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2年北京市全面启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以来,职工可向所在单位或现住房产权单位申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实行成本价或标准价。
其中,成本价包括住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标准价是指对按房改成本价购房确有困难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依据职工家庭平均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的低于当年房改成本价的售房价格,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产权为单位和职工家庭共有。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个人拥有全部产权;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个人拥有94%的产权,其余6%的产权归原售房单位所有,上市交易前需补交房价款改为成本价后方可上市,因此产生了房改标准价改成本价补交房价款需求。
为有效解决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环节遇到的实际问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改标准价改成本价补交房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有效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改标准价改成本价补交房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4〕354号)。
■二、售房单位如何补交标改成房价款?
办理地点: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
办理材料:不动产权登记证、原售房协议、《房改售房款交存申请表》、《单位交纳标准价改成本价售房款明细表》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将对办理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并留存电子影像后返还。资金到账后,管理部会为产权单位出具《单位交纳标准价改成本价售房款存储凭证》。
■三、职工个人如何补交标改成房价款?
办理流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将对办理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并留存电子影像后返还。资金到账后,管理部会为产权单位出具《个人交纳标准价改成本价售房款存储凭证》。
■四、售房单位如何认领标改成房价款?
办理材料:单位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原售房协议(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标准价改成本价售房款转移申请表》。
职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向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