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记者随耿先生前往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宁六路606号621室,在门口保安告诉记者称,这里是宁六路606号,这里总共ABCDE五栋办公楼,不清楚621室在哪栋办公楼上,同时也没有听说过江苏大圆银泰这家公司,记者在门卫室登记在册的企业名单中也未找寻到江苏大圆银泰的名称。
随后,记者来到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芦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江苏大圆银泰这家公司上了警示栏并与2019年5月30日签署《远离非法集资活动信用承诺书》。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的问题。
长芦分局王局长介绍称:“大圆银泰几年前一直在此地点进行经营,后来出了纠纷以后,该公司由江北新区金融办托管协调这个事,目前大圆银泰的办公地点在河西,之所以在现在这个地址这是因为前些年这是个街道引进项目,这个公司目前存续的原因就是因为牵涉到很多投资人的事情,具体信息还需要到金融办”
自2020年11月份以来记者多次联系江北新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对方给出的回复是大圆银泰过去存在不合规的行为。但是通过整改及验收后,目前检查的结果是合法合规的。同时指出,投资人要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如果投资人认为大圆银泰的行为涉及法律问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形式进行解决。
在举报人提供的信息里,记者看到多份来自全国公安机关的立案申请书。2015年湖北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已对江苏大圆银泰贵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一案,立案调查。
2018年1月24日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对江苏大圆银泰涉嫌非法经营案一案,立案调查。
2019年4月1日容县公安局对大圆银泰涉嫌诈骗一案进行立案调查。
2014年5月2日江苏城市频道曝光“大圆银泰公司”投资陷阱,其通过督促投资者反复频繁交易赚取手续费,收割投资者的“头寸”,甚至操控后台让投资人血本无归。
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共检索到264篇关于江苏大圆银泰的法律文书。在这些以“合同纠纷”为案由的民事案件中,江苏大圆银泰往往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尽管在南京中院及江苏省高院以“江苏省人民政府从2012年4月起对全省各类交易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经审查,大圆银泰公司未被认定存在违法开展期货活动、从事期货类业务的问题,亦未被关闭、取缔或暂停交易,并已报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后予以保留”为由并没有支持原告提出的针对江苏大圆银泰公司“案涉协议无效”及“存在非法期货交易”等诉讼请求。但在辽宁及青海各地也有不同的判决案例。
在辽宁省高院(2021)辽民审227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二审法院依据被申请人张某在再审申请人(江苏大圆银泰)提供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实际情况,以及该交易平台采用的交易模式,认定再审申请人(江苏大圆银泰)对被申请人张某在其交易平台上投资交易造成的损失存在过错,并根据过错程度判决其承担70%的损失数额。
一、维持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2019)青0102民初55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即“一、马某与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全部交易无效;三、驳回马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2019)青0102民初55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马某支付赔偿款1655491.2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959元,由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负担12902元,由马某负担1305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959元,由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负担12902元,由马某负担130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