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几类自书遗嘱无效

案号:(2017)京0114民初12686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对于陈某1称陈某3生前立有自书遗嘱一节,即便该遗嘱确系陈某3亲笔书写、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故本院对于陈某1所谓的陈某3的自书遗嘱不予确认,本案按法定继承处理。

案例二

案号:(2019)沪0109民初27524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出于维护遗嘱的严肃性考虑,如果遗嘱上只标明了年、月,签署日期不全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本案被告提供的邵某3遗嘱即属于此类情况,该遗嘱虽系被继承人邵某3本人书写签名,但落款处的日期未标明具体的书写日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应属无效。

案例三

案号:(2021)京01民终2076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李某提交的俞某3自书遗嘱的效力问题。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当遗嘱的真实性和内容产生争议时,因遗嘱人已经死亡而无法探知其真实意思。因此,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指导当事人正确审慎地设立遗嘱,尽量减少因遗嘱产生的继承纠纷,法律对遗嘱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强调遗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设立,并分别对其形式上的要件作了规定。自然人立遗嘱时,可以任意选择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但是如果其所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遗嘱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对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作出的遗嘱,人民法院应认定无效。本案中,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故未签署日期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对李某要求确认俞某3的自书遗嘱有效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四

案号:(2018)沪0105民初11077号,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而本案中,被继承人史英娣文化程度低,没有书写能力,且所立遗嘱是由与遗产继承具有利害关系的曹某2代为书写。故而,该份遗嘱在形式上并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案号:(2018)京01民终3066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曹某3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故首先应就被继承人曹某3立遗嘱时行为能力进行审查。

第一,依据2014年7月1日北京某1养老院时院登记表记载,曹某3入住时已经“半身不遂、痴呆”;依据2015年1月石景山医院入院病例中曹某3中脑梗死病史7年的记载以及护工王某陈述“曹某3神志不清,不记得刚发生过的事情”,故对曹某3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存疑,对此,作为主张遗嘱有效的马某、方某一方应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现马某、方某未提供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综上,法院认为曹某3立遗嘱时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其自书遗嘱与生前行为前后矛盾,不合常理,其自书遗嘱无效,曹某3的遗产(百分之四十八的所有权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

案号:(2020)京01民终656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就王某订立自书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王某患有精神疾病,医院于2007年3月15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王某2007年11月、12月的病历资料显示其就精神疾病问题一直在就医治疗。且在王某与刘某撤销婚姻纠纷案中,法院于2007年7月20日出具生效判决书载明,该案由顾某作为王某的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表明王某在该案诉讼过程中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综合上述情况,王某在订立遗嘱前须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且订立遗嘱前后期间患有精神疾病且持续治疗,故无法确认其在订立遗嘱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审法院在鉴定机构无法对王某的行为能力作出鉴定的情况下,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王某无相应行为能力,认定其所立遗嘱无效,并无不当。

本案中,顾某作为遗嘱提交方,在刘某对王某所立自书遗嘱的效力存疑并提出证据证明王某在订立遗嘱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订立遗嘱的形式要件的情况下,顾某对于王某在订立遗嘱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及遗嘱有效负有进一步的举证责任。现顾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某订立遗嘱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故顾某应该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案号:(2020)京03民终4555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中,刘某提交遗嘱一份,并认可该遗嘱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王某4书写,故该遗嘱应属自书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现刘某主张存在王某4的自书遗嘱,王某2、王某3对该遗嘱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刘某作为持有遗嘱的一方,应对该遗嘱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一审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调取了相应样本,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因依据现有材料,无法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被做退案处理,故鉴定不能的不利后果应当由持有遗嘱的一方即刘某承担。在涉案遗嘱的真实性不能确定的情形下,刘某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全部房产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本院亦对于刘某有关王某4的自书遗嘱应为有效的上诉意见不予采信。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THE END
1.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关于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遗嘱非立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及遗嘱被伪造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这些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视为无效,此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需防范家族纷争和保证财产分配公正。 找法网咨询顾问 2024.11.30 20:55:40 解答 咨询我 针对遗嘱无效后的处https://wap.findlaw.cn/wenda/q_46797583.html
2.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2、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哪些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https://www.64365.com/zs/2503949.aspx
3.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律师普法4、自书遗嘱是由其他人伪造的,其遗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https://www.110ask.com/tuwen/708970986674565424.html
4.自书遗嘱为什么会被认定无效?高朋观点高朋研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条文内容看似简单,但是稍有不慎,一个小小的瑕疵或纰漏,就可能导致自书遗嘱因不满足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为无效。下面,本文通过北京地区的裁判案例来具体分析一下,哪些形式问题可能会导致自书遗嘱被认定无效。 http://gaopenglaw.com/content/details11_2207.html
5.《民法典》语境下,遗嘱无效的N种情形《民法典》第1134至1139条规定了遗嘱的六种法定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遗嘱继承发生争议的焦点通常在于:遗嘱持有方要求根据遗嘱继承获得相应遗产,而其他法定继承人否认该份遗嘱的真实性,要求认定遗嘱无效,并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配。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627/13/1086435216_1086435216.shtml
6.母亲微信群留遗嘱所有财产由女儿继承,外婆不认!法院判遗嘱无效打印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和见证人逐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或肖像,记录年、月、日。 二、常见的遗嘱无效情形应注意 法官特别提醒,许多遗嘱人立具自书遗嘱和打印遗嘱时常见漏签年月日或签署不全的问题https://m.gmw.cn/2023-11/17/content_1303573921.htm
7.遗嘱被确认无效的四种常见情形是什么遗嘱被确认无效的常见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立遗嘱人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因精神状况、年龄等因素导致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订立的遗嘱可能被视为无效。 2.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https://www.anjialaw.com/laws/inherit_laws/1021.html
8.中国法院网(二)实质要件——遗嘱内容真实且合法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处分的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遗嘱中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则该部分遗嘱无效。 (三)形式要件——遗嘱符合基本形式要件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2020/12/id/52680.shtml
9.一问到底丨如何合法有效立遗嘱,有哪些形式?遗产继承知识点来了老人去世后,四个儿子因房产继承问题产生纷争,诉至法院。其中一个儿子要求按照老人2016年所立的遗嘱,房产由自己独自继承。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人2016年所立自书遗嘱及录像遗嘱可以认定系老人的真实意愿,但2017年4月,兄弟四人以签订《证明书》的形式再次进行明确,将房屋及财物分给兄弟四人,该协议是在分家析产的合意中作https://www.workercn.cn/c/2024-04-05/8211639.shtml
10.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法官以案释法解读遗嘱效力常见误区在张华申请鉴定后,鉴定机构无法作出鉴定结论的情况下,张华亦未能提供其他证据对该遗嘱进行佐证,致使其无法证明该自书遗嘱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该遗嘱为孤证,应由主张遗嘱真实有效的一方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代书遗嘱形式要件欠缺 法院认定遗嘱无效 王扬与鲍梅生有二子一女,即王江、王利、王淑,王扬于2008年https://www.bj148.org/sa1/yasf1/202208/t20220823_1638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