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政喀尔钦贿卖生员正法藩司萨哈谅敛银千两论斩
乾隆皇帝弘历为了创造“盛世”,延续“盛世”,不断制裁墨员,整顿吏治。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有鉴于明朝的灭亡。顺治元年六月二十日,即清军进入北京之后的一个半月,摄政王多尔衮谕告“众官民”,宣布记取明亡于贪官之因,要严厉惩处贪婪官吏。他说:
顺治帝、康熙帝、雍正帝皆多次下达专谕,讲述惩贪尚廉的必要,擢用清官,惩办劣员。尤其是雍正帝更大力整顿吏治,惩罚了一大批贪官。这对巩固统治、发展生产,起了很大的作用。
熟读列祖实录的乾隆皇帝弘历,也深知此举之至关重要,故多次强调人臣“尚廉”,不断惩处贪官,破除官官相护恶习,为创造“盛世”、延续“盛世”服务,而且也确实收到了不小成效。现从其执政期间审断、惩办一百余起文武大臣的案件中,选择部分案例,作些评述。
乾隆六年三月初七日,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弹劾山西布政使萨哈谅的奏疏,送到皇上面前。喀尔吉善疏称:山西布政使萨哈谅“收兑钱粮,加平入己,擅作威福,吓诈司书,纵容家人,宣淫部民,婪赃不法,给领饭食银两,恣意克扣,请旨革职”。乾隆帝批示:萨哈谅著革职,其贪婪不职各款,及本内有名人犯,该抚一并严审具奏。
乾隆帝看过这两份弹章后,十分气愤,于三月初八日下谕痛斥这两员贪官说:
朕御极以来,信任大臣,体恤群吏,且增加俸禄,厚给养廉,恩施优渥,以为天下臣工,自必感激奋勉,砥砺廉隅,实心尽职,断不致有贪黩败检以干宪典者。不意竟有山西布政使萨哈谅、学政喀尔钦秽迹昭彰,赃私累累,实朕梦想之所不到,是朕以至诚待天下,而若辈敢于狼藉至此,岂竟视朕为无能而可欺之主乎?
我皇考整饬风俗,澄清吏治,十有余年,始得丕变,今不数年间,而即有荡检逾闲之事,既不知感激朕恩,并不知凛遵国法,将使我皇考旋转乾坤之苦衷,由此而废弛,言念及此,朕实为之寒心。昔日俞鸿图贿卖文武生童,我皇考将伊立时正法,自此人知畏惧,而不敢再犯。今喀尔钦贿卖生童之案,即当照俞鸿图之例而行,若稍为宽宥,是不能仰承皇考整饬澄清之意也,朕必不出此也。
其三,积弊需要革除。官官相护,是清朝宦海多年积弊。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知府、知州、知县等官员,平时仗权横行,各显神通,吞没国赋,侵盗库银,榨取民财,淫人妻女,草菅人命,一遇风吹草动,守口如瓶,互相包庇,实在是惊涛骇浪,巨船将翻,封疆大吏就舍卒保帅,抛出一二名知县,应付一下,自己和同僚便逃之夭夭,脱漏于法网之外,照旧腰横玉带,身着蟒袍,头戴乌纱帽,仍然是制台大人、抚台大人、藩台大人、臬台大人、知府大人,甚至奉旨来察的钦差大臣,也往往因受京中宰辅、九卿或亲友嘱托,或为地方官员厚礼所动,或胆小怕事碍于情面,从而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含糊其辞,不了了之。刚过而立之年的乾隆皇帝弘历,深知此弊,严厉训诫吏部侍郎杨嗣璟不得“有意为之开脱”,否则,其身家难保,而且还着重指出,此系帝“先行访闻”,巡抚“始行参奏”,令将巡抚喀尔吉善交部严察议处,并警告各省总督、巡抚力戒此弊。不然,“国法俱在”,必将重惩玩法徇私之人。
第四,当今天子“并非无能而可欺之主”。乾隆帝即位以来,力革昔日皇父雍正帝苛刻过严之弊,主张宽厚施政,以诚待臣,优遇文武官员,不料萨哈谅、喀尔钦竟以帝为“无能而可欺之主”,违法负恩,“秽迹昭彰,赃私累累”,督抚又以帝“心崇尚宽大”,而苟且姑容,包庇大的贪官污吏,取悦于众,因此他非常生气,予以严厉斥责,表示决心要重惩犯法劣员,革除互为包庇的积弊。
乾隆帝将廉洁作为官员的最高美德,把洁身自好、注重操守作为各官必须具备的条件,提倡廉洁奉公,正身爱民,鄙视赃员,严惩贪官,这种看法和做法无疑是正确的,于国有利,于民有益。当然,在封建社会里,是不能实行廉洁政治的,封建专制制度、租赋制度和土地制度,决定了清官廉吏只能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官员难以保持操守,但是,乾隆帝能如此提倡清廉和不断惩治贪官,毕竟还是应予肯定的。尽管以上谕旨本身还有相当不妥之处,比如,他既过分相信满员,认为六部满尚书皆无贪污之事,可以为其担保,又过高估计了自己用人识人的能力,好像汉尚书中只有他新用的人才不是墨吏,这就太脱离实际了。其实,不仅汉尚书难保无贪婪之事,满尚书也不例外,兵部尚书鄂善马上就要因收受贿银而出丑了。
刑部等衙门遵旨议奏,请将喀尔钦拟斩立决,将萨哈谅拟斩监候,秋后处决。乾隆帝批准此议,喀尔钦解到刑部后,立即正法。
这道谕旨将山西贪风盛行民难承担之情,讲得十分清楚。仅就地丁钱粮而言,每两本应只加耗羡银一钱三分,而各级官员却加至一钱八分甚至二钱,每两地丁赋银多收了耗羡银五分至七分。姑按六分银计,此时山西全省地丁赋银约为三百万两,各级官员利用这一方式多向晋民征收了白银十八万两。再加上“耗外之耗”,乡村农民和中小地主以钱纳粮,每两多交二钱余银子,若按全省三分之二的地丁银系乡民所交,则官员又多征银四五十万两。两项相加,晋省官员仅通过地丁钱粮的加耗和“耗外之耗”,每年就榨取民财六七十万两银子,民何能堪!正如乾隆帝所说:“小民有限脂膏,岂能供官吏无厌欲壑!”
二、卢焯纳银数万两论绞减戍
若按赃银数量而言,卢焯之赃超过萨哈谅、鄂善(详后)数十倍,可卢却仅以绞监候结案,与萨哈谅相同,轻于鄂善(被勒令自尽),看来乾隆帝是因其有才和筑尖山坝有功,才对其从轻发落。第二年帝以卢焯完赃减其罪,戍军台,乾隆十六年召还,二十年起用,署陕西西安巡抚,二十一年授湖北巡抚,二十二年又因其减值置办入贡方物等过革其职,戍巴里坤,二十六年召还。三十二年卢焯去世。
三、兵部尚书鄂善受贿千两处死
按照官场惯例,臣僚对皇上的脾气、做法是善于体会的,能够剥开外表,从洋洋万言的谕旨中,捕捉到皇上的真正想法。奉旨查审此案的王大臣不会不了解此旨的要害所在和皇上欲图达到的目的,照说他们非常可能会按照帝意去审理此案,加罪言者。不料,结果却出人意料。怡亲王弘晓、和亲王弘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徐本、吏部尚书讷亲、刑部尚书来保,经过认真查审,弄清了事实真相,证明鄂善确系受贿,并据实上奏。
此谕最后虽说交刑部等衙门会同九卿科道再审,但全谕含义异常清楚,乾隆帝已将鄂善定了纳贿、欺君的大罪,本应正法,加恩改为立即自尽。之所以要叫刑部、九卿、科道再审,不过是走走过场,显示其公正郑重之意而已,刑部等衙门官员怎能不按帝意断案?
乾隆帝以上处理萨哈谅、喀尔钦、卢焯、鄂善四人的贪婪之案,虽有不尽妥当之处,但显示了其惩治贪官、革除官官相护的积弊,力扫只治七品芝麻官不罪二三品大员恶习的决心,不管是帝“所倚用之大臣”、掌治戎政的从一品满兵部尚书鄂善,还是由知县升至巡抚、曾蒙帝嘉奖的能臣卢焯,一旦知其苛索民财、欺压百姓、收纳贿银,即遣钦差大臣严审治罪,并举此为例,告诫群臣,使贪污之风有所收敛,于民于国,皆有所补益,对乾隆盛世的出现,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恒文市金短值奉旨自尽郭一裕劾督遭惩革职充军
过了六天,四月十一日,他又谕军机大臣:关于郭一裕参奏恒文一案,著刘统勋见到定长时,将所奉谕旨,令其阅看,即一同前往云南,不必先行告诉滇省,以免漏泄。恒文之家人赵二,是此案要犯,当密为防范,勿令其闻风远飏。如查明案情后,应即将恒文摘印质审,一面奏闻,一面将总督印务,交定长暂行署理。
恒文、郭一裕之案,至此总算了结了。恒文、郭一裕二人,原本企图贡献珍品取悦于帝,不料弄巧成拙,求福得祸。恒文因此而丑迹败露,从一个飞黄腾达的治政能臣、从一品大员,一变而为赃私累累、声名狼藉、违法致死的大贪官,人死家破又财空。郭一裕险被定为污吏,几经周折,最后被皇上定为庸鄙奸险、投机取巧之小人,革职罢官,发往军台效力。
五、山东巡抚蒋洲贪婪命丧法场
过了十一天,十月十六日,乾隆帝再谕军机大臣:据塔永宁奏:蒋洲任内,一切舞弊纳贿之事,皆其幕友吴姓及管门家人黄姓、马姓等从中经手,已秘咨山东署抚,提犯人解送山西等语。吴姓诸人均系此案要犯,著传谕山东巡抚鹤年即速严拿,委员解晋,交刘统勋归案严审,务该委员严加防范,迅速解送,勿使该犯逃脱,或畏罪自戕。
他在第三道谕旨中说:山西平定州知州朱廷扬亏帑银二万余两,山西巡抚已行文直隶,查封其家产。但闻知该犯原籍系浙江绍兴人,可传谕杨廷璋(浙江巡抚),速即访察该犯居住地点,将其所有资产严行查封,以补帑银,不得稍有泄漏,以至其家藏匿寄顿。
过了三天,十月二十九日,乾隆帝再谕军机大臣,令速结蒋洲之察。他说:蒋洲勒派属员,弥补亏空,及将寿张县木植卖银补款之案,刘统勋已于杨龙文署中查出勒派银数清单,并于经过各州县中提取了七珪等人连名书札,此事已确有证据,只要审讯蒋洲、杨龙文、七珪三人,即可速为审拟,具奏正法。至于山西通省亏空之事,已降旨命刘统勋会同该抚查办,此乃在蒋洲勒派本案之外,不妨于蒋洲案完结之后,再详悉办理。
蒋洲勒派属员之案,至此告一段落。此案本系追查布政使蒋洲勒派属员银两,弥补亏空,不料,案情不断发展,牵扯到巡抚、按察使,涉及监司、知府,并从而查出了晋省不少州县官员侵吞帑银,山西吏治之坏、贪风之盛的真情,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使乾隆帝惊呼“何以信人,何以用人”?他决心痛惩贪官,整顿吏治,斥责塔永宁畏首畏尾欲图草率了结,诛杀蒋洲,革除劣员官职。身为故相(蒋廷锡)之子、现相(蒋溥)之弟,荣任二品大员山东巡抚的蒋洲,就这样被作为贪官,绑赴法场,成了刀下鬼,身败名裂,家产荡然。当时有不少类似蒋洲出身经历的官宦之后、身任要职的九卿和督抚藩臬监司,照说应以此为鉴了,可是,从后面的一些例子看,重蹈蒋洲覆辙的,还大有人在。
六、庇护贪吏蒋炳革职九卿受罚
乾隆帝在处理恒文、郭一裕、蒋洲等案时,不止一次提到杨灏,杨灏何许人也,为何一再为帝评述?此事还得从乾隆二十一年九月说起。
过了一天,九月初十日,乾隆帝又下达长谕,详论蒋炳及九卿科道庇护杨灏之谬及其对国之危害。乾隆帝说:
十一月初四日,乾隆帝看过刑部的奏章,因建议将蒋炳拟以“斩监候”的处分,过为严刻,下谕宽减说:蒋炳审拟杨灏侵扣婪赃一案,拟入缓决,希图蒙混,刑部拟以斩监候,实属罪有应得。但蒋炳办理此案,虽系营私沽誉,尚无受贿情弊,著从宽免其斩候,发往军台效力赎罪。
曾经震动京华的蒋炳一案至此结束,它再一次表明,乾隆帝确曾想整顿吏治,惩处贪官,以期于国有利、于民有益。但是,从后面所述诸例看,他的这种愿望是完全落空了,斩掉一个杨灏,又出现几十几百名杨灏式的赃官,而且,贪污的银两越来越多,规模愈益扩大,吏治更为腐败。
七、徇情庇奸庄有恭、和其衷革职论斩
乾隆三十一年正月,对乾隆皇帝弘历来说,是一个颇为烦闷和很不如意的月分。这一个月,接连发生了两起使他十分生气和震惊的重大案子,一是其爱卿庄有恭辜负圣恩,徇私枉法;二是山西吏治腐败的真情再次暴露。
庄有恭,乾隆四年殿试,高中状元,授修撰,直上书房,嗣后,历任光禄寺卿、内阁学士、户部侍郎、江宁学政,乾隆十六年已荣为封疆大吏,任江苏巡抚。十七年庄有恭署两江总督,二十一年丁忧回籍,旋署江南河道总督,因故夺职,二十三年署湖北巡抚,二十四年调任浙江巡抚,二十七年移任江苏巡抚,二十九年擢刑部尚书,留巡抚任,三十年正月授协办大学士,仍暂留巡抚任,八月奉旨召入京师。
乾隆帝对这位由他钦定的状元公,是十分赏识的,一再升迁,十年之内擢至巡抚,又让其坐镇江浙十余年,并再晋为刑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还赐诗褒勉,交部议叙,可谓关怀备至、皇恩浩荡了。不料,就在五十二岁的庄有恭蒙受殊恩马上便要入阁拜相之时,其包庇属员段成功之案被揭露出来了,山西吏治腐败的真相,也因此而再次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这对乾隆帝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同日,他又下谕,命江苏巡抚明德将此案情节,秉公查实速奏,并将朱奎扬近日办事情形据实奏来。第三天,十二月二十一日,他又下谕给在浙江审案的侍郎四达,命其赴苏,会同高晋,将此案审讯明确,务得实情具奏。
此谕下达七天后,正月二十日,吏部拟议处分之疏送呈帝前,建议将“巧为解怨市恩”的庄有恭,革去刑部尚书与协办大学士之职,将两江总督高晋予以降调处分。乾隆帝谕令革去庄之协办大学士职,余俟四达审明之后,再行处理,高晋著革职从宽留任。
庄有恭之案至此告一段落,但段成功之案却仍在继续深查严审。原来,乾隆帝在谕令严审庄、段之案的过程中,又访闻段成功以往在山西阳曲县当知县时,曾亏空帑银,及其升任苏州府同知离任,“上司代为弥补”,因此命江苏巡抚明德将段成功押往山西,交山西巡抚彰宝收审。钦差四达又奏称,请将从前保举段成功堪任知府的上司,查明交部议处。三十一年二月十一日,彰宝之折至京,奏称:段成功于升授同知时,“亏空银一万两以外,上司知情弥补,俱属确实”。这里讲的上司,是原为山西巡抚现移任陕西巡抚的和其衷。
乾隆帝读过彰宝的奏折后,十分恼怒,立下长谕,痛斥和其衷等官之罪,尽革其职,一并究审。其谕说:
乾隆帝闻悉,连下数谕,痛斥和其衷等官徇私党庇,交结馈遗,将和其衷论斩监候,革山西布政使文绶、太原府知府刘墉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把帮给银两为段成功弥补亏空的州县官员交部严加议处,处死段成功。乾隆帝从这样一位知县、同知纵容家人书役诈扰的小型案件,清查出一大批党庇徇私违法的官员,将两位巡抚斩监候,一员总督革职留任,两位按察使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九十名州县官员交部议处,把官官相护、吏治废弛的情弊,又一次公诸于众,并有所整饬,可见其对贪官污吏确系不为姑容。但是,惩治归惩治,贪污仍贪污,两年以后又发生了一起大的贪污案子。
第二节皇亲、勋贵违法遭惩
一、盐政高恒纳银数万两被诛
乾隆三十三年六月初七日,乾隆帝读过新任两淮盐政尤拔世的奏折,十分惊异。尤拔世奏:上年两淮盐政普福奏请预提戊子纲引目,乃令各商每引缴银三两,以备公用,共缴贮运库银二十七万八千两余,普福任内支过八万五千余两,其余现存十九万余两,“请交内务府查收”。
第二道谕旨是命山东巡抚富尼汉传旨,将前任运使卢见曾革去职衔,委员解送两淮,交彰宝审讯,并将其原籍赀财严密查封,不许隐瞒寄顿。
当然乾隆帝如此了结此案,有其深刻的考虑,绝非草率、糊涂、不明真情,或者毋宁说,正因为他是太了解此事的内幕和实质,才这样从宽、从轻结案。真要彻底清查,前述各种危险,如国库和帝君的收入,几千万食淮盐的人丁之盐的供应,牵连众多官员,等等,便很可能难以避免。
尽管在案犯多少、赃银数量等方面,乾隆帝是退了一大步,但此时他毕竟还在力图整顿吏治重惩贪官,因而在处治高恒、普福、卢见曾的问题上,坚决排除干扰,依法惩办。他谕令,抄没三人家产,将高恒、普福押赴法场斩首示众,将卢见曾处以绞监候,秋后处决;革去为卢见曾泄漏抄家消息的纪昀之职,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两淮盐商所欠之银,定限十年如数交与运库。高恒虽只定了侵吞帑银三万二千两之罪,但其抄没入官的家财,却多达数十万两,在经济上也算是执法从严了。
乾隆帝将慧贤皇贵妃之亲弟,亦即自己的小舅子高恒处以死刑,并非没有干扰,为高恒说情者大有人在,甚至连乾隆帝一再夸奖为“军国第一宣力大臣”之大学士、军机大臣、一等忠勇公、孝贤皇后之弟傅恒,也亲自求乾隆帝施恩宽减。《啸亭杂录》卷1《杀高恒》载:“两淮盐政高恒,以侵贪匣费故,拟大辟。勾到日,上恶其贪暴,秉笔欲下,傅文忠代为之请曰:‘愿皇上念慧贤皇贵妃之情,姑免其死。’上曰:‘若皇后弟兄犯法,当如之何?’傅战栗失色,上即命诛恒。”
傅恒之奏请免高恒之死,其言相当巧妙,亦未尝不无理由。他搬出乾隆帝之已故爱妃慧贤皇贵妃来,既欲以夫妻之情打动皇上,求免妃弟一死,这一招,很有分量,很有说服力,又暗示律有八议之条,议亲即其重要一项,于情于理于法,赦免高恒的死罪,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以傅恒这样一位为乾隆帝特别宠信的军国重臣和至亲之人的身份,说出这样颇似有理之词,照说乾隆帝会允准其请的,恐怕大多数帝君都会采纳其言。不料,乾隆帝却一言以拒之,只说了一句话:“若皇后弟兄犯法,当如之何?”这句话说得太好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怎能因系贵妃之弟而曲法以贷!此话还包含有严厉警告傅恒之意:不要以为你是皇后的兄弟,就可超越于王法之外,只要犯了国法,也将如高恒一样将你处死!这就是为什么傅恒听后竟吓得魂不附体,“战栗失色”。乾隆帝依法斩杀高恒,是十分正确的,是颇为英明的。这表明他的确力图严惩贪官,整饬吏治。
二、良卿徇纵劣员斩首示众方世儁受银千两死于绞刑
乾隆三十四年八月,贵州巡抚良卿上折,弹劾威宁州知州刘标运铅不足额数,短缺一百余万斤,并亏工本运价。良卿此折,系因黔省运铅屡屡迟缓误期,遭到多次饬查,而不得不参奏属员,以卸己责。良卿万万不会料到,这份奏折不仅没有推卸掉自己的责任,反而弄巧成拙,掀起了一场大波,导致连他在内的两位巡抚问斩,藩、臬二司遭惩。
九月十一日,乾隆帝就良卿之折下谕:据良卿奏称,承办铜铅的威宁州知州刘标,发运铅斤,短缺百数十万斤,挨查多无着落,而已领脚价,应办省局之铜,又复托词稽缓,抗不解交,显有侵蚀支饰情弊。刘标著革职拿问,交与该抚严行审究,务得实情,定拟具奏。
良卿接到此旨以后,于九月下旬上奏:审讯革职威宁州知州刘标,其亏缺铜本脚价银四万八千三百九十余两,少铅七百余万斤,又缺工本脚价银十余万两。请将专管铅务的粮驿道永泰以及知府马元烈革职究审,并恳派大臣来黔会审。乾隆帝于十月初四日览折后降旨:永泰、马元烈著革职,派内阁学士富察善驰驿前往,会同该抚一并详查严审,究拟具奏。良卿在任四载,属员承办铜铅,亏缺如此之多,漫无觉察,所司何事?著交部严加议处。刘标欠项若不能完,即著良卿等三人分赔。同日,他又谕告军机大臣,命传谕直隶总督杨廷璋,即速派官前往刘标原籍大城县,将其家产严密查封,不许隐匿寄顿,并谕良卿将刘标任所赀财查封。
三、钱度赃银数万两刀下丧生
乾隆三十七年初,云南查获一起大的贪污案件,这个案子的主犯就是云南布政使钱度。钱度系科甲出身,乾隆元年进士,授吏部主事,累迁广西道监察御史,外授安徽知府,转江安督粮道、河库道,二十九年升任云南布政使,三十三年擢广东巡抚,未及行,移广西巡抚,就任不久因故降调云南布政使。
乾隆帝虽对钱度之降低赔铜的价银予以惩治,并斥其庇护属员之过,但他并不了解钱度此举的真实原因。钱度固有沽名取巧的往例,此时亦包含有这一因素,但最根本的因素还有其更深刻的考虑,这一点,马上就可看明白了。
三十七年初,云南省宜良县知县朱一深上揭于户部,控告钱度贪婪,勒令属员购买金玉。乾隆帝立命刑部侍郎袁守侗前往云南,会同云贵总督彰宝、云南巡抚李湖查审其事。当钦差大臣尚未来得及细审之时,钱度却自我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四、私役“回民”采玉盗卖扰乱新疆皇贵妃之侄办事大臣高朴坐诛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九月十六日,前往盛京拜谒祖陵的乾隆皇帝弘历,于返回北京途中,在深河村西大营下了一道谕旨,立即震惊朝野。这道谕旨摘录了乌什办事大臣永贵的一份奏折的内容和御批。永贵奏:阿奇木伯克色提巴尔第控告高朴在叶尔羌私采玉石,串通商人,贩至内地售卖,因此,已亲往叶尔羌,将高朴翎顶拔去,与案内人犯质审。御批是:高朴系慧贤皇贵妃之侄、高斌之孙,“经朕加恩擢用”,不料如此贪黩妄为,永贵秉公据实奏办,公正可嘉,如果属实,即一面具奏,一面将高朴在该处正法。
第七道上谕是命令严查贩玉的私商。谕旨说:偷采玉石,例有禁令,商人出口私自偷买,运回贩卖,已有应得之咎,乃竟敢与钦差大臣讲明勾通,赴山偷采,“尤为可恶”。恐商人先已私运进口,甘肃的嘉峪关及陕西的潼关,均系大路总汇之区,各商进口,必由二关行走。著传谕陕甘总督勒尔锦、陕西巡抚毕沅,即饬属下在关留心盘诘,如有客商私贩玉石经过,即行严拿,奏明治罪,并将其所带玉石搜查送京。
乾隆帝随即又连续下旨,责令缉拿为高朴办事的熊先生,究讯高朴家人之隐匿私藏银两者,因从家人常贵住房内刨出银二千余两,等等。
九月二十八日,乾隆帝连下三道谕旨,处死高朴,奖惩有关官员。他宣布诛戮高朴及其党羽说:
在三天之后十月初二日的谕旨中,乾隆帝对高朴扰乱回疆将酿大祸之事,以及斩高朴有利于回疆、有利于国的理由,讲得更为清楚。他说:
他还就此奖惩专门讲了赏罚分明之事。他说:
色提巴尔第之所以“实深愧惧”,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有所指而发。他之上控,使皇亲、钦差大臣高朴抄家问斩,同族阿布都舒库尔和卓等或死或贬,甚至连多年效力为帝宠信蒙受殊恩的鄂对贝勒,亦被牵连,死后革爵,子被谴责,还不用说大学士高晋、署两江总督萨载、江苏巡抚杨魁、陕甘总督勒尔锦、陕西巡抚毕沅等大臣,亦因此案而挨训受骂。得罪了这样一批有权有势的达官贵人,今后能不遭其陷害报复?思念及此,确为不寒而栗。
也许是乾隆帝从永贵的上述奏折,感到了有必要详细论述高朴之案及朝廷安抚回疆的政策,因此于十一月初七日下达长谕,讲述朝廷对“回部”的方针政策,说明严惩高朴一伙的必要,训令大臣、伯克抚绥“回人”,以保回疆安宁。他说:
五、纳受属员银两三万大学士、云贵总督李侍尧论斩籍没
乾隆四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和二十七日,乾隆帝弘历连下三道谕旨:派户部左侍郎和珅、刑部右侍郎喀宁阿前往贵州查办案件,与其同行的司员,均一并驰驿前往;命兵部右侍郎颜希深驰往贵州,等候和珅到达之时由其面传谕旨;谕军机大臣严密稽查沿途驿站,防止透漏消息,并传谕湖南巡抚李湖,该省为去贵州的必由之路,令其派委干员,严密稽查,如有私骑驿马由北往南,便系透漏消息之人,即予截拿,审讯来历,据实具奏。此谕由六百里加紧传谕。
为什么海宁如此畏惧李侍尧?为什么乾隆帝要采取这样严格的保密措施?先前的几次案件为什么都不像此次这样严加防范?这些问题集中到一点,即表明了李侍尧的权势和影响。原来,此李侍尧并非等闲之辈,而是久镇封疆、蒙帝赏识和信任之亲信能臣。
四十五年二月初四日,乾隆帝又谕军机大臣:前因海宁控告李侍尧在滇各款,已派和珅、喀宁阿前往查办,著和珅到黔时,传旨命贵州巡抚舒常一同前往云南,如查有实据,即传旨将李侍尧解任,令舒常署理云贵总督,其贵州巡抚一职,命颜希深暂行署理。
和珅尚未来得及上报查讯情况,乾隆帝已从两方面获得了使他震惊的消息。二月下旬,湖南巡抚李湖之折到京。李湖奏称:盐法道纪淑曾截拿云贵总督差弁刘凤翼、张曜、尹适,云南巡抚承差尹位等人。张曜、尹适系受李侍尧差派,送银五千二百余两及玉器十件回京城家中,李侍尧之家人张永受等也托张曜带银七千余两回京,永昌府知府特升额亦托张带银一千两,还有书信什物,在正月初到京,将银两玉器等俱各交清,于正月十七日离京返滇,途中被获。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兼管刑部的英廉,也审讯了李侍尧在京管事家人八十五,八十五仅供称正月初收到了张永受寄来之银五千两。
不久又查出,张永受在京有自置房产六处、地亩一处,借出银四千两,其母在易州居住,有住房三十余间和四五顷地。
三月中,和珅、喀宁阿等奏折到京。和珅等奏称,李侍尧供:收受题升迤南道庄肇奎银两千两、通判素尔方阿银三千两、按察使汪圻银五千两、临安府知府德起银两千两、东川府知府张珑银四千两。又于前年差家人张永受进京修屋,素尔方阿送银五千两,德起送银五千两,俱在板桥驿交与张永受。张永受供,主子发交珠子两颗,一颗卖给昆明县知县,勒要银三千两,一颗卖给同知方洛,勒要银两千两。总共赃银三万一千两。
第五道谕是因李侍尧之家人张永受所供之房产、土地数和财产,与京中所查之数不符,命待张提押至京后,交英廉严审确对。
五月初七日,因和珅等定拟将李侍尧处以斩监候,而大学士、九卿改为斩立决,乾隆帝下谕,命各省督抚各抒己见,定拟具题。他说:
当督抚遵旨上奏前后,乾隆帝对李侍尧一案及其涉及之处,作了如下的处理:
其一,委补大员,惩治劣官。李侍尧因罪革职而空出的汉大学士一缺,命户部尚书英廉补授,委和珅接替英廉之户部尚书,以刘秉恬为云南巡抚,任颜希深为贵州巡抚。东川知府陈孝升代李侍尧交付银两置办物体,“有玷官箴”,革其职。督标中军吉隆阿副将与总督家奴刘十儿称兄道弟,按溺职例革其职。将已故巡抚裴忠锡、革职巡抚孙士毅原籍家产查封存记,俟云南查出亏空银数需其赔补时,将其家产扣抵,如有余剩,仍予给还。
一场震动朝野的大案,就这样结束了。李侍尧被施予特恩,免于立斩,所谓斩监候秋后处决,实际上是监而不斩,并且,不久他又被皇上重新起用为陕甘总督。乾隆帝因李侍尧纳受属员银两及令属员买珠,赃银数万两,而将其革职削爵抄家籍没,且处以“斩监候”的处分,不能说是错误的。能将李侍尧这样官居正一品大学士兼从一品总督且袭伯爵之军国重臣和八旗贵族,给以革职削爵籍没斩监候的处分,也算是按律惩贪了,对遏制贪风、整饬吏治会起一定的作用,但不久他又将其再擢总督,并且最后还以李在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时有功而使其图形于紫光阁,则显系谬误。这也充分表明,乾隆帝虽然确在努力惩治贪官污吏,但也很不彻底。
第三节乾隆后期六大案
一、甘肃“捐监冒赈”百余官员不死即戍
(一)误用贪臣主持“捐监”好事办坏
乾隆三十九年四月十八日,乾隆帝弘历下了一道后来使他十分后悔的谕旨。这道上谕是批准陕甘总督勒尔谨于甘肃捐监的请求。乾隆帝在这道谕中说:
王亶望何许人也?为何被当做“能事之藩司”?原来,此人并非市井细民,而是巡抚之公子。其父王师,进士出身,由知县历任知州、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直到江苏巡抚。王师勤政爱民,平冤狱,导民垦荒,从大学士高斌规划直隶水利,多所建树。王亶望以举人捐纳知县,先后任甘肃山丹、皋兰诸县知县,宁夏知府,浙江布政使,署浙江巡抚。乾隆帝认为王亶望有才干,特将其由人称美缺、要职的浙江布政使,调任地处边僻的甘肃布政使,委以开捐收粮的重任。
乾隆帝万万没有想到,任王亶望主持开捐,给国家带来多大的损失。勒尔谨也绝对没有想到,他之为国为民着想的收粮备赈的捐监一事,竟会因帝委派“能臣”王亶望来经理,而使自己成了刀下之鬼。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王亶望擢任浙江巡抚,这也许是皇上奖其捐监有功吧。因为,从三十九年四月批准捐监开始,不到三年,就收到“监粮”六百多万石,约有十五万名商民纳粮而成为监生。监粮之多,监生之多,这不仅在陕甘是空前未有之事,就是在全国,也算是名列第一。地瘠民贫粮食短缺的甘肃,三年内突增六七百万石“监粮”,确是了不起的大事,对甘省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将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要知道,此时甘肃全省在册田地只有二十三万六千三百三十余顷,征田赋银二十八万余两、粮五十二万余石,银粮合算不过征粮八九十万石。现在“监粮”有六七百万石,超过甘省全年额赋七八倍,数目之大,可想而知。如果再联系到十几年前平准定回之战中,从陕西等省运往甘肃肃州供应前线军营之用的军粮,一石米的脚价需数石米,更可想象出这六七百万石“监粮”价值之宝贵。
乾隆帝在擢任王亶望为浙江巡抚时,做梦也未想到这位“能臣”所收的六七百万石“监粮”,竟全系纸上之数,仓库之中一粒未有。四十五年春,乾隆帝五下江南时,王亶望在浙江竭力逢迎,“供张甚侈”,帝虽戒其毋再如此铺张,但还特别下谕,以其母邓氏年逾八旬,而加恩赏给御书匾额及大缎二匹、貂皮四张。
此时王亶望官居从二品,身为一省之主的封疆大臣,又以“能臣”见知于帝,家财数百万,富贵荣华,志得意满。他万万没有想到,气象之报,竟使他这位“能臣”原形毕露,成为声名狼藉、死于刀下的大贪污犯。
(二)雨多生疑天子觉察伪报旱灾吞没赈银巨案
乾隆帝确算经验丰富,相当英明。他从雨水之多,立即察觉到甘省年年报旱之可能有伪,并且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即甘省连年的赈灾用谷必有虚饰吞没之弊。事情果然不出他之所料,阿桂很快就查明,“监粮”未收粮食,而是折收银两。
乾隆帝谕令闽浙总督兼管浙江巡抚的陈辉祖,查讯在浙丁忧的王亶望,又命接替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呈报监粮私收折色实情。四十六年六月初,王廷赞向遵旨询问的军机大臣、大学士、九卿供称:到任后,原不许折色,因无人报捐,只得仍旧如此办理。又恐各州县有短价勒买粮之事,故定一名交银五十五两的数额,甘省粮价较贱,此数足敷定额。又因捐生多在省城,将此事改归首府办理,由其收捐,仍将收来之银,发给各州县,购买粮食补还仓库,按季申报,道府并加结于上。
乾隆帝此谕,将王廷赞驳斥得体无完肤,尤其是论述粮贱则必系丰收,为何又要年年赈灾?如果赈灾属实,粮价必贵,五十五两之银焉能购买额定捐监之粮数?两者不能共存,必有一真一假。这段话讲得十分透彻,王廷赞是无法掩饰和回辩的。而且他又据此分析出,官府“恐有竟不买补,虚开赈济”的冒销情弊,已经将此案的性质作了明白无误的正确的结论,为彻底侦破这一大案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当然,此时局面还不明朗,他只能根据已有的很少的材料,作些分析论证,还不可能看到这不是“恐有”冒销之情,不是少数官员所作的局部之弊,而是根本未收粮食,省府州县各级官员通同作伪,将全部“监粮”的折银尽行吞没。
此谕下达后的第三天,六月十三日,闽浙总督陈辉祖之折到京。陈辉祖奏,查讯王亶望在甘肃藩司任内私收监粮折色一事,据王亶望供称:“风闻有折色之事,当经责成道府查禁结报,且意在捐多谷多,以致一任通融。”
乾隆帝此谕,比三天前下达之旨,在三个方面将案件的审理,推进到新的高度:其一,他明确指出,不肖官员已将“监粮”这一“惠民之事”变成“累民之举”而大发横财,再一次并且更为清楚地将此案定为贪污案。其二,断定此案为并非三五劣吏之作恶,而是集团贪污,省府州县官员通同作弊,“通省大小官员无不染指有罪”。其三,宣布要坚决彻底根究,不会因罚不及众,牵连太多而罢休,一定要严行查办,并责令阿桂、李侍尧不得徇情瞻顾,否则后果自负。
这样一来,乾隆帝已将此案的基本情节和性质,以及牵连的人犯,均已了解无遗,并一一作了结论,责令钦差大臣、大学士、一等诚谋英勇公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严切究办,二位大臣当然会全力以赴,认真办案,不敢瞻顾徇私,因而整个案件便迅速彻底查明。
从案情来说,阿桂之奏和乾隆帝之谕旨讲得十分清楚,作弊之法并不复杂,也不神秘,而是非常简单,即王亶望、蒋全迪与甘省各府州县官,分别收取若干名监生缴纳的“监粮”之折色银,然后每年用因灾赈济的名义,将此银冒销,于是,“监粮”之银便全部落入王亶望等官员手中。
(三)“捐监冒赈”案的五个特点
王亶望等人的捏灾侵帑一案,本身并不复杂,但它却具有五大特点:
甘肃共有直隶州六、直隶厅一、州六、厅八、县四十七,上谕列有贪官知县、署知县六十三员,知州五员,同知三员,通判五员,县丞二员,共八十一员,另谕又载了二十一员。共计侵盗银两一千两以上的甘肃省府州县官员,有一百零二人,确是“全省大小官员无不染指有罪”。
四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乾隆帝下达长谕,讲述全案经过,训示内外大小官员,应以此为鉴,廉洁守法,现摘录如下,作为此案的结束语:
二、新疆官员多报粮价侵蚀帑银都统索诺木策凌等诛戮发遣
乾隆皇帝弘历将甘肃捐监折银捏灾冒赈的主要案犯勒尔谨、王亶望、王廷赞、蒋全迪等官斩绞发遣后,就甘肃而言,这一大案算是结束了。但它的影响还仍然存在,至少直接波及到新疆、浙江和山东,出现了新疆捏报粮价、浙江侵吞抄没的王亶望家产和山东仓库亏空三大案件。
乾隆四十六年九月初四日,钦差大学士、一等诚谋英勇公阿桂,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合奏之折到京。阿桂、李侍尧奏称:监粮捐例章程内载有乌鲁木齐、巴里坤、哈密三处,额收粮十万石,济木萨、奇台、穆垒、昌吉等处收五万石。现在甘肃捏冒等弊俱经查办,乌鲁木齐等处,亦恐有挪移亏缺之处,请饬交新任都统明亮彻底清查。
乾隆帝此谕抓住了要害,乌鲁木齐各州县官员大规模地捏报粮价吞没帑银,一定取得了都统的支持、承认和许可。都统没有从中得到好处,不分肥,不收受属员贿赂,就不会容许他们营私舞弊,这是官场通例。执政四十多年经验丰富的乾隆帝,深知此情,故很快就把握住了问题的关键,指出必须查究都统索诺木策凌收受馈送之事,并责令罢各州县官员之官,“严行鞫讯”。钦差大臣喀宁阿与乌鲁木齐都统明亮,自然要执行上谕,因而促使办案进展迅速,不久就作出了有关此案基本事实的结论。
过了两天,五月初一日,乾隆帝下谕,索诺木策凌收受属员大量银两,革其盛京将军之职,派军机大臣、户部右侍郎福长安前往盛京,将索诺木策凌押解热河行在,命庆桂补授盛京将军,其木和伦、丰伸、徐维绂、吴元、贺万寿、黄岳英、德平、伍彩雯、王喆、张建庵、刘建、何琦、于得升、湖图里等犯,亦一并革职拿问,解京交部治罪。同日,并谕革前都统、现任乌里雅苏台将军奎林之一等承恩公爵,命其叔傅玉袭承。
三、抽换侵吞入官财物陈辉祖被判斩监候
(一)乾隆帝观抄没物品发现破绽下谕清查总督露出马脚
此谕下达不久,阿桂之奏折到京,乾隆帝览后大惊,才感觉到此案非同小可,并非仅系抄家人员营私舞弊,而与总督有关,闽浙总督陈辉祖难辞其咎,立于九月十七日下达四道谕旨:
第四道谕旨说:安徽布政使国栋,前任浙江藩司时,经手查抄王亶望赀财,且查抄底册在藩署收存,纵使国栋无分肥情弊,已有应得之罪,著将国栋革职,解赴浙江,交阿桂严审。
(二)大学士阿桂误信奸督狡辩皇上驳斥胡言明断疑案
乾隆帝能够这样理直气壮、满怀信心地断定陈辉祖犯了抽换王亶望抄家财物之罪,不仅仅因为他发现了陈之供词有漏洞,看出了阿桂所作陈无问题的结论之非,而且因为他深知金、银兑换的比例及金乃稀少之物,人们常欲以银换金,牟取利益和制作用品。他在另一谕旨中指出,一两黄金换银二十两上下。姑按一两金换银二十两计,四千七百余两金当换银九万四千余两,陈辉祖解交内务府之银只有七万三千五百余两,其中还有从王亶望家抄出之银二三万两,则陈以四五万两白银盗换了价值九万余两白银的黄金,可获纯利白银四五万两。这笔账是极易算明的,乾隆帝看准了这一点,因此断定此案必有问题。至于阿桂所说易银之金于四十六年末已交存库内,更不值一驳,藩库收条完全可以倒填日月,将奉旨查抄以后才放入库中之金,改写为早已入库,这一官场惯例,皇上深知,阿桂也不会不明此习。素称善于侦查、屡办钦案的大学士阿桂,此次不知为何如此糊涂,其聪明才智焉在?确系一疑问。
以上谕旨,批驳了陈辉祖的狡供,否定了钦差阿桂的错误结论,断定陈之罪过已经确凿无疑,指示了审案的方式和突破的途径,严令阿桂等官必须彻底查究,这一切,为查清陈辉祖等犯抽换王亶望入官财产的大案,奠定了基础,案件的审理得以迅速顺利地进行。
(三)钦差遵旨改错贪督认罪下狱
四、鲁抚国泰纳贿东省亏银二百万两御史钱沣巧查仓库智破贪案
此疏立即震惊朝野,因为,它直接涉及一批权臣势要,甚至与皇上也有牵连。其一,钱沣所劾之主要贪官国泰,是总督文绶之子。文绶于雍正十三年授内阁中书,再迁礼部员外郎,改内阁侍读,乾隆十一年外授甘肃凉州知府,三十六年任至陕甘总督,第二年调任四川总督,虽因故一度夺官,随即复任,在川坐镇十年之久。国泰初授刑部主事,再升郎中,外擢山东按察使,迁布政使,乾隆四十二年起任山东巡抚。疏中涉及的另一案犯布政使于易简,亦非寒门细民,其兄于敏中,乾隆三年高中状元,蒙乾隆帝赏识,于乾隆二十年擢兵部右侍郎,历任刑部右侍郎、户部右侍郎、户部左侍郎、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直到四十四年十二月去世。于敏中当了八年户部尚书,六年大学士,十年军机大臣,深蒙乾隆皇帝嘉奖和厚遇,虽于四十四年底病故,但其门生故旧分任内外要职,仍在政局留下很大影响。因此,要想劾倒国泰、于易简,或者退一步说,要想让皇上批准言官之请,进行查审,也是很不容易的。
其二,乾隆帝刚于四十六年秋处理了甘肃捐监冒赈案,斩杀和免死发遣省府州县官员一百余人,钱沣上奏的这一月,四十七年四月,又查出新疆迪化等州县官员采买粮价侵蚀帑银的大案,后来导致原都统、盛京将军索诺木策凌等官诛死、发遣,如果钱沣所奏属实,山东巡抚、藩司、臬司及各府州县官员又将基本上遭受重惩,通通换任,连兴大狱,势必影响政局的安定,如果考虑到这一个省的各级官员之亲友座师等关系,牵连的官员就更多了。这样一层强大的关系网,怎能突破?
其三,更为严重、更为厉害的是国泰有一坚强后台,即他与和珅关系密切。此时和珅任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户部尚书,兼任内务府大臣、步军统领、都统等要职,其子丰绅殷德为帝指婚为和孝公主之额驸。和珅还多次被帝委任为钦差大臣,到地方统军征战,查办要案,被宠爱超过任何大臣,史称其“宠任冠朝列”。此次国泰之案,和珅又系钦差大臣,钱沣要想查明真相劾治国泰,确是难而又难。
过了两天,四月初六日,乾隆帝又对军机大臣下谕,讲了查审国泰一案的方针和办法。他说:
和珅本身就是一个揽权纳贿的最大的贪官,也很有可能接受过国泰馈送之银物,这次对国泰极力袒护。在这样条件下清查国泰之贪纵营私,谈何容易?钱沣的处境,确是相当的艰难。
前任山东按察使升任湖南布政使叶佩荪,现任山东按察使梁肯堂,与国泰同城相居,并未将国泰等纵情婪贿情节据实参奏。吏部奏请将二人革职交刑部治罪,帝命从宽,令将叶佩荪降补知府,梁肯堂降补道员。
五、窦光鼐查贪案“不要性命不要做官”乾隆帝知错改过重用铁学政
(一)皇上嘉奖窦光鼐直言尚书曹文埴嫉恨书呆多事
乾隆五十一年四月十二日,乾隆帝下了一道即将导致朝野震惊的长谕,摘录如下:
据窦光鼐奏:浙省各州县仓库亏缺,未补者多。盖因从前王亶望、陈辉祖贪墨继踵,败露时督臣富勒浑仅以仓库亏缺具奏,并未彻底查办,只据司道结报之数,浑同立限,各州县遇有升调事故,辄令接任之员代为出结办理,殊属颟顸。闻得嘉兴府属之嘉兴、海盐二县,温州府属之平阳县,亏数皆逾十万,应查明何员亏缺若干,分别定议,指名严参,等语。所言皆属公正。浙省自王亶望、陈辉祖在彼贪婪继踵,而其败露,则系监粮、官物二案。其时富勒浑、福嵩以合省仓库亏缺具奏,朕因不欲复兴大狱,惟令设法勒限弥补,已系朕格外之恩,该省大小官员稍有人心,自当及时弥补,乃自立限后已届五年,而福嵩仍以各属未能弥补全完恳请展限具奏,又复公堂设誓,成何政体!是以派尚书曹文埴等前往彻底查办。昨据曹文埴等奏到,该省亏缺仓库,自勒限弥补后,尚亏缺三十三万余两,现在酌议清查,等语,是所奏与福嵩等原报之数相符。今据窦光鼐奏,嘉兴、海盐、平阳三县亏数皆逾十万,则是此三县亏空,已有三十余万,其余通省州县亏缺,自不止此数,而曹文埴等所奏合省尚亏三十三万余两之处,殊非实在确数,似有将就了事之意,而未喻朕不为已甚去其甚之意也。
此事从前富勒浑等仅据司道结报之数,浑同立限,并未彻底清查,而此时曹文埴等到彼,亦仅就福嵩、盛柱开报数目据以入奏,看来曹文埴等亦欲就案完事,殊非令彻底清厘之意。伊等系朕派委前往查办,自应将该省何处亏缺若干,何处弥补若干,何处竟未弥补,何处不但不能弥补且有增多之处,逐一详查根究底里,方为不虚此行。若只就福嵩等开报之数,颟顸结局,则将来该省官员,以仓库亏缺为前任之事,辗转推诿,而不肖之员,且以此挟制上司,更肆其侵蚀伎俩,将复成何事体!……
乾隆帝的这种态度是对的,倾向性也很明确,支持窦光鼐的如实反映问题。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此举给窦光鼐带来了多么大的危险,没有想到专办查库的三位钦差大臣竟会抗旨,合伙陷害、整治直言的学政,更加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个窦光鼐竟是一个不怕权臣、“不要性命、不要做官”,坚持把追查贪污的斗争进行到底的铁汉子。
福嵩于四十七年由甘肃布政使升任浙江巡抚,足足催了四年之久,才弥补了九十六万二千余两的亏空,还欠三十三万余两,而且还因无法依限纳清而请求皇上宽限,并召集司、道、各知府立誓于新年,以便补足欠项,可见其弥补亏空是何等的艰难!
巡抚、布政使皆因未完三十三万余两的旧欠而被革职,窦光鼐还说浙省亏空不止此数,各州县亏空很多很多,这将置原巡抚福嵩、布政使盛柱以及府州县官于何地?如真确系大量亏空,查出之后,这批官员怎能逃脱革职抄家甚至诛戮发遣的命运?因此,窦光鼐之奏,必然招致浙江全省官员(至少是大部分官员)及其心腹、党羽的拼死反扑。
这三位钦差大臣于五十一年二月十二日被皇上派往浙省,“彻底盘查”各州县仓库,三月至四月初,曾三次奏报情况,前两次说,据福嵩开报尚亏三十余万两,四月初的奏折则说,“该省亏缺仓库,自勒限弥补后,尚亏缺三十三万余两,现在酌议清查”。乾隆帝于上述四月十二日的谕旨中,根据窦光鼐之奏,对他们的这一结论予以批驳,指责他们“有将就了事之意”,“欲就案完事,殊非令彻底清厘之意”,谕令他们必须参照窦光鼐所奏各款,逐一详查,据实严参办理,不得“仍有回护瞻徇,不实不尽”,否则将自取罪咎。这使三位钦差大臣相当难堪,号称善于办案的三员大臣,竟不如一个曾被皇上几次称之为“迂拙”“拘钝无能”的书呆子窦光鼐。况且,这还不只是脸面问题,若真如光鼐所奏,钦差大臣则将犯下有负重任、徇情失职的大罪而遭严惩。可见,这三位钦差大臣对窦光鼐肯定是颇为恼怒的。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虽然乾隆帝曾有过嘉奖之旨,并派窦光鼐会同钦差大臣一道彻底清查州县的亏空,好像窦之从公出发的劾奏,取得了胜利,其处境相当顺利,但这只不过是一时的表面现象,不久就要发生剧变,窦光鼐很快就要遭到大祸了。
(二)大学士阿桂偏袒同僚讽学政“圣天子”轻信其言训光鼐
从曹、窦之奏看,显然双方对浙省亏空之事有着根本对立的见解和对策。钦差大臣曹文埴等人寸步不让,坚持原有成见,硬说没有新的亏空,所欠之数比福嵩呈报之数还少,即表明自己无过,并未徇情袒护。窦光鼐则认为浙省亏空太多,仅仙居等七县的县官,亏缺之数就多至累万。双方之奏都是针对对方而言,拉开了查亏空与反查亏空斗争的正式帷幕。
窦光鼐看来确实有些“迂拙”,一事未了,又兴一事。他的此番上奏,除了和钦差大臣交锋外,又拉扯出了新的权臣,既弹劾藩司兼织造的盛柱“携赀过丰”,“属员馈赆”,即言其有贪污败检行为,又明劾总督家人收受成百上千两银的门包。尽管他是力图除奸去恶,但涉及之人太多,树敌太多,策略上有欠考虑,不如一个一个地解决更好。
阿桂之被派往浙江,总管盘查浙省亏空之事,对窦光鼐来说,是福是祸,一开始还不甚明朗。按一般情理看,此举对窦比较有利。因为,钦差大臣户部尚书曹文埴等人,态度已很明确,就是要按福嵩之奏“将就了事”,不愿彻底清查,而且反对窦之盘库惩贪的做法,如仍由曹做主,此案只能不了了之,现在换了一个新的决策者,总会增加支持彻底盘查的可能性。而且,阿桂当时德高望重,算是朝廷中一位颇有才干、为国着想、办事公正的军国大臣,曾经查办了甘肃捐监冒赈和陈辉祖吞没入官金子等大案,想来他会支持坚决清查亏空的。
阿桂、曹文埴等人之如此质询,是有偏见的,是不公正的,也可以说是出乎常情的。窦光鼐乃一学政,职掌在于教育,民政非其所责,他是遵奉帝旨而回奏浙省亏空之事,当然只能是“风闻言事”,不可能大遣属员差役详悉查审,在这样的条件下,阿桂要窦提供确证,岂不是强人所难?至于平阳亏缺之事的消息提供人,阿桂更不该问,问此做甚?是办案还是别有用心?窦以“不能记忆姓名”相答,确算比较艺术,当然不需要也不应该将此告诉阿桂,谁知你打的什么算盘?
阿桂将上述问答向帝报告,并着重讲述了盛柱携银进京之事。阿桂奏:盛柱上年进京,带有应解人参价银三万九千余两,到京后赴广储司兑交。盛柱称并未给十五阿哥(即九年以后继位为君之嘉庆帝)送予物件。
阿桂如此上奏,显然表明是不满窦光鼐之所为,认为其是无事生非,扰乱浙省,诬陷好人。这一奏折,影响巨大,顿使乾隆帝对窦光鼐的看法,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从嘉其据实直奏,改变为斥其信口诬人,从爱其所奏,变为憎其所言。
是否是这些原因,姑且不论,但严峻的事实是,乾隆帝听从了阿桂、曹文埴之言,不愿根究亏空的全部问题,已对窦光鼐采取憎恶、怀疑和动辄训斥的态度了。对于窦光鼐来说,从此形势便急转直下,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处境迅速恶化。
这道谕旨宣布了查办亏空之事,已告结束,浙省并无新的亏空。它实际上也就是告诉文武大臣和浙省各级官员,窦光鼐所上浙省弊私多端之奏,纯系捕风捉影无稽之谈。
(三)钦差巡抚伊龄阿连上谤疏万岁大怒窦光鼐革职拿问
窦光鼐虽然被贬称为“迂拙”“拘钝无能”,即言其迟钝呆笨,但再呆再笨,他对自己的处境也不会不了解。身为首辅与军机大臣领班、国家之第一军国重臣、一等诚谋英勇公阿桂,口衔帝命,全权主持浙省仓库亏空问题的查办,审案能臣、为帝倚任的第二位钦差大臣、户部尚书曹文埴,曾任钦差大臣、现为浙江巡抚的伊龄阿,一致反对窦光鼐,再三坚持浙省没有新的亏空,没有大的贪污问题,可以就此结案。威严无比的英君乾隆皇帝听信了阿桂等人之言,下谕严责窦光鼐,并命交部议处。都察院会同吏部遵旨具奏,请将窦革去官职,尽管皇上尚未立即批准,但显然形势不妙。窦光鼐不会不感到已经处于孤立无援即将革职问罪的绝境,怎么办?他自然会回想几十年的宦海浮沉。
走前一条屈辱妥协之路,非窦之愿,走后一条路又太难。也许是情急智生吧,他抓住了一个容易突破的关键,星夜驰赴远离省城一千余里的平阳县,发动全县童生、监生和平民百姓,狠追平阳知县黄梅的贪婪赃证。
(四)窦光鼐远行千里智获确证纯皇帝认错明察结案
乾隆五十一年闰七月,年近古稀的罪官前吏部侍郎、浙江学政窦光鼐,戴上刑具,被如狼似虎的差役押着,向京城而来。这时的窦光鼐,想必已筋疲力尽了。须知,从省会杭州,到达平阳,足足有一千余里的路程,舟车交替,日夜赶行,对一个白发苍苍、久居京师的文臣来说,是相当艰苦的了。何况他还要想方设法,排除障碍,搜集平阳知县黄梅的罪证,这可是一件非常困难之事。不要说他已是一位遭受钦差大学士阿桂、户部尚书曹文埴、现任巡抚伊龄阿竭力反对并为皇上严斥之失意学政(此时他还未被革职),官场势利,朝变夕改,县里官员、差役不会与他合作,生监平民也不见得会向他提供人证物证,就是几月前钦差尚书曹文埴派往平阳查案之司员海成,在县堂放告三天,都没有一人前来告状,海成只有空手回省,要想搜集到一些确凿可靠的证据,他不知费了多少心血,熬了多少个通宵,等等因素,这位老翁能不劳累疲惫?
尽管此时窦光鼐已变成了阶下囚,前途吉凶难测,而且很可能是祸多福少,他对朝廷之如此不公、如此昏庸,定会愤怒不已。但是这位铁御史也会为此行之收获和采取的正确决策而有所安慰。这位被皇上贬称为“迂拙”之人,在这次陷入重围、孤军奋战中,显示了惊人的超群之才。这在三个方面表现得异常突出:其一,他放弃了全面开花普查全省亏空的做法,集中狠抓平阳知县黄梅的罪证。很清楚,在强大的人数众多的官僚面前,他这位没有实权的学政,无法查清全省十一府七十余州县钱粮亏空的实情,找不到大量确凿可靠的证据,不能够推翻阿桂、曹文埴、伊龄阿等人作出的结论。可是,单抓平阳,情况就不一样了,就有可能以此为例,以此为确证,驳倒阿桂等人所云浙省无弊的结论。其二,他赶在被革职之前,急赴平阳县,苦口劝谕生监平民,计逼吏胥,得到了全县广大生监和平民百姓的坚决支持,搜集到两千多张田单、印票、借票、收帖等确凿无疑的物证,足以驳倒任何徇情枉法的官员之诡辩。其三,当伊龄阿等官员欢呼革职拿办学政的谕旨下达的时候,窦光鼐已早将奏折由一日五百里的速度发出,附有各种物证,这会使皇上明了真情,改变方针,重审此案。形势正是朝着这个方面发展变化的。
在乾隆帝颁降拿解窦光鼐至京交刑部治罪之旨后的第三天,五十一年闰七月二十七日,即收到窦之奏折的当天,他接连下了两道震惊朝野的长谕,宣布重审窦光鼐及平阳县之案:
这两道谕旨,把重新审查平阳知县黄梅贪婪案件的原因、方法及结论,讲得十分清楚,黄梅罪证确凿,钦差大臣必须遵照谕旨,放弃成见,将黄梅之罪查清惩办。此事不必多说。令人惊奇而且不得不称赞的是,乾隆皇帝弘历竟然能在见到窦光鼐的奏折之后,立即觉察到前办之非,断定窦之奏劾属实,黄梅确系贪吏,并于当日即下二谕重审此案,命将黄梅重惩。这样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在一般官员来说,已经是难乎其难。能够知过而改并且承认错办案件,很不容易,不仅有一个脸面问题,尊严问题,还有错办遭惩之险,这就是为什么有清一代极少有官员自行纠正自己错审案件的原因。至于君临天下、威严无比的天朝大皇帝,更罕有能主动承认失误、立即改正者,更不要说还要苦口婆心地开导、劝谕办案之臣认错重审,这更是绝无仅有之事。由此可见,乾隆皇帝确是一位反应敏捷、才干超群、胸怀宽广、知过能改的英明之君。
曾经轰动京师及浙省的窦光鼐参劾浙江亏空案,至此结束了。窦光鼐敢于冒犯龙颜,不畏权贵,仗义据实参劾贪官,甚至宣布为此力争,“不要性命、不要做官”,精神可嘉,气节高尚,定当载名史册,万古流芳。乾隆皇帝弘历知过能改,纠错补偏,明断疑案,亦属难能可贵,英君、直臣皆会受到人民的赞颂。
六、知情故纵家人勒索钱财富勒浑革职籍没论斩下狱
过了几天,江苏织造四德及长龄的奏折送到北京。四德奏:遵旨前往富勒浑之家人殷士俊住居的常熟,于其家查出现存及借出银钱共二万余两、田六百三十余亩、房屋三所,并起出殷士俊之子殷孝基捐监部照一张。乾隆帝览折后既惊讶又愤怒,于五月十四日下谕说:
乾隆帝数十年如一日地亲自审断贪案,重惩纳贿敛银荼毒小民的部院大臣和督、抚、藩、臬等高级官员,包括自己的内侄和亲信大臣,又大力破除徇情容隐、官官相护的恶习,对整顿吏治起了一定的作用,有利于其创造“盛世”和延续“盛世”,这是应予肯定的。但是,由于封建制度的约束及局限性,他不可能根除贪污,特别是乾隆四十年以后,尤其是和珅专权期间,贪风更为盛行,诛不胜诛,罚不胜罚,他又逐渐滋长自满情绪,对惩贪之事有所松懈,终于出现“政以贿成”的局面,这是乾隆帝本人未曾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