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交易规则
一、总则
1
、为满足个人客户投资贵金属的需求,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中国工商银行特开办代理个人贵金
属现货实盘合约交易业务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业务。
2
、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交易(以下简称“实盘业务”)是指买方个人客户在交易前将交易的全额资
金存入交易资金账户,或卖方个人客户将黄金等贵金属实物存放于交易所指定仓库基础上进行实盘交易。
3
、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以下简称“递延业务”)是指以支付保证金的形式在交易所集中
买卖某种延期交收合约的交易活动,个人客户可以选择合约成交当日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
延期费机制来调节实物供求矛盾。
4
、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金融类会员,凭借与交易所共同构建
的贵金属交易二级系统,根据个人客户的委托,代理个人客户在交易所内进行实盘业务与递延业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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