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湘财股份(600095.SH)公告披露,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两起民事案件中,湘财证券需对罗静旗下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约3.4亿元债务承担56%的补充责任。这意味着法院首次认定湘财证券在罗静诈骗案中存在过错。
事实上,在“商界木兰”罗静刑事案后,衍生的民事案件仍在陆续进行中。
近日,界面新闻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此前8月已对这两宗民事案件作出二审处理,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方均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中诚,承兴系关联公司之一),其中广州中诚、上海歌斐案件为二审判决处理,维持一审判决,广州中诚、自言汽车案件为二审按广州中诚自动撤诉处理,因此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这两起案件的生效结果与一审判决结果一致,京东无赔偿责任。这两起案件的生效日为2024年10月。
自2019年无辜卷入“承兴系”案件以来,历时5年,京东终于从这场“躺枪”的诈骗案中全身而退。
维持一审判决:京东无责
根据法律流程,案件生效后,原告需要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该案的一审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因此这也印证前述两宗案件已生效。
界面新闻获悉,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8月作出二审处理。一审判决后的两宗案件的上诉方均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中诚,承兴系关联公司之一),其中广州中诚、上海歌斐案件为二审判决处理,维持一审判决,广州中诚、自言汽车案件为二审按广州中诚自动撤诉处理,因此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诺亚不是上诉人
界面新闻获取的与上海歌斐有关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上诉人为广州中诚。知情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广州中诚是正常行使上诉手段。
诺亚控股在公告中表示,上海金融法院的判决将于上诉期结束后生效。该公司将继续密切监察及评估与承兴有关的法律程序的任何未来发展,并适时知会投资者任何更新资料(如适用)。该公司亦将继续采取最佳行动,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推动该判决的执行,并保障承兴债权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同日,上海歌斐还向投资者发布了《关于承兴项目司法案件进展的说明五》(下称《说明五》)。
界面新闻获取的文件显示,上海歌斐表示,该公司代表“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一、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歌斐支付回购款3415405537.83元(歌斐从(2023)沪刑终8号刑事案件中获赔金额应予扣除)、律师费300万元以及财产保全担保费617690.51元;二、对于上述判决主文确定的付款义务,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30800094股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履行(2019)浙0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担保责任后的剩余股票以实际清偿日的价值为限,向歌斐承担赔偿责任;三、驳回歌斐的其余诉讼请求。目前该民事判决书尚未生效,各方均有权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2月6日,两名已向诺亚发起仲裁的诺亚承兴系投资者向界面新闻表示,未收到诺亚方面自《说明五》后有关案件的更新信息。
界面新闻查阅近期上市公司诺亚控股公告。截至发稿,未有与案件二审有关的披露。
11月27日,诺亚控股公布截至今年9月底止第三季度业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额为6.8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8%;纯利为1.34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42.4%;每股盈利为1.91元。此外,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诺亚股东应占净收益为1.5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2%。
承兴系300亿诈骗案始末回顾,诺亚京东曾隔空喊话
2019年,诺亚财富爆出35亿踩雷“承兴系”诈骗案,轰动资本市场,并由此牵涉多起法律纠纷。“刻俩萝卜章,骗了300亿”……当这样离奇的故事照进现实,社交媒体也纷纷热议。
回顾整个诈骗案发始末,可以用“四假”来形容,即假接待、假签约、假公章、假合同。除了花样百出的合同诈骗手段外,方某作为诺亚财富的关键人,与罗静、罗岚进行了“巧妙配合”,成为金融机构的“内鬼”。
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兴系公司先后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宁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京东公司)开展供应链贸易,由承兴系公司垫资为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开展采购业务。
截至案发,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共计人民币300余亿元(以下币种除特别标注外均为人民币),实际造成上述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80余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