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xiFinancialInvestmentGroupCo.,Ltd.
法定代表人:蒙坤伟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1号商住楼十二层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1号商住楼十二层
邮政编码:530022
设立日期:2008年7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传真号码:0771-5559261
电子信箱:gfgsz@gxfi.net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发行人于2015年3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发行人于2015年3月17日获得股东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桂国资复2015[37]号),同意发行人申报发行40亿元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三)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0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8年,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3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3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六)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
(九)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十)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十一)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十二)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四)发行首日:2015年8月21日。
(十五)起息日:2015年8月21日。
(十六)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十八)付息日:2016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兑付日:2023年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二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托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二十二)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四)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六)上市安排: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8月19日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8月21日
网下认购期: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5日;
(二十七)拟上市地:上交所。
(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调整负债结构。
(三十)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承销团
1、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陈翔
项目组成员:陈翔、王琪、赵鹏、韩闯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项目负责人:徐磊
项目组成员:徐磊、卢苏莎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29层
传真:021-50688721
邮政编码:200120
3、分销商: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恒朝娜、阮洁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债券发行部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二)律师事务所:广西桂盟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C座3A层
负责人:吴海
联系人:朱春泉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C座3A层
传真:0771-5599714
邮政编码:530028
(三)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1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联系人:利泽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13层
传真:010-65955570
邮编:100020
(四)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刘兴堂、赵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层
传真:021-63500872
邮政编码:200001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翔、王琪、赵鹏、韩闯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层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
收款账户:7112110182700000107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号
负责人:林青
联系人:张晓萍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号
传真:0771-2252677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和CCC级以下(不含CCC级)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涵义为发行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级别的涵义为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优势
广西金投拥有担保、小贷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核心业务担保和小贷规模在广西地区位列行业首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广西金投在广西地区拥有较广泛的机构网点和丰富的客户资源,通过内部资源共享,各业务之间形成一定的协同效应。
广西金投建立了必要的风险控制体系,且对下属子公司管控力度较大,对核心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2、风险
广西金投的业务区域集中在广西地区,其经营状况及资产质量易受广西地区经济金融状况波动的影响。
广西金投客户对象主要为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承受风险能力较弱,考虑到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放缓阶段,未来公司的资产质量可能面临一定的压力。
广西金投部分核心业务涉及长短期资金组合运用,可能存在一定不同债务期限结构的匹配风险。
广西金投部分业务对资金需求较大,近年来负债水平上升较快,由于业务规模的扩大依赖于后续融资能力,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融资压力。
(三)跟踪评级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期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新世纪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新世纪对广西金投的跟踪评级的期限为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1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新世纪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广西金投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广西金投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及一期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未发行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40亿元,占公司2015年一季度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9.09%。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备注: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30,000.00万元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1号商住楼十二层
信息披露负责人:林曦
所属行业:综合类
组织机构代码:67771827-6
二、发行人设立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历史沿革
2008年7月22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广西鑫融投资集团更名为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桂政函[2008]138号文),广西鑫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08年7月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发行人目前为国有独资企业,自治区国资委持有公司100%股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一直由自治区国资委控制全部股权,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设立至今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10家二级子公司和3家三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重要投资情况详细信息如下:
1、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13日,截至2014年末,注册资本43亿元,法定代表人陈甘莱。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标的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债券发行担保、再担保以及经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4年末,广西中小担保公司总资产758,005.99万元,净资产509,647.8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231.70万元,净利润25,851.66万元。
2、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01日,截至2014年末,注册资本89.89亿元,发行人持股比例56.74%,法定代表人陈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截至2014年末,金通小贷公司总资产1,864,371.38万元,净资产952,286.71万元。2014年度实现金通小贷实现营业收入212,619.15万元,净利润134,398.69万元。
3、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发行人持股比例20.00%,法定代表人李燕。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截至2014年末,北部湾保险总资产205,069.11万元,净资产115,484.41万元。2014年度,北部湾保险实现营业收入60,679.38万元,净利润-17,340.38万元。
4、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7日,注册资本10亿元,发行人持股比例49.00%,法定代表人李丹玲。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收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截至2014年末,北部湾金租总资产194,733.05万元,净资产108,227.8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01.26万元,净利润3,499.95万元。
5、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30日,注册资本13.5亿元,法定代表人邓东礼。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城市公共设施投资、建设;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旧城改造;物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及法律许可的无须审批的合法项目。
截至2014年末,广西金投城建公司总资产277,155.21万元,净资产141,488.5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345.25万元,净利润9,720.00万元。
6、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12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林曦。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和经营投资机构的创业资本,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财务顾问,投资与管理咨询,资本运作策划,实业投资开发,其他形式的投资。
截至2014年末,创投公司总资产10,489.01万元,净资产10,491.3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27.19万元。
7、广西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广西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5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唐凤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为各市县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与各担保机构开展联合担保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末,广西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0,003.86万元,净资产10,003.8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76万元。
8、广西金融拍卖有限公司
广西金融拍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8日,注册资本0.1亿元,法定代表人苏志坤。公司经营范围为接受委托开展拍卖业务。
截至2014年末,拍卖公司总资产1,156.48万元,净资产1,137.5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86万元,净利润48.61万元。
9、广西金控典当有限公司
广西金控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9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陈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和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截至2014年末,广西金控典当有限公司总资产11,671.36万元,净资产11,553.5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6.39万元,净利润151.67万元。
10、广西金融卡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金融卡公司总资产3,000.12万元,净资产3,000.0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11、广西北部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北部湾股权基金公司总资产2,385.45万元,净资产1,187.5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1.31万元,净利润72.38万元。
12、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金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7日,截至2014年9月30日,注册资本2.00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注册资本2.00亿元,法定代表人唐凤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咨询;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4年末,金控资管公司总资产20,275.85万元,净资产20,220.4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00万元,净利润135.86万元。
13、广西金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金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9日,注册资本0.1亿元,法定代表人刘燕。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国内贸易,商务信息咨询,商品房交易居间、代理、行纪。
截至2014年末,广西金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46.67万元,净资产846.19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71万元,净利润-102.38万元。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00%。
1、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
(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5年3月末,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发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发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董事会成员简历
徐幼华先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生于1966年8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平南县思旺镇党委书记,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广西贵港市覃塘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贵港市港北区委常委、副区长,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广西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办(宣传部部长)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李祖连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生于1965年2月,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金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广西南宁市华创新技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企划投资部副经理、电力公司证券部经理,广西投资集团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兼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卢嘉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生于1961年4月,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副处长兼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处长,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本市场处处长。现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简历
蒙恒干先生,监事会主席,生于1957年,大学本科学历。198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横县财政局总预算会计,横县审计局副局长,南宁地区行署审计局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南宁地区审计事务所所长,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规划处处长等。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黄文德先生,专职监事,生于1966年,大学专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自治区国资委统计评价处副处长。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第四监事会办事处副处长、调研员,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俸凌云先生,专职监事,生于1976年,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桂林骏达运输有限公司会计、系统管理员,桂林市众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等。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第四监事会办事处主任科员、专职监事,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谢冰女士,专职监事,生于1980年,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主任科员等。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第四监事会办事处主任科员、专职监事,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李蔚先生,职工监事,生于1971年9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农行上思县支行副行长,农行防城港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农行北海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风险管控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总监、金融风险管控部总经理、稽核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覃莉女士,职工监事,生于1974年10月,研究生学历,民革党员。1996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风险管控部、法律事务科科长等。现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合规经营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刚先生,生于1968年8月,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贷部科员,中国农业银行资产保全部副主任科员,中国农业银行资产风险监管部资产质量监管处主任科员,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部贷款审查中心审查三处副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授信执行部担保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处处长等。现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下属公司)兼职情况
1、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发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2、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四)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
六、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的用途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业务以金融业务为主,非金融业务为辅,其中金融业务包括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融资租赁、基金、创投等;非金融业务主要为城建项目建设投资。公司在广西地区建立了广泛的营销网络,与各地政府及金融机构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资源较丰富,各金融业务之间初步显现协同效应。
目前,小额贷款业务、担保业务、财险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为公司四大核心业务。
1、小额贷款业务板块
(1)小额贷款行业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利用自有或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为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或者个人提供资金融通,通过融资成本和贷款利率的利差来获取利润。
我国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始于2005年。作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以及农村地区融资问题的手段之一,与商业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单快捷、担保方式灵活。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主要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放贷标准主要凭借与借款人联系过程中获取的软信息,不以合格的财务信息和抵质押品为基础,这种依赖于“关系”而形成的贷款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大多具有很强的区域属性或者行业属性。小贷公司的经营往往依赖于公司对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的熟知程度,以控制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风险。
近年来,小额贷款行业飞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791家,遍布全国各大县城及主要乡镇。小贷行业的贷款数额在2014年增加1,228亿元,年末贷款余额达到9,420亿元,成为社会融资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体来看,小贷公司呈现出覆盖面积广,贷款增加快及余额存量大的三大特征。
小贷公司肩负着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的行业使命,在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小额贷款行业未来发展趋势良好,融资方式将沿多元化方向发展,各地对其融资渠道以及融资比例的限制也有逐步放宽的可能。
(2)发行人小贷业务情况
小贷业务作为发行人核心业务之一,发行人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来开展小额贷款业务。金通小贷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颁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
从营销渠道来看,一方面金通小贷借助集团优势,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子公司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另一方面金通小贷建立了由来自银行的从业经验较丰富的人员构成的营销团队,在与银行的业务往来中,金通小贷借助银行的客户资源,主动开展营销工作,以此与银行形成客户资源共享。
近年来,由于银行信贷政策调整等原因,应急资金贷款的市场需求较为旺盛,金通小贷的贷款规模迅速增长。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金通小贷的贷款余额分别为37.62亿元、122.66亿元和185.99亿元。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金通小贷的业务在广西区域内的小贷业务市场份额不断提高。2014年度金通小贷累计贷款投放金额合计为287.01亿元,金通小贷公司的贷款份额处于广西全区的行业领先地位,为解决区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区内中小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从贷款风险管理来看,金通小贷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了贷款操作流程和审批制度,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分离管理,明确了不同部门的贷款风险管理职责。贷款业务流程包括贷款受理、贷前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五项组织程序。在接受借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和基础资料后,业务部门对借款人实施贷前调查。贷前调查采用双人实地调查制度,通过约谈借款人和实地考察,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偿债能力、经营效益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最终形成《贷款调查报告》。审查(风控)部在贷前调查的基础上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贷款资料的完整、合规和合法性负责。审查(风控)部应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4小时内完成贷款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送审批。贷款发放后,由业务部门负责进行贷后管理,同时定期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管理。从贷款资产质量看,截至2014年末,金通小贷正常类贷款余额占比98.47%,贷款客户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2、担保业务板块
(1)担保行业情况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其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随着国内信贷市场的发展、信贷需求结构的变化以及信贷工具的不断创新,使得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行业得到了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在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不断扩大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环境下,担保业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信用担保行业自身也得到飞速的发展。截至2013年末,行业法人机构总计8,185家。其中,国有控股1,921家,民营及外资控股6,264家,分别占比23.5%和76.5%;在县(市)登记的法人机构4,186家,占比51.1%;行业实收资本8,7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2%,平均每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资本1.0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4%;2013年新增担保额2.39万亿元,同比增加3,017亿元,增长14.5%;2013年年末在保余额2.5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833亿元,增长23.1%。
(2)发行人担保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通过全资控股子公司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开展其担保业务。广西中小担保公司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从运营模式来看,广西中小担保公司主要采用“区市县三级共建”模式,广西各市、县政府出资作为中小企业担保基金,通过广西金投注入广西中小担保公司形成注册资本,广西中小担保公司通过在当地成立分支机构,按照政府出资额度最大放大10倍用于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并且通过协议按上一年度结转担保业务在保余额0.2%,本年度新增担保业务在保余额0.4%,从当地政府获得财政补贴。截止2014年末,集团公司与全区11个地级市、89个县(市、区)、8个园区(包括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共108个市县区签订共建协议,政府共建基金签约总金额18.29亿元。
近年来,广西中小担保公司业务规模实现迅速增长,期末在保余额由2011年末的182.50亿元增至2014年末的301.37亿元,是广西最大的担保机构。
表5-6-1:最近三年广西中小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基本情况表
从担保期限来看,广西中小担保公司的担保对象主要为1-3年期的贷款。截至2014年末,1年以内的在保余额为241.56亿元,占比为80.15%,担保期限相对较短。
广西中小担保公司的在保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行业,其中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占比较高,2014年末占比分别为25.45%和40.85%,合计占比达到了66.30%。制造业包含较多的细分行业,因此公司客户仍具备一定的行业分散度。
在客户集中度方面,截至2014年末,广西担保前五大客户在保余额为15.84亿元,占期末在保余额的比重为5.26%,客户集中度较低。其中,最大客户为广西远辰客家文化城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华文山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保余额为3.60亿元,期末担保代偿保障程度较高。
表5-6-2:截至2014年末担保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在风险控制方面,广西中小担保公司建立了标准的业务操作流程,对担保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从预审立项、项目调查、审查、审议和审批、复议、项目实施、保后管理等方面防范和规避业务风险。在项目受理后,分别由项目经理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初审和复审,主要从客户个人信用情况、所处行业、近两年的经营状况以及现金流、产品结构、反担保措施等方面初步排除一部分风险较高的客户,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在项目调研方面,采取A、B角负责制,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A、B角,通过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从多角度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出具详细的风险评审报告,初步确定担保额、保费及反担保措施。出具调查报告后,由审查部门或审查岗对项目进行审查。分支机构权限内的项目由分支机构审查岗进行审查;超出分支机构权限的项目经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的审查部门审查。
在项目审议及决策方面,广西中小担保公司按照“一审一会”制和分级审批制的原则分为分支机构审议、公司评审会审议、联席评审会审议,通过分权决策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项目通过评审会审议后由各有权审批人按其权限进行项目的审批,超过分支机构权限的项目,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报广西中小担保公司董事长核准,董事长拥有一票否决权。广西中小担保公司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在担保项目实施后对担保客户实施持续的跟踪管理,并对在保项目进行五级分类。从五级分类的情况看,截至2014年末,正常类担保余额占比93.84%,在保客户的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表5-6-3:截至2014年末广西中小担保公司在保余额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亿元
在风险缓释措施方面,广西中小担保公司一般要求担保客户提供房产等实物资产抵押作为反担保,并按照资产、权利等的市场可变现价值规定了相应的抵(质)押率。当客户不能提供足额的实物资产作为反担保时,广西中小担保公司会要求具备一定还款实力的自然人或企业作为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担保代偿率分别为0.67%、1.62%和1.97%,担保代偿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3、财险业务
(1)财险行业情况
我国保险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深度及保险密度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受益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储蓄水平上升与消费结构升级、社会保险意识增强与保险需求上升,以及保险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功能日益凸显,我国保险业整体呈现高速增长。1999-2013年,保险行业资产总额复合年均增长率约26%,同期原保险保费收入复合年均增长率约18%,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中国保险业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65家财产保险公司,2014年度财产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合计7,544.40亿元,较2013年度增长16.41%。
(2)发行人财险业务情况
发行人通过控股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财险业务。北部湾保险持有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北部湾保险成立于2013年,截至2014年末,北部湾保险在广西全区14个地市、25个县(城区)已开业或筹建机构,并逐步向重点乡镇延伸,成为广西辖内机构铺设速度最快的公司。
北部湾保险营业收入来自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2014年实现保费收入9.12亿元,截至2014年末,保费规模在广西19家财险公司排位居第5位,居全国65家财险公司第38位。主要的保险产品包括交强险、商业车险、企业财产险、意外险、责任险等。从业务收入结构看,保费收入主要来自车险、农险和意外保险,2014年上述险种保费收入分别为5.78亿元、0.91亿元和0.9亿元,占比分别为63.38%、9.98%和9.87%。
在投资业务方面,截至2014年末,北部湾保险投资资金平均占用7.3亿元,主要投资品种为货币基金、结构性存款、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利率债及短期融资券。截至2014年末,结构性存款、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利率债及短期融资券账面价值分别为0.50亿元、7.47亿元和1.60亿元。
风险控制方面,北部湾保险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了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业务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组成的三道风险防线。董事会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规划和基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经营管理层负责制定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工作和流程等,管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合规及风险管理部与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密切配合,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具体工作。
4、融资租赁业务
(1)融资租赁行业情况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但由于法律、监管环境、会计和税收政策的不完善,行业发展缓慢。直到2007年后,我国陆续出台了融资租赁的交易规则、会计准则、税收政策和行业监管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扶持政策的出台,使得融资租赁行业规模和业务量得到飞速发展。
从租赁业务总量上看,全国租赁行业业务总量从2007年的240亿元,到2011的9,300亿元,再到2013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达到了2.10万亿元。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在册运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共约1,350家,比年初的1,026家增加约324家;行业注册资金约为4,040亿人民币,比上年底的3,060亿元增长980亿元,其中,金融租赁876亿元,占全国的21.7%;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26,00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底增加约5,000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合同余额约10,300亿元;内资租赁合同余额约8,200亿元;外资租赁合同余额约7,500亿元。
(2)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北部湾金租持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北部湾金租主要在广西区内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截至2014年末,北部湾租赁签订租赁合同357个,融资租赁余额16.92亿元,截至2014年末,租赁款累计投放金额26.19亿元。从租赁客户的行业分类看,北部湾金租的客户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等行业,截至2014年末,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租赁余额分别为10.69亿元和2.88亿元,合计占比80.18%。从客户集中度看,截至2014年末,最大单一客户融资租赁余额1.82亿元,占资本净额的比重为14.66%,满足最大单一客户租赁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30%的监管要求;前十大客户融资租赁余额8.68亿元,占资本净额的比重为70.54%。
在风险管理方面,北部湾金租搭建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业务部门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全公司总体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管理活动目标,审批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分业务种类建立风险指标识别体系和计量标准;各部门按照统一的风险识别体系和计量标准,在业务开展前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计量、评估、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完成各类风险控制指标。
北部湾金租根据租赁项目风险及规模的不同设置了不同的审批权限。对业务风险等级为Ⅰ—Ⅱ级、单户余额500万元(含)以下的租赁业务,由公司总裁进行审批;对业务风险等级为Ⅰ—Ⅱ级、Ⅲ级、Ⅳ级、Ⅴ级,单户余额500万元以上,以及业务风险等级为Ⅲ级、Ⅳ级、V级,单户余额500万元(含)以下的租赁业务,分别设置项目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项目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三个层级审议,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单位:万元
②银行贷款收缩。由于银行针对部分客户的信贷政策变化,加剧了客户资金紧张的局面,部分融资租赁客户银行贷款集中到期,资金调度不畅。此外,经济下行时期,实体企业经营困难,影响了部分银行续贷的积极性,银行抽贷、断贷频率上升,导致部分企业贷款结构失衡,由于企业不能及时续贷,导致部分企业逾期。
③融资租赁业务付租频率高特点。租赁业务有付租频率高(月付或季付)的特点,而制糖行业和建筑类行业是季节性特点较鲜明的行业,且容易受到经济形势的波动及诸多突发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都可能导致客户出现暂时性逾期。
①行业市场方面。制糖行业目前已逐步回暖,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将深入推进糖料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以完善食糖进出口和关税配额管理、合理确定食糖储备规模以及完善制糖企业代储制度等措施促进制糖行业发展,同时巴西、印度等白糖产量大国受天气、国家政策影响,白糖产量急剧减少,在双重利好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目前白糖价格稳步提升,制糖企业逐步恢复正常经营、实现扭亏为盈;此外“一带一路”目前已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及商务部近期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国及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基础建设将有望提速,这将为建筑行业带来重要的新机遇。
③拨备提取方面。北部湾金租按照监管要求,严格按照租赁项目五级分类提取准备金,能够有效覆盖业务风险。
④租后管理方面。北部湾金租加大租后回访工作频度和力度,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租赁物管理情况与所处行业走势,同时提前做好租金缴付催收工作,跟踪租金归还到位情况;对有银行贷款支持的承租人,主动与银行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银行的信贷支持动向,为承租人争取尽可能大的银行信贷支持额度。
5、城建项目投资
公司城建项目投资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司投资城建项目的合作模式为,与其他投资者签署合作协议,根据投资总额每年收取固定利率的收益(一般为10.0%~11.5%)回报。
2012至2014年度,公司城建项目投资实现收益分别为23,277.36万元、11,978.80万元和7,759.79万元。由于城建项目投资不是公司的主业,近年来随着主营业务的扩展,公司逐渐缩减了城建项目投资的规模。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5-6-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区位竞争优势明显
广西位于我国华南地区西,南邻北部湾,面向东南亚,是华南、西南和东盟三大经济圈的结合部,拥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十一五”以来,得益于西部大开发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广西的区域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发行人作为广西本地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之一,凭借着广西各级政府及本地企业的大力支持,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
2、完善的金融产业链优势
公司现有的业务以金融业务为主,包括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融资租赁、基金、创投等。公司在广西地区建立了广泛的营销网络,在14个地级市均设立了办事处,在广西辖内的75个县(市)设立综合金融服务中心,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同时,各金融业务之间已显现出协同效应,随着未来公司各金融业务的推进,公司完善的金融产业链将进一步提振公司综合竞争力。
3、资产质量优势
公司资产质量高。担保业务方面,公司担保代偿保障倍数较高,担保期主要在1年之间,保障程度较高且担保期相对较短;小贷方面,不良贷款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融资租赁方面,目前无不良租赁资产,资产风险低,且公司资本充足率高。公司较高的资产质量使得公司拥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4、良好的政策支持
发行人地处广西,近年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及加深东盟各国合作两大政策背景下,自治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通过税收优惠、简化审批程序、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手段,加大对区内企业的支持。发行人作为自治区政府直属公司以及全国第一家以“金融”冠名的金融控股集团,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受到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
5、雄厚的综合实力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作为广西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的资产规模达352.90亿元,净资产达137.50亿元,具有雄厚的综合实力。公司拥有良好的资信条件,与众多的金融机构均建立了良好、长久的合作关系。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485,700.00万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25,960.00万元,未使用额度占授信额度25.93%,融资能力较强。
(五)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和战略
未来公司将围绕打造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战略地位,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放眼东盟。近期以发展壮大贷款担保业务为重点和基础,开拓金融上下游产业,成为一家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为主的金融企业。中远期,以打造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为目标,积极各类投资业务,努力经过5到10年的发展,使公司成为涵盖地方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担保、期货、金融租赁、产业基金、信托等金融类机构,开展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各类投资活动,打造综合性金融集团,以推动自治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相互融通,促进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相互融合,创建自治区地方金融产业综合经营模式,加快全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为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发行人应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八)发行人的独立性
1、发行人业务独立
发行人现有业务以金融业务为主,非金融业务为辅,其中金融业务包括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融资租赁、基金、创投等;非金融业务主要为城建项目建设投资。发行人设有必需的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业务经营,该经营管理系统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实际没有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因此,发行人具有业务独立性。
2、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资产被占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