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两会,将“大数据”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2024年初,数据资产入表政策正式施行,国家对数据要素政策布局持续加码。2022年,接连发布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据二十条”、组建国家数据局等,逐步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同时也推动了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数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国家级政策-
一、《“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2023年12月15日,国家数据局同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门联合引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将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在于,第一“需求牵引,注重实效”——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挖掘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培育数据商等;第二“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加强试点工作,探索多样化、可持续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第三“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动数据资源有效配置;第四“开放融合,安全有序”——推动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互鉴,促进数据有序跨境流动。
(一)总体目标
《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大幅扩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实现明显提升,涌现出一批成效明显的数据要素应用示范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
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数据交易规模增长1倍,场内交易规模大幅提升,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数据赋能经济提质增效作用更加凸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各领域重点行动概述
1、数据要素×工业制造
支持工业制造类企业融合设计、仿真、实验验证数据,培育数据驱动型产品研发新模式,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链主企业打通供应链上下游设计、计划、质量、物流等数据,实现敏捷柔性协同制造;强化区域联动,支持产能、采购、库存、物流数据流通,加强区域间制造资源协同,促进区域产业优势互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监测预警能力;开发使能技术等。
2、数据要素×现代农业
3、数据要素×商贸流通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数据融合,整合订单需求、物流、产能、供应链等数据,优化配置产业链资源,打造快速响应市场的产业协同创新生态;打造新品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商贸企业依托订单数量、订单类型、人口分布等数据,主动对接生产企业、产业集群,加强产销对接、精准推送,助力打造特色品牌等。
4、数据要素×交通运输
推进航运贸易便利化,推动航运贸易数据与电子发票核验、经营主体身份核验、报关报检状态数据等的可信融合应用,加快推广电子提单、信用证、电子放货等业务应用;挖掘数据复用价值,融合“两客一危”、网络货运等重点车辆数据,构建覆盖车辆营运行为、事故统计等高质量动态数据集,为差异化信贷、保险服务、二手车消费等提供数据支撑;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进行商业化试运营试点,打通车企、第三方平台、运输企业等主体间的数据壁垒,促进道路基础设施数据、交通流量数据、驾驶行为数据等多源数据融合应用等。
5、数据要素×金融服务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融合利用科技、环保、工商、税务、医疗等数据,加强主体识别,依法合规优化信贷业务管理和保险产品设计及承保理赔服务,提升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水平;提高金融抗风险能力,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推动金融信用数据和公共信用数据、商业信用数据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支持金融机构间共享风控类数据,融合分析金融市场、信贷资产、风险核查等多维数据,发挥金融科技和数据要素的驱动作用,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水平等。
6、数据要素×科技创新
7、数据要素×文化旅游
培育文化创意新产品,推动文物、古籍、非物质文化异常、民族民间文艺等数据资源依法开放共享和交易流通;挖掘文化数据价值,贯通各类文化机构数据中心,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鼓励依托市场化机制开发文化大模型;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促进文物病害数据、保护修复数据、安全监管数据、文物流通数据融合共享,支持实现文物保护修复、监测预警、精准管理、应急处置、阐释传播等功能。
8、数据要素×医疗健康
探索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在医疗机构间推广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便捷医疗理赔结算,支持医疗机构基于信用数据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推动医保便民服务。依法依规探索推进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数据融合应用,提升保险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协同发展;有序释放健康医疗数据价值,完善个人健康数据归档,融合体检、就诊、疾控等数据,创新基于数据驱动的职业病监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公共服务模式等。
9、数据要素×应急管理
探索利用电力、通信、遥感、消防等数据,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私挖盗采、明停暗开行为的精准监管和城市火灾的智能监测;提升自然灾害监测评估能力,利用铁塔、电力、气象等公共数据,研发自然灾害灾情监测评估模型,强化灾害风险精准预警研判能力等。
10、数据要素×气象服务
支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数据与气象数据融合应用,实现集气候变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转移的智能决策新模式,防范化解重点行业和产业气候风险;创新气象数据产品服务,支持金融企业融合应用气象数据,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和气候投融资新产品,为保险、期货等提供支撑等。
11、数据要素×城市治理
优化城市管理方式,推动城市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多维度数据融通,支撑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等各领域场景应用,实现态势实时感知、风险智能研判、及时协同处置;支撑城市发展科学决策,支持利用城市时空基础、资源调查、物联网感知等数据,助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策略精细化、智能化等。
12、数据要素×绿色低碳
加强生态环境公共数据融合创新,支持企业融合应用自有数据、生态环境公共数据等,优化环境风险评估,支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设计和绿色信贷服务;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制造与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动能源企业与高耗能企业打通订单、排产、用电等数据,支持能耗预测、多能互补、梯度定价等应用;支持打通关键产品全生产周期的物料、辅料、能源等碳排放数据以及行业碳足迹数据,开展产品碳足迹测算与评价,引导企业节能降碳。
此外,《行动计划》中还从三个方面对强化保障支撑展开了详细介绍。
提升数据供给水平方面提出:
优化数据流通环境方面提出:
提高交易流通效率,支持行业内企业联合制定数据流通规则、标准,聚焦业务需求促进数据合规流通,提高多主体间数据应用效率;打造安全可信流通环境,深化数据空间、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数据沙箱等技术应用,探索建设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流通平台,增强数据利用可信、可控、可计量能力,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培育流通服务主体,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或拓展既有园区功能等方式,建设数据特色园区、虚拟园区、推动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协同发展等;
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方面提出:
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丰富数据安全产品,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精细化、专业型数据安全产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解决方案和工具包,支持发展定制化、轻便化的个人数据安全防护产品。
《行动计划》最后表明,在加强领导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以赛促用、加强资金支持、加强宣传推广五个方面将做好组织措施。其中“开展试点工作”中表明,支持部门、地方协同开展政策性试点,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场景需求,研究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落地举措,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模式。鼓励各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强模式创新,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推动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数据资源进行会计处理。
“加强资金支持”表明,实施“数据要素×”试点工程,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各类资金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等。
另外,《暂行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提出了不同的披露要求,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增设报表子项目,通过表格方式细化披露,并采取强制披露结合自愿披露的模式。
2023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政策中陆续提出数据资产图标落地的方案和措施,面向国央企、上市公司、科创企业和典型数商积极开展数据资产入表企业试点,为数据资产入表的进一步实施和推动提供依据与先行经验。
(二)《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2024年1月1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保障等三方面十八条内容,对数据资产管理进行引导规范。《指导意见》与《“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相互契合,明确鼓励在金融、医疗、工业、能源等数据富集的行业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数据资产开发利用。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共建”的数据资产治理模式,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以及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的总体目标。同时提出:坚持确保安全与合规利用相结合、坚持权利分置与赋能增值相结合、坚持分类分级与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等保护相结合、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创新方式与试点先行相结合的五项基本原则。
12项工作任务的聚焦重点
-省市级政策-
北京市————01
2023年6月20日,北京市委政府印发了《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总体目标旨在,形成一批先行先试的数据制度、政策和标准。推动建立供需高效匹配的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充分挖掘数据资产价值,打造数据要素配置枢纽高地。力争到2030年,本市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2000亿元,基本完成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工作,形成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
阅读原文:
2023年11月10日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正式启动运行,启动会议上发布了《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创建方案》(简称《方案》)和《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政策清单》(简称《清单》)《方案》中明确了数据先行总体目标,到2030年,完全建成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政策高地、可信空间和数据工场,汇聚高价值数据资产总量达到100PB,数据交易额达到100亿元,数据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打造“2+5+N”的数据先行区基础架构。《清单》明确数据先行区将集中试点示范落地国家和本市的10条政策措施,为全市打造数据要素市场配置化改革的样板,进而推广复制成功的经验做法。
天津市————02
近年来,天津市把激发数据要素价值作为数字化发展的原生动力,先后出台了《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简称《行动方案》)、《天津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公共数据质量的管理和评价指南(试行)》等政策文件,形成了系统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大数据发展政策体系。
《行动方案》中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在新价值。完善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健全数据要素生产、确权、流通、应用、收益分配机制等;构建社会数据市场化运营机制: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政企间”数据开放、“企企间”数据融通的数据要素流通公共服务体系等。
上海市————03
2023年8月15日,上海市正式印发《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简称《行动方案》),主要聚焦于数据交易、数据产品、数据应用、数商生态、产业集群等领域。《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地位基本确立;数据要素产业动能全面释放,数据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5%,引育1000家数商企业;建成数链融合应用超级节点,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1000个品牌数据产品,选树20个国家级大数据产业示范标杆;数据要素发展生态整体跃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不断健全,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深化。
重庆市————04
近年来,重庆市不断激发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活力,再创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加快打造“智造重镇”,印发了《重庆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数据治理“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等文件。
《重庆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提到2025年,大数据智能化走在全国前列,全市数字经济总量超过万亿级规模,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5%,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激活新要素,持续增强数据要素的集聚和利用效率,以数据采集、数据确权、数据标注、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流转、数据保护等业务为重点,推动数据高效聚集、促进数据顺畅融通、深化数据融合应用,加速推进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
23年1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目标到2025年底,建立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实现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改革,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建设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支撑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应用。
河北省————05
为推动河北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河北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及信息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亿;产业数字化进入全面扩张期,两化融合指数达到94,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1万元/人年以上,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具有较强创新力、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大量涌现。规划构建现代化的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的创新体系、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新业态新模式7项主要任务。
山西省————06
中共山西省委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中,提出加快“N+1”政策体系,破解供需流转、产业协同、区域协调的瓶颈,推动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有序推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完善数据产权界定、信息共享、流通交易、价值释放、安全保障等制度和政策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促进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满足各领域数据需求等。
辽宁省————07
《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提出,到2025年,数字辽宁发展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10%左右;到2035年,要高水平建成网络强省,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高质量建成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主要内容中提出,基础保障体系建设、资源要素体系建设、应用支撑体系建设以及业务应用体系建设四项规划。
《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中设置专章,明确了市场主体在数据采集、加工、使用、交易等基本权益方面的保障性规定,给企业吃下“定心丸”;同时,对数据交易和竞争行为以“负面清单”方式划定禁区,就交易市场配套制度建设予以规定,并对违法交易、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
吉林省————08
2023年5月,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的发展目标。并在22项具体任务中,提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强化数据要素流通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促进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更好满足多元化数据需求。
黑龙江省————09
《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力争到2025年实现黑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的大型制造企业比例达到60%左右、规模以上企业比例达到40%左右,数字经济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提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促进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建立规范的公共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丰富公共数据产品,支撑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等。
江苏省————10
《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数字经济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重点任务部分,提出加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突出数据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地位,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深化数据应用创新,探索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等。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江苏“数据二十条”)提出,力争到2030年,健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标准规范、统一协调的数据运营管理机制;建成运行高效、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模式;建强特色鲜明的数据产业集群,形成主体活跃、支撑有力的数据要素生态。
浙江省————11
《浙江省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数字基础设施领先、数据基础制度健全、数据资源体系完善、数据产品供给丰富、能力输出高效、生态体系良好的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浙江范式,助力打造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区。
2023年12月5日,由浙江省财政厅归口,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的《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简称《工作指南》)正式实施,成为国内首个针对数据资产确认制定的省级地方性标准。《工作指南》旨在有效解决数据资产确认标准缺失的问题,正确引导数据资产确认,挖掘和实现数据资产的价值,加速数据资产入表进程,更好支撑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及交易撮合等。
安徽省————1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强化数据资源汇聚,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生产、沉淀、治理一体化。打通安徽省大数据平台与数源部门治理异常数据回流通道,实现数据治理闭环。
福建省————13
《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基本实现“数字政府智治化、数字经济高端化、数字社会智慧化、数据要素价值化”,成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引擎。建立统一有序的数据交易机制,围绕数据权属、定价和交易,探索建立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数据流通交易规则,营造数据要素流通良好生态。
《福建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据基础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高效,数据要素市场环境更加安全可信、公平开放,公共数据分级开发模式更加成熟,福建大数据交易场所建设更加规范。同时提出,五项主要内容:探索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完善数据交易场所;深化建设公共数据分级开发体系;拓展建设数据应用场景;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治理机制。
江西省————14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章中,明确了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鼓励开展数据交易活动等内容。
山东省————15
《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提出,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2023年底,培育50家左右数据要素型重点企业,围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遴选部分重点企业探索开展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试点和数据资产化、数据资产入表试点,丰富数据资源供给。
2023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素资源保障十条措施》通知,明确提出提高数据要素赋能水平,畅通国家和省市数据共享渠道,推动公共数据直达、服务工业企业;利用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山东工业云体系,通过区域中心、行业中心互联互通,服务企业数据资源存算和流通。
2023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激活数据资源价值,释放数字经济要素红利。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采集汇聚,建立全省数据资源“一本账”;促进数据资源开放流通,探索企业数据确权、流通、交易等制度规则,对绩效评价前列的“产业大脑”建设试点进行奖补等。
河南省————16
《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提出,数据交易规模突破2亿元,上架数据产品和服务不低于1000个。完成首批18家试点企业数据资产评估工作,形成可推广的数据资产评估操作流程和标准规范。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城市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要素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形成一批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郑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年底,数据要素组织体系成熟完备,数据要素供给更加丰富,累计引进国家级公共数据资源和重点行业社会数据资源不少于20个;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数据供需高效匹配;数据要素产业生态整体跃升,产业载体持续进阶,累计打造5个数据要素特色产业载体,累计引育不少于100家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数据要素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取得显著成效等。
湖北省————17
《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数据要素市场高效、规范、有序发展,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成效不断凸显,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湖北经验,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初步建成,湖北数据交易场所成为国家级或重要区域级数据交易场所。
《武汉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数据资源汇聚治理、数据要素运营和交易、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等体系基本形成,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成效凸显。
湖南省————18
《湖南省“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据要素资源价值充分释放。数据资源统筹管理不断强化,实现政务数据全部汇聚、公共数据有序汇聚,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规范有序,在农业、工业、交通、教育、文旅、城市管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典型经验,数据资源共享协同、融合创新、开放应用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广东省————19
《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明确了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五大类主要任务: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激发社会数据资源活力、加强数据资源汇聚融合与创新应用、促进数据交易流通、强化数据安全保护。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以数据资源要素为核心驱动,到2025年,“智领粤政、善治为民”的“数字政府2.0”全面建成。《实施意见》中提出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两大数据交易所的枢纽作用,完善数据交易模式,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规范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在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方面,提出探索制定公共数据资产化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和价值评估试点。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探索推进重点行业数据资产登记。探索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和企业会计核算试点等。
2023年11月,中共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引发了《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三十条意见举措,主要包括建立产权分置运行机制、培育统一数据要素市场、完善数据收益分配制度、深挖数据要素应用价值、推动南沙深化数据合作、构建数据安全治理模式等建设方向。
海南省————20
《海南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2022—2025)》中提出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重点领域协同监管等。
《海南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明确提出,到2026年末,海南省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建立完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数据要素市场高效规范有序发展;在医疗、航天、深海、贸易、投资、教育、旅游、金融等领域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跨境数据创新应用和产品,成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示范省等。
四川省————21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研究制定数据权属界定、流通交易规则,推动开展数据资产确权、评估、定价、质押、抵押。发挥数据经纪商等市场中介作用,扩大数据市场交易。探索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等。
《四川省关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7年年底,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逐步健全、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数据要素价值体系基本形成,数据要素市场主体规模持续壮大、质量稳步提升,数据要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贵州省————22
《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建成国家数据生产要素流通核心枢纽,力争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上升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数据要素实现有序流通交易和价值充分释放。《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数据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作用,服务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确权,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收益分配机制等。
云南省————23
2023年10月,大理白族自治州密集发布《大理州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大理州数据要素管理办法》、《大理州数据要素市场运行管理办法》、《大理州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四份数据要素文件,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建成在全省交易规模领先、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数据流通交易中心,实现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提出建设云南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及平台,培育壮大场内数据交易。
陕西省————24
《陕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统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落实国家制度安排,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完善数据采集、整理、聚合、处理、分析、确权、使用、流通、交易等环节的制度法规和机制化运营流程。建立完善数据资源资产评估与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覆盖原始数据、脱敏处理数据、模型化数据和人工智能化数据等不同数据开发层级的新型大数据综合流通机制。引导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
甘肃省————25
《甘肃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规划》提出,创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甘肃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
青海省————26
《青海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推动大数据应用于各个场景,赋能各个行业领域,有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据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27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设呼和浩特大数据服务交易平台。针对农牧业、工业和服务业,探索形成包括数据源、模型算法、可视化组件、应用平台、数据安全、工具组件、数据治理、云资源等在内的数据产品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基本形成,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打造3个以上重点领域和行业数据库,引进集聚50家以上数据提供商、数据运营商、中介服务商、数据法律事务机构等上下游企业,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等。
西藏自治区————28
《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西藏自治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方案(2023-2025年)》提出,构建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纵横互通的数据资源服务体系,消除部门阻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类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政务数据编目率和归集率均达到100%。政务服务高效便捷。
宁夏回族自治区————29
《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着力推进数据要素高效配置与价值提升。培育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创新。同时,提出激活数据资源应用价值。以释放数据价值为导向,加强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应用、开发、保护等规则体系研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强调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交易平台,引进和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培育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机构和专业数据确权机构,为数据要素商品化提供专业服务,推动形成数据产权交易机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31
《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从建立数据资产监管机制,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大数据交易中心,优化完善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功能,打造面向东盟的大数据特色产业基地,实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5方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广西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支持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价有偿使用,企业数据与个人信息数据由市场自主定价。
北京奥德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奥德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基于互联网+大数据+AI的高科技企业,拥有数据治理和清洗能力、企业风控咨询能力、数据质量保证能力和产业链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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