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项目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部门,省级各训练单位,成都体院竞技体校:
??????????????????????????????????四川省体育局
?????????????????????????????????2022年4月8日????????
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项目
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2年8月在乐山市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40项):
1.男子(20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0.991米、栏距9.14米、起点至第一栏13.72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距35米、起点至第一栏4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铁饼(1.75kg)、标枪(800g)、七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铁饼、跳远、1500米)、10000米竞走(场地)、短跨跳团体(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跳远)。
2.女子(20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距8.50米、起点至第一栏13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距35米、起点至第一栏4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10000米竞走(场地)、短跨跳团体(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跳远)。
(二)乙组(40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距9.14米、起点至第一栏13.72米)、400米栏(栏高0.838米,栏距35米,起点至第一栏距离为4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铁饼(1.5kg)、标枪(700g)、撑竿跳高、四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1500米)、5000米竞走(场地)、短跨跳团体(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跳远)。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距8.5米、起点至第一栏13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距35米,起点至第一栏距离为4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kg)、铁饼(1kg)、标枪(500g)、撑竿跳高、四项全能(100米栏、跳高、标枪、800米)、5000米竞走(场地)、短跨跳团体(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跳远)。
(三)丙组(6项)
1.男子(3项)
短、跨、跳项群(6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后抛〔3kg〕)
投掷项群(3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后抛〔4kg〕)
耐力项群(400米、2000米、立定跳远)
2.女子(3项)
短、跨、跳项群(6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后抛〔2kg〕)
投掷项群(3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后抛〔3kg〕)
四、运动员资格
(二)各单位参赛运动员资格按参加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获得以下各组别、各项目的名次确定。
1.甲、乙组运动员参赛资格:
(1)径赛项目:甲、乙组各排名前24名的运动员。
(2)田赛项目:甲、乙组各排名前18名的运动员。
(3)全能项目:甲、乙组各排名前16名的运动员。
(4)接力项目:甲、乙组各排名前12名的运动员(队)。
注:获得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均以所获项目实际排名为准,不进行交叉排名。
2.丙组运动员参赛资格:各项群排名前16名的运动员。
(三)凡是接力项目出线、单项未出线的运动员只能参加接力项目比赛。接力组队运动员(4+2)须是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出场运动员。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参赛代表队人员(含教练员、领队、运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实有人数8:1配备。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运动员基数
符合以下条件的代表队可以使用运动员基数参加本次比赛:
(一)凡符合《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的代表队可以使用运动员基数两名(男女不限,组别不限)。
(二)基数运动员参赛资格须符合《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
(三)基数名额只能由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未出线的运动员使用。
(四)使用基数的运动员只能报一项本人参加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的比赛项目,可兼报接力。
七、竞赛办法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比赛须身着印有本单位名称(胸前单位名称高度10厘米)的统一比赛服(背心、短裤),且须符合中国田径协会有关比赛服装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径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田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进行及格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三)甲、乙组短跨跳团体均录取前八名。按照各参赛队的五个单项(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或110米栏,跳远)名次得分总分排列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九、报名和报到
(二)报到:各参赛代表队于比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比赛前30天内)。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户口簿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各参赛代表队报到时教练员须出示省级以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并在本省运会周期内有参加业务培训的记录。
十、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田径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内容解释权归属四川省体育局
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8月在乐山市奥体中心游泳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凉山州。
详见附表。
(二)各参赛单位限报运动员40名,其中男、女运动员各20名。
(三)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实有人数6∶1配备。
(四)每个项目各参赛单位限报2名运动员参赛,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全能。
(五)参赛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男、女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男、女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3.男、女丙组: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4.男、女丁组: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5.男、女戊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二)200米以上项目(含200米)、接力项目一次性决赛。
(三)根据运动员报名成绩按项目进行编组比赛。
(四)参加接力赛的运动员名单于本场开赛前30分钟交编排记录处,过时视为自动弃权。
(五)运动员如在比赛时无故弃权或有意延误比赛者,取消后续赛次所有项目比赛资格。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八、报名和报到
九、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游泳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内容解释权归属四川省体育局
附件
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项目表?
组别
项目
项目数
男子
甲组
100米自、100米蝶、100米仰、100米蛙
4项
乙组
100米自、100蝶、100米仰、100米蛙、1500米自
400米混合泳
6项
丙组
蝶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
自由泳全能、800米自、1500米自、400米混合泳
7项
丁组
自由泳全能、800米自
5项
戊组
蝶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自由泳全能
女子
100米自、100米蝶、100米仰、100米蛙、1500米自
自由泳全能、800米自、1500米自、400米混
混合
男女混合4×100米自由泳接力
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力
2项
男女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
男女混合4×50米混合泳接力
备注
全能项目为:50米专项、100米专项、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跳水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6月或7月在乐山市奥体中心跳水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凉山州。
(一)甲组
男子:跳台、3米跳板。
女子:跳台、3米跳板。
(二)乙、丙、丁、戊组
男子:1米跳板、5米跳台。
女子:1米跳板、5米跳台。
(三)乙、丙、丁、戊组(乙丙丁戊组合并)
男子:双人5米跳台。
女子:双人5米跳台。
(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数5:1的比例配备。
注:替换后的运动员动作表须同时交裁判长。
(四)各参赛代表队更换替补运动员,只能在正式报名表范围内进行更换。
1.男、女甲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男、女乙组: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3.男、女丙组: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4.男、女丁组: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5.男、女戊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国际跳水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团体项目:各参赛单位须由2-6人组成,参加1米跳板、3米跳板和5米跳台项目比赛,团体限报乙组1人,丙、丁组各2人,戊组1人,每个项目限报2人参加,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三)所有竞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方式进行,中间不得更换替补运动员。单项成绩0分者不计名次。
(四)团体项目,如果前八名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赛代表队最终得分相同,则进行所有项目一轮次的附加赛,参赛运动员、动作及顺序不变,得分高的代表队名次列前;如再相同,继续进行下一轮次附加赛;以此类推,直至分出胜负,得分高的代表队名次列前。
(五)个人单项、双人5米台项目,如果前八名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运动员(队)最终得分相同,则按照各组别项目规定动作顺序进行一个动作的附加赛,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继续进行下一个动作的附加赛;以此类推,直至分出胜负,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跳水运动管理中心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跳水比赛动作表
一、甲组
(一)3米板
1.1组、2组、3组、4组、5组规定动作。
2.3个自选必须是3个不同组别:1组、2组、3组、4组、5组。
(二)跳台
1.跳台规定动作须从1、4组选一个,2、3组选一个,5、6组为必做动作,规定动作须在7米或10米台上完成。
2.男子自选动作应完成4个,女子自选动作应完成3个,每个自选动作组别不得重复,难度不限,自选动作可在10米、7米、5米台上完成。
二、乙组、丙组
(一)1米跳板
1.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见下表)。
2.自选动作男子跳4个,女子跳3个,其中须从1、4组中选1个,从2、3组中选1个,男子须从5组中选1个,另1个应选自不同的组别。
3.1米跳板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101B、201A、201B、301C、401C
B组:101C、201C、301A、301B、401B
(二)5米跳台
2.乙组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4个,其中须包括5组、6组各1个,其余2个应分别从1、4组中选1个,2、3组中选1个。
3.丙组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3个,其中必须包括5组、6组各1个,另1个应选自不同的组别。
4.5米跳台抽签表
A组:101B、201B、301C、401C
B组:101C、201C、301B、401B
三、丁组
1.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见下表)
2.自选动作男子跳3个,女子跳3个,难度系数不得超过2.2,其中须从1、4组中选1个,从2、3组中选1个,另1个应选自不同的组别。
3.1、3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可采用三弹。
4.1米跳板规定动作抽签表
1.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
A组:前A???????????后C
B组:前B???????????后A
C组:前C???????????后B
2.1至4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四、戊组
1.1至4组规定动作为抱膝半周。
2.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2个,组别不得相同,难度系数不得超过2.2。
3.1、3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必须采用三弹。
五、双人5米跳台
(一)完成1至4组4个半周动作,须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动作代码、姿势必须同步)
(二)所有动作难度系数均为2.0
六、团体
(一)1米跳板、3米跳板
1.由2人在1米,2人在3米跳板进行比赛,每人须完成2个动作,动作为1至4组,组别不可重复(动作由抽签决定,见下表),1米跳板乙、丙组无难度系数限制,丁、戊组须遵循难度限制规定;3米跳板所有动作难度系数均为2.0。
2.1米跳板、3米跳板动作抽签表
A组:1米跳板1、3组,3米跳板2、4组
B组:1米跳板2、4组,3米跳板1、3组
每人须完成2个动作,须在1、4组选一个动作,2、3组选一个动作,所有动作难度系数均为2.0。
七、评分办法
(一)三弹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二)倒下动作评分办法
1.前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2.前倒C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
3.后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不得作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4.后倒C的开始姿势为蹲台且抱腿。
5.后倒B的开始姿势为双手抱腿。
6.前倒A、B和后倒A、B、C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7.所有倒下动作难度系数为1.0。
8.运动员不得使用翻腾超过1周半的转体动作。
八、其他
1.抽签在运动员报到前公开进行,由竞委会代表和裁判长或裁判员代表共同参加。
2.在条件允许时,经裁委会研究决定,可在一个场地中可同时进行不同器械的比赛。
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8月在乐山市中心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凉山州。
(一)男子甲、乙、丙组: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个人全能。
(二)女子甲、乙、丙组: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个人全能。
(三)男子丁、戊组:个人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双杠)。
(四)女子丁、戊组:个人全能(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
(五)男、女己组:集体自由体操团体。
(六)男、女团体总分。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参赛代表队人员(含教练员、领队、运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男队和女队教练员各3名。(三)参赛运动员年龄组别及报名人数规定:
甲组: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男、女各限报4人参赛。
乙组: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男、女各限报6人参赛。
丙组: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男、女各限报6人参赛。
丁组: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男、女各限报4人参赛。
戊组: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男、女各限报4人参赛。
己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男、女各限报8人(其中2人替补)参赛。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体操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男、女甲、乙、丙组将分别进行团体比赛。
1.团体计分方法:男子团体计分由甲、乙、丙组总分相加决定,女子团体计分由甲、乙、丙组总分相加决定。男、女团体成绩由甲组4名、乙组和丙组6名参赛运动员中各取3名运动员的最好成绩计算总分,少于3名运动员则不计团队名次。
2.男、女己组6名运动员参赛,分别计算男、女集体自由体操团体。
(三)单项决赛:
各单项取资格赛中前八名的运动员参加决赛,如果单项第八名运动成绩相同,则以资格赛全能成绩优者参加决赛;如仍相同,则以资格赛中单项高分多者参加决赛。每队每项参加单项决赛的不能超过2人。
(二)男、女团体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男、女团体名次分别由甲、乙、丙组总分相加决定;团体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同,则以资格赛或决赛单项高分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分出名次。
(三)男、女己组集体自由体操团体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则以资格赛裁判评高分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分出名次。
(四)男、女甲、乙、丙、丁、戊组个人全能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个人全能名次以资格赛个人全能成绩确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同,则以资格赛单项高分多者名次列前。
(五)男、女甲、乙、丙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各单项名次以单项决赛成绩确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同,则以资格赛中全能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以资格赛中该单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六)个人全能、单项决赛每参赛队限2名运动员录取比赛名次。
(七)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比赛前30天以内)。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体操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艺术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8月在乐山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绵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达州市、资阳市、凉山州。
(一)集体项目:五人球、八人徒手
(二)个人项目:
1.甲组(专业组):球、棒、带
2.甲组(二级组):圈、球、带
3.乙组(三级组):圈、球、绳
4.丙组(预备组):棒、球、徒手
注: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省队在训甲组适龄运动员只能参加专业组动作的比赛。
(二)各参赛单位各项限报1个队,个人项目每个动作组别3-4人,集体项目8人。凡参加三个组别和集体项目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只参加2个组别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1.甲组:2010年1月1日后出生。
2.乙组:2012年1月1日后出生。
3.丙组:2014年1月1日后出生。
集体项目:凡符合以上年龄要求均可参加,集体项目可以兼报个人项目。
(一)个人项目:进行第一、二种比赛。第一种比赛为团体总分赛,第一种比赛是第二种比赛的资格赛,第二种比赛为全能赛。
(二)集体项目:进行第一、二、三种比赛。第一种比赛为团体总分赛,第一种比赛是第二、三种比赛的资格赛;第二种比赛为全能赛;第三种比赛为单项决赛。
(三)第一种比赛(团体总分赛):
1.个人团体:
(1)甲组(二级):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3项规定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每项器械的3套动作,共计9套动作。
(2)乙组(三级):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3项规定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每项器械的3套动作,共计9套动作。
(3)丙组(预备级):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完成1-3项规定动作,由不同运动员完成每项器械的3套动作,共计9套动作。
(4)甲组(专业组):每队由1-2名运动员完成规定动作,共计3套动作。
2.个人项目团体
每队由各组别1人参赛,每人一项。甲组(专业组)为棒,甲组(二级组)为球,乙组(三级组)为圈,丙组(预备组)为徒手,共计4套动作。
3.集体项目:参加比赛的每队完成2套不同的动作。
(四)第二种比赛(全能赛):
1.个人项目:参加第一种比赛的运动员,取前12名参加全能赛(每单位只录取2名)。
2.集体项目:参加第一种比赛的运动队,取前8名参加全能赛。
(五)第三种比赛(集体项目单项决赛:五人球)
参加第一种比赛五人球前8名的队参加该项决赛,若第8名成绩相等,则全部参加单项决赛。
(六)采用国际体联最新颁发的评分规则和中国体操协会颁发的艺术体操等级动作大纲进行评分。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计分方法:以第一种比赛中各组个人团体名次分和集体项目名次分相加计算成绩。名次分按照第一名为8分;第二名为7分;第三名为6分;第四名为5分;第五名为4分;第六名为3分;第七名为2分;第八名为1分计算,第九名以后为0分计算。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集体项目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集体项目难度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甲组(专业)个人团体录取前八名。计分方法:以第一种比赛中1-2名个人运动员完成3套动作(每项1套)的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单套成绩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四)甲组(二级)个人团体录取前八名。计分方法:以第一种比赛中3-4名个人运动员完成9套动作(每项3套)中的7个最好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单套成绩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五)乙组(三级)个人团体录取前八名。计分方法:以第一种比赛中3-4名个人运动员完成9套动作(每项3套)中的7个最好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单套成绩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六)丙组(预备级)个人团体录取前八名。计分方法:以第一种比赛中3-4名个人运动员完成9套动作(每项3套)中的7个最好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单套成绩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七)个人项目团体录取前八名。计分方法:每队由甲组(专业组)1名运动员完成规定动作(棒)、甲组(二级)1名运动员完成规定动作(球)、乙组(三级)1名运动员完成规定动作(圈)、丙组(预备级)1名运动员完成规定动作(徒手),4套动作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单套成绩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八)各组别个人全能分别录取前八名。计分方法:各组别每名运动员分别完成3套动作的成绩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单套成绩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九)集体全能录取前八名。计分方法:以集体全能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难度分得分高者名次列。
(十)集体单项决赛(五人球)录取前八名。计分方法: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以难度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十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成都体育学院竞技体校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成都体育学院竞技体校审定。
举重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犍为县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一)男子甲组:49kg、55kg、61kg、67kg、73kg、81kg、89kg、96kg、+96kg。
(二)男子乙组:44kg、49kg、55kg、61kg、67kg、73kg、81kg、+81kg。
(三)女子甲组:45kg、49kg、55kg、59kg、64kg、71kg、76kg、81kg、+81kg。
(四)女子乙组:40kg、45kg、49kg、55kg、59kg、64kg、71kg、+71kg。
(二)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17人,其中男、女甲组各限报9人,男、女乙组各限报8人。重点级别:男子甲组55kg级、男子乙组49kg级、女子甲组49kg级、女子乙组45kg级,每个级别各参赛单位最多可报3人参赛。其他级别限报2人。
(三)参赛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在10人(含10人)及以上,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参赛运动员不足10人,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2.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小年龄组运动员可以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但同时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
1.运动员试举重量的增加必须是1公斤或1公斤的倍数。
(二)运动员必须穿举重服出场比赛(举重服内可加圆领衫)。
(三)只进行总成绩比赛。
(四)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成绩。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举重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国际式摔跤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马边县雪碳工程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一)女子自由式摔跤:
1.甲组:49kg、53kg、57kg、61kg、69kg、73kg。
2.乙组:46kg、50kg、54kg、58kg、66k。
(二)男子自由式摔跤:
1.甲组:55kg、60kg、65kg、71kg、80kg、92kg。
2.乙组:52kg、57kg、62kg、68kg、75kg。
(三)男子古典式摔跤:
1.甲组(6项):55kg、60kg、65kg、71kg、80kg、92kg。
2.乙组(5项):52kg、57kg、62kg、68kg、75kg。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一个跤种限报1名教练)。
(三)各参赛单位限报运动员33名,每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参赛。
1.男、女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2.男、女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摔跤竞赛规则》。
(二)比赛进行个人赛。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不得兼项。
2.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摔跤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柔道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8月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一)男子甲组:?-55kg、-60kg、-66kg、-73kg、-81kg、-90kg、+100kg。
(二)男子乙组:-50kg、-55kg、-60kg、-66kg、-73kg、-81kg、+81kg。
(三)女子甲组:-48kg、-52kg、-57kg、-63kg、-70kg、-78kg、+78kg。
(四)女子乙组:?-45kg、-48kg、-52kg、-57kg、-63kg、-70kg、+70kg。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参赛运动员不足10名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
(三)各参赛单位限报运动员28名,其中男、女甲、乙组运动员各报7名。男、女甲、乙组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
(二)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
(三)运动员参赛所穿的柔道服尺寸大小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二)男、女各级别均录取前八名,其中第三、四名,第五、六名,第七、八名并列。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柔道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十、其它
各参赛队应在称体重前24小时确定本队参赛级别(须符合竞赛规程要求),经仲裁委员会核定后,不得更改。
拳击比赛竞赛规程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一)男子甲组:49kg、52kg、56kg、60kg、64kg、69kg、75kg、81kg以上。
(二)男子乙组:44-46kg、50kg、52kg、54kg、57kg、63kg、66kg、70kg以上。
(三)女子甲组:48kg、51kg、57kg、60kg、64kg以上。
(四)女子乙组:44-46kg、50kg、54kg、57kg、63kg以上。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体检包括脑电图、心电图)。参赛代表队人员(含教练员、领队、运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二)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子运动员16名、女子运动员10名,每参赛队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
(三)参赛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在10名(含10名)及以上,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参赛运动员10名以下的,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医生1名。
(五)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由四川省拳击协会统一制作的拳击运动员手册。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拳击竞赛规则(十分制)。
(二)运动员赛前须通过赛区医务组复查,经赛区医务监督认可方能参赛。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
(四)根据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拳击冠军赛比赛成绩设种子选手,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竞赛办法。
(五)每场比赛男、女甲组3个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男、女乙组3个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六)比赛使用竞委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护手绷带(自备头盔须经仲裁委员会检验合格)。运动员自备护齿和护裆。
(二)每个级别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第三、四名并列,第五至八名并列)。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拳跆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拳击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拳跆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各参赛代表队在报名时确定运动员参赛级别后(须符合竞赛规程要求)不得更改。
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1.男子:51kg、55kg、59kg、63kg、68kg、73kg。
2.女子:46kg、49kg、52kg、55kg、59kg、63kg。
(二)乙组
1.男子:46-48kg、49-51kg、53-55kg、57-59kg。
2.女子:42-44kg、46-48kg、50-52kg、53-55kg。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体检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参赛代表队人员(含教练员、领队、运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二)各参赛单位运动员限报20人,可任选3个级别报2人参赛。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人数按参赛运动员人数6:1的比例配备。
1.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赛运动员最轻级别下限不得超过6公斤。
(一)竞赛规则执行《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竞赛规则(竞技)》(2019年5月15日版)。?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参赛人数不足4人的项目采取单循环赛制。
(三)比赛采用三局总分制,将进行3局比赛,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四)根据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比赛成绩设定种子选手。
(五)抽签采用人工抽签方式,抽签前一天完成各级别参赛名单核对。
(六)参赛运动员须着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拳跆运动管理中心认可使用的道服及电子护具。
(二)各级别均录取前八名,其中第三、四名并列;第五至八名并列。
九、竞赛监督、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拳跆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跆拳道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拳跆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及《规则》规定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规则》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比赛使用电子护具,由竞委会提供。运动员的电子脚套和道服及其他护具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
(二)运动员的比赛道服只能印有本单位名称,不能出现其他字样和图案。
(三)教练员上场执教须着运动服、运动鞋,出席竞委会的各参赛代表队官员须着正装。
(四)赛前一天召开竞委会和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并抽签配对各级别选手。按级别于比赛日的前一天进行称重,若运动员体重不符,在规定2小时内降不到所报级别,视为弃权。
武术套路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峨眉山市中信国安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
三、竞赛项目(一)男、女甲组:
1.自选长拳、剑术、枪术全能一项;
2.自选长拳、刀术、棍术全能一项;
3.自选太极拳、太极剑全能一项;
4.自选南拳、南刀、南棍全能一项;
5.峨眉拳、传统器械(男子:九节鞭女子:双剑)全能一项。
注:甲组峨眉拳为四川省峨眉武术段位制套路第五段。
(二)男、女乙组:
1.长拳、剑术、枪术全能一项;
2.长拳、刀术、棍术全能一项;
3.太极拳、太极剑、八法五步全能一项;
4.南拳、南刀、南棍全能一项;
5.峨眉拳、传统器械(男子:猴棍女子:峨眉刺)全能一项。
注:乙组拳术、短器械、长器械项目(除太极八法五步、峨眉拳、传统器械)均为第三套国际武术竞赛套路;峨眉拳为四川省峨眉武术段位制套路第四段。
(二)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0人。运动员人数在6人(含6人)以下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组别及报名人数规定:
1.男、女甲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各限报5人。
2.男、女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各限报5人。
(四)男、女甲、乙组各项全能限报1人参赛。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全能赛。
(二)甲组、乙组传统项目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12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甲组自选套路的有关规定:
1.A级难度只能选报一种。
2.C级难度(含动作难度或动作难度+连接难度,在难度2.00分之内)至少选报一组。缺少C组难度扣0.60分。
3.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两次。超出规定者。按前两次计算难度分数。
4.连接难度限选做B、C、D级难度,至少连接两种不同形式的静止动作。与以上要求不符者,扣0.20分。
5.腾空飞脚、腾空飞脚向内转体180o、腾空斜飞脚、腾空双飞脚、旋风脚、腾空摆莲在空中必须击响,被确认未击响者将被扣分,扣分分值为0.10分,扣分编码为“30”,由A组评分裁判员执行。
6.自选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动作规格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中增加:
①歇步、坐盘动作规格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编码为58
扣分点:▼歇步两腿未交叉靠拢、臀部未贴靠小腿
▼坐盘两大腿未盘叠交叉、臀部未贴及地面或前脚离地
②马步动作规格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编码为51
增加扣分点:▼脚尖外展
7.自选南拳、南刀、南棍动作规格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中:
①增加半马步,具体规格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同马步,编码为51
②增加独立步动作规格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编码为59
扣分点:▼提膝腿大腿低于水平或脚未内扣
8.在长拳类项目演练中,定势动作除站立动作(前点步、并步)只允许做两次外,其他定势动作只能选择弓步、马步、虚步、仆步、歇步、坐盘、劈叉和平衡。与以上要求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20分。
9.在南拳类项目演练中,定势动作除站立动作(前点步、后点步或并步)只允许做3次外,其他定势动作只能选择弓步、马步、半马步、虚步、仆步、骑龙步、跪步、蝶步、独立步;发声不得超过6次,其中必须有三种不同类型的发声。与以上要求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20分。
(四)甲组运动员必须执行规则各项目指定动作组合以及对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见附件1、2。
(五)甲组太极拳和太极剑项目必须配乐,未配乐或配乐带有说唱者,在完成该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0.2分。
(六)乙组国际武术竞赛套路的有关规定:
1.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的难度分值按照各套路中的实际难度分值计算。
3.太极项目由竞委会统一配乐。
(七)运动员的比赛器械和比赛服装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二)男、女各组别按全能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三)各项全能分数的计算按照《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的办法执行。
(四)名次并列的处理办法:
个人全能总分相等时,以个人所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如再相等,以个人所获单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名次不允许并列。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成功后,须再通过体育竞赛通进行第二次网络报名报项(注:两次网络报名内容须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到:各参赛代表队于比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
3.户口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四)各参赛代表队报到时教练员须出示省级以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并在本省运会周期内有参加业务培训的记录。
(一)竞赛监督、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武术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规则》规定执行。
(三)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及《规则》规定执行。
(一)难度表一经报出,一律不得更改。
(二)本规程规定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
十二、本规程的内容由四川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甲组各项目指定动作组合
一、长拳动作组合
(一)正踢腿勾手架掌→搂膝弓步插掌→外摆击响
(二)垫步挑掌→蹬腿架拳推掌→弓步劈拳→马步挑掌冲拳→勾手抓肩压肘→弓步冲拳→马步架打
二、南拳动作组合
(一)弓步挂盖拳→退步格桥冲拳→横钉腿撑掌→骑龙步截桥→横踩腿拨掌
(二)半马步挑掌→半马步拨掌→左右关桥→独立步虎爪→麒麟步叠掌→弓步立推掌→麒麟步运掌→骑龙步横切掌
三、剑术动作组合
(一)左右挂剑→转身提膝背挂剑→仆步穿剑
(二)云剑→进退步左右撩剑(2次)→穿(腰)剑
四、刀术动作组合
(一)提膝挂刀→转身上步撩刀→抹刀→转身云刀
(二)左右伦劈刀→翻腰缠头裹脑刀
五、枪术动作组合
(一)弓步拦拿扎枪(3次)→翻腰单手扎枪
(二)绞枪→右转身劈枪→后转身伦劈枪→卧鱼横拨枪
六、棍术动作组合
(一)横拨棍→转身平抡棍→双手舞花棍(3次)→转身单手提撩棍
(二)上步提撩棍→换跳步劈棍→双手提撩棍(3次)→转身平抡棍
七、南刀动作组合
(一)左右抹刀→转身后摆腿→抹刀
(二)左右斩刀→裹脑刀→并步震脚截刀→麒麟步运刀
八、南棍动作组合
(一)弓步弹棍→麒麟步云拨棍→半马步绞棍→半马步崩棍
(二)弓步劈棍→马步戳棍→马步滚压棍→退步压棍→马步抛棍
附件2
自选项目必选动作表
一、自选长拳
弓步、仆步、虚步、弹腿、踹腿、后扫腿、顶肘、扣腿平衡
二、自选剑术
刺剑、挂剑、撩剑、点剑、劈剑、截剑、崩剑、剪腕花、弓步、仆步、虚步
三、自选刀术
缠头、裹脑、劈刀、斩刀、挂刀、云刀、扎刀、背花刀、步型:弓步、仆步、虚步
四、自选枪术
拦枪、拿枪、扎枪、穿枪、崩枪、点枪、舞花枪、挑把、弓步、仆步、虚步
五、自选棍术
劈棍、崩棍、绞棍、平抡棍、云棍、戳棍、舞花棍、提撩花棍、弓步、仆步、虚步
六、自选太极拳
揽雀尾、野马分鬃、搂膝拗步、云手、左右穿梭、掩手肱捶、倒卷肱、搬拦捶、弓步、仆步、虚步
七、自选太极剑
刺剑、挂剑、撩剑、点剑、劈剑、截剑、抹剑、绞剑、弓步、仆步、虚步
八、自选南拳
骑龙步、蝶步、麒麟步、虎爪、挂盖拳、抛拳、滚桥、横钉腿、弓步、仆步、虚步
九、自选南刀
缠头、裹脑、劈刀、抹刀、格刀、截刀、扫刀、剪腕花刀、弓步、虚步、骑龙步
十、自选南棍
劈棍、崩棍、绞棍、滚压棍、格棍、击棍、顶棍、抛棍、弓步、虚步、骑龙步
1.男子: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
2.女子:52kg、56kg、60kg。
1.男子:48kg、52kg、56kg、60kg。
2.女子:48kg、52kg。
(二)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参赛运动员16人。参赛运动员人数在6人(含6人)以下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2.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四)同一级别各参赛单位限报1名运动员参赛。
(五)参加男、女各组别最轻级别的参赛运动员净体重下限不能超过3公斤。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
(三)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四)运动员参赛须自备红色、蓝色散打服各一套,护裆、护齿、绑手带必须符合规则规定,由各队自备。拳套、护头、护胸由承办单位准备。所有着装及器材必须符合散打竞赛规则规定,未缠绑手带和不符合比赛服装要求的运动员不予参赛。
(五)现场指导教练员需着正装或是运动装,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凉鞋进入内场进行现场指导,并只能带一名队医或助手协助工作,不符合规定者,取消现场指导资格。
(二)男、女各级别均录取前八名(其中第三、四名并列;第五至八名并列)。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比赛前20天以内)。
(一)裁判员、仲裁委员和竞赛监督人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成都体院竞技体校和四川省武术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成都体院竞技体校共同审定。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规则》规定执行。?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奥林匹克中心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甘孜州、凉山州。
(一)男、女甲组:团体、单打、双打、混合双打。
(二)男、女乙组:团体、单打、双打、混合双打。
(三)男、女丙组:团体、单打。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每个团体可报教练员1名。
1.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
2.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
3.丙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
(四)小年龄组运动员可以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但在本次比赛中须保持一致性。
(五)各参赛单位男、女甲、乙、丙组限报一个代表队参加团体赛,每队最少3名运动员、最多5名运动员,团体赛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
(六)报名参赛的每一个团体必须至少有1名直拍或颗粒(进攻型)或削球打法的运动员并出场比赛。直拍/颗粒/削球运动员在团体和单项比赛中打法必须保持一致,并在报名时注明。
(七)各参赛单位男、女甲、乙组可各报5名单打、2对双打、5对混双;男、女丙组可各报5名单打。
(八)参加双打和混双比赛运动员须是本单位报名同一年龄组别配对参赛的运动员,参赛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单项比赛根据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比赛成绩设种子。
(三)团体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小组进行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1至8名。团体比赛采用现行斯韦思林杯五场三胜制,具体顺序如下:
01、A-X??02、B-Y??03、C-Z??04、A-Y?05、B-X
(四)单打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小组进行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1至8名。
(五)双打、混双比赛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1至8名。
(六)团体赛中的每场比赛和所有单、双打比赛均采用5局3胜制。
(七)比赛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三星白色乒乓球。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乒乓球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022年8月在峨眉山市中信国安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
(三)男、女丙组:单打。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7︰1配备。
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7名。
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7名。
丙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3名。
(四)允许2022年7月31日前已年满14周岁的运动员参加甲组比赛,本次比赛中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一)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男、女各组别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出场顺序为单、双、单、双、单,每个团体只允许1名运动员兼项。不足6人,不能参加团体赛。
(三)单项赛:各阶段均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
(四)男、女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根据报名队数确定分组);第二阶段办法待定。
(五)参加团体赛队数不足6队,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六)单项比赛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竞赛办法。
(七)按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成绩确定种子选手,其确定原则按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羽毛球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奥体中心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凉山州。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人数按参赛运动员人数6:1配备。
1.甲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男、女团体各1个、单打各5名、双打各2对、混双2对。
2.乙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男女团体各1个、单打各5名、双打各2对、混双各2对。
3.丙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
(四)团体比赛限报4人。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根据报名队数多少确定竞赛办法,若参加队数不足8队,采用一次性循环决出名次。
(三)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比赛顺序为单、单、双。团体赛中参加单打的运动员只能有一人参加双打比赛。
(四)比赛采用1盘平局决胜制和采用无占先计分法(甲组各项目比赛进入前8后采用有占先计分法)。
(五)单项比赛的竞赛办法视报名人数决定。
(六)根据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比赛成绩确定种子。
(七)名次计算:分组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场数相等,则按相互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数相等,则以该队在小组循环赛中的净胜场、盘局、分的顺序决定名次。在同轮次判断中还剩两个队仍然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相互间胜负关系决定。如以上办法仍不能决定名次,由抽签决定。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网球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篮球(五人制)比赛竞赛规程
(一)男、女甲组: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奥体中心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二)男、女乙组: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奥体中心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三)男、女丙组: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奥体中心体育馆、嘉祥外国语学校体育馆(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男、女甲、乙、丙组篮球(五人制)。
(二)各参赛单位男、女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每支队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16人(赛区报到时确认参赛运动员12人)。
1.如在赛前出现伤病情况,只能在报名表16名运动员之内替换;如在比赛中出现伤病情况,则不能进行替换。
2.如因资格问题而被取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允许替换,且占用参赛单位一个报名名额。
3.参赛运动员不足10人的代表队不能报名参加比赛。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即报名五人制篮球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兼报名三人制篮球比赛。
(四)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男、女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其中,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限报6人,同时上场比赛人数最多3人。
2.男、女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其中,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限报6人,同时上场比赛人数最多3人。
3.男、女丙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其中,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限报8人,同时上场比赛最多4人。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及规则解释,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比赛分四节,每节10分钟。每节全队累计4次犯规后第5次执行罚球。第一、二节之间休息2分钟,上、下半时之间休息5分钟。
(二)比赛使用经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由赛区提供的比赛用球。男子甲、乙组使用7号球;男子丙组和女子甲、乙、丙组使用6号球。
(三)各参赛代表队须准备两种不同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号码清晰的统一比赛服装。运动员比赛号码从报名到参赛须保持一致。
(四)比赛中,各参赛代表队上场运动员须严格按照年龄规定和人数执行,各组别大龄运动员须统一佩戴竞委会提供的标识,便于区分和检查。如比赛中出现违规情况,裁判员可立即宣判违规队教练员技术犯规并给予处罚。
(五)按照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名次进行蛇形排列。
(六)比赛办法
1.第一阶段
(1)各组别参赛队伍16支以上(含16支)时,分为A、B、C、D四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
(2)各组别参赛队伍不足16支,但多于12支时(含12支),分为A、B两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
(3)各组别参赛队伍不足12支时(不含12支),直接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名次。
2.第二阶段
(1)分为4个组时,小组1、2名抽签落位(小组第1名抽A1、B1、C1、D1,小组第2抽A2、B2、C2、D2)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8名,小组3、4名按照小组1、2名抽签落位方式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9-16名,后续名次依次类推(剩余队伍则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剩余名次,第一阶段小组成绩带入第二阶段)。
(2)分为2个组时,小组1、2名抽签落位(小组第1名抽A1、B1,小组第2抽A2、B2)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4名,小组3、4名按照小组1、2名抽签落位方式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5-8名,后续名次依次类推(剩余队伍不足4支则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剩余名次,第一阶段小组成绩带入第二阶段)。
交叉办法见附图: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篮球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篮球(三人制)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奥体中心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男、女三人制篮球。
(二)各参赛单位男、女组别限报1支队伍,每支队伍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医1名、运动员6名(赛区报到时确认4名参赛运动员)。
1.如在赛前出现伤病情况,只能在报名表6名运动员之内替换;如在比赛中出现伤病情况,则不能进行替换。
3.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的代表队不能报名参加比赛。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即报名三人制篮球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兼报名五人制篮球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二)使用指定比赛用球(符合国际篮联三人篮球项目要求的比赛用球)。
(三)各参赛代表队须准备两种不同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号码清晰的统一比赛服装。运动员比赛号码从报名到参赛必须保持一致。
(四)按照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三人篮球锦标赛市(州)最高名次进行蛇形排列。
(五)比赛办法
(1)分组各组别参赛队伍16支以上(含16支)时,分为A、B、C、D四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
(3)各组别参赛队伍不足12支时(不含12支),直接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名次。
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男子甲、乙组: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二)女子甲、乙组: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三)男、女丙组: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举行
(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
男、女甲、乙、丙组排球。
(二)各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每支队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员1名,运动员14名(赛区报到时确认参赛运动员12人)。需在网上报名表的备注栏中标明队长为“C”,自由人为“L”。
1.男子组:
(1)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场上6名运动员中须至少保证3名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2)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场上6名运动员中须至少保证3名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2.女子组:
(1)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小年龄组运动员可以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但同时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四)凡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沙滩排球比赛的运动员不能兼报排球项目。
(五)报名表上的球员号码即为参赛号码,须保持一致,抵达赛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定。
(二)比赛方法:
1.参赛队少于10支的组别,采用单循环赛制。
(1)依据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的比赛名次,取各市(州)成绩最好的球队作为本市(州)的排序;承办单位占据一号位,其余队伍排序依次顺延。
(2)按照参赛队的排序,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赛程。
2.参赛队为10支以上(含10支)的组别,采用先分组单循环,再进行交叉决赛决出比赛名次。比赛分为小组赛、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决赛和名次赛。小组赛根据报名队数可分别两个组或四个组。各组别具体竞赛办法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1)分为两个组的小组赛
A.依据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的比赛名次,取各市(州)成绩最好的球队作为本市(州)的排序;承办单位占据一号位,其余队伍排序依次顺延。
B.按照参赛队的排序进行蛇形编排后,再进行同档次抽签分为A、B两个组,具体抽签办法另行通知。
C.小组赛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赛程,两个小组先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
E.四分之一决赛:获得小组赛1—4名的队参加四分之一决赛。A1—B4、A4—B1;A2、A3和B2、B3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比赛队。
F.半决赛
获得四分之一决赛的胜队参加1—4名半决赛。A1B4胜队—A3B2(或A3B3)胜队;A2B3(或A2B2)胜队—A4B1胜队。
获得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参加5—8名半决赛。A1B4负队—A3B2(或A3B3)负队;A2B3(或A2B2)负队—A4B1负队。
获得小组赛5、6名的队参加9—12半决赛。A5—B6、A6—B5。
G.决赛
获得1—4名半决赛的胜队进行决赛,决出冠亚军,获得1—4名半决赛的负队,决出3、4名。
获得5—8名半决赛的胜队决出5、6名,获得5—8名半决赛的负队决出7、8名。
获得9—12半决赛的胜队决出9、10名,获得9—12名半决赛的负队决出11、12名。
若一个小组只有5支球队,则该组第5名与另一组的5、6名三个队之间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9—11名。
获得小组赛第7名及以后的队伍不再进行比赛。
(2)分为四个组的小组赛
B.按照参赛队的排序进行蛇形编排后,再进行同档次抽签分为A、B、C、D四个组,具体抽签办法另行通知。
C.小组赛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赛程,四个小组先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
E.四分之一决赛
获得四个小组前两名的队参加四分之一决赛。A1—C2、B1—D2、C1—A2、D1—B2。
获得四个小组3、4名和5、6名的队依照上述原则交叉比赛。
获得四分之一决赛的胜队参加1—4名半决赛。A1C2胜队—B1D2胜队;C1A2胜队—D1B2胜队。
获得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参加5—8名半决赛。A1C2负队—B1D2负队;C1A2负队—D1B2负队。
小组3、4名和5、6名交叉的胜负队依照上述原则交叉比赛。
其他队伍依照上述原则决出其余名次。
若一个小组只有5支球队,则该组第5名与另两组的第5名三个队之间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17—19名。
(三)比赛用球
1.男、女子甲、乙组采用“MIKASAV300W”(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男、女子丙组采用“MIKASAVST56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比赛网高:男子甲、乙组为2.43米;女子甲、乙组为2.24米;男子丙组为2.3米;女子丙组为2.1米。
(五)比赛服装:各参赛队必须配备两套以上(深、浅)统一比赛服和统一颜色的比赛袜,上衣前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的尺寸印制号码和队长标志,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领队、教练员、医生必须穿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及会议,不符合者不能参加比赛。
(六)男、女甲、乙组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前四局比赛25分,第五局15分,每局领先两分才能获胜;男、女子丙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前两局比赛25分,第三局15分,每局领先两分才能获胜。
七、计分方法
单循环比赛阶段按照以下计算办法决定名次
(一)胜场: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二)比赛积分: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
男、女子甲、乙组比赛其结果为3:0、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男、女子丙组比赛其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1.胜负局数比值(C值)-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总得失分比值(Z值)-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3.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4.当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一)条和第(二)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排球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沙滩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男、女甲、乙组沙滩排球。
(二)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甲、乙组各2支队伍,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队选手由2名运动员组成。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男、女子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男、女子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排球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兼报沙滩排球项目。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沙滩排球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定。
(二)比赛方法
1.各组别参赛队伍少于8支(含8支),采用单循环制决出名次。
(1)依据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沙滩排球锦标赛的比赛名次排序。
2.各组别参赛队伍在9-16支(含16支),采用先分两组循环后交叉淘汰的混合制方法决出名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1)分组办法按照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沙滩排球锦标赛的名次采用蛇形排列方式确定组别和位置,如出现缺席,名次递增,新参赛的市(州)采用抽签方式确定组别和位置。
(2)来自同一地市(州)的两支队伍不能排在同一小组内,如果同一市(州)的队按照蛇形排列方式在一个小组,其位置与随后的队伍互换。
(3)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照《贝格尔编排法》进行。
3.各组别参赛队伍在17-24支(含24支),采用分六组循环后再以单败淘汰和附加赛的赛制决出名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各组别参赛队伍在25支以上,采用分八组循环后再以单败淘汰和附加赛的赛制决出名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比赛用球:使用“MIKASAVLS300”牌沙滩排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比赛网高:男子甲、乙组为2.43米;女子甲、乙组为2.24米。
(五)比赛人数:2人制。
(六)比赛服装:各参赛队须配备两套(深、浅颜色不同)规则规定的比赛服,号码为1号和2号。领队、教练员、医生必须穿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及会议,不符合者不能参加比赛。
(七)比赛将采用三局二胜制,前两局比赛21分,决胜局15分,每局领先两分才能获胜。
(一)循环制:
1.积分: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弃权:
(1)如某队在比赛开始前因伤(以医生诊断证明为依据)弃权,积分为1分,比分计为0:2(0:21、0:21),其对手的积分为2分,比分为2:0(0:0、0:0);如果某队在比赛中受伤弃权,已获得的局分保留,积分为1分,其对手的积分为2分并获得获胜的局分。如甲队对乙队,甲队以21:19赢得第1局,第2局当比分4:6时,甲队受伤弃权,则最终比赛结果是甲队以1:2(21:19、4:21、0:15)输掉本场比赛,乙队以2:1(19:21、6:4、0:0)获胜。
(2)如果某队未按时参加比赛,以0:2(0:21、0:21)输掉本场比赛,积分为0分,对手以2:0(0:0、0:0)获胜,并获得积分2分。
(3)如果某队无故弃权则取消比赛成绩,对手以2:0(0:0、0:0)获胜,并获得积分2分。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Z值计算,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计算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相等,则看相互之间的比赛成绩,获胜的队名次列前。
(二)混合制:分阶段采用循环制和淘汰制及附加赛的赛制决出名次。
(三)淘汰制:采用以单败淘汰和附加赛的赛制决出名次。
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男、女甲组: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二)男子乙、丙组:2022年7月或8月在内江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三)女子乙、丙组: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男、女甲、乙、丙组十一人制足球比赛。
(二)各参赛单位男、女各组别限报一支代表队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30名(到赛区报到时确定参赛运动员22名)。
1.甲组(U17):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其中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须报6名,且始终保持3名运动员上场比赛)。
2.乙组(U15):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3.丙组(U14):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一)比赛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决赛阶段采用交叉淘汰附加赛制。
(二)参赛队12支以下﹙含12支﹚小组赛分2个小组。决赛阶段小组前2名进入1-4名交叉淘汰附加赛;小组3、4名进入5-8名交叉淘汰附加赛;小组5、6名进入9-12名交叉淘汰附加赛(具体办法见对阵表)。
(三)参赛队13支以上﹙含13支﹚小组赛分3个小组。决赛阶段小组前2名,小组3个第3名抽签决定2队进入1—8名交叉淘汰附加赛。剩下1个小组第3名和小组3个第4名进入9-12名交叉淘汰附加赛(具体办法见对阵表)。
(四)参赛队16支以上﹙含16支﹚小组赛分4个小组,决赛阶段小组前2名进入1—8名交叉淘汰附加赛,小组第3名进入9-12名(具体办法见对阵表)。
(五)分组办法:
1.男、女甲、乙、丙组:
(2)如参加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的队未报名参赛,名次依次递增划分档次。
2.各队按照档次顺序,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然后按照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排列位置号。第一档次2或3或4支队,根据所抽得的位置号分别列入1—2或1—3号或1—4号位置;第二档次2或3或4支队,根据所抽得的位置号分别列入3—4或4—6或5—8号位置……依次类推。
3.小组赛以逆时针轮转的方式编排比赛日程并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赛名次。
表1?????参赛队为12(含12)支以下的抽签分组表
档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A
1
4
5
8
9
12
B
2
3
6
7
10
11
表2?????参赛队为13(含13)支以上的抽签分组表
13
14
C
15
表3?????参赛队为16(含16)支以上的抽签分组表
16
17
18
19
D
20
21
(六)交叉淘汰附加赛:(见下表)
1.12队(含12队)以下交叉淘汰附加赛对阵表:
第一至四名比赛:
??
第五至八名比赛:
第九至十二名比赛:
2.13队(含13队)以上交叉淘汰附加赛对阵表:
第一至八名比赛:
3.16队(含16队)以上交叉淘汰附加赛对阵表:
(1)第一至八名比赛:
????????????????????
(2)第九至十二名比赛:
?????????????
(七)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八)参照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1.所有场次的比赛须按照竞委会安排的竞赛日程进行。
2.甲、乙组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时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丙组全场比赛70分钟(上、下半时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十)比赛采用11人制,每场比赛替换队员限换5人,换下的队员不能重新上场。
(十一)每场比赛赛前60分钟提交11名上场队员和9名替补队员名单。
(十二)比赛服装:
1.各参赛队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
2.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
3.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30号,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4.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5.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6.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
7.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8.运动员穿不带金属底、钢钉的皮面足球鞋参赛,必须佩戴护腿板。
(十三)比赛用球:甲、乙组使用“奥联”5号球;丙组使用“奥联”4号球。
(十四)替补席:
1.裁判席面向场地方向,其左侧的替补席为主队席位。
2.每队替补席不得超过13人(替补队员9人,官员4人)。
(十五)黄牌、红牌:
1.球队官员、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
2.球队官员、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球队官员、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阶段的黄牌不带入决赛阶段。
(十六)比赛中断:
(十七)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
2.如参赛队被认定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足球项目纪律委员会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各项措施:
(1)取消该参赛队的参赛资格;
(2)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
(3)所有参赛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发生的红、黄牌取消,但对非体育道德行为作出的追加处罚依然有效;
(4)其他追加处罚。
七、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一)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小组赛、决赛80分钟/70分钟成平局,直接罚球点球决定胜负。
(二)小组赛按积分多少排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排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积分。
2.抽签。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足球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足球(五人制)比赛竞赛规程
男、女甲、乙组五人制足球比赛。
(三)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20名(到赛区报到时确定参赛运动员15名)。
1.甲组(U13):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2.乙组(U12):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1.男、女甲、乙组:
(2)如参加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五人制足球锦标赛的队未报名参赛,名次依次递增划分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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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九)比赛使用“奥联”五人制比赛足球。
(十)每场比赛40分钟(包干制),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小组赛、决赛40分钟成平局,直接罚球点球决定胜负。
(十一)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替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上场。
(十二)开赛前60分钟上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未在名单中的队员不得上场)。
(十三)比赛服装:
3.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20号,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8.运动员穿不带金属底、钢钉的皮面足球鞋参赛,须佩戴护腿板。
每队替补席不得超过14人(替补队员10人,官员4人)。
(一)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二)小组赛按积分多少排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排定名次:
棒球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攀枝花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
男子棒球。
(二)各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参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运动员18人。
1.甲组:2004年1月1日后出生运动员。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限报6人,同时上场限4人。
2.乙组:2008年1月1日后出生运动员。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限报6人,同时上场限4人。
(一)规则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棒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为7局或120分钟(注:距比赛结束不足10分钟,不开新局,如遇平局需分出胜负,延长局开始一、二垒加跑垒员,决出胜负为止)。
3.一场比赛,双方比分相差7分以上时(含7分),五局可结束比赛;双方比分相差10分以上时(含10分),四局可结束比赛;双方相差15分以上时(含15分),需打满三局方可结束比赛。
4.不执行DH规则。
5.甲组投手不限局数,乙组每名投手每场比赛限投3局,蹬板既为1局,延长赛中依旧沿用此项规定。如遇同一局中更换投手,每名投手各记一局。如投手上场次数有误,该场执裁裁判和记录员应立即提醒教练员按规定更换投手,场上局面有效。如教练员拒不执行,裁判员可判该队0:20告负。
6.如2004年和2008年出生运动员上场比赛人数有误时,该场执法裁判及记录员应立即提醒教练员按规定人数安排上场,如教练员拒不执行,裁判员可判该队0:20告负。
(二)赛制
按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棒球锦标赛名次顺序排列(如分组比赛,则按蛇形排列)。
8个队以下(不含8个队)报名参赛,先采取单循环赛排出名次,再进行同名次赛决出最后名次。8支队以上(含8支)先分成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名列A、B组第一、二名,第三、四名的队分别进行交叉赛,小组第五名进行同名次赛,决出最后的名次。
(三)积分和名次确定办法
1.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列前;
2.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同积分队伍比赛,胜场较多者名次列前;
B.同积分队伍比赛,优质平均数(TQB)较高者名次列前(如有优质平均数相同,则在优质平均数相同的队伍间比较胜负关系)
C.同积分队伍间比赛,责任失分平均数(ER-TQB)较低者名次列前。
D.同积分队伍比赛,安打率较高者名次列前
E.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3.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时,竞委会有权对赛程安排做调整。
(四)比赛场地、器材及服装
1.场地标准:
甲组:本垒打边线97M,中间122M,投手距离18.44M,垒间距离27.43M。????乙组:本垒打左右外野边线83.82M,中间96.01M,投手距离16.46M,垒间距离24.38M。
2.服装标准:各参赛队应准备2套不同颜色,相同背番号的比赛服,上场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清晰易辨的背番号(不小于16厘米),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和号码,服装上不得缝系闪亮物和金属纽扣,不得佩戴纪念章及其他金属饰物上场。
3.教练员须统一服装,戴头盔进入教练员指导区指挥比赛。
4.器材标准:比赛时,接手必须穿戴全套护具;击球员和跑垒员必须戴双耳头盔;不准穿铁钉比赛鞋,违者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5.运动员必须佩戴运动型眼镜方可参加比赛。
6.比赛用球和球棒须经四川省棒垒曲棍球协会认定后方可使用(甲组比赛球使用BRETT200,乙组比赛球使用BRETT300)。
九、仲裁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棒垒曲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棒垒曲棍球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省棒垒曲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十、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垒球比赛竞赛规程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
女子垒球。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甲组:2004年1月1日后出生运动员。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限报6人,同时上场限3人。
2.乙组:2008年1月1日后出生运动员。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限报6人。
(三)各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参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运动员18人。
1.采用中国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垒球规则》。
2.单循环赛不采用延长局制,如平局双方各得1分。佩寄制比赛如遇平局则进行延长局的比赛,二垒放跑垒员,直至比赛分出胜负。
3.如比赛中某队在三局领先15分或15分以上,四局领先10分或10分以上,五局领先7分或7分以上时,比赛即可结束。如遇特殊天气情况,7局比赛5局有效,5局比赛3局有效。
4.暂停;攻方在一局中只能有一次暂停。守方在五局的比赛中,只允许有2次暂停(包括指导投手在内)。在延长局,每局可有一次暂停作指示。
5.比赛场地本垒打距离:甲组67米,乙组55米,垒间距离甲组18.29米,乙组17.50米,投球距离:甲组13.11米,乙组12.19米。
1.采用单循环加佩寄制的比赛办法。单循环赛各队排列顺序以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垒球锦标赛名次决定。单循环比赛均采用5局制或90分钟比赛(85分钟后不开新局),佩寄制前四名的比赛均采用7局制,四名以后的比赛均采用5局制或90分钟比赛(85分钟后不开新局),延长局开始二垒放跑垒员,直至决出胜负。
2.在单循环赛中,一名投手一场比赛投球局数不得超过3局(只要踏板投球就计算为1局,包括试投),否则将扣除循环赛积分2分。名次循环赛不做此限定。
3.2004年出生运动员上场比赛人数有误时,该场执法裁判及记录员应立即提醒教练员按规定人数安排上场,如教练员拒不执行,裁判员可判该队0:7告负。
1.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列前;
A.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胜负关系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B.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全部比赛失分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依据全部比赛残垒数决定名次,残垒数多者名次列前(按三垒、两垒、一垒顺序计算);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四)比赛服装及器材
1.各队必须准备2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上场比赛服必须统一,上衣背号清晰(尺寸不小于16厘米),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和号码,一名运动员只能用一个号码。服装上不得缝系闪亮物和金属纽扣,不得佩戴纪念章及其他金属饰物上场。
2.比赛时,接手必须穿戴全套护具;击球员和跑垒员必须戴双耳头盔;不准穿铁钉比赛鞋,违者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3.教练员必须统一服装,进入教练员指导区指挥比赛。
4.乙组运动员需佩戴有护面的头盔击球,投手佩戴护面投球。
5.比赛用球和球棒须经四川省棒垒曲棍球协会认定后方可使用,乙组用软式垒球。
曲棍球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犍为县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乐山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眉山市。
女子曲棍球。
1.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丙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各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参赛,每队限报领队1名,医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4名(替补2名)。如正式参赛的运动员发生伤病,可从2名替补运动员中进行替换。
(一)甲组进行七人制曲棍球比赛;乙、丙组进行六人制曲棍球比赛。
(二)第一阶段:如参赛队不足8支队,则不分组,采用单循环比赛办法,决出第一阶段的名次。如参赛队为8支队以上(含8支队),则分两个小组,采用单循环比赛办法,分别决出第一阶段各小组的名次。
(三)第二阶段:参赛队不足8支队,则由获得第一阶段第1、2名,第3、4名,第5、6名的队各进行一场附加赛,决出最后名次。获单循环第7名的队不再进行比赛。
(四)如参赛队为8支队,则将第一阶段获得两个小组第1、2名和第3、4名的队分别组成两个小组,采用交叉淘汰的办法决出第1至4名和第5至8名。
(五)如参赛队为9支队,则将第一阶段获得两个小组第1、2名组成一个小组,采用交叉淘汰的办法决出第1至4名,获得第一阶段A/B两个小组3至5名的队组成一个小组采用单循环决出5至9名(第一阶段相遇过的队不再进行比赛)。
(六)如参赛队为10支队,则获得第一阶段A/B两个小组第1-2名的队采用交叉淘汰的办法决出第1至4名。获得第一阶段A/B两个小组第4、5名的队进行交叉淘汰赛,负队决出最终第9-10名,胜队则与A/B两个小组第3名进行附加赛,决出最终第5-8名。具体方式如下:
交叉赛:?????A4–B5
B4–A5
9-10名次赛:A4B5负–B4A5负???决第9-10名
附加赛:?????A4B5胜–B3?????????附加赛1
B4A5胜–A3?????????附加赛2
5-8名名次赛:附加赛1胜队–附加赛2胜队决第5-6名
附加赛1负队–附加赛2负队决第7-8名。
(七)单循环比赛时,按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女子曲棍球锦标赛比赛名次顺序,按国际曲联有关编排办法执行。
(八)分组比赛时,按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女子曲棍球锦标赛比赛名次顺序,采用抽签办法进行分组(抽签办法另行通知),按国际曲联有关编排办法执行。
(九)决定名次的办法:
1.单循环: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各队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1)本阶段单循环全部比赛获胜场次多者名次列前;
(2)本阶段单循环全部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本阶段单循环全部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4)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2.交叉赛、附加赛决定名次办法:
(十)竞赛规则:
1.采用中国曲棍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曲棍球竞赛规则》及国际曲联有关规定。
2.关于红、黄、绿牌的规定:
(1)一名运动员在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达两张者,停止下一场比赛。即:
A:不停止该场比赛资格:
B: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一张红牌,这一黄牌不再累计。
(2)七人制比赛运动员被出示绿牌后必须出场2分钟;被出示黄牌后必须出场5分钟以上;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即停止该场比赛权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技术代表或仲裁委员会对其没有进一步的处罚,则停赛一场后恢复比赛。六人制比赛运动员被出示绿牌后必须出场1分钟,被出示黄牌后必须出场2分钟,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即停止该场比赛权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技术代表或仲裁委员会对其没有进一步的处罚,则停赛一场后恢复比赛。
(3)如运动队有被停赛的运动员,则该队替补席需相应减少运动员人数。
(4)第一阶段的红、黄、绿牌均带入第二阶段。
(5)比赛中,如果某队员在一场或两场比赛中累积处罚两张黄牌,将根据黄牌性质由比赛技术代表决定是否停赛或追加处罚。
(6)教练员、运动员或随队官员凡有围攻、谩骂、侮辱、殴打或故意伤害裁判员或对方运动员的将根据《四川省体育竞赛工作条例》和四川省棒垒曲棍球协会有关纪律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比赛服装:
1.每队必须准备三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每套服装主色应占80%以上,建议每队同一套比赛服装用同一颜色,如:上衣、短裤/裙、护袜均为红色(红、红、红)。女队员必须穿短裙,守门员的三套上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2.紧身衣、裤,发带等附属物颜色须同与之相连比赛服装颜色相一致。
3.运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不统一,不佩戴护齿、不戴护腿板、不着长袜者不得上场比赛。
5.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为1-32号。
6.运动员必须穿专用曲棍球鞋进入比赛场地,鞋、长袜以及守门员的护腿、护脚颜色必须为深色,但不得与草皮颜色相近。
7.进入替补席的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均应着统一服装。否则不得进入替补区。
(十二)比赛场地:
甲组:比赛在人造草皮曲棍球场进行(长68.5米、宽55米)。
乙、丙组:比赛在人造草皮曲棍球场进行(长44米、宽22米或长36米、宽18米)。
(三)技术官员于比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四)全体裁判员报到后,由裁判长安排学习规则,并进行规则考试以及临场实习。
射击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巴中市、雅安市。
﹙一﹚甲组项目
1.男子10米气步枪
2.男子10米气步枪团体(非奥)
3.男子50米步枪3种姿势
4.男子50米步枪3种姿势团体(非奥)
5.女子10米气步枪
6.女子10米气步枪团体(非奥)
7.女子50米步枪3种姿势
8.女子50米步枪3种姿势团体(非奥)
9.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
10.男子10米气手枪
11.男子10米气手枪团体(非奥)
12.男子25米手枪速射
13.男子25米手枪速射团体(非奥)
14.女子10米气手枪
15.女子10米气手枪团体(非奥)
16.女子25米手枪
17.女子25米手枪团体(非奥)
18.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
19.男子飞碟双向125靶
20.男子飞碟多向125靶
21.女子飞碟双向125靶
22.女子飞碟多向125靶
23.男女混合飞碟双向团体(非奥)?
24.男女混合飞碟多向团体(非奥)
﹙二﹚乙组项目
﹙三﹚丙组项目
3.女子10米气步枪
4.女子10米气步枪团体(非奥)
5.男子10米气手枪
6.男子10米气手枪团体(非奥)
7.女子10米气手枪
8.女子10米气手枪团体(非奥)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人数按运动员人数报名,15人以下可报3人;15-20人可报4人;20人以上可报5人,参加飞碟项目比赛的市州可增报1人。甲、乙、丙组项目限报男、女步枪各3人;男、女手枪各3人;甲、乙组25米手枪速射各3人;飞碟项目每项限报3人;男、女气步枪、气手枪混合团体每单位每项限报两队。工作人员人数按运动员人数报名,1-10人可报1人,11人以上报2人。
(三)兼项不得跨枪种,25米手枪速射项目不得兼项。
(四)飞碟项目多向、双向不能互兼。
甲组:200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乙组: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丙组: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小年龄组运动员可以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但同时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国际射联章程》(2017)及补充条文。
(二)各项目均进行个人赛,步枪、手枪项目单项团体由三人成绩相加组成。男女混合飞碟双向团体、男女混合飞碟多向团体由二人成绩相加组成(男女不限)。
(三)奥运会项目均进行决赛,非奥运会项目不进行决赛。
(四)比赛中,运动员记分射脱靶应立即向裁判员报告,未报告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和四川省射击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审定。
(一)枪支、子弹各参赛单位自备。
(二)枪支、子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射箭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
1.男子团体单轮全能(70米、70米、50米、30米)
2.男子个人淘汰赛、决赛(70米)
3.男子团体淘汰赛、决赛(70米)
4.女子团体单轮全能(70米、60米、50米、30米)
5.女子个人淘汰赛、决赛(70米)
6.女子团体淘汰赛、决赛(70米)
7.男女混合团体淘汰赛、决赛(70米)
1.男子团体单轮全能(60米、60米、50米、30米)
2.男子个人淘汰赛、决赛(60米)
3.男子团体淘汰赛、决赛(60米)
4.女子团体单轮全能(60米、60米、50米、30米)
5.女子个人淘汰赛、决赛(60米)
6.女子团体淘汰赛、决赛(60米)
7.男女混合团体淘汰赛、决赛(60米)
(三)丙组
1.男子个人淘汰赛、决赛(30米)
2.女子个人淘汰赛、决赛(30米)
(二)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同时参加甲、乙、丙组比赛的可报教练员3人。男、女甲、乙组运动员各限报4人,男、女丙组运动员各限报2人。
1.甲组:200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乙组: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丙组: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小年龄组运动员可以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但同时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二)甲组:70米、60米;乙组:60米;丙组:40米均打6支箭。
(三)各组别比赛箭支,比赛弓型号、厂家均不限。
(四)各参赛队运动员、教练员比赛服装必须统一。
(五)甲、乙组团体赛项目由3人组成。
(六)男女混合团体项目每个代表队最多报两支队伍参赛,队伍只能由同组别男女各一名运动员组成。
(七)丙组将进行个人单轮全能(40米、40米、30米、30米)排位赛,最后进行个人淘汰赛、决赛。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和四川省射箭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审定。
赛艇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雅安市、眉山市。
1.男子:
500米四人双桨、2000米单人双桨、2000米双人双桨、2000米双人单桨、2000米四人双桨、2000米四人单桨、4000米单人双桨、4000米双人单桨、6000米双人单桨。
2.女子:
2000米单人双桨、2000米双人双桨、2000米双人单桨、4000米双人单桨。
1000米双人单桨、2000米单人双桨、2000米双人双桨、2000米双人单桨、4000米双人单桨。
(二)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医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参赛运动员人数4:1的配备。
2.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各竞赛项目每队限报一条艇。每名运动员限报两个项目。
(五)每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不能跨市(州)组合配艇。运动员可兼项报名参赛,但不能跨组别兼项。
(六)比赛器材和加重物由各参赛单位自备。
(八)参赛运动员须能独立连续游泳完成200米距离。报到时需提交运动员和领队签字的游泳保证书。赛前将安排游泳测试,凡未签订游泳保证书和游泳未达标者,不能参赛。
(九)各单位参赛服装必须颜色、款式统一,上衣后背有本单位醒目字体标志。参加预赛后服装不得改变,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一)执行中国赛艇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均设6条航道。
(三)不足3条艇报名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运动员可在原组别另报项目参赛,不受“各竞赛项目每队限报一条艇”的限制。
(四)由于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影响比赛时,将以上一轮成绩排定最终名次。
(五)各单项比赛实行淘汰制,报名不足6条艇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二)报到:各参赛代表队于比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和四川省赛艇皮划艇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审定。
皮划艇(静水)比赛竞赛规程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广安市、雅安市、眉山市、凉山州。
1.男子皮艇:
200米单人皮艇;500米四人皮艇;1000米单人皮艇;1000米双人皮艇;2000米四人皮艇。
2.女子皮艇:
200米单人皮艇;500米单人皮艇;500米双人皮艇;500米四人皮艇;2000米四人皮艇。
3.男子划艇:
1000米单人划艇;1000米双人划艇。
4.女子划艇:
200米单人划艇;500米双人划艇。
200米单人皮艇;500米四人皮艇、1000米单人皮艇。
200米单人皮艇;500米双人皮艇、500米四人皮艇。
1000米单人划艇、1000米双人划艇。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医生及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4:1的配备。
(五)每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不能跨市(州)组合配艇。运动员可兼项报名参赛,但不能跨组别、跨项目兼项。
(九)各单位参赛服装必须颜色、款式统一,上衣胸前有本单位醒目字体标志。参加预赛后服装不得改变,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一)执行中国皮划艇协会审定的最新皮划艇(静水)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均设9条航道。
(三)不足3条艇报名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运动员可在原组别另报项目参赛,不受“各竞赛项目每队限报一条艇”的限制。
(五)各单项比赛实行淘汰制,报名不足9条艇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皮划艇(激流回旋)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攀枝花米易县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自贡市、攀枝花市、德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广安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
1.男子:单人皮艇、单人划艇。
2.女子:单人皮艇、单人划艇。
1.男子:单人划艇、单人皮艇。
2.女子:单人划艇、单人皮艇。
(四)各竞赛项目每队限报5条艇。
(五)皮艇和划艇运动员不能相互兼项。
(六)比赛器材各参赛单位自备。
(八)赛前将安排游泳、爱斯基摩翻滚测试,参赛运动员须能独立连续游泳完成200米距离并通过爱斯基摩翻滚测试方可参赛。报到时需提交运动员和领队签字的游泳保证书。凡未签订游泳保证书和游泳、爱斯基摩翻滚未达标者,不能参赛。
(一)执行中国皮划艇协会审定的最新皮划艇(激流回旋)竞赛规则。
(二)航道设计由裁判组负责。
(三)出发顺序按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皮划艇(激流回旋锦)锦标赛成绩倒序出发。
花样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奥体中心跳水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一)单人(规定动作+自由自选)
(二)双人(规定动作+自由自选)
(三)混双(规定动作+自由自选)
(四)集体(规定动作+自由自选)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参赛运动员限报10名。
1.女子: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男子: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男子运动员只能参加混双和集体项目的比赛。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花样游泳竞赛规则。
(二)规定动作按国际泳联最新竞赛规则要求进行。
(三)集体自由自选为4至8人,以8人计算,每减少1人将在自选得分中扣0.5分。集体自由自选每增加一名男子运动员可在总分中加1分,最多2分。
(四)各单位各项最多限报2人(对、队)参赛,每项只录取成绩最好的1人(对、队)计入最终名次排序。
(五)成绩计算:规定动作100%+自由自选100%计算该项目总成绩。
(六)竞赛各项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花样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花样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自行车比赛竞赛规程
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广安市、眉山市。
(一)公路自行车
1.男子:个人赛、个人计时赛。
2.女子:个人赛、个人计时赛。
(二)BMX小轮车
1.男子:BMX自由式公园赛。
2.女子:BMX自由式公园赛。
1.公路自行车: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BMX小轮车: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四)各竞赛项目每队限报5车。
(五)公路自行车和BMX小轮车运动员不能相互兼项。
(六)各单位参赛服装必须颜色、款式统一,在适当位置有本单位醒目字体标志。参加预赛后服装不得改变,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一)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BMX小轮车竞赛规则。
2.比赛出发顺序由裁判组抽签确定。
3.比赛中的抗议和申诉程序按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器材
1.参赛器材由各单位自备,必须符合中国自行车协会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借用参赛器材。
2.公路自行车项目比赛车型:标准700c大组弯把公路车。
注:所有车型均不得加装非人力传动装置,公路个人赛不得使用计时赛车、铁三赛车、改装山地车等。公路个人计时赛允许使用公路计时赛车。
3.BMX小轮车自由式项目比赛车型:1.8-2.0轮径,标准小轮车。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和四川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审定。
帆船(帆板、冲浪)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2022年7月或8月在四川省邛海水上运动学校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凉山州。
(一)帆船(场地赛)
1.男子:OP帆船。
2.女子:OP帆船。
(二)帆板(场地赛)
1.男子:T293级。
2.女子:T293级。
(三)桨板
1.男子:个人赛。
2.女子:个人赛。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医生1名,工作人员1名。
1.OP帆船(个人赛):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运动员各限报6名。
2.帆板(T293级个人赛):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运动员各限报4名。
3.桨板: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运动员各限报4名。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能独立连续游泳完成200米距离。赛前将安排游泳测试,凡游泳未达标者,不能参赛。
(一)采用国际帆联最新帆船(帆板)竞赛规则,采用低分计分法进行比赛。
(二)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比赛,竞委会将调整竞赛日程。
(三)参赛器材由各参赛代表队自备且须符合有关规则规定。如需借用赛区器材,须提前书面申请,由竞委会抽签决定器材分配(帆船、帆板组帆面两侧须贴醒目的帆号)。
(四)参赛运动员须自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救生衣且佩戴参赛号码衣参加比赛,不穿戴者裁判可对其终止比赛,主动申请救援或紧急被动救援均视为放弃比赛。
(五)航行细则将于练习赛前印发到各代表队。
(六)除竞委会统一提供的电子设备或遇到紧急事件外,参赛船只比赛时不得携带任何具有发送接收无线电信号的设备(含手机)。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邛海水上运动学校和四川省帆板滑水激流运动协会共同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省邛海水上运动学校审定。
速度轮滑+短道速滑比赛竞赛规程
(一)速度轮滑比赛于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二)短道速滑比赛于2022年7月或8月在成都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
(1)速度轮滑500米争先赛+短道速滑4圈。
(2)速度轮滑1000米计时赛+短道速滑500米。
3.团体总分。
(1)速度轮滑300米计时赛+短道速滑4圈。
(2)速度轮滑500米争先赛+短道速滑500米。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实有人数4:1配备。
1、男、女甲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男、女各限报5人。
2、男、女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男、女各限报5人。
(四)各参赛代表队须按要求自备专用护具,赛前将安排裁判员进行检查,没有达到防护装备要求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五)各参赛代表队须按要求统一着装。
(一)速度轮滑比赛采用中国轮滑协会最新审定的轮滑竞赛规则及国际轮联最新条款。
(二)短道速滑比赛采用中国滑冰协会最新审定的短道速滑竞赛规则。
(三)采用先进行速度轮滑比赛后进行短道速滑比赛的方式。获得速度轮滑各单项排名前36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短道速滑比赛。
(四)积分办法:
1.速度轮滑与短道速滑积分=(速度轮滑积分×权重值0.5)与(短道速滑积分×权重值0.5)。将轮滑单项积分和对应的短道速滑单项积分相加,计算各项目组合的最终排名。如积分相同,则按组合中短道速滑项目的单项排名顺序确定名次。各项目分值均采用短道速滑联赛积分办法(见附件)。
2.团体总分:每队可报甲、乙组男、女各三名运动员参与团体总分排名,取男、女前两名个人最好成绩相加,决出团体总分排名,如团体总分数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的单位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五)竞赛编排
1.速度轮滑根据运动员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速度轮滑锦标赛成绩按蛇形排列分组,无成绩运动员抽签分组在后。自第二轮比赛开始,根据上一轮的成绩进行分组。
2.短道速滑根据对应组合项目中速度轮滑的单项排名分组。自第二轮比赛开始,根据短道速滑当前单项排名分组。
(六)比赛采用电动计时系统。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四川省体育局公示审定。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报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附件:?
单项排名积分表
排名
得分
10000
352
31
8000
281
32
6400
225
33
5120
180
34
4096
144
35
3277
115
36
2621
22
92
2097
23
74
1678
24
59
1342
25
47
1074
26
38
859
27
30
687
28
550
29
440
轮滑冰球与冰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轮滑冰球比赛于2022年7月或8月在乐山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二)冰球比赛于2022年7月或8月在成都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一)甲组:男女混合轮滑冰球+冰球。
(二)乙组:男女混合轮滑冰球+冰球。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工作人员6人。
(三)各参赛单位限报运动员18人(其中须报2名守门员),到赛区后根据实际人数确认最终参赛名单。
(四)各参赛队须报3名以上女运动员,若女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足3人,不能参赛。
1.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运动员。
2.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运动员。
(二)比赛由轮滑冰球比赛与冰球比赛组成,参赛队伍总成绩为冰球比赛积分与轮滑冰球比赛积分相加的总和。
(三)积分办法
(四)竞赛编排
如各组别参赛队伍少于8支(不含8支)采取单循环竞赛方式,按积分排出名次。如超过8支队伍(含8支)将根据参赛队伍数量进行分组。先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后进行小组间交叉比赛。
(五)比赛服和护具要求
1.各参赛队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比赛服上的基础颜色要占到80%,姓名和号码除外。
2.各参赛队球员须穿戴同样颜色及款式的比赛服、防摔裤、护袜和头盔。除守门员外,每名球员的头盔颜色须一致。头盔不允许使用荧光色。
3.每名球员比赛服后背上须标有25到30公分高的罗马字体号码,两袖上各佩戴10公分高的号码,球员的号码限制在1至99号。
4.每名球员比赛服后背上部须印有运动员姓名,姓名字体采用10公分高的黑体中文印制。
5.每名球员须佩戴护颈和全护面罩。
6.参加比赛的教练员须着正装
单板滑雪平行回转比赛竞赛规程
2022年7月或8月在成都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另行通知)。
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达州市、资阳市、阿坝州、凉山州。
(一)男、女甲组:单板滑雪平行回转。
(二)男、女乙组:单板滑雪平行回转。
1.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各限报5人。
2.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各限报5人。
(二)比赛执行
本次比赛采用高山模式,运动员单独出发,同一趟线路滑行两次,两次滑行的成绩之和为个人最终成绩。运动员第一次滑行出发顺序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第二次滑行出发顺序依据运动员第一次滑行成绩排序,前15名运动员先滑,出发顺序按第一次滑行成绩排名逆序出发,从第16名开始按第一轮排名顺序出发。
(三)关于成绩并列
比赛中如出现运动员两轮滑行成绩之和相同,将按照两轮滑行的最好成绩决出排名;如最好成绩相同,则重滑一轮,如重滑成绩相同,则以年龄小的运动员名次列前。
(四)比赛服装及器材要求
1.各地市(州)参赛运动员自备比赛器材,允许使用平行项目竞速类滑雪板,允许使用垫片。
2.比赛服装须是分体滑雪服,即上身和下身分开的两件,不允许穿连体速度类或滑降比赛服参赛。
3.参赛运动员比赛时必须佩戴滑雪头盔,并穿着护具参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4.参赛运动员视察线路和比赛期间须穿着号码衣,直至比赛出局或结束,号码衣须归还至指定位置。
(五)视察线路
竞委会按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线路内视察或比赛线路外视察,运动员视察线路时禁止模拟滑行,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六)如受天气、场地等因素影响,竞赛日程可作调整。
(二)报到:各参赛代表队于比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