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房地产行业的一项重要服务。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市场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
昨天,记者从株洲市房地产业协会获悉,为保障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升行业的专业性和社会公信力,40多家中介企业近日自愿签订了《株洲市房地产业协会中介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发展,对完善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为市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谭小军介绍,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市也存在少部分中介企业不讲诚信、恶性竞争等现象,引发市民投诉,损害了群众利益和行业形象。
“《公约》旨在制止不正当竞争,构建良好的执业环境,维护行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引领行业为社会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谭小军表示。
记者了解到,该《公约》包含三个部分:估价行业自律公约,经纪行业自律公约及收费公约。内容则包括制定公约的目的和意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诚信建设、制止恶意竞争以及惩戒措施等。
行为标准公开提高中介行业公信力
针对市场现状,对中介企业的行为,《公约》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如对于房地产估价企业,《公约》明确,企业不得以恶意不计成本的压价方式、无原则地承诺以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不恶意竞标,对恶意竞标者,参与竞标的估价机构负有举报义务等。
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约》要求,在进行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通过市房协中介专业委建立的平台(WWW.0731zfy.com)办理合同,积极网签并推行资金监管。积极宣传网签及资金监管流程和重要性,经纪机构和机构从业人员应能详尽、客观的讲解有关于网签、资金监管的制度规章等。
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所属经纪人不得设立独家、限时、装修限时等垄断、扰乱市场,变向哄抬房价的行为。
在收费公约中,对房地产估价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收费指导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
“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同时,通过对外公开公约内容,让广大市民对行业的行为规范有更多的了解,在选择中介服务时,就有了参考标准,可以规避不良行为,从而提高行业公信力。”业内人士表示。(株洲晚报记者周蒿)