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
编者按:
本文节选自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年度旗舰成果《管理结构性减速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第六章。
本章要点:
l本轮不良贷款风险主要根源于国内外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从2012年至今,已经持续了五年左右。
l总体上,随实体经济的企稳,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压力正在趋于平稳,整体风险的拐点虽不一定很快出现,但部分地区已有好转迹象。风险在整体上可控、可承担。
l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到位,预计2017年,非信贷业务将会出现较大变化,或将有利于银行的创新回归正常、合理轨道。
近几年中,中国经济进入了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与此同时,随金融市场化加速,金融业外部环境快速演变。多重冲击之下,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挑战也逐也愈发复杂和严峻。
第一节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
一、不良贷款现状及特征
总体上看,过去几年中,在经济持续下行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恶化。截至2016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5123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83亿元,继续小幅上升;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4%,较上季末下降0.02个百分点,全年不良贷款率基本保持稳定。
图1中国商业银行不良率及其构成(单位:%)
总结此轮银行业不良贷款暴露,有如下一些特点。
1、客户结构特征
图3不良贷款余额占比(分行业)
2、行业结构特征
图4不同行业不良贷款率比较(%)
3、地域结构特征
信用风险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逐步扩散。在经济下行时期,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区域最先受到冲击。在我国江浙民营经济较为活跃、外贸企业较多的地区,违约风险最先显现,不良贷款开始反弹。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不良反弹的现象开始呈现从长三角地区逐步向珠三角、环渤海、中西部地区多方扩散的态势。从四大行年报披露信息来看,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区域结构特征十分明显。以农业银行为例,不良贷款的反弹最先发生在长三角地区,2012年末,长三角地区不良贷款余额较2011年末增加了32.6%,不良贷款率也从2011年末的0.98%上升至2012年末的1.19%。随后,珠三角、环渤海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西部地区不良贷款余额开始上升。2014年开始,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不良贷款余额也开始反弹,不良贷款余额快速增长,信用风险全面扩散。
4、风险程度特征
5、风险传染性特征
二、不良贷款的发展趋势与风险评估
对不良贷款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如下几点判断:
一是不良资产风险在短期内还将进一步上升。由于不良贷款风险的暴露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经济继续下行的背景下,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会进一步恶化,不良贷款风险进一步上升。但仍在可控范围,且有逐步放缓的迹象。
2016年9月末,上市银行平均不良率水平为1.55%,较2015年底上升约6bp。2016年9月末,上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14万亿,较年初增加约500亿元。2016年以来,尽管不良率和不良贷款仍持续小幅上升,但不良贷款余额增速有明显放缓趋势,前3季度增速为18%,远低于2015年48%的水平,也低于2016年前两季度的29%。上市银行中,国有大行不良率最高,为1.72%,股份行次之,为1.63%,城商行最低,为1.38%,三类银行分别较2015年底提高12bp、9bp和8bp。我们预计,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的上升趋势在未来会进一步减缓,部分地区可能会在2017年内出现拐点。
四是信用风险仍在可承受范围。截至2016年末,商业银加权平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83%,加权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31%;同期,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为26676亿元,拨备覆盖率为176.40%,贷款拨备率为3.08%,均处于国际同业较高的水平。2016年末,此外,再考虑银行业目前的盈利状况,2016年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16490亿元,平均资产利润率为0.98%,平均资本利润率13.38%,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银行消化不良的能力。
三、不良贷款处置与化解
首先,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在经济新常态下处理不良资产,不仅关乎银行发展,也关乎企业健康,更关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与完善。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明确贷款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引导商业银行用投资银行的眼光对不良贷款进行价值重估,结合债务人上下游企业、供应链金融融资状况,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购基金、产业基金等,利用重组、并购等方式对不良贷款进行市场化处置,实现不良贷款价值的最大化。对于没有回收价值的不良贷款,要采取相应法律程序进行核销,确保“于法有据”。要把握好“早暴露、早处置、早见顶”的原则,避免采用行政干预方式,尽量不采取延后风险暴露的债务置换方式。
其次,应审慎推进债转股。债转股可以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一种手段,但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债转股要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理顺国有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硬化国有企业预算约束,从源头上铲除不良贷款产生的土壤;二是债转股要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等对待,不能采取差别化的歧视性政策;三是债转股不能依靠行政命令推进,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依照市场化原则、采取法制化手段进行。
四、债转股的影响分析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进行了系统的部署,提出了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主要途径: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整合与使用效率;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形成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长效机制;三是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四是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五是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六是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七是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形成合理的融资结构,等等。
2、经营陷入困境濒临破产的企业如果直接进行破产清算,银行作为债权人所能获得清偿比可能极低。若该企业仍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只是受困于暂时的资金窘境,债转股可使企业进行重组,从而使得债权人在未来获得的回收比高于清算带来的回收比,债转股让银行的利益得到尽可能的保全。
3、从资本市场角度,债转股也有助于银行估值的修复,提振资本市场对商业银行的信心。
4、由银行自身或银行利益关联主体来承接债转股,和将债权或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机构相比,不良资产折价率降低,银行参与意愿会更强。
从负面影响看。银行直接进行债转股受限于过高的股权风险权重比,会增加银行资本金占用。债转股后,不良资产回收周期拉长,降低银行的资本周转率,未来退出机制仍不明朗等都会使银行慎重对待债转股。
总体上看,有序的市场化债转股可以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进程,有助于供给侧改革和国有企业的推进,也有助于缓解银行的不良资产和利润压力。此外,债转股实施可以打破杠杆率过高情况下实体企业与金融部门之间的恶性循环,这将有助于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对宏观经济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环境。当然,由于债转股的过程,涉及到众多的参与者,而且也涉及到性质不同的各种金融和管理活动,在实践当中要确保债转股产生更好的效果,未来可能还需要一些制度上的安排和完善。
一是股东权利行使的问题。从风险隔离的角度,商业银行显然不是理想的股权行使主体;为提高股权管理的有效性,提高债转股的长期回报,建议给予一定的配套政策,为银行行使股权提供便利,如允许银行设立资产管理的专业型子公司,优化银行与专业性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模式,以及参与转股对象企业的治理,等等。此外,还需要企业原有股东(央企的主要涉及国资委,地方国企则涉及到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通过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共同促进国有企业治理完善和经营效率提高。
第二节非信贷业务及风险防范
一、非信贷业务发展背景
从发展背景来看,银行非信贷业务的迅速发展与金融市场化加速推进以及监管强化的外部环境有关。近年来,面对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我国商业银行纷纷加快业务转型和产品创新。一是金融“脱媒”的挑战。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使得银行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结构中的占比从2002年的95.5%一路下降到目前的60%以下,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受到严重的挤压。二是净利差收窄,降低了贷款资产收益率水平。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银行净利差水平持续收窄,即使不考虑信用风险和监管成本因素,传统存贷款业务的盈利空间在过去几年中也在迅速下降。三是信用风险上升和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并存,既降低了银行信贷投放的主动性,也限制了信贷投放增长的空间。四是监管强化,信贷规模控制、存贷比限制以及特定客户类型的贷款禁入政策等,对银行直接的信贷投放形成约束,需要转换资产形式来规避监管限制。此外,通过转换资产形式(或调整会计科目),来降低资产的风险加权系数或实现出表,以此可以降低监管资本要求。等等。在上述这些背景下,银行为提升资金回报,纷纷将债券投资、同业投资、资管理财以及投资银行等非信贷业务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和利润增长点
二、非信贷资产业务概况
1、表内非信贷资产业务
图5商业银行整体资产结构变化
2、表外理财、资管
我国人民币银行理财业务始于2004年9月光大银行首推的“阳光理财计划”。根据中债登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共有45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存续的理财产品,存续的理财产品总数为68,961只;理财资金账面余额26.28万亿元,较2016年年初增加2.78万亿元,增幅为11.83%。2016年上半年,理财资金日均余额25.14万亿元。
按收益类型划分,截至2016年6月底,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的余额约20.18万亿元,占整个理财市场的比例为76.79%,较2016年年初上升2.62个百分点;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的余额约3.86万亿元,占整个理财市场的比例为14.69%,较2016年年初下降0.8个百分点;保证收益类产品的余额约2.24万亿元,占整个理财市场的比例为8.52%,较2016年年初下降1.82个百分点。在目前的实践中,我们将非保本类型的产品视为银行的表外业务,从趋势上看,理财产品中,表外业务占据绝对比重且在持续提高。
从理财产品的资产配置情况看,截至2016年6月底,债券、银行存款、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理财产品主要配置的前三大类资产,共占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的74.70%,其中,债券资产配置比例为40.42%。从债券投资情况来看。债券作为一种标准化的固定收益资产,是理财产品重点配置的资产之一,在理财资金投资的12大类资产中占比最高。其中,利率债(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占理财投资资产余额的6.92%,信用债占理财投资资产余额28.96%。从非标资产配置来看。截至2016年6月底,投资于非标债权类资产的资金占理财投资余额的16.54%。其中,收/受益权所占比重最大,占全部非标债权类资产的33.18%
图6理财资金的资产配置结构
原则上,表外理财的风险并不由银行承担,但实践中,由于刚性兑付普遍存在,理财产品同样会给银行会带来相当一定的风险。此外,由于基于对理财表外业务的定位,监管上对理财资金运用的限制明显弱于银行自有资金,使其成为了一种比银行信贷更为灵活、成本也更低的新型融资手段。也正因为此,将理财视为“影子银行”的观点一直不绝于耳。
三、非信贷业务风险特征与防范
随着非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和风险开始趋于复杂化,而且,其风险影响不仅局限于金融机构层面,还会带来宏观层面的风险:
一是容易导致局部市场的泡沫和剧烈波动
二是削弱宏观审慎监管的效力
另一方面,非信贷业务过快发展也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信贷的控制力度。传统上,中央银行的数量控制是基于信贷创造货币的逻辑。因此,以控制货币供给数量为中介目标的传统货币政策操作,往往会将规模控制的重点放在银行的信贷规模上。但在实践中,银行表内外的非信贷资产扩张,同样会有货币创造功能。随着非信贷资产占比越来越大,接近甚至超过信贷规模,中央银行基于宏观审慎目地而进行的规模控制效力就越来越低。
三是削弱了微观审慎监管的效力
非信贷业务中,有一部分是与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有关。比如,早期为了规避存贷比和合意贷款规模限制,银行先后与信托、证券以及基金子公司进行通道合作,形成了一轮非信贷业务发展的浪潮。最近几年来,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非信贷业务绕贷款规模的现象明显减少,但利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交叉产品(主要是各类资管类产品)来提高资本充足率(信贷资产出表),降低不良资产率(不良贷款出表)以及拓展银行资金运用范围等,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从监管角度讲,应抓紧研究制定针对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监管指引,明确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的监管范围,细化风险五级分类的具体标准,规范非信贷资产拨备计提和清收处置的流程等,尽快改变目前监管指引缺失、监管要求零散模糊的现状,使银行业的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能够统一标准、有章可循。此外,应强化跨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在信息共享、定期沟通的基础上,协调各监管部门的主要监管政策,以保持监管要求的一致性,降低监管套利空间,并加强对资金跨市场流动的监控和管理,降低金融市场的波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