趋势,不仅是中国,印度、越南、韩国同样如此。印度好几个邦的出生性别达到了120、韩国曾经达到过115、香港是112、台湾也达到了110,这都超出了国际通常值。许多研究表明,这是因为这些地区生育率在下降,但由于传统的婚姻生育文化、性别歧视等观念还存在,所以造成了出生性别比升高这个结果。
不过,研究也表明,这种现象也只是暂时的,男女失衡可以改善,也正在改善。
男女失衡其实正在改善
性别失衡与计划生育有关
过去对男女比例失衡的一种常见解释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夫妻中生了男婴的即停止生育,而生了女婴的则要继续生第二胎,表面看起来,这种决定并不会影响出生性别比,因为第一个孩子的性别不会影响第二个孩子的出生性别。但问题是,在没有计划生育的情况下,由于传宗接代的思想,很多人会一再的生育,直到生出男孩为止,而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实施之后,人们为了生出男孩传宗接代,在已经生出一个女孩的情况下,为了确保第二胎是男孩,往往选择杀害第二胎的女婴,强行制造一子一女,最终导致出生人口的男女比例偏向2:1。
但计划生育会导致漏报女婴
除了杀婴,计划生育还可能导致漏报出生人数。美国著名学者安斯雷?寇尔(A.Coale)据此在1990年提出:“中国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升高这一特征很难代表真实现象”,进而提出两种可能性的归因:一种是“溺婴的传统做法重新出现,致使女婴遗失比重升高”;另一种是“超生的婴儿中抱养所占比重甚高,抱养他人孩子的妇女在其生育史不申报抱养的孩子”。
国家计生委在《关于防止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意见》(1994)中指出:“一些专家和有关部门认为,80年代以来出生婴儿性别比的统计数字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瞒报、漏报出生女婴,在高出正常值的统计数字中大约有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是瞒报、漏报女婴引起的”。
因此有的学者认为,1989年全国城镇出生性别比,实际上最高也不会超过107.7,同期的全国农村最高也不会超过110.2。根据这一推论,女婴的漏报、瞒报,至少使普查获得的1989年城镇与农村的出生性别比分别提高了3.6和4.2,进而得出:城镇的出生性别比上升是种“假性上升”,而农村的出生性别比是“真性”与“假性”影响大致持平。
随着杀婴和流产的减少,对未来男女性别比不必悲观
对于中国80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归因分析,国内外学术界虽在成因的主次排序上不同,在成因的确认上不同,在出生性别比升高是否反映客观事实上也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出生性别比大大高出107是一种反常现象。造成这种反常现象的原因可大致归结为:若干数量的已出生女婴被瞒报;若干数量的女性胎儿在性别鉴定后被人工流产;若干数量的女婴被溺害。也就是说,在实际情况中,只有杀婴和故意流产女婴才会导致失衡,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法治意识的增强,毫无疑问这两种行为都在逐渐减少,这令人对中国的未来男女比例并不悲观。
事实上,性别比从失衡到回归正常,这方面已经有了具有说服力的例子。韩国在1980年代以前,出生性别比都处于正常水平,而1990年年代则迅速爬升到115的水平,维持了好几年的高性别比,而后出现了反转,现在恢复到106的正常值。更夸张的例子出现在广东,2000年广东的出生性别比曾达到惊人的137,但到2005年数值就下降到120,这说明要改变性别失衡的情况并非特别困难。新加坡、台湾等地都有过类似的状况。
在第五次人口普查中,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92,相比而言,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字的确减低了,这说明我国性别失衡的状况在整体上也已经开始改善。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会造成社会问题
1953年中国进行了首次现代人口普查,结果表明,5~11岁年龄段的性别比平均为113.72,其中最低的分年龄性别比为5岁的110.45,最高的分年龄性别比为10岁的116.63。该年龄段男女自60年代初开始陆续进入婚龄期,目前这批人的最低年龄已为50岁。虽然1953年人口普查时5~11岁年龄段人口分年龄性别比明显高于1990年人口普查时0~10岁年龄段所呈现出的失调性分年龄性别比,但他们都平稳地度过其婚配期。
更极端的例子是战争导致的人口性别比失衡,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1950年前苏联和德国的总人口性别比分别只有79.88和81。但也并未出现妇女无夫可嫁以及男女失衡导致的社会问题。
影响婚配的因素很复杂,不是个单纯的年龄问题
实际上,婚配调节只是社会发展中一系列调节机制中的一环,仅仅因为此环节的调节欠畅,不可能导致社会发展整体失调。婚配调节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受其相应婚配观念的变化,各种影响婚配因素的作用大小也相应随之发生变化,进行自身的调节。因此,不能将婚配调节视为简单的婚配年龄问题。
失衡导致“涨价”而不是“无妻可娶”
为什么我们没有看见“3000万光棍”,这个道理就和想在北京三环内买房的人肯定超过北京三环内的房屋供给,但任何一个人想买房,却总是能够在三环内找到合适的房源是同样的道理。适龄女性的“供给”跟不上适龄男性结婚的“需求”,其后果也与之相类似。只有同龄人与同龄人结婚,才会出现到2020年会有光棍3000万,但人口婚配是一个非静态的环境,所以这种情况是根本不存在的。
如果10个女性和11个男性进行配对,那么可能会有一个男性会发现自己是那个“多余的人”,但如果进行配对的是10万个女性和11万个男性,却不会有1万人认为自己的单身是双方人数不均造成的,更何况中国的这一失衡是两个数以亿计的数列之间的失衡,而且双方的数量还是在动态变化中。
总而言之,性别失衡将带来的是男性整体上对追逐女性的成本更高,类似于短缺引起的价格上涨。宏观上可以说我们社会的每一个适龄男性都在为这种失衡隐形地付出代价,每一个人都支付了更高的成本来引起女性的欢心,而不是真的有3000万个“倒霉蛋”。
【启示与思考】
从理论上讲,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是一种“人口生态”危机,而且失调范围越大,问题和挑战就越大。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带来的种种负面效应具有一种滞后性,可能被生命周期演变的力量所消解。
回溯中国的文明史,我们发现人口的发展存在着十分奇妙也十分残酷的自我平衡机制,出生时多出女孩不少的男孩在整个生命周期却遭遇了更高的死亡率,从年少时上树和下河的死亡风险到青壮时参战和过劳的死亡风险都证明着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死得更多。
从遏制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这个角度上讲,关键是两个措施。第一个措施是利益导向的政策措施,就是提高女童、女孩、女性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让生女孩的家庭感觉到和生男孩子没有多大区别,甚至优越于生男孩子。第二项措施就是法律制裁的措施,对于用B超进行婴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必须在法律上严厉打击,严格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