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能称雄商界500年,创造出中国商业发展史上的辉煌业绩,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其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创造了一套独特的企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至今仍不失其先进性,对当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晋商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的治理机制、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经营管理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其中股份制、激励机制、用人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是企业的核心制度。
一、企业治理机制
企业股份制
立合同员公同管事伙友孔宪仁、马应彪等,情因志诚信生意开设,历年已久,号体屡露,参差不齐。今东伙公同议定明白,业已复行振作,从此原日旧东有减退增加,另有新添东家,有入本账,逐一可考,字号仍系志诚信,设立太谷城内西街,以发卖苏广丝绸杂货为生涯,共计正东名下本银三万四千两,按每二千两作为银股一俸,统共计银股十七俸。众伙身股,另列于后。自立之后,务要同心协力,以追管晏圣明之遗风,矢公矢正,而垂永远无弊之事业。日后蒙天赐福,按人银俸股均分,倘有不公不法,积私肥己者,逐出号外。照此一样,立写二十张,众东各执一张,铺中公存一张,以为永远存证。恐口难凭,立合同为证。兹将人银俸股开列于后(略)同治十二年正月初一日谷邑志诚信公记
各商号、票号每逢账期,一经获利,皆按股分红。营业愈盛,赢利愈多,分红愈丰。分红一般按银六身四比例,即银股分红利的60%,身股分红利的40%。
两权分离制
晋商的股份制已有现代股份制的特点:一是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和有相对控股的大股东,很多有名大企业资本雄厚,都非一家一户投资,而为多家共同投资;二是实现了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两权分离是晋商在经营上的又一独到之处。所谓两权分离,是指资本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二者的分离。这种分离不是将二者截然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各行其是,而是二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它是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相互配合,以使资本产生更大效益所采取的一种经营之道。
晋商采取的这种经营方式,在其未经营票号之前早已有之,但在其经营票号后,则更对此予以了强化。究其原因,主要就是票号多为合资而非独资。票号的资本数额一般都相当大。票号的资本,既有本族至亲者所出,也有志同道合者所出,而后者,在票号发展的全盛时期,所占比重更大。由于合作者作为票号的股东之一,它只拥有资本的一部分,因此,经营票号可以获取厚利,却也具有相当的金融风险。在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对资本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这样,物色一个能谋善断、驾御全局的经营者由其经营企业,便成为资本所有者的祈盼。所以,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它既是晋商的商业资本转向金融资本后资本的组成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本运作的必然趋势。
两权分离制作为一种经营机制,其内容和形式都有着一套较为系统而严密的具体规定,因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联号制
晋商在清代进入鼎盛时期,其商业网络已遍布国内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并延伸到整个北亚地区。同时,在商业企业组织形式上,出现了“分号制”的独资或合资企业。所谓“分号制”,即财东独立投资或合伙投资办商号,总商号又分设若干分号于全国各大商埠,而且商号或分号又可以投资办小商号,类似现代通过控制股权形成的母子公司。另外还实行联号制,即由财东投资办若干个不同行业的各自独立核算和经营的商号或票号,在业务上相互联系,相互服务,相互支持。这种网络体系近似现代企业集团,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以致国外。晋商这一特别组织管理体制是在其他商帮中很少见到。
实行联号制的商号或票号,其组织架构分为两层,一是总号决策层与管理层,二是分号管理层。
联号制实行总号对分号的集中管理,从分号的开立、经营、人员配置、资金、收益等都归总号调度,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资金调度。总号对分号的控制,一是考核制度;二是报告制度。总号对分号的考核,以“结利疲帐定功过”,且以不对总号造成损失为原则,否则给予处罚。报告制度为口头报告与书面报告两种。口头报告。票号成规,在总号或者在各个分号,每天晚上营业终了,职员和管理部门负责人都必须向自己的主管当面口头汇报当天自己所办业务的情况,并且聆听主管对明天的安排。管理层则要综合情况,口头(在总号或者分号内)或写信书面(外地)向总号汇报情况,以便上级及时掌握业务动态,作出第二天或者近期业务安排。另一种口头汇报是在大掌柜按例巡视各分号时(每年一至二次)的当面汇报,或者下班休假回到总号时,必须直接到大掌柜办公室当面汇报情况,不得先回家再返总号汇报,否则不仅有贻误时机之虞,且有经济舞弊之嫌。
总号大掌柜在每年终了,汇总各路业务数字,写出书面报告,向东家汇报。四年一个会计年度完毕进行财务决算,大掌柜要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同时进行人员考核,提出奖罚意见和员工晋升人身股的建议,与东家共同商定。各分号之间以及分号与总号之间不断的业务信息的沟通和协调,使总号能及时掌握全国各地市场动态以及各分号的业务进行状况,而且能够把总号决策层的决策变成行动,同时各分号之间能够及时通报业务,协调配合,调度资金,实现“抽疲转快,酌盈济虚”。
人力资本制
允许普通员工顶身股,是晋商的特殊制度,这一制度产生于明代中期,比美国的期权制度早了400多年。当年晋商在与沿边(长城)商人合作纳粮中曾经通过合约实行“朋合营利”。1567-1572年(明隆庆年间),总理屯田都御史庞尚鹏的《清理延绥屯田疏》可以证明:“间有山西运商前来镇城,将巨资交与土商朋合营利,各私立契约,捐资本者,讨利若干,躬输纳者,分息若干,有无相资,劳逸共济。”后来演变为委托代理关系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并且给经理人员顶以股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出钱者为股东,出力者为伙计,东伙共而商之。”人身股是晋商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晋商称雄商界500多年的“秘密武器”
晋商人身股制度的基本内容
所谓身股,又称人力股。拥有身股,称为顶身股,顶人力股,或者顶生意。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第三,人身股的分红。人身股的收益来自分红,在大帐期(会计年度)结帐时,掌柜伙计的“人身股”与财东的银股一起参与企业利润分红。在不同的企业,一股的货币资本的数量是不同的,有的企业一股高达一万数千两白银,如大型金融类企业;有的只有数百两之多,如一些中小型商号。所以,不同企业的人身股的含金量是不同的。
著名大商号大盛魁、长裕川、大德通、日升昌等都实行这种“人身股”制度,并且为它的财东带来了极高的经济效益。最典型的是太谷商人王相卿和祁县史大学、张杰合作开设的大盛魁。该企业成立于康熙初年,历经230多年,职工人数达到7000多人,它规定每3年为一个大帐期(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决算分红。分红时把公积金的积累和运用放在重要的地位,以公积金的增长为衡量3年经营成果的主要标志,然后才是每股分红,最盛时一股可分到一万两白银,财东和掌柜及顶股员工均受其益。每遇账期总结,都要评定职员功过,检查3年的成绩和问题,整顿人事,调整“身股”厘数。据说,大盛魁后期“人身股”总数已经超过了股东的资本股总数。
关于人身股制的意义,至少有两点需要我们重视:
一是人身股首先体现了人力资本的产权价值,使企业各层次劳动力之间的产权关系明晰。货币资本是物化劳动投入企业的资本,人力资本是活劳动投入企业的资本。任何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都是实物资本与人力资本相结合的过程。晋商人身股解决了劳资双方对立的矛盾,协调了劳资关系,实现了劳资双赢的经营格局。因为人身股是在不减少财东利益的前提下,从增量财富(利润)中分割出一块让渡给员工,作为员工拥有的资产,这样就使员工从纯粹的无产者变为有产者。这种做法之所以能为财东接受,是因为财东并没有无偿割让既有的存量资产,只是期利的承诺。这种做法之所以也能使员工接受,因为员工在获得劳动收入的同时,还可以从利润中分割出一块作为自己的资产。在可以获得一定资产的预期下,员工热情高涨、积极主动的投入工作,使得企业的增量财富(利润)大幅增加。人身股制度使员工的利益、财东利益、商号利益统一起来,上下一心,同舟共济,劳资关系得以协调,经营效益得以提高。人身股对掌柜及伙计来说,既是一种物质上的激励,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人身股多少,标志着个人的能力、地位、贡献,激发员工的“成就感”和“归属意识”,实现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协调一致。
二、人力资源管理
晋商认为经营成功与否,离不开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之间则“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是第一因素,影响制度执行力靠的是人。晋商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人身股与薪酬激励机制、员工选拔与培育机制、铺保与号规约束机制,是晋商企业高效执行力的动力机制。
新员工选拔制
有了保证人的担保,还须通过相应的考察与考试。考察与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询问被考察者的身世,祖上三代做何职业,出身贵贱,本人履历资格。所以询及三代,是担心祖上为人不正,恐有不良遗传。(2)测试智力、文字。测试分笔试与口试两种,以对被测试者的能力做出判断。所有测试全部合格,即可“择日进号”,名曰“请进”,这是为了表示对新进者人格的尊重。同时向其明白宣示,人人都有升任经理的机会,以鼓励其安心服务,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
学徒制
据票号中人回忆,新员工的训练分三个阶段:
第二年进入业务学习,包括文化课(习字、四书五经、蒙语、满语、俄语等)和业务课(珠算、记帐、抄录信稿、商业信函,了解商品性能,熟记银两成色等)。由老职工或掌柜口传训练,教念“平砝银色折口诀”和其他商人教科书,也可以做一些抄写、帮帐等事务。
可见看到,晋商对新员工的培训基本形成徒弟-师傅-掌柜的阶梯,对新员工不仅在技术方面有基本的要求,而且在道德方面也有要求,通过德才全面培养,从而为晋商培养了源源不断的骨干人才。
薪酬激励制
晋商的薪酬激励制度主要体现在人身股分红、薪金、应支、伙食、衣资等方面。
票号员工,除薪金收入外,到年底还有一种类似于年终奖金的收入,称为“尝金”。尝金发放的数量,一般根据薪金的多少而来,薪金多者则多,薪金少者则少,约为薪金的几分之一。
衣资银虽只是一种福利性补贴,但对资历浅的员工来说,却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一个初入分号的员工,一年薪金不过十余两,或二三十两。而每月衣资银就有5钱,一年合计为6两,占薪金收入的一半,或至少1/5。如按衣资银每月2两计算,一年便是24两,至少与其薪金数持平。
文化生活
晋商企业不仅给员工比较优厚的生活待遇,而且关心员工文化生活。
晋商企业和行会经常举办文化娱乐活动。在祭祀、庆典、节日中都要以戏曲酬神和娱乐,在省外的晋商重金邀请家乡戏班到所在地演出,争相出资举办梆子戏班。祁县有三庆戏班、聚梨园,榆次有四喜戏班、三合班、二保和娃娃班,徐沟有舞霓园、小自成班,太谷锦霓园、清源小梨园、太平班,平遥有小祝丰园,壶关的十万班,在张家口的晋商有狼山戏班和商人票友自乐班。
此外,晋商也组织职员练习武术。为解决物质运送和货币的清算的安全问题,晋商创造镖局,镖师傅需要很高强的武术。而且武术具有健身和攻防双重功能。晋商有不少人也自己练武,以强身防卫。山西是中国心意拳和形意拳的发祥地,一直受到当地富商的鼓励与支持。
商会资助困难同人,并购买土地,建立“香粮地”。那些经营失败后生活无着落的商人,都可得到资助和关照。西宁、苏州、北京等各地都有山西商人的公用墓地。在外员工去世,商会出资料理后事。
宗法约束与担保制
利用宗法关系约束是晋商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特点。晋商利用传统儒家文化建立自己的约束机制。儒家文化有三个有利于建立约束机制的特点:强调尊卑有别的等级和服从观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下者服从上者;认为克制人本能中的贪婪的本性是一种至高无上的道德;把忠义作为伦理道德的核心,“人无信而不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晋商的约束机制建立在用人的原则上。其用人原则是用乡不用亲、择优保荐、破格提拔。用乡不用亲,用乡是为了利用乡情加强凝聚力,而且本乡本土,知根知底,落叶归根,某人在号中表现不端被开除出号,不仅断了一家人的财路,又有辱祖宗的面子,家族亦不依,无法进祖坟。用乡是为了便于约束,不用亲是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尤其不用三爷(少爷、姑爷、舅爷);择优保荐,择优就是选择优秀的人才;保荐是实行担保制度,学徒、员工进入商号,一般都是有身份的当地人引荐,并需要殷实商铺为之担保,如果被担保人出事,不仅累及担保人名誉,担保人还要负责经济赔偿,这也是一种有效的约束。
商号号规
晋商在经营中,十分重视企业内部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并把它作为号规,要求上下一体遵照执行。各家的号规虽然繁简不一,但在几个主要方面却是基本一致的,这就是对人、财、物的管理,对员工品行操守和道德的要求与规范,以及从业人员在业务程序和遵循守则方面的规定。
如在对人的管理上,几乎所有商号都规定有:号内人员一律不得携带家眷;不准长借短欠;不得挪用号内一切财物;不得兼营其他业务;严禁嫖赌和吸食鸦片;不准接待个人亲属朋友;非因号事不准到小号串门;回家探亲时不得到财东和掌柜家闲坐,更不准向财东和掌柜送礼;如遇号内有婚丧喜庆之事,伙友之间不准互相送礼,也不得互相借钱或在外惹事生非;如有过失不得互相推诿包庇;凡打架斗殴、拨弄是非、结伙营私、不听调遣者,一律开除,员工中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等等。对于学徒则要求3年内不得回家,出师后每3年(后改为1年)探亲一次;从业人员不得在从业地结婚;作坊工匠和饲养放牧工人属雇佣性质,不属号内从业人员。有的通事行的号规还规定,学徒入号的头10年内除头3年在总号学做生意的一般知识外,还必须到蒙古前营柜、后营柜分别学习3年,学会蒙语和当地生活习惯,然后学习与蒙古人做生意的方法,熟记经营线路和宿息地点等。
从上述这些规章中可以看出,晋商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严格的内控制度杜绝了内部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晋商事业的兴旺发达起到了有利的保证和促进作用,即使用今天的眼光来审视它,也不过时。
管理人才选拔
晋商企业用人,以懂得信义为标准。他们认为:“得人者昌,政界固然,商界何独不然!”其选拔人才,委托重任,都要在实践中考验,按一定标准招选学徒后,需徒步赴指定分号,先当学徒,三年内不设座位,不准回家。贤者出师后任以专职,不贤者打发回家。经多年实际业务考验,选能任贤,委以重任,不分门户,不问私情,量才录用。“任人唯贤”还包括知人善任,根据人才的特长,分配工作岗位,帅才者,调任分号经理(掌柜);秀才者,任以文书。协同庆票号经理孟子元选用赵厚田,“冒险姑苏,急难皋兰(兰州),回翔于成都、重庆间二十余年,能使全局劳业稳操胜算,皆赖赵君之力。”各商号业务发展,依靠一大批善于理财的优秀人才,而优秀人才的发现和重用也发展了山西商务。
三、经营艺术
晋商在长期业务活动中,逐渐积累总结了一套自己的经营艺术,其主要是:
维护商誉,信用第一
晋商视商誉为命根,坚持信用第一,做买卖必须脚踏实地,不冒险取巧,赚不骄傲,赔不气馁,宁赔本也不做玷污商号招牌的事。如祁县乔家包头复盛油坊,运胡麻油回山西销售,经手职工为图厚利,在油中掺假,掌柜发现后,立令另行换装,经济上虽受了损失,却招得近悦远来。复盛西面铺在咸丰年掌柜立帐把斗秤放大,比市上加一成,市民争相到该号购买。晋商史料中还有很多不惜折本亏赔,也要保证企业信誉的记载。各地百姓购买晋商商品,只认商标,不还价格。正因为晋商诚信重义,力戒欺诈,所以在商界的信誉日盛,生意兴隆。
审时度势,人弃我取
重视信息,灵活营销
晋商非常重视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市场信息、各地物资余缺及其他影响经营的因素。他们有商谚称:“买卖赔与赚,行情占一半。”民国《太谷县志》序称太谷商人“至持筹幄算,善亿屡中,讲信耐劳,尤为谷人特色,自有明迄于清之中叶,商贾之迹几遍行省”。能够“持筹幄算,善亿屡中”,与他们掌握正确的信息有关。
市场行情瞬息万变,消费者要求也不断变化,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只有灵活机动地进行商业活动,善于组织顾客最需要的货源,才能达到购销两旺。如大盛魁经历200余年长久不衰,其中有一条经验就是组织货源有针对性,营销方式灵活。蒙古牧民以肉食为主,喜饮砖茶,大盛魁便自设茶庄进行砖茶的加工,满足牧民需要。蒙古牧民喜欢穿结实耐用的斜纹布;大盛魁便大量组织货源,满足供应,并将布料按照蒙古牧民的习惯,拉成不同尺寸的蒙古袍料,由蒙古牧民任意选购。大盛魁便按照牧民和喇嘛的习惯要求,专门加工订做。因此蒙古牧民只要见是大盛魁记商品,就争相购买。蒙古牧民过的是游牧生活,居住点不固定,居民皆分散而居。大盛魁便采用流动贸易形式,组成骆驼商队,深入到蒙古牧民居住的帐篷中做买卖,对蒙古牧民非常方便。蒙古牧区货币经济不发达,大盛魁便采取以物易物和赊销方式,甚至到期也不收取现金,而以牧民的羊、马、牛、驼和畜产品、皮张等折价偿还。由于大盛魁商号货源组织有针对性,营销方式灵活机动,从而在蒙古草原的经商活动中取得了巨大成功。
以销联产,运销结合
晋商从事异地贩运贸易,沟通生产与消费,不仅需要了解销地的消费习惯、消费水平、市场容量,还要清楚产地的产品性能、规格品种、产量和售价。为了保证商誉,提高服务质量,扩大业务,稳定产销关系自然十分重要。所以他们采取以销联产的办法,实行销产挂钩,甚至直接组织生产加工,如作为大量的出口品茶叶,平祁太商人多在湖南羊楼司、羊楼洞,安徽六安,福建武夷山等地设茶叶加工厂,或包购茶山产品,自己加工统一包装,加盖自己商号的商标。到销地后,信誉很高,客户只认商标,不加检验。从而保证了客户稳定、市场稳定、业务稳定。其他如潞安、泽州铁货,扬州淮盐,以及苏州、杭州、潞安绸缎,交城皮货等等,均因固定购销,不仅货源充足,而且质量也有保障。
晋商的商品经营因其主要是贩运贸易,其运输自然就十分重要,为了保证供货及时,货物完好,并赚取运输费用,采取销运结合,自运自销。大盛魁总号设在外蒙古科布多,采买茶叶和其他农产品、手工业制品于江南和中原地区,船载、车拉于河南,改骡驮北上到库伦、恰克图、喀什咯尔四大部、唐努乌梁海,进入俄国西伯利亚、莫斯科和欧洲市场,或经科布多西行,到新疆古城、塔尔巴哈台,进入西亚。在其长途跋涉贩运中主要依靠自己的骆驼商队,骆驼多达16000-20000匹,养狗1000余条,并且不设过多的中间环节,整个蒙古地区东西6000多华里、南北2000多华里,基本依靠总号和两个分号组织贸易活动。并根据蒙古地特点,基本不依靠铺面柜台做生意,而是用自己的驼队在草原上流动售货,其驼队的行动路线和销售业务由总号和两个分号直接调度。它在内地也设有独立核算的“小号”,专兼或兼营某些适合内地的业务,灵活机动,应变能力很强。
服务周到,薄利多销
晋商以服务周到和薄利实惠,博得客户欢喜,这是其扩大营业额,增加利润的基本办法。如大盛魁为了适应草地牧民缺医少药和生活习惯,从业人员学习针灸,在蒙古遇到牧民一般疾病,可以帮助治疗,取信于牧民,牧民便不问其价格,争相购货,没钱可以赊销,或用羊马交换,商人换得羊羔牛犊,还委托牧民无偿代养,待长得膘肥肉满时再带走。他们在内地采购牧民需要的砖茶、烟丝、布匹、铁器、银器、白酒、食糖、炒米、糕点、木桶、木碗、穿壶、药包、蒙靴、马毡、马鞍以及寺院喇嘛用品等等,任蒙古人选购,按蒙医习惯用药72味、48味、36味、24味四种分别做成药包,用蒙、汉、藏文注明药名、效用,充分满足客户的生活需要。甚至每年冬至以后,用白面和羊肉加工大量的饺子,自然冷冻,运往蒙古包销售,作为春节的应时商品。不论什么商品,只要蒙人需要,他们就经营,应有尽有。有时遇到不了解大盛魁经营作风的新顾客,售货人若发现对方怀疑商品质量,例如怀疑布鞋鞋底内用的是布还是草纸,他就当着众人的面,用刀将鞋底砍为两段,借以宣传,扩大影响,从而增加营业额。
商票相济,高效融资
晋商的钱庄、当铺、帐局、票号等金融企业,大多是在商品经济资本积累和发展的基础上兴办起来的。当其金融企业发展起来后,他们不仅没有放弃原来经营的商号、货栈、店铺,反而还在某些方面予以加强。很多大商业家族不仅有众多商号,也设有众多银行号,介休冀家有绸缎、茶叶、皮毛、布匹、杂货等商号和账局、钱庄、票号、当铺等金融机构,仅在湖北襄樊一带就有70余家商号,十几家当铺,经营地点,南起湖北,北到喇嘛庙和库伦。他的金融业首先是支持其百货业的资金需要。有的还多少地将一些资本投入了纺织、面粉、火柴、酿造以及采矿、冶炼等轻重工业。从而形成了金融资本与工商业资本的有机结合与互促互动。山西商人正是由于把货币资本与工商业资本紧密结合起来,相互渗透,才使其各种企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混合生长,形成了商效融资的机制,加速了资本周转和增值。
各行其道,分区贸易
晋商的商路和经营地区,各帮自有选择,绝不一哄而上,相竞于一业一地,自然形成了各帮商人自己比较固定的商路和经营地域。如临汾、襄汾帮走北京和兰州、天水;绛州帮走西安、三原、宝鸡、兰州;平遥、祁县、太谷帮走东北、北京、天津、张家口、外蒙古、新疆、苏州、扬州;汾阳帮和徐沟帮走俄国、蒙古;宁武、代州帮走呼伦贝尔和归化;泽州帮走河南、安徽、山东;潞安帮走北京、河北等等。走东北者,榆次常家商号以长白山人参和高丽参为主要购进商品,输出四川夏布;在扬州者,祁县渠家、临汾亢家主做淮盐生意;走外蒙古者,祁县王家、太谷史家。各帮到南方贩茶也有固定地点。当然,这种战术必须是建立在对市场的准确预测基础上,其预测的准确性,一是来自“义利”思想的“服务”原则,二是来自经验的积累,三是来自各方及时准确的信息。
组织行会,保护商利
晋商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以及利益自卫,是通过其自治机构行会实现的。晋商无论在何地经营,均建立同乡会、行会,修建会馆,由各商号经理轮流担任执事,定期和不定期聚会,商量会事、制订行规,处理商务纠纷,办理商务立法和执法事宜,甚至还建立商团武装,保卫商务,以至巡查弹压,执行地方治安,如包头的商会就具有以上多种职能。在归化城三贤庙有一块“严禁沙钱”的铜碑,是山西货币商人行会宝丰社为维护正常货币流通,搜缴私铸沙钱熔毁后立下的,永禁沙钱流通的“永久性布告”。在清末捻军活跃时,徐沟商人张联辉在陈州组织商团,配合清军作战,受到清廷嘉奖。晋商还以行会名义出面与地方政府或其他商帮交涉商务纠纷,维护本帮商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