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引言
本文以我国浙江省H市部分城乡居民为调研对象,综合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实地观察法,了解了该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分析了该市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行为,探讨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藉此为妥善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学术界早已有之,综合起来可概括如下:
(一)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研究
(二)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
(三)关于解决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三、调研结果分析
1、当地生活垃圾投放处所在位置状况
当被问及“在您生活的地方,生活垃圾投放处设置在哪里?”问题时,有94.65%的被访者表示在家附近都会有生活垃圾投放处。这说明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投放出所在位置基本便于居民投放。
2、居民每天处理生活垃圾的次数
3、被访者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种类情况
当被问及“您是否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种类?”问题时,仅有44%的人表示了解,不太了解的占了50%,而不了解的有6%。这也表明大部分人对垃圾如何分类有一定的了解,但还是有待加强。
4、被访者实际处理生活垃圾的情况
当被问及“您是否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时,只有46.47%的被访者有保持一直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为;而很少或从不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的被访者高达53.53%。这说明大部分被访者的垃圾分类处理意识虽较强但实际相应行为却不多,意识与行为不相对应。
5、居民对生活垃圾处理方法的认知情况
当被问及“您是否了解生活垃圾处理的方法?”问题时,有26.04%的被访者认为生活垃圾的处理应该是堆放;有33.82%的被访者认为生活垃圾的处理应该是填埋;有40.14%的被访者认为生活垃圾的处理应该是堆放焚烧。这说明在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上居民分歧比较大,居民对生活垃圾处理与环境的关系也不甚了解。
6、居民获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的途径
四、讨论和建议
(一)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存在问题的原因讨论
1、居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与习惯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用传统的垃圾集中排放、收集、处理的方法,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上已经形成了习惯,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实行与普及。
2、落后的环保意识
从调研来看,不少居民的环保意识还相对比较薄弱,他们对于环境污染的认识还只局限于大气、水源等污染,很多居民地认为环境污染与自己如何处理生活垃圾无关,居民对自己制造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必要性认识上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也是阻碍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处理的重要原因之一。
4、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缺乏有效监督
(二)解决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存在的问题的对策建议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不仅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持续推动,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还需要全社会和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解决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在日本,有关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十分完备:日本对保障垃圾回收的实施制订了三个层次的法律,分别是促进建立循环社会的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以及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的综合性法律、根据产品的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垃圾分类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十分明确:在日本的法律中,明确了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民众各参与者所应承担的责任,每个人不论什么角色什么地位都主动为建立循环型社会做出自己的努力。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需重视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出台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以立法的形式促进垃圾的分类,明确单位和居民的垃圾减量和分类责任,规范运作模式,对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减量和分类处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制定与垃圾减量和分类挂钩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和扶持规模化、产业化的旧物回收企业,建立科学的旧物回收机制和规范统一的旧物回收网络;建议完善的奖惩机制,细化各项标准,使垃圾在分类、收集、处理、回收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2、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
4、增加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引导
安排专人对居民的生活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垃圾放混的行为进行引导,对于引导劝告后屡次不进行垃圾分类的村民,有必要进行一定的罚款,对于表现积极的,认真做好垃圾分类的居民给予一定的奖励,有利于居民养成垃圾分类处理的习惯,形成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
5、完善市场机制,多渠道引进资金支持
政府有必要规范垃圾收运和回收的主体,扶持和发展具有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收运企业和回收公司参与垃圾分类,吸引市场资本对垃圾进行产业化投资,建立有效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回收利用体系。例如在垃圾收运环节,村委会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将清运车拍卖,同时与车主签订协议,实行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可以降低成本,提高运输使用效率。
6、居民要积极配合、认真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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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界定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指包含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产生的垃圾,具体细分为厨余垃圾:指一般家庭餐前餐后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如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可回收垃圾:可以再生循环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玻璃、塑料、金属、布料等;有害垃圾:需特殊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池;其他垃圾: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如厕纸。
二、建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意义重大
随着城市中心的不断开发利用,出于综合的考虑,垃圾处理厂一般建设在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这样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并且随着近期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城市人口即将迎来下一个高峰,城市居民垃圾的产生量也将大幅度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和植被等也造成污染,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的意义重大。同时,城市生活垃圾也被认为是最具有开发潜力并将不断增长的一种资源,因此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现状,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率,将“垃圾围城”变成“资源围城”是现代城市发展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居民对垃圾分类观念迷糊不清
(二)缺少回收动力,分类投放效果不佳
从政府的角度看,目前仅制定了一些规定仅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并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居民的行为,导致垃圾投放行为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从个人的角度看:环保意识尚未真正植入人心,在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相冲突时居民多会倾向于前者。想要将回收机制落实到实处,必须打好群众基础,使居民深刻意识到垃圾资源化的重要性。
(三)垃圾回收行业未能真正市场化、产业化
目前,我国的垃圾回收处理产业依旧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公益性事业,这样的运营模式并不能长久,并且运行机制效率不高。没有有序的市场竞争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撑,也造成管理上的障碍,比如很多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拾荒者,他们经常在垃圾箱中翻找有价值的垃圾,将整理好的垃圾又再次弄乱。
四、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学术界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理论研究
高校和一些科研中心应加强垃圾分类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究,注重基础层面的调研。生活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并且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季节也会有所不同。在研究垃圾分类的理论和技术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变化,使理论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更大范围的使用。
(二)扩大对居民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奖惩和监督力度
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包含对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部过程的约束,涉及对回收主体、回收客体和回收内容的全部要素的政策规范,才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具有让人信服约束力。同时,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进行执法监督,惩恶扬善,奖惩分明。
(四)以小区为单位建立“社区回收便利店”
要想将拾荒者真正纳入到整个环保行业,形成产业链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首先需要取消个体流动商贩的形式,按地区对他们进行身份识别统一编号分发废品回收专用证,再以小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回收便利店;将分类好的生活垃圾变卖给便利店赚取积分,积分可用来兑取便利店的日常用品或者指定商家购物折扣,这样也能带动商家的消费人群提高商誉。最后由有指定回收证的人来提取便利店中分类好的垃圾卖给垃圾中转站,这样也扩大了环保行业的岗位需求,让拾荒者不再过“游击”生活,政府也需制定一些特殊政策给他们的家庭带去关怀。另外,垃圾回收产业运营不能光靠政府补贴,需转变成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性质,通过投标或者招标的形式将民间基金聚集起来。
如果地球上连一滴干净的水,一口干净的空气都没有,那还要赚那么多钱,拼命城市化有何用?为了更好地保护气土水要管理好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最有效的方法。只要人人都切实做到垃圾分类回收,共建一个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将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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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和成.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5.04:42-44.
一是群众参与率低。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居民的分类意识、环保意识、环保素养还有待于提高。从政府层面看,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认识有误区,认为这项工作推进速度太快,存在工作标准不高、只要过得去就行的思想;从社会层面看,不少居民受生活习惯或各种思想顾虑的影响,对生活垃圾分类存有抵触情绪,特别是一些对当地没有归属感的流动人口,认为这纯粹是尽义务的“繁琐事”,不情愿参与。
二是投放准确率低。部分地区尽管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建设已经基本到位,但由于居民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加上教育引导的概念化、笼统化以及考核处罚机制的缺乏,导致目前生活垃圾分类更多体现在“面上扩张”,管理粗放,质量不高。有的居民虽然已有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概念,但对分类投放的意义和方法等一知半解,导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不高。
三是资源利用率低。垃圾治理涉及部门众多,分散用力、各有重点,难以形成合力。比如,生活垃圾目前多由城管部门负责,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处置、可回收垃圾处置又涉及生态环境、商务、供销社等多个部门,在一些地方由于衔接不力、各管各的,导致有害生活垃圾无处可去、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此外,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物的处理,不少地方还存在生态环境部门不愿意接手,环卫处理难度大,进而造成这类垃圾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基层建议:
中图分类号:R124.3文献标识码:A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由此带来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大,我国许多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已经超过了1kg/(人d)这个标志性的水平线;而且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组成也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然而,我国许多城市的生活垃圾管理还处于强调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以及提高清运率阶段,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迅猛增加以及为无害化处理需要付出的高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处理处置费用,为城市环境管理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压力。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及特点
近1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大幅度增加。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人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40kg,全国城市垃圾年产生量达1.5亿t,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全国历年垃圾存量已超过60亿t,约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1]。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填埋、焚烧和堆肥等方法,其中,最主要方式是填埋,占全部处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占20%以上,焚烧量甚微。处理能力小,处理设施技术水平低,存在污染隐患多。大多数城市还未将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利用,依然以混合收集为主。部分中小城市垃圾仍然沿用直接倾倒和简易填埋等原始方式处理,约有50%的城市生活垃圾直接向外界排放[2]。
(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
从2007年7月1日起,由建设部新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同时,作为“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的专题之一,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在内的“固体废物管理污染控制战略研究”已经全面启动。这些都为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提供了保障。
2007年11月22日,国务院了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该规划中明确指出: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家电处置与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的治理。不少有识人士已经看到了其间蕴藏的巨大商机,垃圾产业的投资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投资模式。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必将推进垃圾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思考
(一)通过立法强化垃圾管理
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针对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导致实际中很多做法与这些法律法规相背离,执法力度也不强,给依法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二)完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
(三)加强垃圾分类回收
2004年4月,我国选定了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8个城市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的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政府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垃圾分类的好处认识不足,环保部门设备落后等综合原因使得我国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要加强垃圾分类回收,首先应加强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意义,呼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其次,应该将垃圾分类产生的经济效益用于垃圾分类。
(四)加大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的力度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管理体制日益暴露出缺陷与不足,并且缺乏一支专业的垃圾管理队伍;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领域的科研工作,加大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的力度,完善管理体制,建立一支从事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的专业队伍,形成对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科研支撑,为垃圾分类综合利用提供技术保障,从而实现垃圾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
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物质是循环的,废物是相对的。废物仅仅是相对于某一个过程或者某一方面没有使用价值,一种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成为另一个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北京作为一座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城市生活垃圾,这其中有很多是具有再次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质,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将会对北京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产生巨大的效益。
1.北京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分析
1.1生活垃圾产量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近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人口数量不断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是城市生活垃圾量的直线上升和垃圾处理问题的日益严峻。根据2013年国家统计年鉴,2012年末北京市总人口为1297万人,年生活垃圾清运量648.3万吨,人均生活垃圾产出量约为499.85kg/年。
1.2生活垃圾组成
据最新统计数据,2011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7380.8吨,而2012年这一数字增长到了17761.6吨,同比增长2.19%。在数量如此庞大的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占到了60%左右。除此之外,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如纸类、塑胶、玻璃、金属等废弃物在居民区生活垃圾中占有一定比例[1]。根据统计数据计算,2012年北京市废品回收量约为生活垃圾产生量的24%。在回收的废品中,废金属约占55%,纸张约占22%,废塑料约占11%,废玻璃约占4%,其它废品约占8%。
2.北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2.1处理设施及其能力现状
目前,北京市的垃圾处理厂的数量为18个,其中大部分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卫生填埋。北京市所有的垃圾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总和为12148吨/日,但实际的处理量却达到了17562吨/日。其中,垃圾填埋场共有15座(主要的垃圾处理厂分布见图1),年处理垃圾量为598.8万吨,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92.4%;垃圾堆肥场共2座,年处理垃圾量为27万吨,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4.16%;垃圾焚烧场有1座,年处理垃圾量为15.7万吨,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2.42%。全市垃圾资源化率已经达到35%。由此可知,北京实际的垃圾处理量要远大于其设计处理能力,并且设施的超负荷率甚至已达到了44.6%。按照这一情况继续发展下去,几年之后北京现有的垃圾填埋场将被填满,会面临垃圾围城的危险。
2.2物流现状
生活垃圾的物流是指生活垃圾从最初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开始,经过生活垃圾的运输、中转、转运等,最终集中到垃圾处理场所的流动过程。其中,根据不同的收运垃圾设施设备的种类进行划分,可以将城市垃圾物流分为密闭式垃圾清洁站收集、地面垃圾站/桶收集以及压缩车流动收集3种主要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北京市城区的垃圾一般采取由各小区或者各街道物业的保洁队进行收集,然后运输到小区或街道附近的各类生活垃圾清洁站或者生活垃圾收集车,然后再由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车辆将生活垃圾运送至密闭式垃圾转运站中,经过密闭式垃圾转运站的压缩以后,再将其通过大型转运车运送至垃圾处理场或者是垃圾填埋场,北京市城区生活垃圾具体的物流流程如图2所示。
2.3运转现状
随着最近几年来北京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北京市城区的垃圾堆肥场或者是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厂以及垃圾的最终处置场与生活垃圾收集站或垃圾楼的距离越来越远,平均距离达到了50到100千米,所以急需要建设垃圾中转站,从而达到减少运输的车次、提高垃圾运输的效率,并且能够使垃圾转运费用得到降低等效果[2]。目前北京城区已建并投入使用的垃圾中转站的部分情况如表1所示。
3.北京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分析
3.1垃圾分类环节分析
北京市垃圾分类环节中最主要的两个环节是源头收集和密闭式清洁站机械分类。在国外发达国家,垃圾的分类收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在北京市,垃圾分类收集并未取得良好效果,这主要是由于广大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分类运输配套设备不足等问题造成的。
3.2环境效应分析
垃圾收运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正效应影响和负效应影响两个方面。
正效应影响的主要体现是直接回收垃圾中的可以再次利用的资源,使垃圾中的可燃物或是有机物间接的转化成为电、热等可再生资源或者是农业生产用肥等,并且能够起到减少进入填埋场的垃圾总量,缓解垃圾处理过程对土地资源的占用等效果。
负效应影响主要体现在垃圾收集过程中所出现的垃圾飞扬,污水、臭气污染等现象;垃圾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设备封闭不良所导致出现垃圾散落、滴漏等可能会对道路造成污染的现象;垃圾收集、运输作业过程中由于各种设备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所造成的噪声污染以及由于车身不洁所导致的视觉污染等。
3.3经济分析
吨垃圾费用和垃圾收运环节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是对北京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进行分析的两个主要方面。
吨垃圾费用的多少的主要决定因素为收集运输生活垃圾过程中所配备的车辆的性能、对生活垃圾进行运输的距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的折旧以及垃圾容重等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方法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垃圾容重、垃圾运输工具和运输的距离三个因素是影响吨垃圾费用多少的主要因素。
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经济效益体现在以下主要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减量,使垃圾的转运量和运输车次减少,从而起到使垃圾的运输成本降低,垃圾运输费用减少的效果;另一方面是可以在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的过程中,对纸类、金属、塑料等可以再次利用物质进行回收并再次利用,从而创造经济效益。
4.北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4.1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转情况严重
与国内的其它城市相比,北京市已经建立起了相对比较完善的垃圾处理设施,但由于生活垃圾的数量十分庞大,仍使得北京市的很多垃圾处理设施处于超负荷运行的状态。例如,为北京市朝阳区垃圾处理服务的高安屯垃圾卫生填埋场,其日处理垃圾的设计量为1000吨,但在实际日处理量达到3583吨,超出其设计量2583吨,超负荷率高达258%,就北京市在垃圾处理方面的整体情况来说,垃圾处理设施的总设计日处理垃圾的能力为1.04万吨,实际处理过程中,每天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的数量却达到1.74万吨,垃圾处理设施的平均超负荷率为67%[3]。这种状况的存在,将会导致垃圾填埋场的服务年限大大缩短。
4.2生活垃圾处理工艺结构不合理
目前,在北京市进行处理的生活垃圾当中,有超过90%的量是通过卫生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只有比较低的比例的垃圾是通过采用堆肥、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市民也对焚烧处理方式存在误解,对垃圾堆肥、焚烧存在抵触情绪。这就大大增加了改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结构的难度,而在发达国家,通过焚烧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比例不断上升,与北京市在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的比例较低的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4.3垃圾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过程中,仍然在采用多头管理的模式,不同的部门对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及不同种类的垃圾的处理工作负责。但是,这种在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多头管理模式势必会造成各部门之间由于职责不清而导致的混乱局面,使垃圾处理的有效性降低。另外,由于垃圾处理过程中多部门协调机制尚未形成、政策法规尚不健全等因素,导致北京市垃圾处理工作日常管理面临着重重的困难。
4.4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还不强,垃圾混放现象比较严重,这就使得垃圾分类工作的效率大大降低。同时,由于垃圾成分构成比较不稳定,也增加了在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时的难度。尤其是近几年来,电子垃圾数量上的增加,不仅使得在对垃圾进行处理时的困难增大,也会使得地下水和土壤等自然资源面临的安全隐患大大增加。
4.5市民参与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的程度低
5.北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
5.1加大投入,促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5.2改进工艺,提高垃圾处理水平
北京市应积极开展关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方面的研究,使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以及无害化的水平得到提高。混合收集的方法是目前生活垃圾收集过程中大都采用的方法,混合原生垃圾在日常处理的垃圾中所占的比例也十分巨大。为了提高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水平,在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时候,应根据垃圾的构成成分不同,使用与之相对应的垃圾处理方式。同时,对垃圾处理工艺中的高新技术的研发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使垃圾处理的效率得到提高,从而使垃圾填埋处理对地下水和土壤等自然资源的危害不断降低。
5.3落实责任,强化各部门协调机制
5.4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
垃圾的分类收集是解决垃圾危机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决定性的一个环节,对垃圾进行分类,不仅可以起到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作用,还可以使垃圾处理的效率得到提高,最终使垃圾处理的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在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建设过程中,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在北京市的部分城区开展试点工作,并试着建立垃圾制造者付费的垃圾回收系统,从垃圾的制造者入手,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对电子产品等对环境危害较大的产品,应该以法律的形势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回收责任加以明确的规定;同时,还要健全和完善可再生资源的回收网络,使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加强资源回收利用的方式对垃圾的源头分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5.5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6.结束语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也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全社会工程。要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能仅仅将目光停留在填埋、堆肥、焚烧三种技术的选择上,还要从垃圾的收集、运输、垃圾管理、法律规章建设、基金投入、素质教育等多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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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密度增大,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产品多样化趋势。被丢弃,被淘汰的物资越来越多。这些都加大了城市垃圾数量的急剧上升,对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很多城市的消化系统面临非常大的压力,该如何处理城市垃圾变成了一个有待解决的大问题。
海口市地处海南省北部,陆地面积2304.84平方公里,市区面积64.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1.88万,户籍人口107.32万。海口于1926年12月9日建市,1950年4月23日解放。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海口市成为海南省省会。《2012年海口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显示,海口市区垃圾产生量为54万吨。因此,实施生活垃圾城市回收措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针对海口市回收城市生活垃圾的现状分析,提出了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的发展对策与建议。
一、生活垃圾对海口市环境的影响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一直是城市管理者最为头痛的问题之一,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缺乏已成为环境污染、制约社会发展的问题。如何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安全卫生、技术可靠和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是政府公共职能一项重要的履行任务。
二、海口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物流
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物流的目标不同于一般的物流活动,一般的物流活动主要是为了实现物流企业的盈利、满足顾客需求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等。这些目标是为了实现某一经济主体物质利益;回收物流的目标,在上述经济利益目标之外还追求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这一既具经济属性又有社会属性的环境效益目标。
(二)城市生活垃圾回收过程中的问题
近年来,海口市的生活垃圾回收物流发展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海口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还较低,基本处于无序状态;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给资源回收带来了不利影响。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1)堆肥处置效率低、环境影响大
市区垃圾主要集中在城南填埋场处理,不利于市区垃圾物流组织,垃圾运输量大,运输成本高。(2)分类回收形势严峻:
目前海口市各城区回收的资源垃圾仍然还是混合收集这样便增大了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城市生活废弃物混合收集,大量有害物质:如干电池未经分类直接进入废物,增大了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的难度。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降低了可用于堆肥的有机物资源化价值。还有生活废弃物分类后收集转运难、回收利用技术落后,也制约了生活废弃物分类回收工作的顺利推行。(3)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缺乏发展活力:目前,环卫管理体制集环卫管理和环卫作业为一体,环卫作业还没有形成市场化、企业化;作业主体和投资主体比较单一。市区环卫作业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情况,不利于实施统一的环境卫生政策与规划。
三、海口生活垃圾回收物流持续发展的趋势与对策
(一)海口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发展趋势
目前的回收物流体系将大量废旧品仅回收到掩埋或焚烧处理的终端,这样不但达不到重新利用的效果,也达不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反而对环境形成了很大的破坏。没有处理的大量废旧品占用大面积的山谷、沟壑和土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虽然也有一些城市按法规的要求,对废旧品进行了分类处理,但很难达到环保的要求。而在积极推行循环经济的西方发达国家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正朝着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方向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海口市生活废弃物回收主要有两个渠道,即国有回收公司和个体回收。
(二)海口生活垃圾回收物流持续发展的对策
1.转变观念,树立全民参与意识
2.做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应根据城市的具体条件采取不同的措施:要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和日光灯管等分类收集系统。对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污染有重要意义。要根据垃圾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如进行堆肥和焚烧相结合,则要将有机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进行焚烧处理和填埋处理相结合,则要将可燃物和不可燃垃圾分类收集。
3.稳定再生资源市场的建立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企业化和市场化能够大幅度提高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效率。因为企业化运作,最能降低成本,同时提高效率。由于垃圾回用行业的收益率低、回收期长,需要相应的、透明的、完善的税收制度和法律法规,来促进垃圾回收利用的企业化和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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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徐玉梅,郭笃发.济南市生活垃圾现状及治理决策[J].环境卫生工程,2005.
作为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手段,收取垃圾处理费本无可厚非,但以什么为基础收取,收取的费用用到何处,就值得商榷了。
《意见》提出,“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作为一种环境政策工具,生活垃圾收费制度首要注意的应是公平性原则。而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确定收费标准的做法,显然与公平性原则相悖离。并且,在常见的垃圾收费方式中,也不存在这一征收方法。
要体现公平,就应对不同垃圾量收取不同费用。大多数国家如美国、韩国、日本、瑞士、比利时等,均采用按实际排放量的方式收取垃圾费。目前,我国广泛采用的定额制收取办法,尽管成本低、管理难度小,但由于居民排放的垃圾数量与所缴费用无直接关系,居民很少有减少垃圾量的动机,甚至可能引起恶意多排垃圾的现象。这对垃圾减量化的作用十分有限。
防止重复收费
《意见》提出,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作为使用者,居民和企事业等单位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垃圾收集、运输和最终无害化处理等服务,应为此支付费用。
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事关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处理生活垃圾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财政承担主要部分,再按标准向居民适度收取,才能体现对纳税人权利应有的尊重。另外,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必须以避免过度加重居民经济负担为前提。
3月23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提出,通过努力,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会议还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菜篮子、布袋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过度包装,促进源头减量。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当前重点推进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独收运、处理。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
增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完善收运网络,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选择适用技术,加快设施建设。严格规范操作,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加快存量垃圾治理。
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并公开结果。完善全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控系统,定期开展排放物监测。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投入渠道,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要优先配套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强化对垃圾处理技术和设备研发的支持。
固废行业进入发展黄金时期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提升: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70%左右,到2015年,我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仍要持续提升,达到80%以上。尽管从无害化处理率水平上来看,“十二五”期间仅提高10多个百分点,但由于之前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许多县城都未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十二五”期间若实现每个县城建设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市场空间仍然很大。从部分省市的规划来看,“十二五”期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也要逐步跟上。
首次明确提出“推行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分类”:由于垃圾分类制度不完善,我国垃圾含水率较高,一般在50%以上,这一直是我国垃圾处理行业发展面临的难题之一。而且,由于我国特定的饮食习惯,餐厨垃圾在我国生活垃圾中占比也较大,甚至可达到50%左右,远高于国外的水平。餐厨垃圾有机物含量高、含水率高,可通过堆肥处理转换成优质有机肥料,也可以在厌氧发酵中转换成沼气再发电。因此,对其进行的专门分类收运更便于餐厨垃圾的后续处理,同时也可有效降低剩余部分生活垃圾的含水量。本次国务院工作会议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推行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有利于我国垃圾处理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推广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会议提出,要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在传统的填埋处理方式之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将越来越受重视。目前,我国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仍以填埋为主,2008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仍有83%是通过填埋方式进行处理的。目前,我国无害化处理设施平均负荷在80%以上,我国卫生填埋处理厂的负荷尤其大,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超负荷运行严重,导致填埋厂寿命缩短。未来,资源化利用方式的推广,回收利用、焚烧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比例的提升,有助于缓解填埋厂超负荷运行的现状。
目前,我国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比例仍然较低,“十二五”期间,预计将有较大提升,同时对焚烧尾气的治理和监测也将更加重视和增强。此外,静脉产业园,是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方式的集成,“生活垃圾资源化”理念的推广,对于我国静脉产业的发展也有推动左右。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科学、综合、高效处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可以把垃圾中多种有用的部分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对垃圾进行分类后再进行处理既能够大大地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效率,同时又可以减少垃圾最终的处置量。它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垃圾经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后为垃圾地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提供了可能。例如对垃圾中的有机成分可以进行堆肥发酵处理,制成有机肥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对餐馆厨余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可以提炼生产油脂,用于工业生产,其残余部分进行堆肥发酵处理再利用;对热值较高的可燃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对没有回收价值的无机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后,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有利于清洁生产和排废减量化[1]。
1垃圾分类方法
从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以及本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的方式来进行分类。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尝试中国的生活垃圾,存在多种的分类方式,有的分为两大类即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城市街道上可看到许多这类垃圾桶。有的分为三大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目前比较普遍的分类方式是把垃圾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不包括卫生间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2)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废物。(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医院垃圾等。(4)其它垃圾主要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2垃圾分类现状
2.2垃圾分类仍然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要手段,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及监督机制来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在法律法规方面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也没有相应的鼓励机制,虽然社会上经常会举行一些宣传性质的活动,也会对参加人员实行适当的奖励,但这仅仅是一个短期的、局部的行为,难以形成长期的、广泛的社会统一行动。
2.3用于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匮乏。由于人力物力所限,环卫部门都是采用单一的垃圾车收集垃圾。受此情况的影响,居民则产生了即使分类投放垃圾环卫部门也是混合收集垃圾的想法,导致垃圾分类工作的恶性循环。
3垃圾分类应对措施
在现阶段我国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一些垃圾分类的法规政策,标准,因为对很多市民来讲不但没有垃圾分类意识,而且没有垃圾分类知识,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和普及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3-4]。
3.1号召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事业中,充分调动社会各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以营造一个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氛围。
3.2注重从国民教育入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尽快将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知识普及到学校中,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外读物,在大学也开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讲座,把这项工作逐渐渗透推广至市民家庭,引导市民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
4结束语
实行垃圾分类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后面应该有相应的处理设施,不能只讲分类收集垃圾,不讲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因为收集上来的垃圾,最终是要被处理的。同时要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
[1]曹腾元.谈如何做好垃圾的分类收集与集中处理[J].才智,2011(31):20-24.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意义
生活垃圾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本市人口的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已不能满足处理需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不合理、部分处置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资源化利用总体水平不高、无害化处置技术应用不广等问题日益凸显,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管理能级,进一步提高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明确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按照“一主、多点”的要求,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着力形成市中心城区和郊区生活垃圾物流既相对独立又资源共享的格局。
2.坚持环境优先、资源利用。着眼于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源头减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切实提高各类垃圾再生利用水平。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下的社会参与机制,按照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清晰、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率。
4.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市、区县、街(镇)三级垃圾管理体制,形成市级统筹全市生活垃圾管理技术、标准、政策及物流。区县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承担相应费用;街(镇)组织发动市民群众、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管理的工作格局。
5.坚持技术创新、安全运行。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加强处置设施运营监管,规范处置运营行为,严格控制收集、运输、处置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二)工作目标
1.切实控制生活垃圾年增长幅度。大力推广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力争将全市生活垃圾年增长率控制在3%左右。
2.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12年,基本实现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与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到2015年,基本实现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资源利用。
3.着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2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约2万吨/日。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约2.7万吨/日,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三、落实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2.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强化垃圾分类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以及市容环境责任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日常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形成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
(二)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
2.拓展建筑装修垃圾利用途径。建立健全建筑装修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促进建筑装修垃圾有序消纳。推进建筑装修垃圾水运中转码头和浦东、闵行、宝山等装修垃圾、拆建废料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设立区域分拣处置场,逐步实现建筑装修垃圾就地消纳和再生利用。依托生活垃圾集装化运输中转码头,在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装修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加快研究装修垃圾资源利用技术,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扶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支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3.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实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全覆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和新方式,开发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餐厨垃圾源头脱水技术。鼓励郊区采取资源规范利用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
4.加大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力度。完善各区县绿化枯枝、落叶收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郊区接纳中心城区已粉碎的预处理绿化垃圾。推广应用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成果,采取粉碎发酵、腐熟堆肥等多种方式,实现绿化垃圾综合利用。
(三)加速推进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1.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老港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不断适应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量持续增长的需要。按照“就近消纳”的原则,着力推进郊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置”的处理系统,以适应郊区城市化进程加快所带来的生活垃圾处置需求。2012年,完成老港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基地一期建设;2015年,完成老港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基地二期和金山、奉贤、嘉定、浦东、闵行和长兴岛等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2.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能级。以改进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为重点,通过改建、扩建现有处理设施,提升餐厨垃圾处理综合能力。新建宾馆、饭店、餐饮街、度假村、高校校区、职工食堂等应按照标准,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不断规范餐厨垃圾处置行为。
3.改善垃圾处置设施周边环境。加快原老港一、二、三期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关闭金山、青浦、松江等区域内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堆场,实施环境改善工程。对已投入运营和在建、规划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实施规划控制,严格控制人流聚集性项目开发,并结合实际情况实施防污染隔离林带建设。
4.规范渗沥液减排。加强生活垃圾清运过程管理,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技术更新,规范渗沥液收集、排放行为,消除收运过程滴漏现象。改造、更新生活垃圾小型压缩式收集设施,推广生活垃圾中转站、转运码头渗沥液的就近规范排放,减少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中转、集装化运输系统建设,努力减少二次污染,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四、确保生活垃圾管理有序进行
(一)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国有控股企业参与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新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为主;郊区政府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处理,包括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对郊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市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二)强化价格调控机制
根据“按量收费、按类收费”的原则,规范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完善市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价格机制,健全各区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和计量收费制度,继续实施“超量加价、减量奖励”政策,鼓励源头减量。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环境补偿办法。对社会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按照“保本微利,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
(三)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垃圾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特别是突破制约生活垃圾处置行业发展瓶颈的新技术研究。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中渗沥(滤)液处理、臭气控制、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等方面新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应用。加快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处置多元化监管体系,防止垃圾混装、混运,防止收集、运输、处置中对环境的再污染。建立并完善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质量标准、监管标准和综合考评办法,强化监管手段,加强运营质量监督和环境监测,切实提高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效率和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