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24年9月30日,当事人家属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潘小维(中)送锦旗。徐越摄
“潘法官,我已经取出了外公的全部存款,再次向您表达感谢!”不久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潘小维接到了当事人龚某家属送来的一面大红锦旗。“秉公执法为民解忧”这八个字,不仅传达了当事人的喜悦与感激,也见证了潘小维为这起案件所倾注的心血与汗水。
原告龚某出生于2010年4月,三年后,龚某的父母协议离婚,龚某便一直随父亲生活。不幸的是,2016年,龚某的母亲因病去世。2023年,龚某的外公也因病离世。年幼的龚某对外公及母亲的家族关系了解不多,直至参加外公葬礼后,才有亲戚告知她,其外公在某银行留有40余万元存款。
作为外公唯一的外孙女,且龚某的母亲先于外公去世,根据法律规定,龚某有权代位继承外公的遗产。于是,龚某向银行申请提取外公的存款,却被要求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公证文书。尽管龚某的外公仅育有龚某母亲一女,但由于其母亲和外公均有多段婚姻经历,家庭关系较为复杂,如何开具这份“特殊”的身份证明,成为摆在年少的龚某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核实清楚已故人员的多层身份,潘小维分别向公安部门调取户口注销证明、向民政部门调取婚姻登记信息。就这样,通过实地调查、出具调查令、法庭调查等多种方式,案件背后的真相逐渐被梳理出来。
然而,由于龚某外公的父母去世较早,其户籍信息已无法调取,经向公安部门核实,现有的人口信息源自1982年人口普查,更早之前的信息已无从查证。因此,这一事实还需通过开庭审理才有可能查明。此外,关于龚某母亲最后一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的问题,潘小维通过调取龚某母亲最后一任丈夫钱某的户籍信息得知,钱某现在育有一子女,但该子女出生于2019年,由于龚某母亲已于2016年去世,据此可推断龚某并无同母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