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银行是什么意思银行固有的业务——办理“存、放、汇”,同样银行的银行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内容,银行的银行只不过其业务对象不是一般企业和个人,而是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
作为银行的银行(bankofbank),其职能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1)集中存款准备。银行的银行通常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必须向中央银行存入一部分存款准备金。该举措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保证存款机构的清偿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中央银行调节信用规模和控制货币供应量。银行的银行存入准备金的多少,通常是对商业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所吸收的存款确定一个法定比例,有时还分不同种类的存款确定几个比例。同时,中央银行有权根据宏观调节的需要,变更、调整存款准备金的存入比率。不同国家对这一制度的重视程度差异颇大。(2)最后贷款人。19世纪中叶前后,连续不断的经济动荡和金融危机使人们认识到,金融恐慌或支付链条的中断往往是触发经济危机的导火线,因此银行的银行提出应由中央银行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最后贷款人的作用表现为:一是支持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免银行挤兑风潮的扩大并最终导致整个银行业的崩溃;二是银行的银行通过为商业银行办理短期资金融通,调节信用规模和货币供给量,传递和实施宏观调控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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