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021年4月,M公司为增加其网络店铺的交易量,委托案外人陈某组织刷手刷单,约定M公司需按照交易订单金额退还货款,支付刷单报酬,标准约为每刷单10000元支付50元。在陈某牵线下,刷手何某在该网络店铺提交交易订单,且案涉商品未实际发货。何某称,M公司未向其退还因刷单垫付的20000元及支付刷单费,遂将M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退还货款20000元,并支付100元刷单报酬。(1)何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为什么?(10分)(2)从民法基本原则看,本案对我们从事民事活动有何启示?(4分)(1)何某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本案中,何某与M公司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意在以虚假网络购物意思掩盖"刷销量、赚报酬"的真实意思,双方缺乏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该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网络营商环境,应认定为无效合同。(2)我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诚信原则等。课前回顾: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5.2薪火相传有继承第五课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小潘的经过辛勤劳动,终于还清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债务,是讲诚信的表现,体现了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方式):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注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6、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2)继承权的丧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必须是正在进行时,前妻(夫)不算。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前提: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特点: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7.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P47注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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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条解读:【代位继承】考法注意及解读:(代位继承主要发生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举例:正常情况下,爷爷去世了,爸爸是继承人,因为爸爸是爷爷的儿子,可以继承。但孙子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法定继承人里,无论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都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
本来爷爷死后,遗产给爸爸,但是爸爸先死亡,此时孙子取代爸爸的地位继承了爷爷的遗产。比如小王的爸爸是2019年死亡,爷爷是2020年死亡,即孙子继承了爷爷本来应该给爸爸的财产。考法注意及解读:(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举例:正常情况下,大伯一辈子未婚,在他70岁时死亡。正常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大伯未结婚,所以无配偶、无子女,父母死亡,只有一个弟弟。但是弟弟比大伯先死亡,此时本来给弟弟继承的遗产由侄子继承。
如果侄子不能继承,则无人继承。按我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如果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一般情况: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8、遗产分配原则:
课时作业
15.李某为退休人员,其妻已去世。独生子李小明于2015年结婚。2018年1月,李某经人介绍与刘甲登记结婚。刘甲只有妹妹刘乙一个亲人,刘乙与其二人共住。2022年2月刘乙回家时发现李某夫妇煤气中毒,送往医院途中,李某死亡,刘甲也终因抢救无效于翌日凌晨死亡。整理遗物时发现李某夫妇留有存款30000元。对这笔遗产(
)A.李小明继承18750元,刘乙继承11250元B.李小明继承7500元,刘乙继承22500元C.李小明继承15000元,刘乙继承15000元D.李小明继承22500元,刘乙继承7500元B解析: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被继承人配偶的个人财产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出,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李某死亡在先,30000元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其中只有15000元属李某的遗产,另15000元归刘甲所有。而在李某去世后,他的15000遗产由其子李小明与其妻刘甲共同继承,每人应继承7500元。刘甲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得的一半15000元,加上她继承李某的7500元遗产,共计22500元,在其去世后,其遗产则由其妹刘乙继承。(1)做法: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2)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4)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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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黄丙。思考:黄丙能够分得遗产么?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