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拆解厂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破玻璃、废橡胶、废塑料等不可利用的拆解废物、沉淀池沉沙以及布袋除尘器粉尘;危险废物包括有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含铅部件、含汞部件、废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废油泥、废活性炭等。
(1)一般工业固废
①拆解固废
本项目汽车拆解遵循环保和循环利用的原则,对于可回收利用的金属部件、橡胶、塑料部件等尽量回收,提高资源回收率,作为本项目的产品,出售可再生利用。
对于少量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玻璃、橡胶等终端垃圾,作为一般工业固废,不进行进一步破碎。
处理措施:设置固定的贮存设施、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②沉淀池沉沙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在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沉淀池沉沙,其主要成分是是水和剩余沉淀池沉沙。
处理措施:生化沉淀池沉沙属于一般固废,沉淀池沉沙脱水收集后利用袋子包装,暂存于项目一般固废堆场,定期交由专业处理单位清运统一处理。
③布袋除尘器粉尘
报废汽车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
处理措施:布袋除尘器清理
一般工业固废为汽车拆解过程中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玻璃、塑料、橡胶等,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沉淀池沉沙、布袋除尘器粉尘,无回收利用价值,暂存于一般固废库,交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规范化建设,固废临时贮存场应满足如下要求:
(1)临时堆放场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临时堆放场四周应建有围墙,防止固废流失以及造成粉尘污染。
(2)临时堆放场应建有防雨淋、防渗透措施。本项目储存在钢结构仓库内,地面进行硬化,可以满足防雨淋、防渗透要求。
(3)为了便于管理,临时堆放场应按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危险废物
①废铅酸蓄电池
常用的车用蓄电池主要有两类:干荷蓄电池和免维护蓄电池,目前干荷蓄电池主要用于大型的货车上,免维护的蓄电池常用于电动车、客车、轿车上。蓄电池规格4.5~193.5kg不等,汽车用代表性铅酸蓄电池规格见下表1。
表1代表性铅酸蓄电池规格一览表
型号
额定电压(V)
额定
容量
(AH)
外观尺寸(mm)
参考重量(kg)
长
宽
高
总高
干荷蓄电池
6-MA-10
12
10
138
92
/
147
4.5
6-QA-36
36
196
129
202
222
13.5
6-QA-200
200
519
277
215
255
90
免维护蓄电池
GM100-2
2
100
171
71
205
225
6.7
GM450-2
450
223
187
351
385
33.7
GM4000-2
4000
712
353
341
383
193.5
处理措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弃的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编号:HW31(900-052-31),专用防腐密闭的容器收集后分开储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②废矿物油
处理措施:项目拆解回收的柴油、汽油等燃料油,可以作为项目副产品,直接加入叉车、清障车等运输车辆的油箱,自行消化,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其他除燃油以外的矿物油,如发动机润滑油、变速箱油、助力转向油、差速器油、制动液等石油类或合成润滑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危险废物,编号:HW08(900-214-08),利用专用的密闭容器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③废尾气净化装置及催化剂
处理措施:尾气净化装置,主要产生于汽车排气管,尾气净化装置中的催化剂是采用二氧化钛、三氧化钨、五氧化三钒、硬脂酸、偏矾酸铵、聚氧化乙烯、单乙醇胺、乳酸、木浆及玻璃纤维等多种材料,成分较复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指定的危险废物,编号:HW50(900-049-50),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④废滤清器、废油箱
处理措施:主要为机油及燃油滤清器,由于含有油类杂质,归类为危险废物,编号HW49(900-041-49),利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⑤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废电容器
处理措施:根据物料,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废电容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指定的危险废物,编号:HW49(900-045-49),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⑥含铅部件
处理措施:主要为火花塞、螺栓等含铅较多的零部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指定的危险废物,编号:HW31(421-001-31),利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⑦含汞部件
处理措施:主要为各类含汞开关,汞是以化合态形式存在的,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指定的危险废物,编号:HW49(900-044-49),利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⑧废活性炭
处理措施:项目建设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有机废气,为保证活性炭吸附效率,活性炭床定期需更换活性炭,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编号:HW49(900-039-49),利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⑨污水处理站油泥
处理措施:污水油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危险废物(编号:HW08(900-210-08),利用专用的密闭容器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
⑩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处理措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的,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利用垃圾桶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喷淋废液
喷淋废液为HW49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772-006-49),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3)其他可回收废物
①废液化气罐
液化气罐指的是用来储存液化气的压力储罐,属于特种设备,废旧的液化气瓶具有回收利用的价值。主要产生于报废天然气发动机燃料汽车的拆解,由于项目报废的液化气管内可能有液化气残液,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液化石油气属于2.1类易燃危险化学品。
处理措施:将拆解下来的废液化气罐暂存于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并且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防止阳光直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定期将废气瓶外售给专业的资质单位回收利用或者统一报废处理。
②废空调制冷剂
本项目报废汽车空调系统回收的制冷剂主要为R134a(CH2FCF3)以及少量的氟利昂R12(CF2Cl2)。废旧制冷剂的任意排放不但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处理措施:根据《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JT/T774-2010)等规范要求,本项目报废汽车拆解前,利用制冷剂回收装置将制冷剂分类回收,收集于专用的储罐容器中,在厂内暂存后,集中送至具有资质的制冷剂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③含多氯联苯电容器
多氯联苯电容(PCBs)过去广泛应用于在电器设备中,如电容器和变压器,我国于1965年开始生产多氯联苯,大多数厂于1974年底停产,到80年代初国内基本已停止生产多氯联苯。我国于1979年颁布了《关于防止多氯联苯有害物质污染问题的通知》,要求不得再进口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本项目回收拆解的报废汽车生产年限在2000年以后,因此,项目拆解过程中基本没有含多氯联苯的电容器产生。
综上,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产生的危险废物,判定结果见表2。
表2项目报废汽车拆解产生危险废物属性判定情况表
序号
污染物
废物
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属性判断
S1
废铅蓄电池
HW31
其他废物
900-052-31
腐蚀性、毒性
危险废物
S2
废液化气罐
液化气罐为特种设备,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因含液化气残液,有环境风险
易燃、易爆性
危险化学品
S3
除燃油外的
废矿物油
HW08
900-214-08
毒性、易燃性
S4
废尾气净化
装置
HW50
废催化剂
900-049-50
毒性
S5
废滤清器
HW49
900-041-49
S6
废空调制冷剂
不属于危险废物,主要含氟利昂类,是消耗臭氧层物质,具有环境风险
易燃性、毒性
S7
废电路板及
电子元件
900-045-49
S8
含铅部件
含铅废物
421-001-31
S9
含汞部件
900-044-49
S10
废活性炭
S11
隔油池油泥
易燃性
S12
含油抹布及
劳保用品
混入生活垃圾,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公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针对危险废物列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类别、形态、危险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具体见下表3。
表3本项目危险废物特性、产生量情况、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一览表
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形态
有害
成分
产废
周期
危险
特性
暂存方式
1
废蓄电池
900-053-31
875.354
固
废酸、铅
不定期
耐酸容器收集,不密闭
除燃油外的废矿物油
21.062
液
矿物油
容器分类收集,密闭
3
尾气净化
催化剂
7.163
贵金属
容器收集,不密闭
4
15.429
容器收集,密闭
5
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
68.084
重金属
6
23.322
铅
7
3.207
汞
8
1.3005
有机废气
9
0.53
固/液
772-006-49
0.5
碱液
腐蚀性
报废汽车拆解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蓄电池(HW31)、非燃油矿物油(HW08)、废尾气净化催化剂(HW50)、废滤清器(HW49)、含铅部件(HW49)、含汞部件(HW49)、废电路板(HW49)、废活性炭(HW49)、污水处理站油泥(HW08)等,均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仓库暂存,达到一定量后,由处置单位到危废仓库转运。从危险废物装车后,全部工作由处置单位负责。建设单位须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项目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单独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划出各危废贮存区域。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后放入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处置情况见表4。
表4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处置情况
主要成分
状态
产生量
(t/a)
包装和储存方式
处置方式
拆解废物
拆解
玻璃渣、废塑料、橡胶等
固态
120.472
堆放于一般固废仓库
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沉淀池沉沙
沉淀池
剩余沉淀池沉沙、水
0.56
袋装,一般固废仓库
环卫清运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废塑料袋、包装盒等
垃圾桶
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拆解作业
矿物油、抹布等
布袋除尘器粉尘
废钢铁切割
金属粉尘
4.401
生活垃圾、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用垃圾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