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4日11:00,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均益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妥处善后,举一反三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排查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政办〔2007〕8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8月16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的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均益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8·14”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任组长,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及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任成员,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并聘请电力领域专家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撑。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均益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益金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7964******;单位性质:私企;法定代表人:吴*林。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注册资本12126.0181万元,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工业园,占地面积120亩。营业范围包括拉链用铜材及高端智能拉链成套设备、模具、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2024年8月公司拥有在职员工158人。
2.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概况
(1)均益金属管理机构概况
该公司法人为总经理吴*林,配有一名常务副总凤*分管生产、安全;下设品质部、人事行政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生产部(铜材厂)等部门;铜材厂设有高温、低温、圆线、Y牙4个车间及外包的拉头车间。
(2)均益金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概况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组长由吴友林担任,但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凤*(常务副总)分管,蔡*朝(生产部/铜材厂厂长)和四个车间主任(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其中候*强为低温车间主任。公司法人吴*林,常务副总凤*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蔡*朝取得了金属冶炼(铜及铜合金制造与铸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章*伟、胡*华、候*强、郭*兵等6人取得了其他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企业配备1名低压电工、1名高压电工。
(三)现场勘查情况
1.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1)事故企业位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流金大道与梧桐路交叉口(见图1)。
图1事故发生地点示意图
(2)事故设备为低温车间5#水箱式拉丝机(以下简称水箱机),位于企业低温车间北侧,与低温车间北侧走道相邻(见图2)。现场勘察时,发生事故的区域已用围栏和隔离带封闭(见图3)。
图3低温车间5#水箱机事故现场
(3)事故水箱机朝向西北侧(过道侧)的控制面板背面门锁被打开,有铜线裸露在外,控制面板下方的工作台上有散落的控制器元件(见图4、图5)。
图5现场散落的控制器元件和露出的铜线
(4)事故发生后,水箱机控制柜前端开关已断开(见图6)。
图6水箱机控制柜前端开关2.事故设备工作情况
据调查,该事故水箱机事故前于8月8日因更换急停开关曾进行过维修,维修记录张贴在设备上(见图7),维修后此设备已正常运行2个班次。
图7水箱机维修记录
(五)事故发生前属地政府部门监管情况
均益金属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急管理局负责。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均益金属所在的A网格网格员(包保人)为张*。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5月31日对均益金属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已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六)天气情况
根据池州市气象局滨湖学校观测站监测数据,8月14日上午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无降水。
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8月14日10:50许,均益金属铜材厂低温车间水箱机员工姜*国在5#水箱机从事拉丝作业。此时低温车间水箱机员工汪*财正在2#水箱机位进行作业,低温车间压扁工钱*驾驶叉车在附近运送铜线。11:00许,姜*国在生产作业时铜丝断线,重新穿好拉丝模具后,启动水箱机操作控制柜的开启按钮,但设备没有转动,姜*国认为可能是设备开关接触不良,他未通知修理人员,随即打开5#水箱机控制柜的后盖进行维修,误碰220伏带电线路后倒地。
(二)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人员伤亡情况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遇难,无人员受伤。遇难人员信息如下:
姜*国,男,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马衙人,身份号码:342830***********5。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计算,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三)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
1.应急救援情况
2.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善后程序,积极推动事故单位做好遇难者善后和家属安抚等工作。经调解,8月15日均益金属与遇难者亲属签订了赔偿协议,并且支付了第一笔赔偿,8月26日支付剩余赔偿款,善后工作有序稳妥、社会秩序稳定,未发生舆情事件。
3.信息接报情况
13:05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以事故快报形式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信息。
13:39市应急管理局以事故快报形式,将事故情况分别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
4.评估结论
事故发生后,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流转及时。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应对处置得当。均益金属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有序稳妥。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水箱工姜*国擅自打开5#水箱机控制柜后柜门进行故障排除,导致触电。
(二)间接原因
1.水箱工姜*国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公司设备操作规程。
2.均益金属重要设备安全设施存在缺项,未对水箱拉丝机安装漏电保护器。
3.均益金属未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在水箱机控制柜面板张贴“有电危险、禁止打开”等安全标识且未加锁固定;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4.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三)人为破坏等因素排除情况
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结合医院出具证明,排除人为故意、自然灾害、突发致命性疾病等因素引起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企业存在问题
1.均益金属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明确安全管理人员。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不具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开关箱及水箱机控制柜内部接线存在安全隐患,对能够打开的水箱机控制柜面板未加锁固定。
5.企业重要设备安全设施存在缺项,未对水箱拉丝机安装漏电保护器。
(二)有关部门存在问题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
五、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姜*国,均益金属铜材厂水箱机员工。违反公司设备操作规程,擅自打开水箱机控制柜后柜门进行故障排除,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4人)
以下有关人员的任职、分工等均为时任职务及分工。
1.候*强,均益金属铜材厂低温车间主任,安全员。未及时排查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1家)
(四)有关公职人员处理建议(1人)
张*,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工贸、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辖区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建议责成张*向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五)地方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处理建议(1家)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建议责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向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六、主要教训
(一)均益金属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规范,安全检查巡查走过场,对员工私自检修电气设备的违章行为未进行制止。二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重点设备潮湿环境下未安装漏电保护器。三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存在触电风险的电气设备未上锁处理。
(二)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履行监管责任不力,未能有效督促事故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七、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事故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均益金属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确保具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情况进行考核。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对老旧设施设备和危险作业环境加装必要的保护设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二)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剖析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针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关键场所、少数时段,优化执法检查方案,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精准性、科学性。要对执法发现的问题隐患持续跟进整改,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对屡改屡犯、虚假整改、长期带病运行的企业要严格处罚。
(三)属地政府要落实管理责任。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推进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进一步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